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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

时间:2022-08-09 17:26:5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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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一)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

  林肯总统说过:“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她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伟大的胜利”。这本书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也是第一部译成中文的美国小说。是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是美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32本书之一。很久以前我就看过这本书,我被这本书深深得吸引住了。我为汤姆叔叔那悲惨的一生哭泣,同样的,汤姆叔叔的一生的写照就是全体黑人的缩影。我们同情黑人的遭遇,他们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作者:

  斯托夫人,19世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坚定的废奴主义者。她1811年出生在美国中部一个基督牧师家庭,自幼目睹黑人奴隶悲惨的生活遭遇,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触动。婚后,她在丈夫的鼓励下,从事文学创作,1852年,写成《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小说一经发表,立即引起轰动。小说深刻地揭露了美国南方奴隶制度的残暴,激起了美国人民对蓄奴制度的极大义愤,从而成为1861年南北战争的导火索之一。林肯总统曾戏称斯托夫人是“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妇人。”

  主人公简介:

  1、汤姆:

  谢尔比先生家的黑奴。因主人欠债而被卖掉,后几经转卖,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克手中。汤姆因拒绝说出逃亡奴隶的下落,遭雷克毒打致死。汤姆叔叔忠诚、善良,笃信上帝,但他逆来顺受,不知反抗,这是他性格的弱点。

  2、伊娃:

  汤姆叔叔的小友。她在一次旅途中偶然结识了汤姆,从此两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伊娃善良、纯洁,能够不含任何偏见,平等地对待黑奴。伊娃小小年纪便因病死去,但她的善良却感动了每一个人。

  3、伊利莎:

  谢尔比先生家的女奴。面对生活的不幸,不同于汤姆,她毅然选择了一条奋起抗争的道路,带上儿子逃亡加拿大。经历了千辛万苦后,她和丈夫、儿子一起,终于获得了向往已久的自由。

  4、黑利:

  残忍、奸诈的奴隶贩子。他通过转手奴隶贸易,来获得暴利,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不惜拆散他人的家庭逼死人命。他满口人道主义,却干尽伤天害理的勾当。

  5、雷克:

  美国南方大庄园主的代表。他残暴、刻薄、经常毒打奴隶,雷克买下汤姆后,不满汤姆的善良正直、乐于助人,痛下毒手,打死汤姆。最后,雷克罪有应得,被卡西吓死。

  小说概述:

  伊丽莎携子逃亡,汤姆被卖到“河的下游”去

  赛门·勒格里正在殴打汤姆叔叔。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对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追捕伊丽莎家庭,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家的生活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关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汤姆被卖给了赛门·勒格里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介入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买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主赛门·勒格里。勒格里(他并不是当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从北方来的移民)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场拍卖会里买到了她)。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在种植园期间,汤姆认识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隶凯茜。凯茜先前在被拍卖的时候,曾被迫与她的子女分离;由于不堪忍受另一个孩子被出卖的痛苦,她杀死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亚瑟·谢尔比的儿子)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最后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启示:

  一位黑人奴隶在善良的东家的照顾下,幸运地得以培养出高贵的品性,对基督的虔诚激励着他热情满怀地去面对一切,无论是生活的苦难,还是心灵的苦闷,一本破旧的《圣经》寄托着他全部的生活希望,至少,此时的他是最为快乐的。

  然而,命运并不会因为人们善意的而美好的愿望而存在,它向这个无比诚实的可怜人露出了狰狞的牙齿。随着东家债务的紧逼,他不可避免地一步步走上了被随意买卖的凄惨道路。部分人的法律规定了他们的奴隶身份,也注定了他们的悲惨命运。在任何一种可能的变动下,奴隶们都是处在被践踏的位置。

  艰难坎坷的劳动生涯中,又是上帝的召唤慰藉了他的灵魂,这也是他唯一的精神家园,除此之外,他别无所有。善良和关怀在沉重的黑暗下显得脆弱无比,理性的光辉也只能照亮身边的一点温暖,只要一阵阴风吹来,这点光芒也会消失,通常就是这样。

  然而,坚忍的人终将获得拯救,谁也无法阻挡住自由的心灵飞向天堂。那种圣洁的苦难的光辉将把每个信念崇高的追随者引渡到幸福的彼岸。

  苦难似乎与美好一样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面对黑奴们身受的困境,忍不住心头也要一阵阵的颤栗,而在汤姆、乔治、伊卡琳娜、谢尔比太太、哈里斯太太等人颂赞上帝、拯救灵魂时,同样的感觉也传遍了全身。的确,人们能够指望任何别的什么吗?除了自己。

  当苦难来临时,人们大都选择了逃避或是要求别人来承担。而在幸福面前,人们却选择了独享。难道这就是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吗?共患难而不共富贵,无形中似乎历史向我们证实了这一铁的法则。灵魂深处的温情日益退缩。蒙蔽了心灵的视线,我们还会为什么而感动吗?

  上帝活在人们心中,我们就是上帝!在汤姆无比虔诚的祈祷中,我们看到了这一点。从他坚定的信念中,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最终他拯救了自己,灵魂与上帝同在。毫无疑问,有希望且满怀希望的人永远是幸福的!

  让我们为拯救属于自己的灵魂而努力终生吧!

  评价: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美国著名诗人 亨利·郎费罗

  《汤姆叔叔的小屋》搅动了美国表面的艺术,顿时引起一场骚动,并宣告一个特殊时辰来临。

  --美国学者 詹姆斯

  斯托夫人所作的《黑奴吁天录》(《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另一译名)描写了黑奴受地主虐待之苦况,辛酸入骨,读者为之泪下,于是激起南北战争,而黑奴才获得自由了。

  --著名作家 苏雪林

  第一次听到了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的小说《黑奴吁天录》,美国南部黑奴们的悲惨命运和他们勇敢抗争的故事,心激动不已,紧握着眼泪湿透的手绢,在枕上翻来覆去,久久不能入寐。

  --著名作家 冰心

  《黑奴吁天录》最早是由清代的文学家林纾翻译介绍到中国来的。

  我的感想:通过看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到人性的真善美,也可以看到人性的邪恶,汤姆叔叔,这位一生信仰基督的教徒,他至始至终都没有放弃信仰,他一直心存善良,无论他与谁在一起,他都是这样。相信一切都会是美好的。黑奴,这是很长时间永恒一话题,奴隶制社会,对黑奴来说,生活在炼狱煎熬之中。也许对于他们来说死亡反而是一种解脱。面对苦难,汤姆叔叔坚强的品行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让我敬畏。

  怀着那份对汤姆叔叔的同情,我们也许只能祝愿他在天堂一切都好,苦难已经结束,希望黑奴能够真正得到属于他们的幸福与自由,希望奴隶制度不存在的同时能够给与黑人更多的关心与帮助。

  斯托夫人一百多年前写的这本剧作对于当时的社会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还引发了南北战争。同样的,今天,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它的意义也是深远的,他让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所发生的事情,深深地烙印在我们心中,一切自由的取得都是不容易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伟人给我们留下巨作,也留下了深深的思考,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可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与苦难,做一个像汤姆叔叔一样坚强的人,面对苦难的人生,心中永远不放弃对生活的勇气,做一个乐观的人。总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知识,吧黑奴作为交易是一种可耻的行为,面对困难与挫折时,我们要勇于面对。最后祝愿一切都好。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二)

  最近和班里的孩子们一同阅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重温了这部令人难忘的著作。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

  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1、关于信仰

  对于信仰,我想说几句题外话,在别的文章里我也讲过我对于宗教、信仰的观点,第一,我非常尊重有信仰的人(我是指那些真的有信仰而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人),我认为有信仰的人是非常勇敢的,是勇于将精神理想化,是用自己的日常行为时刻实践信仰的勇者,这是很难的,至少我目前做不到,因此我非常尊重这样的人。第二,关于宗教,一提到宗教,有人马上就认为那是迷信,而这种人往往才是真正的迷信啊。什么是迷信?连人家在说什么都不清楚就断然下迷信的结论,说这话的人不就是迷信吗?结论可以下,但前提是你必须充分了解你要下结论的那件事,那个结论真的是你自己的判断。基于这个原因,如果你不了解宗教,无论你多么排斥宗教,请你口下留德,慢下结论,等你了解了宗教再下结论不迟。

  好了,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作品中谈到了很多涉及宗教和信仰的问题,例如汤姆叔叔这个人物,就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徒,提到基督徒这个词,在《纯粹基督教》这本书中说过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讲基督徒也好,讲绅士也好,其实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含义,说某人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也许你的意思仅仅是想表达这个人是个大好人,说某人是位绅士,其实也许他根本没有贵族血统,而仅仅是举止得体而已。而作品里的这位主人公确实是位真正的基督徒,恐怕我们用再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他,我们这位汤姆叔叔也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汤姆叔叔是个怎样的人呢?善良、纯朴、正直等等类似的词可能对他都适用,而这些美德都来自于他的信仰,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对这个悲惨世界的怜悯,这对于一个黑奴来说真的太不容易了,简直难以置信,要知道,身为黑奴就意味着愚昧和无知,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还有每天繁重的劳动,所有这些都会让一个正常人憎恨这个世界,做为一无所有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自己被卖掉或者孩子、老婆被卖掉的人,做为像狗一样完全属于主人的人,做为一个在社会上毫无希望的人,很多黑奴实际上已将自己放弃,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当然也就放弃了信仰的权利。而汤姆叔叔却很幸运,他的第一位主人是个仁慈的奴隶主,这使得汤姆叔叔有机会接触到基督教。在此我不对某个具体的宗教进行评论,我对所有宗教都持敬畏的态度。对于汤姆叔叔个人而言,基督教就是这个苦难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哪怕是读一读圣经,都成了他最快乐的事。不知道大家读过圣经没有,我认为汤姆叔叔对美的感受还是超乎常人的。福音书中很多句子都被汤姆叔叔用笔画下来,而汤姆叔叔原本是不识字的。

  汤姆叔叔可以说是当时黑奴阶层的一个特例,肉体上绝对的服从(例如:他的第一位主人由于债务原因要把汤姆卖掉,对于汤姆来说真是妻离子散啊,而汤姆并没有逃跑,甚至没有一句怨言。汤姆叔叔的第三位主人千方百计虐待他,而他还是忠实的劳动。)和精神上绝对的独立(例如:汤姆叔叔地三位主人要汤姆做监工,汤姆敢于抗命,甚至到死也不屈服。)也许只有信仰可以解释。

  汤姆叔叔做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就像基督当年做的那样,无论自己处境如何,都能爱人,都能真诚的帮助需要的人,这就是汤姆叔叔人性的闪光点,也是全书最感人的主线。他是用自己的一生实践了自己的信仰,他在精神上绝对是自己的主人。反观自己,我自愧不如,不要说实践信仰,有时候心里明明知道是正确的事情也会由于种种原因不做或者装做不知道,无论信仰那种宗教,这都是不够格的,因为我没有成为我的主人,是我之外的种种在左右着我。

  2、关于人物

  小说有两条故事主线人物,一是汤姆叔叔,二是伊丽莎,伊丽莎与汤姆叔叔在小说开始都在肯塔基州农场,二人都是黑奴,二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不同的是他们在面对妻离子散(主人要卖掉伊莉莎的儿子和汤姆叔叔)这个问题时采取的行动,一个绝对服从,一个携子逃亡。

  汤姆叔叔无疑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此小说做为又一个女性作家的作品,文章中有大量女性人物的描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了全书歌颂的主题。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在这里我想说两位女性形象,首先是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这个小女孩的形象让我想起了《飘》中的梅兰,同样是柔弱的女性,同样有着充满爱的眼睛,同游有着一颗高贵而富有基督精神的心。这样的人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对身边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力。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基督,直面自己的心。

  第二位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与伊娃不同,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而伊娃给我们带来的是神性的震撼。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心情--“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看上去有多光明,实际就有多么黑暗。

  伊莉莎通过种种努力,终于在好心人(贵阁会)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最终获得了自由、丈夫和孩子,拥有了一个自由人的幸福生活。在逃亡途中,伊莉莎带着年幼的孩子,在冬夜中狂奔,遇到奴隶贩子的追捕后,竟然带着孩子跳进冰封的俄亥俄河,而且奇迹般踏着一块块浮冰奔过对岸,这一幕让狡猾而凶残的奴隶贩子也不禁惊叹不已。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跳到俄亥俄河里,要么是获得孩子和自由,要么是死在一起,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落到奴隶贩子的手中。

  携子逃亡或者携子自杀的例子在小说中出现过不止一次,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再做奴隶,不再骨肉分离,最终选择了同归于尽,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其实确有故事原型,并不是作者编造的。

  3、关于世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被称为悲情小说,这和作品表达的故事主题有关,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作品展现了世界上最残酷的那一面,一幕幕令人揪心的惨景,一个个令人落泪的故事,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同样是这个世界,有的人像生活在天堂,有的人如同生活在地狱,这个世界本来面目到底是怎样的?

  其实世界一直没有变,这个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痛苦、不公、悲伤一直陪伴这这个世界,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开始关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变过,改变的只是观察者。人们观察到这个世界有压迫、有战争、有屠杀、有灾难,如何拯救这个世界?答案恐怕没人能给出,而作者的答案却很明白,那就是拯救那些观察者,至于如何拯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宗教也许是一个办法。

  最后说说汤姆叔叔,汤姆叔叔致死也没有选择反抗,有的人写了很多文章批判汤姆叔叔这样的人,也许他们是对的,但是汤姆叔叔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黑人的叛徒,不反抗并不代表背叛,相反,汤姆叔叔实际上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作出了反抗,他没有向主人屈服,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而且,他的行动让貌似强悍的主人害怕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能出卖灵魂,这就是汤姆叔叔的最后想法,而正是这个想法最终击败的主人。我不认为汤姆叔叔有什么可批判的地方,他绝对是值得称颂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三)

  哲人说,名著只有反复读才能体会到书的精髓。我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已经有四五遍了,如今才能领略到几分滋味。

  汤姆给我的印象,起初便只是一个“忠”字,忠于主人、终于上帝耶和华,忠于自己的信仰。他那份过于执着的教条的忠诚,让我有一种头皮发麻近乎窒息的感觉,在列格雷的铁鞭和狂怒的咒骂下,他依然平静地忠于主人,甚至当卡西夫人希望带他一起逃走时,他竟然拒绝砍死睡梦中的列格雷、拒绝逃走,他竟还劝卡西去相信上帝,去原谅、去爱虐待他们的魔鬼-列格雷。就因为列格雷是他的主人,他要一丝不苟地按照上帝的指示去爱每一个人,至死不渝的忠于自己的主人,绝不背叛主人。主人再无情,汤姆也不会无义的。我不禁想尖叫,他的这份忠诚很恐怖,像寒冬里硬把炭火往人的身上泼,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只有忠诚,但这份感情并不会感化像恶狗一样的奴隶主,只会令他恐惧,进而令他疯狂地绞杀。所以那些像比干、伍子胥、寇准、汤姆这种忠诚,不仅不会有益于苍生,反而会使恶人更猖獗,使社会更黑暗 。其实有时候像中国儒学和黑奴们所信仰的所谓忠诚未必是什么好事。

  汤姆对万能的上帝的信奉和忠诚到了一种任凭电击雷劈都不会动摇的地步,他从未怀疑过上帝的真实性和所谓的上帝的力量,就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地躺在狭小的稻草上,被蚊子叮咬的浑身是血的时候,他也依然相信他的上帝一定会解救他脱离苦海的,到死他都没有停止吟诵圣经,到死他还睁大眼睛渴望看到天堂的光明。其实一直是他自己将自己的灵魂禁锢在躯体里,他并没有过希望,他只相信上帝会改变这所有的不幸,此时我也不知道是该怨恨榨人骨髓的奴隶制度,还是应该批判教堂教会麻痹人的每一条神经的无耻,还是该将所有的哀怒倾洒给那些原本善良却又无知的像汤姆一样的“奴隶”们呢?

  不过,汤姆的信仰和忠诚却又并不是像日本大兵那样,无论是非善恶美丑对错都无条件地服从于大日本帝国和天皇陛下以及武士道精神。汤姆的忠诚和服从,是以爱和信任为基础的,他从不违背正义的标准去按主人的指示为非作歹,就像他不想去大可怜的露西,所以宁愿替她挨打。他说:“我不会打她,您可以让我不停地在地里为您干活,这我毫无怨言,但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做我认为不对的事情,不管您怎么打骂我,我也不会干的。”因为上帝向他讲述了多么美丽、和谐的天堂,只有好人才能上天堂。上帝告诉了他要爱、要忠诚、要善良,这就是汤姆单纯的判断标准。其实对与错也就是如此简单,很多事情也并不是那么复杂的,只需要一个简单的道德判断标准,然后去坚持、信奉、守卫住它。

  汤姆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谁又能把我和上帝和爱分开呢?”我才知道,在他的心里,上帝与爱是一体的,上帝就是爱的化身,是上帝给了他爱。所以他相信上帝也是爱他的。他爱并信任所有的人,他也在感化着那些本性善良的人们。其实他的信仰和忠诚是无瑕的,是出于爱的,因为爱从未错过。

  现在一定会有人嘲笑汤姆叔叔教条式的那份忠诚是多么的愚蠢和无知,而今天缺少的恰恰是这份忠诚,追根到底缺少的是爱。 缺少了对朋友的爱,就对友谊不忠诚;缺少了对父母的爱,就是对亲情不忠诚,是畜生;缺少了对国家的爱,就是对国家的不忠诚,是卖国贼。

  这样做不会就像汤姆一样傻傻地忠诚了吧,不会像汤姆一样死于谏言了吧,可以安适地生活了吧。的确会暂时保全自己,以不忠来换取一秒钟的安宁,但没有汤姆的精神的代价是葬送整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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