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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

时间:2022-03-19 00:05:2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爱生命》读后感(合集15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爱生命》读后感(合集15篇)

《热爱生命》读后感1

  读完这部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首先一定要热爱自己的生命。

  我很佩服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他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艰难的行走着。她只是一个人在走,没有同伴。那里的天气很差,她又冷又饿,最让他感到害怕的是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匹狼,这匹病狼一直跟在他身后舔着它留在地上的血,人和狼都在坚持着活下去,为了能活着回去,人终于在战斗中获胜了。他对生命的热爱是他战胜了狼。虽然他也很饿,很累。可他不想失去生命,最后他走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鱼船救了起来,最后终于安全的回到家。

  我读完这本书,我就知道了,人要想成功,就必须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热爱,都不爱护,那这个人怎么会成功呢?朋友们,所以,我们一定要热爱和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这样人才可以快乐,才可以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2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热爱生命》读后感3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读后感4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5

  这个星期,我读了《读者》一期一会中的《热爱你生命如花》,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我”的日语老师“小泽”的经历,开章作者就提出了疑问:“小泽老师,为什么你们把日语教的这么好呢?”之后我们才知道,小泽老师原是一个大笨蛋,考试总是垫底,一次偶然,他报了一个日语短训班,过了不久,发现自己对语言特别敏感。转了科之后,小泽老师成绩突飞猛进,考上了北大,申请进入了早稻田大学。小泽老师说:“哪里有什么天分,只不过我对日语比别人稍顺手,又真心热爱,才有了今天。”

  小泽老师真心热爱日语是一个关键,更关键的是小泽老师遇到日语后,那种“原来我活着还有意义呀”的感受来了,给了小泽老师极大的鼓励,原本焦急的心平和了下来。每个人都有天赋,可天赋不同,没必要羡慕别人,真正要做的是去低头找自己所热爱的`,等这种“所热爱的”找到了,自信心也就提高了。

  英国作家毛姆曾说过:“一个人只有被思想,活力,激情塑造出性格,上了年龄才美丽。”是思想,活力,激情和所热爱的事物,让人明白了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有意义,不用担心你的渺小,重要的是去找到使命,那是独特的。

  其实我们不必羡慕任何人,跟别人相比,最最最珍贵的是你自己。

《热爱生命》读后感6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7

  近日有幸拜读了汪国真先生的《热爱生命》,收获很多,读完后我的心中不时的有洪浪在翻滚,在咆哮。尤其是那一句话“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让我愈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恍惚间,我想起了当年的“小悦悦”,18个路人啊,应对着与死神斗争的小悦悦,他们视若无睹,残忍的离去,我在想,当时的他们有没有思考“那是一条生命”。但我能够肯定的说,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当初我也在现场,我会不会像那18个人一样漠然离去,还是会像那位拾荒老人一样,珍惜眼前的生命,伸出自己的手尽可能的予以帮忙。

  小悦悦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道德的滑坡,是对生命的漠视。尽管18个人已经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予以道歉,尽管我们已经对小悦悦的离去予以惋惜,但“热爱生命”这个话题应当值得我们讨论。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陷入困境,但是对他人来说,我们也但是使他人,那时的我们还能漠视这一问题么,我们到时候还能期望谁能给予我们帮忙。

  请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热爱他人的生命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法国米歇尔·艾甘·德·蒙田。

  文章讲的是作者对时间的'两种看法,一种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作者认为,糊涂人只懂指望来生,而不懂爱惜现在的生命。热爱生命不是贪生怕死。死亡是生命的归宿,这是自然的规律,聪明人热爱生命是一种抗争,是为了争取在有限的光阴中过得更充实。

  的确,我还认为在被别人逼迫下做的事情也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事情也会做的不好。那是因为我不想做,这让我想到了一句俗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像流水般一样,流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这篇随笔充满思辩色彩,情理相生,既亲切又有说服力。启发人要善待生命。既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要爱惜他人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9

  生命,什么是生命?生命就是每个人的人生开头到结束,也是每个动物的生与死。但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中,让我们知道应该怎样保护生命,怎样维持生命!还告诉我们要借助周围物体来维持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了作者:他的名字叫杰克·伦敦,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在作者短暂的一生中,总出版十九篇长篇小说,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三部剧本以及许多论文和特写。

  在这本书中,所描述的'故事场景打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在这本书中,让我们学到只有坚强才会成功;这本书中,我还学到怎样维持生命、怎样保护生命。并且不能丢下自己的伙伴,要团结一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成功与胜利。人们就是利用动物来为自己做艰苦劳累的重活,一点都不珍惜动物生命,当人们看见动物们冷得发抖,都还想着它们脂肪厚不怕冷,失去了同情心、怜悯心!最让我不可接受的就是还有好多人们仍然在伤害小狗、小猫、小驴等小动物,把它们拿来炖汤吃肉,简直太残暴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保护生命,不能随便伤害生命,并打算把这样的思想传播给每一位同学和小朋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幸福地生活在这个世界里,才会让我们的家园更美好幸福!

《热爱生命》读后感10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当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向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我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能够决定自我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能够选择随缘,也能够经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我此刻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齐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期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先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期望,也把握住了这个期望,尽管期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仅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11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12

  昨天,我在网上阅读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就是因为读了这个故事,才让我懂得了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叫黄美廉的人,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症十分吓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到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经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和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顽强地活下来了,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和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

  在一次演讲会上,一位学生突然发问:“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待自己?你有什么怨恨吗?”在场的人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这么几行字:一、我很可爱;二、我的腿很长很美;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四、我会画画和写稿;五、我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猫……最后,她用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人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热爱它,你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热爱生命》读后感13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心校所发的教师读书中的蒙田试笔《热爱生命》,我感觉大师在怎样对待生命上和怎样去度过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给我们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课。他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对于生命,我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生命的时间过一天少一天,根本没想过“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更别说“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所以,我感觉我倒像个自己生命的刽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杀自己生命的激情,灵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简单的,可是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生命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因是上天赐于人类的生命实在太短暂,正是其短暂所以生命变得可贵.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走过了,就没有在重来的机会.生命如此宝贵,我们该怎样去对待属于自己的人生?走进蒙田,品读他的《热爱生命》我们就会懂得如何去热爱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载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虚荣,热爱生命要着眼于现实,热爱每一个眼前的现实生命;

  生命不同于舞台采排,走的不好还可以重新再来。可上苍绝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走过了就无法回头,只留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觉他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关注生活,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一个人关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乐趣就越大,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迪。

《热爱生命》读后感14

  荒芜的土地上,风雪夹杂着绝望的气息迎面而来,远处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险的存在……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枪、猎刀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书中一个画面让我一直记忆犹新,面对着同伴死去后留下的一袋金子,主角却选择了丢弃它。是啊,虽然这袋金子可能价值不菲,但对于生存来说,它只是一堆烂石头。同时,我不禁想起前些日子为破产而自杀的一些商人,他们的确失去了金钱,失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那生命难道只值区区几十、几百万?没有生命,其他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热爱生命》读后感15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的文章我觉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纪实文章,因为他本人拥有的坎坷人生阅历,使得他的笔下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情节起伏跌宕,很有悬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读了文中的《北方的奥德赛》。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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