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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时间:2022-06-04 05:47:1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精】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精】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一看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入书中狼与羊的世界。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他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

  看了《疯羊血顶儿》,真是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搏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嘛!直到看了血顶儿这样做的原因,我心里不禁感动起来: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一种,而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为了帮妈妈报仇雪恨;而看到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了“内部战争”,罪名却是落在血顶儿头上时,我忿忿不平……

  故事的结局,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奥古斯盘羊群不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救了整个盘羊群。我认为,血顶儿虽然看似没有为自己的母亲猴戏报仇,但是,他的精神早已成为奥古斯盘羊群历史上辉煌的一笔。虽然狼吃羊,天经地义,整个食物链无法颠倒,可是,假如说当时所有的羊团结一致,哪怕当中没有疯羊,哪怕所有的羊角都盘成圆圈,那羊群应该也不会就这样懦弱下去吧。而他们,把希望放在一个人的身上,最后,肯定也不会“转败为胜”。

  书中狼与羊的.世界,就像是现实中的社会。社会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和所有人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创造更好的明天;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但是也要适当听取别人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近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平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学生运动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标题,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十分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本人,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设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木状态中苏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巨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胜利的让血顶儿逃走了,本人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望文生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格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领袖:绕花鼎却以为血顶儿疯了,有救了。绕花鼎以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仇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率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虽然一切的盘羊都不了解它,讪笑它,以为它疯了。最后它胜利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宁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谊?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看了沈石溪伯伯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血顶儿是一只盘公羊,为什么叫“疯羊”呢?因为它把盘羊引以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样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饮血的食肉兽也不逃,不但不逃跑,还在原地“咩咩”地叫着,似乎怕凶猛的食肉兽发现不到它!“自杀还要打广告?”沈伯伯这句话说得很不错,疯了哟,彻底疯了。读到这里,我对血顶儿这近乎疯狂的举动感到无比地震惊和好奇。

  原来,血顶儿的妈妈叫猴戏,在刚刚产下血顶儿的`时候,被阴险狡诈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个小时,过了半个小时小羊就可以撒开四蹄与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扑上来了。

  哎……造孽哟!

  猴戏为了让血顶儿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归于尽,为了拖延时间,猴戏把娇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边送,让黑母狼解决自己。这一小部分时间足以让刚刚出生的小羊度过幼稚期,当黑母狼解决完猴戏,再次把凶恶的目光投在血顶儿的身上时,血顶儿已经跑远了。母爱的力量真是伟大,为了让自己的宝宝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

  血顶儿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复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它发现了黑母狼的三只狼崽。而这时,黑母狼又出去打猎,这可真是一次很好的复仇机会啊!血顶儿绝不会让它们从眼底下溜走,血顶儿用利角捅死了三只狼崽。

  读着读着,泪水早已模糊我的双眼,猴戏为了保护幼儿而牺牲自己的伟大壮举深深地感动了我,血顶儿为了复仇,不顾一切,勇往直前更令我无比敬佩,连动物都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感恩之心,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有什么理由不履行自己的孝道呢?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7

  暑假里,我阅读的第一本书便是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赖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

  你可能会问:“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敢跟狼较量,甚至杀害她的孩子?”那是因为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再害怕。

  血顶儿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同时,我也佩服血顶儿的母亲,她宁愿自己被狼咬死,也不愿丢下自己的孩子,自己逃命。这就是爱,这世间最伟大的便是爱。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就是爱的力量。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碰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始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疯狂报复。最后,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候抛弃了它,用血顶儿的牺牲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非常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出生入死,可为什么羊群却抛弃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自相残杀,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小羊们盲目模仿,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而且,后来因为血顶儿几次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指责。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单枪匹马的它,角再锋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毕竟,一只是羊,而另一只是狼呀。羊群把希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团结,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懦弱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斗,可哪一次,除了爱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蠢而懦弱的盘羊群,如果它们能团结一心,能坚信、帮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犯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尝没有这种人,这种团体呢。依靠一个人来盈利,却不给他帮助,不团结,稍有错误就大加指责。社会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前进,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不被外敌所侵犯。

  我想,血顶儿最后虽然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成仇,但它的那种精神肯定能一直留在羊群里。也许,在某一天,头羊能醒悟到它的那种精神,团结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

  暑假终于到来了,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我十分喜欢看的沈石溪的动物系列丛书。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所有动物书中的一本。我还读过他的许多书,如:《狼王梦》、《骆驼王子》、《鸟奴》、《黑熊舞蹈家》、《斑羚飞渡》等等十几本呢。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盘羊叫血顶儿,它的母亲猴戏在生它的时候,被一只母狼盯上了,结果被母狼吃了,它的最后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它的名字由此而来。虽然血顶儿经过风吹日晒,头上的血早已经干了,可是它认为那团血永远不会干,它要替母亲报仇。它每天都要把头上的角磨尖,好去对抗那只母狼,最终它的努力没有白费,它的角变的又尖又长,它的身体练得强壮有力。有一天,它终于看到了那只母狼,就扑上去与那只母狼发生了激烈的'对抗,最后那只母狼体力不支,落荒而逃。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多动物知识,让我重新认识了神秘的大森林,重新认识了许多可爱的动物。当我每天拿起书的时候,我总会非常期待里面又会有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又会有许许多多机灵、勇敢的小动物出现。只要一看起来就会忘记时间,忘记所有,仿佛我也穿越到了那片大森林里,与那些动物们打闹、嬉戏、战斗……

  我很欣赏作者的写作手法,比喻、拟人、夸张的各种修辞手法被作者运用的游刃有余,恰到好处。令人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我也很崇拜作者的写作精神,这套丛书耗费了作者十几年的光阴,在云南与动物为友,与各种动物一同生活,才能有五百万字生动的文字跃然纸上。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生物,本应该和谐共处,让我们停止杀戮,爱护动物。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习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1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收的觉得,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击了残暴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心,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宁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以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役清楚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缘由,心里不由一阵打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本人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本人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自觉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仗义执言

  故事的结局照旧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动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遭到追杀,由于血顶儿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击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终身都为了复仇而奔走,被羊群讪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本人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屡次幸运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2

  一双羊眼,闪着寒光,喷着怒火;两只羊角,笔直挺拔,如刀似剑;三只小狼崽,死在它的手下;一只大恶狼,被它追得四处逃窜。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疯羊血顶儿》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血顶儿在刚刚出生20多分钟的时候,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可它顽强地活了下来。后来,它长大了,踏上了为母亲报仇的道路。它为了给自己的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它也顽强地把自己那稚嫩的角嵌进电击石里,迫使自己正在生长过程中的`角变直,以伺机为母亲报仇。在这复仇之路上,它历经了数不尽的酸甜苦辣,最后她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

  如果血顶儿不想为母羊猴戏报仇,他就不会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如果血顶儿不想为母羊猴戏报仇,他就不会去同羊的天敌——狼,决一死战。它不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而是动物界的英雄,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再想想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被人们误以为是“疯子”的人呢?答案是有的。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年幼时的爱迪生好奇心很强,不管什么事情,他都要问个明白。虽然这些问题很常见,但是很不容易回答。

  比如,姐姐摔破了茶杯,他会问:“茶杯掉到地上,为什么就破了呢?有摔不坏的茶杯吗?”哥哥捉到了一只蜻蜓,他就会问:“蜻蜓的眼睛为什么是长在头顶上而不是长在肚子上呢?”……

  因为爱迪生时常会问一些很古怪的问题,所以,人们望着他不大相称的身体时便会说:“这个孩子一定不太正常。他的脑袋特别大,是疯子的征兆。”

  然而,爱迪生对大人们的说法并不在意。对他来说,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了数不清的奇异事物。他执着追求,后来这位被称为“疯子”的孩子成了一位伟大的发明家,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疯子”,有时只是一个表面的词语,在它的深处或许还有更深远的用意。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3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4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大自然中,生态平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2

  疯羊血顶儿是狼王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讲的是盘羊血顶儿的疯子行为,把自己的角卡在石头里变直,令他威武起来,使得他打败母狼,第二次,母狼生下了狼崽,却被血顶儿活活给打死了,给盘羊群创找了历史。因为它连连获胜,让其他小公羊也跟着他一起改变角的形状,在发情期的时候打死了许多大公羊,血顶儿只能把他们除掉才能不然他们让公羊们死亡!事后母狼连连报复,每天咬死一只羊,让血顶儿无奈的与她奋斗,最后血顶儿想出了办法,与母狼战斗到最后的时候,却被伙伴抛弃了,因为他们觉得留下血顶儿是个罪,只能把血顶儿送给母狼。

  血顶儿的母亲是被那只母狼咬死的,血顶儿为了报仇,让整个盘羊群和他一起受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换位思考,不能让别人与你一起背黑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5

  “刚产完羊羔,如果需要,母羊即刻就能和平时一样奔跑如飞……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母盘羊为克服生存危机,把分娩期的虚弱压缩到了最低限度……小盘羊一生下来,十几分钟后,即能蹦跳自如,一旦遇到险情,就能跟上母盘羊一起在山崖上飞奔逃命。这在动物行为学上叫作幼稚态缩短。”

  大自然是最严酷的课堂,充满了血雨腥风。时间和效率,对于处在食物链下端的动物们来说,那就是生命。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才读了两个章节,就让我对时间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深刻的感受,心情也有些沉重。尤其是读到刚生下血顶儿的母盘羊猴戏为了帮小羊争取那宝贵的几分钟,而不惧与狼共舞,最终自投罗网,羊入狼口。

  如果狼晚来几分钟,小羊就能站起来跑了,母盘羊就不用回来与狼拼命。短短的几分钟,就是一只羊的生命。母盘羊用自己的生命去为孩子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也是把自己最后的时间给了孩子,这时间就是生命啊!

  常常听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可我之前对此并没有太大的感受。对于我们这些顽童来说,时间似乎有很多。今天过完了还有明天,明天过完了还有后天,不是吗?而读到母盘羊被狼咬死,小盘羊逃走那一段,我才明白了,短短的几分钟,决定了会有一只羊没有明天。如果不是母盘羊以命相搏,小羊出生的那一天也将是它死的那一天,它的`生命旅程可能就只有短短的几分钟。

  对于任何生命体来说,时间都是有限的。有些时候,你能拥有更多的时间,只是因为别人把他的宝贵时间甚至生命给了你。这很残酷,也很现实。

  我不禁想到了作家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时间如此宝贵,却又来去匆匆,从不停留,难怪作者会“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人的一世不过百年,不知不觉我们已经都十岁了。如果说前面的十年我们不知道时间是什么,那么后面的日子里,我们应该知道时间是和我们的生命融在一起的,时间就是生命。

  时间就是生命,这是血顶儿的母亲猴戏用血泪告诉我们的深刻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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