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心得体会>工作体会>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22-10-28 16:30:39 钟澄 工作体会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精选16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精选16篇)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

  10月16日,我参加了由国资委、交运集团、巴南区法院联合组织的2018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考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活动,整个庭审氛围庄严和谐、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心生对法官的敬畏,对法律更加敬畏,更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在以后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上午10时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审判长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大概是说原告在工地上发生事故致骨折,遂向该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得的确认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认为与原告无用工关系,不符合认定条件,进而起诉,请求撤销该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书。在经过原告、被告充分的证据提交以及质证后,最后审判长宣布该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合法有效,认定原告受伤情形属于认定范围,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2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跟随古老师以及叶老师来到佛山市中院旁听。在一个靓仔叔叔的引导下,我们步入了第一庭。相比之前的两次在校旁听(南海法院,肇庆法院),佛山市中院的审庭环境更为整洁,严肃。这营造了很好的庭审氛围。坐在里面,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小心翼翼起来。

  在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审判长(听说是很厉害的一名法官,审判过佛山灭门案)宣布庭审开始。旁听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详细确切来说,应该是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件。由于被告陈兵在案发之后逃到自己的老家四川,所以并没有与其他的被告人(苏绍川,匡大记,匡大操,皆已判刑)一起合并审判(在庭审结束后问了法官才了解的详情,刚开始一直在困惑为何陈兵会与其他的被告分开审判)。在法庭调查环节,检察院派出的女检察员(每次旁听的检查员皆为女性,且给我的感觉都很有威严,说话掷地有声,句句清晰地扣人心弦,说话速度稍快,给人干净利落的好感。因此每次旁听回来,都有立志做检察员的冲动)宣读起诉书之后,陈兵在谁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以及自己有没有用西瓜刀砍被害人这两个焦点上与检察员之间有一段对话。检察员在询问西瓜刀是否陈兵带去时,陈兵回答说是他们驾摩托车到达案发现场时,匡大操抽出了西瓜刀交给自己的,而自己并没有使用西瓜刀对被害人王凤舞实施伤害行为。而在被告的辩护人询问被告时,辩护律师直接问了被告:“你是否有拿着西瓜刀对被害人进行追赶?”我认为该辩护律师问的问题有点欠缺询问技巧,该问题并不利于其当事人即被告。这也给最后检察员认为被告的认罪态度并非良好埋下了证据。而在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环节中,检查员与被告之间的博弈展开了。许多同伙的供词以及证人的证词都共同指出了被告陈兵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并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而被告陈兵对自身并没有带西瓜刀以及没有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并无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仅凭自己口述并不能使审判人员信服。在最后陈兵也说出了一句话:其实故意伤害罪判刑。“我不知道要怎么让他们(证人)说出真话来证明他们(同伙)在说谎。”如果真的如陈兵所说,西瓜刀并不是自己带的,人也不是自己砍的,但却没办法找到证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那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在押人员取证是否没有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渠道?由于目前没有开《证据法》课程,所以对该方面也不敢妄下定论。但据我看的侦探电影,侦探小说的内容,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有为其当事人查事实,收集证据的权利与资格的。而在此案件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并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甚至没有说出有力的话语来使审判人员信服。我认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并没有做出应有的作用。但是后来听了古老师的解释,原来在我国很少有律师愿意为当事人调查取证,一来是怕麻烦,而最重要的是弄不好很可能被牵扯进案件。听了古老师的解释之后,很是沉重, 为了当事人,而更多的是对律师这一行业的恐慌及困惑。

  在刑事审判的`最后陈词阶段,检查员提出了以故意伤害罪来定被告陈兵的罪。而被告的辩护律师也不否认该定罪,但请求法官给予陈兵轻判,理由之一是陈兵认罪态度良好。对于该点,本人并非赞成。第一,从陈兵在案发之后逃回老家四川该行为可以看出,陈兵存在着逃逸的行为;第二,陈兵对自己在案发过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并没有认罪,即没有承认西瓜刀为自己所携带且被害人的要害伤为自己所致,并且也无法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他就必须承担证据责任。在该点也可以看出陈兵虽承认自己犯故意伤害罪,但并没有全部认罪,且在主要方面没有认罪,所以本人并不认为陈兵认罪态度良好。在被告人陈兵最后向被害人亲属(被害人妻子)道歉时,被害人妻子激愤地回了一句:“对不起就够了吗?”霎时间很是伤感。一件小事引发的血案,致使几名年轻人断送了青春,更无辜的是被害人的妻子、父母、甚至小孩,在失去亲人,至爱的同时,更要坚强地面对以后生活的困难。书上说: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而刑法更是最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像是对被害人亲属的安慰,给予心理平衡。站在被告人的角度看,自身也是一个悲剧。旁听席上被告的亲属数十个人,个个外表憨厚,衣衫简朴,却浑身透露出无知的气息,对这次旁听抱着甚是轻松的态度。如果他们能对法有更多的了解,对生命有更多的尊重,或许就不会出现举刀砍人的悲剧。法盲,一个多普遍的词儿,或许是犯罪现象的根源之一。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及敬畏,导致了多少年轻人走向不归路。普法普法,中国的路还很长。

  在附带民事审判环节,焦点辩论似乎没有,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原告所提出的30多万元的赔偿金请求。但在法官问其在案发之前有无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时,被告明确表示没有。这意味着若判决被告负赔偿责任,被告也无能力支付赔偿金。赢了官司输了钱,判决容易执行难。这种现象在我国并不罕见。这急切需要国家政府出台一个有力有效的规定制度来挽救这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亲属。

  这次旁听给了我很多启发及思考,对人性的思考,对生命的惋惜,对法盲的扼腕叹息……作为一名法学生,深刻感受到我国法治之路的艰辛。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3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

  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

  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

  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4

  上周二,有幸到恩平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陌生男子。最后这个陌生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当我走出法庭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他们因这么点小事而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怕法律制裁吗?其实,细心想想,他们两个当中一个没有读过书,一个小学毕业。由于法律意识浅薄,意气用事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此时,我在想:中国,甚至全世界究竟还有多少像他们两个人的人啊!怎样才能让这些牺牲品减到最低?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保护。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助别人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供我们借鉴。假如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别。现在是法制社会,当我们遵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社会发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成功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好法律知识,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5

  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法院庭审旁听。因为这次组织的人数较上次多,我如愿如偿地选上了。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法庭是个庄严得让人心跳加速的地方,难得有机会参加听审,更是激动不已。但审后,我的心绪却无比沉重,深感法律对我们日常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犯罪嫌疑人分别是xxx和xxx(因为只是听,所以具体是哪个字不敢确定),文聪xxxx年出生于四川,没读过书,无业。余洪坤xxx年出生于贵州,小学毕业,无业。原告韦建文(同上)xxx年出生xxx柳州,也是小学毕业。xxx。xx。xxx,被告在某酒吧看到文聪的女朋友与原告在一起,一时心里的气咽不下,当晚即与余洪坤追打原告,余洪坤更是一刀将其砍成重伤。两人分别于次日被恩平市公安局提获。

  像我们这些年轻人,法律意识普遍不高。虽然两被告文化程度不高,但我们作为大学生,法律意识也高不到哪里去,平时意气用事的例子屡见不鲜,有时更是动手动脚的差点触犯法律了。我们现在已是成年人,更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用法律武装自己。

  这次庭审有一个特别之外,就是双方均没请律师出庭,法院征求双方的某些意见时,双方都表示没意见。让我感觉有时难免自己的某些利益保护不了。比如审判长让原告宣读诉讼请示,原告却无从读起。而对于原告的赔偿要求,被告均表示没意见。所以我想,司法过程可不可以规定国家有义务向原告、被告双方请不起律师的委派一名律师。

  我们学习法律,不仅要懂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必要时,还要用法律帮助其他受欺压的无辜人士。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6

  在5月23日这一天,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去法院旁听的活动,听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不能平静下来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被告原告的年龄太小;一是他们受到的教育,文化水平低。

  这是一个刑事诉讼,原告、被告的年龄都在20岁以下,被告好像是13岁,还算是成年人(好小),而引起这次诉讼的原因仅仅因为一个女孩子。被告他们在一家酒吧里,看到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和原告在一起,就想着教训他(原告)一下,唉,真不明白他们那么小,就有那么多的喜欢与不喜欢,他们是真懂呢,还是根本不懂。一个被告唆使另一个被告去打架,于是,那个被告就拿刀去捅了原告一刀,左下方,肾那个部位,因此,原告少了一个肾,没有了。天啊,这造成的可是蓄意伤害罪,他们懂不懂法律,知不知道害怕啊!我真的'不能理解,他们还那么小,那么小就犯罪了。

  一直听下去,才知道,两个被告一个没读过书,一个只是读了小学,可以说他们几乎没受到过教育,怎么会有法律意识呢?他们做的一切,就是逞一时之快,冲动地伤害了他人,没考虑过后果,可恨又可怜的两个人。原告提出的这个诉讼,是索赔的,一听,这医药费就差不多10万了,还有其他呢,原告没有了一个肾,怎么赔呢,失去的工作,怎么赔。以后呢?怎么办?看被告的样子,他们的家境可能也不是很好,他们怎么赔?打工仔一个,要打多久才有那么多钱赔,天啊,自己闯出的祸只能自己承担了。我们那天听,还没有具体的结果,要是他们赔不了,是不是要坐牢?坐多久?

  一个人,是应该有法律意识的,不要你记得,只要你知道,不要知法犯法就行了,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做事,自觉守法。那两个被告,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可说全无,他们做事只能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计后果不理法律。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频率越来越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人不懂法或者法制观念淡薄。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的稳定,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作为一名合格的高校学生的起码条件。这个学期我们开了“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通过学习,可以分清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能够提高法律意识,以法律己。同时,通过学习,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身权益首都非法侵害时,就不会手足无措,就可以依法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7

  4月20日下午,我们法学专业同学们在古淑惠、叶辉华两位老师的带领下,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则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了旁听。

  案情很简单,是一个故意伤害案。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其他共犯人因早已捉拿归案并审理终结,故这次庭审的被告人只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觉得,只了解案件概要去听庭审除了对诉讼程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外,对于案件本身却会很迷茫。只记得公诉人的举证(包括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指向被告人是纠集人去殴打被害人的主犯,而被告人却反复辩解说他只是被人叫去撑场面并基本没有动手打人的小杂兵。他和他的辩护律师只是以其片面之词诉说其无辜,就是举不出关键证据。被告人一直在说什么店的老板能出来作证,而主审法官却对此置之不理。或许是因为法官心里已对该案定性有底,清楚知道被告人是在狡辩。可即使如此,为何连一句“不予采纳”都不说。那时候真的有种想向公诉人借该案件卷宗来看看的冲动。也许是受到传统侦探片的影响吧,总觉得对于案件的定性的决定性关键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相互印证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还有几件事。其一是开庭押送被告人进法庭前,被告人的脚应该是被铁链锁着的吧。可能由于作证时会被叫到,似乎被押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当那几个人,几个脚上带着锁链的人一起走动时,锁链与锁链,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锁链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当当声,却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冰冷的声音让我无比厌恶,仿佛被锁着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来自地狱彼方的恶灵。的确,锁链是很好的阻止犯人逃脱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权,感觉用此锁链,却锁住了他们的尊严。

  第二件事是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向被害人的妻子说了声对不起。没想到被害人的妻子此时冲动地大声喊出“你以为道歉就完事了吗”这样一句话。或许用没想到这个词不太合适,会冲动地在法庭上喊出这样一句话也是情理之中,毕竟,这样一句话,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重量。看着那位丧夫的'女子,脑子里会不由地想到,她与丈夫曾经一定有幸福的生活。而这样甜蜜的日子却被一场由争吵引起的殴打伤害致死而永远逝去。于是,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件事的介入,国家刑罚权对这个案件的审判对于挽救,或者说是是补偿对被害人家庭的重要性。刑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众多法律中的最后一道盾牌,如果在此过程中,国家司法机关不能公正处理,那对于被害人一方无疑是雪上加霜。

  d最后一个是庭审完毕时,被告人被押着起身离开。而被告人却笑着对同在旁听案件的一位中年妇女说了声“我走了啊”。我不清楚那位妇女和被告人的关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却让我很不是滋味。就像他是无罪的,被当庭释放般。抑或是不想让他的亲人们担心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不是像打翻别人的茶杯那样小的事,失去的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即使他不是主犯,或者根本没有动手砍人,但在如此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却完全没有一丝沉重与后悔,让人匪夷所思。真的希望这位被告人能在之后的劳动改造中端正思想,重新做人。对于这次庭审,我收获最大的是对于一些现象的思考。学习法学也快两年了,却觉得自己的法律思维还没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8

  从小就觉得,法院审判是很神秘、遥不可及的事情,所以20XX年4月12日这天,我很早的就来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了旁听一场法律审判。在紧张的等待以及安检和填写旁听证等手续后,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了法庭。

  在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正式开始了,当天审理的是“瞄准‘熟人’之母骗老太金饰”一案,被告人以谎称认识被害人之子,向被害人借用金饰为女儿治病,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480.1元,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整个审判过程都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当天的审判最终还是以休庭结束。

  经过这次的法院旁听我重新定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东西,原来法律真的离我不远,只是以前我没有好好的关注而已,原来生活中大家总说的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并不是只是说说而已。以前我总以为只有非常重大的事情才会有人上诉,希望找回公道,在以前的我看来,要是今天被骗的人是我,我肯定只是对自己说一声,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别再被骗就好了。原来从小就把法律挂在嘴边的人连老太太都不如,至少她还会真正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我也并不是不知道可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只是不知道怎么用而已。我想现实生活中的和我一样不知道怎么使用法律武器的大有人在,而且根本没想过会用法律的人也多不甚数。所以说,虽然现在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是人人都向往的和平社会,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事无处不在,这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大家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在这次法院旁听中,我学到了许多,作为一个大学生只是总把用法律解决问题挂在嘴边而没有什么实质行动是不行的。如果连我们这些算得上是知识分子的人都不会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又有什么资格总说别人怎么怎么样呢。我们不仅要自己努力了解法律知识,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还应该积极关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为他们多提供一条了解法律的途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我们这样好的资源,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老师和法律专业的同学,可以上网去图书馆查资料,还能去法院旁听关注实践。一些农村或是没念过什么书的人根本没有我们这些资源,他们是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是我们自己都一知半解,或是什么都不知道,又要如何自处。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发辉的力量是非常重大的,我们不应该只是让这种力量仅限于书本中,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同社会实践相结合,也不应该只让这种力量仅限于懂法律的人当中,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应更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我们不仅要自己会运用法律武器,而且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别人也了解法律,特别是一些易受当受骗又没有什么法律意识的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做到了为社会贡献一份微小的力量。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9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xx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0

  刚进法院我就被那种肃穆的气氛震撼住了,凝重庄严的设计更是让人不自觉地感受到法院的权威。我想这正是法律独特的魅力,它无声无息我们却能时刻感受到它威严的存在,任何人在这里都会不知不觉中升起对法律的敬仰。

  这次审理的是一起20xx年的抢劫致人死亡案,仅仅因为5块钱的出租费而引发悲剧。杨某某系河北人,在太原无业。一日他因出租车司机多问他要5块钱而起争执。事后为报复找了柴某帮他打被害人,结果使用剃须刀等利器致被害人死亡。他声称不知道柴某还抢了被害人70多块钱,一部手机,一部传呼机,最后他们还抢了被害人的出租车,一路行驶。结果车掉到了沟里,他们请求加油站帮忙拖车。杨某又回到自己老家对母亲谎称是朋友的车出事了需要钱,然后还在村里举行了订婚仪式。没几天听见警察找他的消息,遂开始逃跑。十年间逃跑至多个地方,最后终于在2011年被牡丹江市公安局抓获,移交至太原。

  听完这个案情,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仅仅因为5块钱的问题就让这么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也让被告人不能与家人团聚,十年来多处逃窜,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的悲剧究竟是因何引发的呢?难道就是5块钱吗?这又折射了社会怎样的现实?带着这么多未解的问题,我又继续认真地听了下去。

  接下来公诉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杨某。在讯问过程中,被告承认基本犯罪事实,但在细节中坚持称他只是想要报复被害人打他一顿,也没有事先与同伙柴某协商抢劫,而且也不知道柴某在过程中抢劫。对于他跳跃情节,说话不清的情况,审判长都给予了适时的提醒。公诉人继续举证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找到的作案工具,还有相关照片等,审判长确定被告人和被告的辩护人对证据没有异议。

  然后进行的是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其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但是原告代理人坚持称被告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将其绳之以法,因为被告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原告代理人称她弟弟即被害人是有正当职业的还很年轻,他跑出租是下班后顺带的,而且也不固定。被告却因为5块钱对他下此毒手,不仅毁了被害人的一生,也破坏了自己的生活。原告代理人还叙述了其家属因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声泪俱下,他们也希望能够给被告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是他所犯的罪行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当时我就被感动了。被害人家属悲痛的陈述让我感受到失去亲人的痛苦,尤其是被害人正值年轻,大好的人生时光还没开始就被迫结束,这是多么残忍。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5块钱,因为被告一时心智不成熟做出了让他后悔一生的错误的决定。何其悲哀!

  最后当庭未直接宣判判决,结果未知。虽然没有宣判判决结果,我想不管怎样他注定是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的,为自己一时不理智的行为买单。如若当时他能心平气和,正确对待这件事,不采用报复的方式来解决以此达到心理平衡的话,这件惨案也不会发生,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如此恶劣的影响。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人们应该懂得用理智来调节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的冲动,多想想后果,三思而后行才能避免惨案的酿就。况且他也是有家室的人,有妻儿有老小,为什么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受害人家属的心情。不管结果如何,对于双方都是有害无益的。被害人即使得到了法律的公正,但他们失去了最亲的亲人啊,这是什么也换不来的。而对被告而说,他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人生,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顶梁柱。就这样走入歧途,实在是让人为之惋叹。

  由于5块钱引发惨案,我想这更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反思。古人所倡导的“大同社会”到哪里去了呢,而今的和谐社会下却还存在着这样需要我们深刻思考的悲剧,看来我们还应该做出更多的努力使我们生存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这个个案折射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以及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也成为我们教育公民增强法制意识的反面教材和有力依据。

  除了对本案的一些思考以外,我对法庭审判程序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审理是按照庭审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来展开的。其中印象深刻的是不管从审判长还是到公诉人,这些法律工作者都有着极高的法律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例如审判长形象严正,语速不快不慢,给人一种沉稳正直的感觉。而公诉人的表现也非常出色,他有着清晰的思路,虽然有点感冒,但说话声音还是洪亮有力。由此我想到这些法律工作者是多么辛苦,即使生病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工作,我想他们坚持的不仅是自己的工作,更多的是对法律的信仰,对维护法律尊严与公平公正的坚定信念。

  而且从他们身上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将来我就要像他们一样从事相同的工作,面对同样的人生挑战,我能否像他们一样做到这样优秀呢?答案是未知的,现在说什么都还太早,我能做的就是踏踏实实,把自己该做的做好。每一个成功的人,谁不是经历了艰难困苦才获得让人艳羡的成果,这些卓越的法律人才也是经历了长时间的磨练与探索才获得现在的胜利。他们刻苦攻读理论知识的时候,辛苦进行法律实践的时候,谁曾想到有多少的苦难等着他们克服?但是他们坚持下来了并且成为其中的佼佼者。这不仅需要顽强的毅力,坚定的信念,还需要强大的内心和不怕挫折的勇气,这都是一个卓越法律人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

  所以反思之余我也受到了深深的鼓舞,何不把他们作为我的榜样呢?作为一名法学的大二学生,我还要走很长很长的路。而这正需要有榜样的力量支持我,引导我前进,给我有益的建议。我想我会认真学习他们的品质,不管今后将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运用自己日渐成熟的头脑和慢慢积累的经验来面对和处理。可能刚开始不会有那么让人满意的结果,但谁不是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走过来的`呢?成功的金字塔需要我不断努力地攀登和探索才能领略它的精彩和奥妙。

  通过这次法院旁听,我深刻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它是神圣的存在,我们每个人都不自觉地被它的威严所震慑。然而法律又是公平公正的,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坏人。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必须为犯下的过错付出一定的代价。曾几何时,这些误入歧途的也都是善良守法的公民,也曾有过美好的昨天。只是一时恶念才令其丧失自我,置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国家法律于不顾,最终葬送了他们本该更加多姿多彩的人生,害己又害了家人。一念之差就造就了完全不同的人生,难道他们心里就没有悔恨吗? 毫无疑问,没有谁愿意承受这样巨大的痛苦。所以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走好每一步路,因为我们肩负了太多的希望与责任,怎么能允许我们误入歧途呢?

  而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加强对法律的理解与学习,运用好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我们现在学的都是理论知识,而法律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它最大的特点在于实际运用。只单纯地学习背诵书本知识和法条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髓。

  我想,对于我而言,这次旁听重要的不是看案件本身,而是法律带给我的深深震撼。第一次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它的意义有多重大。我不仅学会了更多独立的思考,将其与社会现实联系,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次活动,我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要努力的方向。那些优秀的榜样给了我前进的力量,让我懂得成功之路很艰辛,但坚持到最后获得的成果是无法想象的。尤其是那份战胜困难战胜自己的成就感,更是其他人所不能深刻体会的。 在此次旁听活动中我真的受益匪浅,收获了很多,非常感谢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努力能让我们有这次珍贵的法院旁听机会,这对于我们今后的学习都有很大的帮助,也为我们今后将要从事的法律工作奠定

  了良好的基础。希望以后能有更多这样的实践机会来提高自己!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1

  今天,我们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所有同学在刘瑛老师和冯琴老师的带领下,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一个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的旁听,整个旁听的过程十分顺利,在这个过程中,庭审中各方的表现都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

  审判人员:

  本案用普通程序审理,三位审判人员都是代理陪审员,刚开始还觉得有点遗憾,可是在庭审过程中三位法官的表现尤其是审判长的睿智,机敏,都使我深深的为之折服。

  原告:

  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是三位来自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三个人的搭配可谓是天衣无缝,一个睿智,一个沉稳,一个激烈,他们三个人在庭上的配合也是很默契的,让我觉得从开始到最后一直都处于优势。而且可以看出他们前期准备的材料是十分充分,甚至还了解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基本上无论对方抛出什么问题,他们都能沉着的解决。让人不得不佩服。

  被告:

  五位被告在庭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情况是他们在庭审之前毫无联系,而且对于本次开庭似乎也没有做十分充分的准备以至于在庭审过程中甚至出现一段时间的"内讧"的现象,因此也让我觉得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一直处于劣势,他们律师的水平似乎较原告的三位律师的水平有一些差距。

  在本次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我主要学习和体会到了以下几点:

  理论学习:

  以后若要做一位法律工作者,首先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本次庭审过程中,几位律师和审判人员都表现出了极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他们对案件的相关有待认定的事实都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对各个被告所应当承担的不同责任也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并且都给出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几位律师和审判人员也是充分运用了他们深厚的法律理论对认定案件事实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阐述和辩论。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对于法律的驾驭能力是现在的我十分佩服和期望的,而这种能力必须是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逐渐的'养成,应次本次旁听使我认识到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

  实战经验:

  在庭上的无论原告律师,被告律师还是审判人员都不难看出经过了长期的实战磨练,大家对于案件的审理过程都有十分的了解,十分迅速的进入了自己的角色,并都有不俗的发挥,使得整个庭审进行的十分有序。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在庭审中对于诉讼技巧的运用也是十分到位的。这也让我体会到,法律作为一门实践性学科,一刻也不能离开实战,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不仅要注重理论的学习,更要深入的学习如何用理论指导实践,将所学之知识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

  语言表达:

  本次庭审也让我觉得语言表达作为一项基本技能其的重要性。这个技能包括语言和表达两个方面,本次庭审中第二被告的语言显然是一个问题,其广式的普通话有时让我们理解困难,而第二原告的那位男律师的表达则存在一些问题,而原告律师中的那位女律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逻辑严密,思维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很强,让我们能轻松的理解其意思,一开口就占尽先机。语言表达能力作为一个从小就训练的能力,在庭审过程中也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试想一个连意思也表达不清楚地人,又怎么能成为一个好的律师或审判人员呢!

  仪态大方:

  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审判人员对你第一眼的感觉也很重要,因此在开庭时仪态一定要大方,试想,一个衣着大方的律师和一个衣着猥琐的律师同庭诉讼的时候,审判人员心中的天平必然会出现些许的倾斜。

  自信:

  无论在庭审过程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都要保持自信,因为你的自信可以传递给审判人员一种信息,你是代表无罪的一方的,你所作出的辩护都是可信的,同时也可以给对方律师以压力,使其心中无底。本案中无论是原告,被告,还是本案的审判人员都表现出了极其强烈的自信心,原告方的咄咄逼人,被告方的从容不迫,审判长的沉着冷静都使整个庭审十分的激烈而又不失秩序,紧张而又不失理性。三方坐在各自的席位上都散发出了自信的魅力

  充足的准备:

  庭审前充足的准备时案件取胜的决定性因素,纵观本次庭审,原告方审前的准备活动是十分完备的,不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案件相关技术的角度,原告的三位律师都做详尽细致的工作,在这点上五位被告则表现的差强人意,他们在庭下并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以至于他们虽同为被告,但却时常不在同一条战线上,特别是主要责任人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之间互相推托责任,这些于它们都是大大的不利的。相信原告方的三位律师在庭下都使经过了辛苦的准备的,正是因为他们的努力才使得他们在庭审过程中占据了主动的地位。

  本次旁听活动,使我充分的感受到了法庭现场的气氛,也使得我对庭审中各方的角色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加强法学的理论学习,同时也会关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使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实际能力有一个攀升。

  关于本次庭审,我有个疑问:我觉得就本案而言,还没有弄清楚一个问题,就是市面上的盗版品种的母带是怎么来的。如果是第三被告提供母带的话,要求他说明母带的来源,追究他的侵权责任;如果第三被告未提供母带的话,则显而易见是第二被告侵权导致的盗版的出现。因此我觉得这个问题也是本案的一个重点问题。

  祝老师一切都好!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2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的东湖区人民法院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东华理工大学外法系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更多的经验。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当堂审理的全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审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尽量以自己所学的知识与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案件审理结束,我对审理案件的程序和知识的运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1. 周某团伙抢劫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东湖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周某团伙抢劫案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案经过与事实!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在本案中我们处处都可以看到公诉人的作用。的确,公诉制度真是我们法制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公诉制度的话,那么那些坏人定会逍遥法外!

  在本案中,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本案中,被告人都是专抢出租车,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其性质及其的恶劣,属于抢劫罪。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这些人都是在青少年的时候不懂法律,为求刺激、挥霍去抢劫。走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他们少年时犯罪被判了几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耽误了他们的美好人生。出监狱后,他们找不到工作,四处游荡,而家人又管不了或者是根本就不去管,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重新犯罪。由此案我看到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2.交通肇事案

  本案中被告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在明知汽车右刹已坏的情况下,仍然去载运乘客。最终导致出租车因为躲闪一辆横穿马路的自行车时往右打方向盘,但是由于汽车右刹车已坏而撞上了护栏。车上的一对年轻夫妇受伤,而丈夫受到严重的脑伤而在医院死亡。虽然在这个案子当中出租车司机说他在一出事之后就拨打了112和120。该司机就依此认为他是自首的.。原告律师认为:“现在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该种情况的定性,但是在司法的实践中,大家已经普遍认为在对于司机这个特殊的职业来说他有这个义务。则他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了,那属于该罪的加重情节了。“的确,如果身为司机他就应该为自己的乘客负责。在本案中,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固然是直接的诱因,但如果司机把汽车修好后再做生意的话也不至于会发生如此的悲剧。所以最主要的责任仍然是在该司机!我们知道在我们平时的生活当中,好多的交通意外都是有行人或司机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而造成的。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认识到交通事故猛如虎!也证明了我们现在的市民的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实在是太差了,如果人人都作好自己的本分,那么我们的社会上还会有如此之多的悲剧发生吗?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工作者所必需的一些素质。理论知识固然不可缺少,但是只掌握了这个并不足以有用,还需要娴熟地运用于社会实际之中。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3

  上周二,我有幸被选中去旁听了一堂关于刑事诉讼的庭审。听完这一堂刑事诉讼之后,我的心情澎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两个15、16岁的大好青年,为了一个女孩而争风吃醋,最后还持刀刺伤人。就是因为这两个青年的一时冲动,而时另一个16岁的青少年身受重伤,甚至差点使他断送了宝贵的生命,也因为这件事这两个大好前途的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被刑事拘留,同时也给他们美好的人生抹上了一个污点。想到这里,我的心在滴血,我的情绪低到了极点,更可悲的是,当法官问到这三个青少年的文化程度时,最高的知识仅读初中而已,有一个甚至连小学也没有上过。试问一下,如果他们读多一点书,接受多一点的法律知识,那么他们还会做这种傻事吗?由此看来,我们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特别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学法,知法,守法,懂法和用法,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作为一整套规范系统,是人们在长期的自然进化和社会发展中,基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在总结经验并结合一定的理性预见的基础上“设计”出来的社会规范,它体现、确认并保护一定的社会秩序,作用于社会,能够起到维护或者调整作用的社会规范。法的本质即法的内在规定性。上述那两个青少年已构成了犯罪。因为犯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任何犯罪行为要构成犯罪都必须具备四个共同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而上述所说的那两个青少年已具备了犯罪必须具备的四个共同要件,所以说他们已构成犯罪,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在事件中被刺伤那个青少年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而不懂得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正当防卫的紧急避险措施躲避伤害,作后导致他残废,说到底,都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薄弱而导致今天这个惨剧。

  经过这个旁听,真是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认识到作为21世纪的新一代青年,学法、知法、守法、懂法和用法是非常必需的。让我们大家都做一个守法的好市民,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守法的文明之国吧!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4

  时间:20xx年12月3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水务行政复议

  原告:内蒙古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第三人:土默特左旗水务局、土默特左旗规划局

  一、案件主要内容

  第三人土默特左旗水务局认为原告内蒙古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按照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和实测,预留的河道抢险通道和河底净宽严重不足”,分别于20xx年5月13日和5月30日作出两份内容基本相同的处罚决定书,根据《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内蒙古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拆除违章建筑,进行整改。原告内蒙古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处罚决定申请复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20xx年5月13日处罚决定书,维持20xx年5月30日处罚决定书,但对其中的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进行了变更。原告内蒙古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追加土默特左旗水务局、土默特左旗规划局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旁听感悟

  因为从小跟随父母在外地打工借读,很早就感受到了“不公”的社会现象,于是,我便立志要成为一位律师,让工人们的权利得到维护。对于法庭的印象,也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看到,而电视中的法官和律师的气质让人神往;法庭的气氛更是让人感到神圣,于是,我更坚定了当律师的决心。那时对于法律并没有更深的印象,更无从谈起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分。上了法律课程才对此有了进一步理解,但对于具体的程序,我还是觉得很模糊。在校期间,我们学的都是书面知识,也可以说是死板的“教条”,要深入地去了解所学知识还需要我们“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把书本中的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旁听法庭,在参加之前对我来说是新鲜事,平常所见到、所听到的法庭上的事虽不少,但从未感受过现场法官判案的气氛。感谢这次的实习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去了解事实中的法律,身临其境去感受法庭的庄严与神圣。

  还没进入法院我便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心里一想着这可能就是自己以后工作的地方就激动不已。进入法庭之前的`检查更让我觉得这的确是个不能让人亵渎的地方。身为旁听的我们都被安排坐在旁听席,然后直望上去,位置的安排是:最前排分别是审判员,审判长,审判员,第二排是用电脑作记录的书记员,然后下一排是分别在两边的:辩护人(左),公诉人,原告(右)。这和模拟法庭的布置一样,却多了好几分让人肃然起敬的神圣感。

  开庭时并没有预告,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才让大家都顿时紧张起来。调查之后,正式进入审庭时间。经过一个多小时后,案件终结了。我们都大有收获,感想很深。

  其一、我最大的感慨就是模拟与实际庭审相差真的很大。就庭审程序来说,在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只是分为了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以及审判阶段,但在此次审理的过程中增加了好多环节,如审判员宣读原告委托书,收集的证据资料等。再就服装来说,我们以为开庭所有人都应该正式着装,这也是开庭了庭下没保持肃静的原因,很多人都在等着双方律师更换着装。

  其二、在开庭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并不能简要抓住想表达的要点,言简意赅,而是想更多的,甚至把无关的问题都表述出来,以至于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不断维护现场秩序。而且原告方出具的证据明显过少,其中只是反复针对复议期间被告收集证据的行为进行辩驳,说服力明显不够。

  其三、被告方代理律师的方言让我们对案件进行理解难度加大。在这一方面,我觉得律师是不是应该禁止使用方言?毕竟不能保证双方律师都来自同一个城市,不可能对每一方都配翻译,这毕竟增加了开支,也同时浪费了资源。

  三、今后从事律师工作的庭审注意要点

  我们所学的知识只是凤毛麟角,对于法庭中出现的这些现象并不能很专业地去分析,只能凭主观的感觉加以判断。经过查阅相关资料,我认识到今后想做好律师工作,我们仍需要注意的庭审要点:

  1、证据的把握。要尽可能收集关键证明力之证据,旁证、辅证不是庭审和法官注意的焦点。开始证据的提交,所体现的真实性、关联性、证明力大小十分重要。法官在自己办公室研究案情和依据证据寻找法律理由时候,对于关键证据是十分注意的。其实很多不是太复杂的案子,剥去其层层外皮,所涉及到得无非就是那么几条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定性是法官在庭审前寻求“自由心证”的一个主要工作。

  更近一步说,其实不少案件,法官的态度已了然,开庭只是个过程只是法律程序的需要,看看原被告双方的表演而已,甚至有很多法官已经不愿意听原被告在法庭上多说话。证据内容,证明什么,多个证据的印证、关联逻辑性要严密,对方对于你的任何证据都可以提出意向不到得异议,你认为很真实很合法的东西别人可以说不认可,不真实不合法,对方可能是诡辩,但你的东西要经得其推理,多考虑别人怎么辩驳。由于没有举证期限(实践中一些法院的做法),你的有些证据不必要早早地拿出来以给对方充足的时间寻找漏洞寻找辩驳的证据,这个就要看你怎么把握了,既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使法官在办公室自己研究的时候让他的“自由心证”占在你这边,又不能给对方足够的准备时间,哪些证据要保留这个要考虑清楚。也不要让法官觉得你是故意留一手。

  2、法官的态度及提问。可以说看了这么多案子,法官在法庭上有说过话带攻击贬低性或口气不好、经常打断、质问、给脸色的占50%。这里面要注意的问题有几个:

  (1)自己的庭前工作要做好,对案件情况对证据要熟悉,不要被法官揪出理由来看出你是外行或在蒙,那法官不会给你好脸色还可能语带攻击和贬低性。诉请要严格明了正确。其他方面亦如此,不得草率。

  (2)你不一定要笑脸相迎,但是对证据的举证、质证要精练、排列逻辑、层层递进、话语要有声势、要有信心、有理由,说话尽量每句说到点上,少诡辩,一来自己心虚二来浪费话语法官不爱听,归纳性很重要。个别言不达意的地方,法官发问后要和谐心静迅速调理。

  (3)问什么答什么,法官要听的是结论,结果,不是你对过程的阐述、他需要明白过程时他会发问,所以最好对法官的话要先说结论先说到点子上的那些理由,再阐述过程和理由从何而来。

  (4)明白“用证据说话”,不要发挥也不要类推(即推彼及此)、旁证(即别人也是如此。诸如此类)。

  (3)先说结论再说理由。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仅次于证据把握的第二重要问题。很多基层法院初次开庭前法官还来不及看案卷,因此第一次的辩论可能对法官的定性产生重要影响,一旦法官定性,后面的开庭可能只是验证这个定性结论。法庭辩论的注意事项有:

  (1)不要太文质彬彬,要善于质疑,辩驳,自信有理地说话。

  (2)要善于把握程序法规则,可以这么说,任何民诉法,民诉证据规定,相关程序法中的规定,都可以说是对程序公正的要求,可要求法院遵守或羁束。

  (3)对涉及技术案件的专业水准,一旦发挥可以使法院对案件的定性有新的认识,因为这是法官不懂得领域。

  (4)对于复杂证据的案件,把握辩论战略,如层层揭露真相,步步递进。

  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每个公民都必须守法,都应该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学习法律,就是要知法、懂法以达到用法的目的。这次听审让我对法庭有了进一步了解。但愿在以后的学习中会有更多诸如此类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5

  “法院”——一看到这个词的感觉一定是非常庄重、严肃的,对我们小学生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在生活中,对它一定非常陌生,但今天,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同学就有眼福、耳福来与法院做个亲密接触了!学校组织我们去法院旁听,平生第一次识到法院的“庐山真面目”,心情自然是非常激动、兴奋的!

  踏进法院的大门,就令人矜持,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台上有八把高背椅,与平时电视上看到的一模一样。正中央有一尊庄严、鲜艳的.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公诉人、书记员以及被告陆续上了场,被告旁有两名警察紧守着,不敢有半点疏忽。全场的人都特别严肃,审判长一声令下“开庭”!审判长分别讲了三名被告的简历,并与被告进行校对,公诉人叙述了案例,其中还有绑架我们学校同学的案例呢!这属于绑架勒索罪,两名被告被判了十三年!十三年,这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宝贵的时间,十三年可以过得非常有意义,可以做许多事,能学习、生活、休闲,为家为这个社会做多少事……而在他们的心目中,却将是一段阴影,一节心中永远的黑暗……此时此刻,我们的心同他们一样痛苦、黑暗、会很,但这时的浪子回头又有什么用呢?这个黑色的漩涡钥匙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此时此刻,他们很想哭但眼泪是永远无法洗去痛苦的;他们很想人间蒸发,但这是事实,有千千万万见证事实,是无法逃脱的;他们很想让时间倒流,但已经犯过的错,必定是要受到惩罚的,此时的浪子回头已是近黄昏了!

  经过这一番精神与情感的体验,明白了这个警钟告诉我们大家,不要因为某个一念之差,就断送了一生的美好幸福生活,与似锦的前程,要弥补这个错误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因此我们从小就要有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向美好的生活迈进!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篇16

  “我第一次走进法院,身临审判现场。当站在法院高楼前,那明晃晃的国徽瞬间就给了我一种庄重肃穆感。怀着崇敬的心情走进法庭,听着法官与诉讼审理人的宣判,再看着站在明灯底下的被告,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样的人没有影子?只有身处正阳下或者黑暗中的人才会没有,而在法庭里无疑是前者。这让我感觉到在依法治国、执法必严的中国,所有的罪恶都将无地遁形,法律这束光一定会照亮更多的黑暗角落。”

  “通过庭审旁听,我感觉收获了很多,我们青少年应该从现在做起,更加知法守法,了解法律知识。人生苦短,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宝贵的人生,走好每步路,千万不能误入歧途,违法犯罪,因为我们还有太多的未尽责任和义务。”

  “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常常对涉世未深,判断力差的未成年,人起着导向作用。含有暴力、赌博、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的有害信息乘隙而入,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与思想。甚至还教唆未成年人吸毒,以致一些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们要弘扬法律精神,提倡道德规范,提倡善良正义,不让歪理邪说在阳光下横行无忌,我们要营造一个好的环境,能让我们继续向前,也让后来者茁壮成长。”

  “我们离结束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但是我的魂还在法庭现场,我忘不了那个男人的话语和神态。他曾经是个好儿子、好老公、好父亲。但是毒品摧毁了他的一切,他现在只是个可怜虫。希望四个月的监禁能挽回他的未来人生。我把这一切都铭记在心,发誓不要走上他的老路,要努力去实现我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开阔了眼界,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次法院之行更让我懂得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让我们一起积极做个守法公民,遵法守纪吧!”

  我查阅了资料解决了(心中的)疑点。这次观摩对我很有意义!我知道了法律的一些流程,知道了毒品的危害性,知道了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希望日后能多开展一些这样的活动。”

  “通过旁听审判,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同时我也明白了,违法犯罪的事决不能做,否则不会有好结果。我们应该自觉守法,做维护正义的好公民;同时要宣传法制,让更多的人增强法制意识,远离犯罪,使社会更加安宁。古人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人生苦短,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宝贵的人生,走好每步路,千万不能误入歧途,因为我们还有太多的未尽责任和义务。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

  “这次的观摩活动使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的严明,以及吸毒贩毒对人们的危害之大。希望将来有更多有意义的活动可以参加。”

  这次庭审实践活动十分有意义,审判观摩让学生旁听法庭真实案件的审理,能使学生亲身体会到法庭的威严,感受庭审各阶段的进程,加深对法的理解和把握。希望在课堂学习之外,能够多举行和开展审判观摩、辩论技巧、法律诊所、司法交流、法律咨询和案例讨论等实践性法律学习活动,让我们学生更加重视法律。

  “我今天才知道有少年犯之说,以前认为我们小孩犯了罪,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我想我们同龄人跟我这样想的大有人在。很应该让大家都知道任何人犯了罪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通过这次的旁听,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无时无处不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从容地面对和正确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遵纪守法,才能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为法治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相关文章: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05-16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1-05

观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03-23

教师旁听心得总结09-17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5篇11-14

参观法庭作文06-05

法庭庭长的述职报告12-31

法庭申请书11-27

我家的小法庭作文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