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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时间:2022-05-31 17:36:1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精选24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精选24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读后感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杀死一只知更鸟》之所以能成为美国中学生必读书,历经半个多世纪还不衰是有她独特的社会价值的。看了此书,给我这样一个做父亲的人最大的感触是如何尽可能做一个如同阿迪克斯一样的能成为孩子楷模的父亲。

  阿迪克斯是比较典型的美国式的英雄人物,几乎没有缺点。有文化,是个大律师,有爱心,善于用行动来影响孩子。武力高强,曾经是本地区射击冠军,可以远距离一枪毙掉疯狗,但低调得宛如懦夫。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武力,这一点与孔子很像。

  孔子身材魁梧,武力过人,但从不以武力示人。孔子的几个弟子不但自身武力高,而且善于用兵,可以指挥千乘、百乘之军。其中子路为最。子路曾问孔子:“君子尚勇乎?”孔子对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则乱。”孔子强调“勇”是为“义”服务的,还说“见义不为,无勇也。”

  义字,古人解释是“宜”。即应该怎么做,是一种道德的自律,对人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力。中国古人崇尚义,所以有“仁义礼智信”“义结金兰”“义薄云天”等词,并告诫子弟不取“不义之财”。义和礼不同,礼是外部规定,规矩,义是内心的约束。

  在本书中,处处也彰显了美式的义。

  如,不杀对人类无害的、且能给人类带来美妙歌声的知更鸟。

  在对待不能获胜的官司上,阿迪克斯说“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可是,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怀,不正是我们儒家所倡导的“义不容辞”吗?

  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斯科特和哥哥以及迪尔内心就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父亲用自己的行为来给孩子们播下正义的`种子。这当然是美国人教育子女的范本。

  谈到这,我不得不说说如今的精英教育不仅让父母们疲于奔命,而且在德育教育上严重缺失。金钱至上、功利心切的病态是不是也跟我们这个社会几乎没有倡导“义”有关联呢?

  社会的无义也将导致无勇。天天唱着国歌,我们的国歌叫什么名字?很显然,今天的教育严重缺乏“义”和“勇”,社会媒体的舆论导向着重在个人成功者,将有钱的称为“M爸爸”,可谓厚颜已经达到无耻的地步了。当年的梁启超在变法失败后,去了日本,观察了日本社会后,他写了一本书叫《中国之武士道》,讲述了约70多个中华历史上“义薄云天“的武士。第一个他认为的武士是谁?孔子!他是在唤醒中国社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百万年前,人类的先祖为了更好地生存,学会了驯养动物,也学会了围栏。至此,家禽与野畜同为动物,但却有了区别。人,也不过是拥有思想和更高智慧的动物。毫无例外,与家禽野畜相比,不过是人类自己给自己也做了区分:常人与怪人、黑种人与白种人……

  怪人?——所有的未知与陌生都成为了猜疑的目标

  不过是十五年没有出现在小镇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为了“怪人”。不乏关于他的流言和蜚语,以及“我”和伙伴关于“怪人”自导自演的话剧。让拉德利成为“怪人”的,不仅仅是房子和木门,因为“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但《蒙娜丽莎的微笑》与“蒙娜丽莎的`微笑”是有区别的。未曾见过“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话剧所扮演的那个样子。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和不怎么说话的样子。

  “我”与他四目相视,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慕然间,“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

  黑种人?——“人人生而平等”只不过是白纸上的几个黑字而已到底是什么,使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成为了“劣等种族”。到底是什么,使得黑皮肤的人就只可以是被奴役的那一个,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可以被污蔑?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不配拥有辩护律师?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当真相清晰时仍然应该被判定为有罪?

  “汤姆的陪审团成员,是十二个通情达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却能看到在他们和理性之间隔着一层东西。”

  “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

  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平等和正义是用来被选择的?不习惯直接表达“我们对待他人不能有偏见和歧视”这样的话,因为“爱人类很简单,而爱一个人却很难”。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纸上的黑字一样,我们憧憬着、呼喊着,却不知道去实现。很多时候,偏见和歧视的看法来自于他人,但我们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世界纷繁复杂,追寻初心,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偏见和歧视从来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爱一个人”,去体会这其中的艰辛,在一次次不经意画圆的过程中,都要记得时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当我读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它给我的感觉像是随着三个孩子的书在夏天的夜晚流浪:你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会在周围的黑暗。

  我想谈谈几个形象的故事,首先,阿提卡斯雀。他是史葛和吉姆的父亲,一个律师,来自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和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好的射手。他的第一个妻子过世了。他有许多幽默感和正义。他是少数人在镇mescan谁犯下种族平等。当汤姆鲁滨孙被指控强1奸了一名白人妇女,他是在他的坚决防御。因此,他的家人成为事人们发泄他们的愤怒。他有坚定的信念和智慧。他总是把自己放在他人的利益。在小说中,他是体现道德。

  简·路易斯史葛雀:小说中的叙述者。她是个有男子气概的女孩,非常聪明。她的心总是认为镇上的人都好。但汤姆鲁滨孙的情况对她的一些信仰。但最后她能够有一个更成熟的视觉发现并欣赏他人的善心没有忽视他们的邪恶。

  一个美国杰姆雀:史葛的哥哥。他经常与他的妹妹在童年。他很勇敢,善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在小说中,他是她的妹妹最好的朋友和保护者。后来他还摔断了手保护他的`妹妹。在小说中,他逐渐成长为一名年轻男子。汤姆鲁滨孙案件的审理了他的bliefs深。

  亚瑟布拉德:象征无辜的受害者,但也是最重要的人在小说。他在家呆了。在吉姆和史葛的童年,他被视为恐怖的代名词。但他总是留下一些小礼物给孩子们。他救了吉姆和史葛当他们麻烦。他很善良。汤姆鲁滨孙:一个诚实的黑色。他被诬告犯有强1奸。他最后被射死当他是逃避。他象征着天真和邪恶会被吞噬。

  尤厄尔:他是一个贫穷的白人在镇上,他也是个酒鬼。他错误地指控强1奸他女儿的汤姆鲁滨孙。他无耻地威胁和伤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庭。

  作者用鸟的标志。它是一个天真无辜的。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是一个故事,毁灭无辜的无辜。吉姆,汤姆鲁滨孙,莳萝,raymoud先生,mayella尤厄尔都是模仿。

  当fasing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孩子。生活总是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它是永远等着你在角落里跳出来给你一个惊喜,或在你的心中的痛。

  也许生活没有目标而持续的方式。这不仅是一种更邪恶的世界。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很久没有读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太难记了。好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这是哈珀李写于1960年的小说,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杀死一只反舌鸟。只是1961年改编成的电影用了这个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还获得了奥斯卡金奖,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岗,一个基本隔绝于世,种族歧视弥留的小镇。核心内容是律师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该书主要宣传一种普世价值观,平等正直博爱等精神,还有对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人,与人无害的鸟。在书中象征着阿瑟拉德利,汤姆鲁宾逊等善良的人。弹无虚发阿蒂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感到内疚,三十五年没有再开过枪。而后,他尽心尽责地去帮汤姆打官司,虽然还是败诉了,但这种精神依然值得人学习。

  从另一个层面看,人不能当一只知更鸟。可以善良,但不能软弱。拉德利先生是个足善人,与世无争,忍受着别人怪人的嘲讽;但他的怪也保护着自己,夜晚枪击吓唬闯入庄园的孩子。而汤姆在败诉后不愿再去上诉,越狱而被射杀,再也洗脱不了自己。只能说逃避是没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让你的纵容成全了别人的罪恶,让你的善良伤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则的。

  大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这是我从书中看到的'另一种精髓。一个正直的律师和一个公正的法官也斗不过一群野蛮人组成的陪审团。汤姆案子的败诉,佐证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多数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当价值判断与别人相冲突时,还得尊重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

  最赞同的还是信任。虽然有些谎不得不撒,但撒下一个谎的同时得撒下很多个谎去维护。反省自己这么些年来,只有在欺骗上做到了嫉恶如仇。以前太过相信别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骗的恶果;后来学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来学着宽容,一次两次,或是没有突破底线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变引起质变,友情间的裂痕也会慢慢变大到不可修复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终究不能无视失信后的隔阂。一个人,一次让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让我相信了。

  宽容这条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暑假拜读了哈珀先生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起初只是被斯库特与杰姆发生的种。种故事所吸引,只注重于故事情节的发展。但越是后面越是吸引人,我渐渐地被阿蒂克斯的人性光辉所感动,他的善良与正义让我感触颇深。这部小说反映了美国民众在经济萧条时期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白人始终看不起黑人,而那些黑人也遭到了“莫须有”招来的灾难。书中那只知更鸟指的就是被黑人所讨厌的黑人汤姆,他也成为了那个黑暗时期的牺牲品。

  让人感触最深的是法庭审判的部分,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事情的真相后,大家都知道黑人汤姆是无罪的,我本以为法庭上人人平等,可在两个小时后,陪审团的判决却让我大吃一惊,由十二个白人组成的陪审团给出的判决却是被告罪名成立。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尽管大家都知道汤姆是无罪的,但还是会带有偏见地判处,然而,黑人们只能无奈地接受。看到最后,不知怎的,竟有一种莫名的心寒,才发现,正义竟如此难以伸张。

  正如书中阿蒂克斯所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自己的良心”。作者赞美了阿蒂克斯的善良与正义,因为阿蒂克斯是唯一一位“给黑人帮腔”的人,他始终在坚守正义与良知,这一点,让我打心底里佩服。在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也就只有阿蒂克斯才会去尊重、关怀黑人与社会边缘的人,阿蒂克斯始终在推着正义艰难前行。

  正义、公平是人们永恒的追求,我们在生活中或多或少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公平,然而大多数人却选择了沉默。在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城市里的人看不起乡下人,而有钱人看不起穷人,人们始终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他们炫耀着自己的优越,带着偏见去对待他人,甚至有的人恃强凌弱,这些种。种不公平不正义的事情都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应当用正直的人生观价值观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们更应当像阿蒂克斯一样,选择抗争,勇敢地捍卫公平与正义。文中还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勇敢就是,在你还未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阿蒂克斯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做人应有的品质。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的偏见就去放弃,去退缩,正义始终都会艰难前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正义始终都会得到捍卫,尽管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黑暗,但正义一定会艰难前行。让我们抛下生活中的偏见,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重读这本书,是两年后的今天,从前浅薄阅读带来的疑窦随之解开了。尽管这部小说的美式翻译腔偶尔会让我难以理解,但大致的情节还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读这部小说,标题“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有些疑惑,因为书的内容并没有太多地明确指向标题。直到读到阿蒂克斯与斯库特的对话,斯库特认为如果那样做(指把阿瑟·拉德利为了保护两孩子杀死了尤厄的事供认出去),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至此,标题的精妙用意才明确起来。杀死一只知更鸟,看似是种无足轻重,甚至有些娱乐意味的行为,实则是对生命漠视与对杀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杀死一只知更鸟”来暗喻书中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判刑以及供认阿瑟·拉德利杀人这两桩事,其隐喻之用心独到令人叫绝。而这两件事迥乎不同的结果形成了整部书的两大看点,前一只知更鸟被无辜杀死,后一只知更鸟则在道德与正义的保护下得以成活。

  这部小说前半部分围绕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阿蒂克斯为他辩护展开,在这个事件中,不同种族间强烈的不平等关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律师阿蒂克斯掌握汤姆并没有犯罪的关键证据,法院仍判他有罪。这一只知更鸟便在民族歧视与道德泯灭中死去了。人种歧视,是这一事件带给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样生而为人,仅仅因为肤色的不同,更准确的地说,是埋在骨子中血脉渊源与宗教道义的不同,美国最高法便将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杀了,就如杀死一只知更鸟那么嘲讽又极其悲哀。

  小说的后半部分写的是怪人邻居的故事,因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们对他避而不谈,孩子们对他施以各种怪诞荒谬的猜想。前期对于怪人的疏离与恶意的猜想与后期怪人关键性地救了两个孩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斯库特对怪人曾送自己礼物,而她却从未感谢与回报感到难过,这也间接点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观与孩子的成长。就像斯库特与阿蒂克斯讨论的那个故事一般:怪人虽怪,但却不坏。特殊人群对于普罗大众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们无从得知造成他们与众不同的缘由是什么,因此没有理由去指摘他们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拥有善意与道义的可能。我想,这也是作者通过8岁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想要传达的意旨之一。

  杀死一只知更鸟,看起来像是顽童会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却是人性的残暴与共情的缺失。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成人世界里,折射出无异于杀死一个人的荒诞。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鸟,拯救人性的纯良与底线,大抵是这部书所呼吁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囫囵吞枣看完了这本所谓美国借阅率最高的图书,书开始读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这书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评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审的那块是我认为最好看的地方,点题的章节也是在这个附近。原来知更鸟是只在枝头歌唱,对人类没有一点点坏知更鸟隐喻的是对别人无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们有时候却偏偏要杀死这些人或者事。这就是偏见,为什么这本书在美国借阅率高呢,我认为是因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各种各样的人,为了自由来到这个国家,而各种不同的人,必然会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看法,进而产生各种偏见,而一旦人们看的多了,而自己无力一次次的去改变事情,人们如果一直固执己见,固执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这个国家就不会发展了,对于个人来说这个人也不会变的更好了。这本书呢,不会告诉你怎么改变偏见,而是让你看到什么是偏见,这些偏见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闭大门,较少与人交往,就认为人家家是怪人,怪兽,直到自己亲眼看到那个人也是一个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见;看到别人时常在喝东西,就人云亦云的认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乐,人家还很开心的想要与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对这个人的不好的念头,书里面说的偏见例子太多了,初看觉得很无聊,很烦,但是自己回头想想,这些例子也时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生,比如固执的认为某个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样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与这个地方的人共事,偏见会渐渐打消;再比如我们会不知觉的对看到的人做内心的评论,而这个评论很大程度上是从表面上做出的;还有对那些与我们交往不深的'人惧而远之;取笑那些与我们不一样的人,比如残疾人;取笑那些与我们做事方式不一样的人,这些都是不好的行为,我们应该努力改正它们。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就不去学习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说过,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

  千万不要问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认,他们都和你有血缘关系,而且不承认事实会让你显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来自那些怀有偏见的人。

  驱散阴影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一切都摆在明面上。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来回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记录了一些语句,并深有感触,首先是父亲——阿蒂克斯对他的孩子们——杰姆和斯库特的教育非常智慧。我一边读一边赞叹不已。

  当斯库特在学校里听到自己的同学说自己的父亲在为黑鬼辩护的坏话时,斯库特的父亲这么说:“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一些不好的议论,不过请你为我做一件事,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阿蒂克斯在听到别人在说自己坏话时,还能让自己的孩子放下拳头用头脑去做抗争,真让我佩服,他很有修养,很大度,知道拳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用智慧解决。

  当亚历山德拉姑姑告诉斯库特必须要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时,阿蒂克斯告诉女儿,其实家里已经有足够的阳光了,他让斯库特不用管,并告诉是库特,他并不是很在意她的装束。这里足可以看出阿迪克斯是不像亚历山德拉姑姑那样,注意别人的装束的,其实我也觉得如果做一个淑女,并不是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是不是淑女不是看外表,而是要看她内心的素养。难道穿一条裙子就能成为淑女了吗?人穿裤子也可以成为阳光。

  对待孩子说脏话,阿蒂克斯没有吵骂他们,他这样说:“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的成长等他们知道,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便会自动改掉坏习惯。”是啊,我们小孩子说脏话也许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许是想模仿一下别人,证明自己也像大人一样,但这样做终归是不对的。这真是一个“知心爸爸”,说到了他的孩子的心里,当然也说到了我的心里。

  “我只希望杰姆和斯库特能找我要答案,而不是只听镇上人的议论,我希望他们能对我有足够的信任。”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遇到问题时也要先问问父母,和父母讨论一下,要对父母有足够的信任感。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如果还未开始你就自己认输了,那你就是彻底的输了,但当你知道你会输,但是还是要去做的话,就算你输了,你也是真正的勇士。

  “要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而不是你感兴趣的这样才有礼貌。”这是阿蒂克斯教他的孩子们如何跟人交流,不能一直滔滔不绝的说自己感兴趣的事,也要谈论别人感兴趣的事,当然也要倾听别人的发言。

  这本书的最后,阿迪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们:“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是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就如书中的怪人拉德利、汤姆·鲁滨逊、亚历山德拉姑姑、杜博斯太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前几年便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单独从情节上看这本书,并没有太多趣味,几个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见证一起起发生在镇上的冤案。

  大量的生活细节,和以孩子的视角观察世界构成了这本小说,但这几年因为本身的文学修养在成长,对这本书有了新的认知。

  隐喻的含义就和中国的诗词一般,是赋比兴得很好展现,它以一种普遍事物发起,加入作者的构思和编撰之后,经作者重新创作,便这些事物隐喻出更大的见解及意义。

  知更鸟只是一种普通的鸟儿,歌唱、在田间生活,它不会给人带来任何害处,但人们无辜残害他们,所隐喻的就是善良的人所遭受的莫名伤害。

  而这个故事从几个角度向我们叙述那些被误解被冤枉的人,他的生存并不妨害别人,却因偏见、不被理解,使自己处于生存窘境。

  而哈珀·李,作为第一人称孩童视角写这本书,更容易使人代入,也更容易以疏离成人世界的道德观来看待这些事件,与成人的种种交锋,令这本书更有矛盾冲突面,同时也因为每个人都要渐渐成长,终会离开孩童的世界而怀有感伤。

  如此一部值得研究的著作,在全世界售出超过4000万册,改编成电影,翻译成了四十多种语言,经久不衰。

  但作者却深居简出,终身只创作过这一本小说,创作的过程也很神秘,仅有一套创作卡片来说明过程,故事原本叫《设立守望者》,编辑要求哈珀·李重新创作,她又花了两年时间写成《杀死一只知更鸟》成为世界名著的一员,这背后的故事却鲜为人知,可却藏着一些十分有趣的名人轶事。

  让我们翻开这本童书绘本《亚拉巴马的野丫头》吧,通过这本桥梁书籍来了解一下,这不朽的作品诞生的背景及过程,让我们走入哈珀·李的童年世界,让那份宝贵的友谊来提示这故事的神秘。

  让我们念给孩子们听,让她们了解如何成长,如何把一颗故事的小种子变成世界名著,让孩子们树立远大的理想,也让他们早点认识名著的魅力,懂得世界大同的道理。

  一、理想是儿时的经历,风景多美好,取决于信念

  你永远不可能理解一个人,除非你能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像他一样走来走。——《杀死一只知更鸟》

  出生于红土地的哈珀·李是个假小子,她有两个姐姐,都很温柔,但她正相反,喜欢穿蓝布工装裤,在树上蹦来跳去,更喜欢和哥哥玩在一起,弄破了膝盖和手肘也不在意。

  大凡对童年感触深厚的人,似乎都大自然有过亲密接触。那些儿时触摸风、水、云朵的经历,可以成为他们颅内的兴奋点,永远不灭,哪怕未来活在黑暗中,也不影响这些回忆的美好。

  我小时候也是个假小子,上房揭瓦,下地偷苞米,但不影响我在13岁喜欢上读书、写作,少年时代越是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感知能力、观察能力和敏锐度越是与众不同。

  许多知名作家也是因为儿时的生活影响了日后的创作。狄更斯的多部作品都是写儿时流浪与童工的生活。高尔基的.《童年》反映得也是自己的儿时之痛,《乱世佳人》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正是以自己孩提时代听父亲口中所述南北战争为背景,写出这部名著的……

  经济大萧条下的城市,人们互相帮助,那善良之火点燃着哈珀·李,只是白人依然与黑人不同,等级划分明显。

  生活在人人平等的国内,无法想象,有人被极度歧视是怎样一种情形,当然,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看不起农村朋友,看不起民工,看不起工人,越是出身一般的人,反而把等级观念看得比谁都重,但在世界大同之人的眼中,本无分别。

  老子《道德经》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如能做到天地般以万物平等,那会减少多少纷争和乱世呢?

  哈珀·李的父亲是律师,从不怀疑法律的公正,而她在父亲的影响下,上一年级之前,就可以自己阅读报纸了。

  读书对于孩子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我也为孩子们大量借阅购买童书,一点一滴地浸润下,孩子的思想总会有所影响。

  哈珀·李喜欢看书,喜欢阅读,也喜欢打架,学校内有谁被欺负了,她会直接上拳头,学校里有个男孩子过于文雅,暂住在姨妈家,总是被别的孩子欺负,也是《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人物原型。

  后来两人成为了好朋友,经常在树屋上看书,观察整个小镇,看到奇怪的人和事都会加以讨论,这为哈珀·李后来积累了大量的写作素材,这个阶段,两人合作完成了许多小故事,《大忙人老婆婆》《火苗和火焰》,这也为他们后来的成就奠定了基础。

  我的少年时代也写过许多故事,有些散失了,有些成为我现在创作的源泉,可见孩提时代的行为对未来,是有着深远影响的,培养孩子的兴趣,为其职业做规划,是会产生一定效果的。

  后来社鲁门的妈妈再婚,他搬去了纽约,两个人含泪告别。

  二、友谊的小花浇灌出名著,美好故事的背景传说

  哈珀·李后来依然在创作,在校报上,在业余生活中,后来毕业于法学院,却并未完成学业,又回了自己的家乡,想成为一名作家。

  23岁的时候,她去了纽约,寻找自己儿时的好友杜鲁门,当年倍受欺负的孩子,也已经成为了美国知名作家,代表作有《蒂凡尼的早餐》,就是奥黛丽·赫本主演的那部电影。

  杜鲁门把哈珀·李介绍给许多大人物,而她那时为了生活,找了许多工作,还在英国海外航空公司的机票预定柜台工作过。

  只要有时间,她就会坐在打字前,创作小说,从短篇小说写起,7年时间内她却从未把小说寄出过。

  任何一个有责任的写作者,都不会轻易把自己的精神世界给外人看,那是一种磨练,一种自我沉浸,一种对自我的洗礼,并不愿意轻易走到人前去。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小时候写的文字其实从未想过拿出来作为名字旁的装饰,若不是有朋友和亲人的鼓励,很可能让它们永沉大海。

  哈珀·李也如此,后来杜鲁门的朋友看到她的努力,有人寄信给她,鼓励她写长篇小说,于是她开始创作《设立守望者》,前50页为她吸引到了一位经纪人,然后又写了50页,以及下一个50页,经纪人卖掉她的作品时,她又跟编辑一起重写了一遍,然后又一遍。

  三年之后,更换了更多书名后,《杀死一只知更鸟》终于完成了,它迅速登上了美国的各种畅销书榜单,赢得了普利策奖。她成功了。

  然而她不喜欢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她沉默起来,不接受采访,闭目谢客。

  可以理解她为何如此,看看玛格丽特·米切尔成名后是怎么样的吧,就能够理解哈珀·李了。

  《飘》为玛格丽特米切尔带来了空前的,却也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她曾希冀的宁和生活,从此一去不复返。直到后来车祸身亡,她一直奔波在演讲、各种慈善事业之中,再也没有时间创作。

  或许哈珀·李更喜欢创作的过程,开花的过程中欣赏美妙,便好了,何必去在乎果实是否香甜,这份淡泊和善良,便是创作的初衷了。

  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美好的故事总会有结局,但它所留下的精神和思想却永无止境,从孩子开始,培养这份美好与善良,让它们开出花朵,是我们所期待,所想要看见的未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每个人都会有一本最喜欢的书,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听这本书名,我还以为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提不起兴趣。结果,这本书只是引用了这句话,跟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关系。更何况这还是一本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教养之书!

  故事大概讲的内容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静谧的梅科姆小镇发生几桩离奇的迷案,彻彻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库特的.生活,这两个孩子的平静美好的生活,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经历了迷案后,寻找到真知、历练了风度、积累了正气,也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我翻开这本书的前言,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一开始我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再翻到前言时,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觉得律师是一种出入法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都觉得他们要么为了金钱,要么为了真理而帮助委托人胜诉。有人觉得律师恐怖是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气场太过强大,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强大压迫感,所以才觉得可怕。但每个律师都有童年,虽然你不知道他们的童年是什么样的,也不用知道只需知道他们也曾是孩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也让我知道了人间除了黑暗还有光明!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据说,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作家苗炜

  说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美国的事情,爸爸是一个正义刚正不阿的律师,在那个歧视黑人才是政治正确的年代,爸爸为黑人辩护,遭受了小镇上人的非议,爸爸以自己的行动给儿女树立了榜样。看完就觉得有这样的父亲真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也有关于家庭教育的,关于正义关于成长~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本书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哈珀·李所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精)》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0年普利策奖。

  美国图书馆借阅率的书之一,英国青少年喜爱的小说之一。

  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总是唱歌给我们听。它们不啄园子里的菜,不在玉米仓里搭窝,它们只是呕心沥血地唱歌给我们听。知更鸟是益鸟,知更鸟象征品行端正的人,所以打死一只知更鸟是造孽的。

  这不是废话,只是用温和一些的比喻来让孩子们理解成人的偏见与冷淡,同时让我们明白一个人无论身处何时,都要拥有高贵的教养,尊重他人。小说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讲述了身为律师的父亲阿提克斯为无辜的黑人汤姆辩护等事件,将其中包含的.教育向我们表达地淋漓尽致。

  文章中所描写的是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将汤姆这名无辜的黑人判罪,这揭露了成人世界的偏见,而文中女孩斯库特的父亲了解实情后,决定为汤姆辩护,并对自己的孩子们传述这个重要的教养,在生活中,阿提克斯也无处不让孩子们尊重他人,教导孩子们要有容人之量,要做个绅士,并且他尊重孩子。这是极少父母能做到的。文中又有一次斯库特对父亲说不想上学,这位父亲并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那些父母一样,会不问缘由地呵斥孩子:不行!必须上。而是耐心听取了斯库特不上学的理由,并考虑了斯库特的感受,并且经过他的处理,斯库特答应去上学,阿提斯特也答应并做到斯库特提出的理由,不得不让人称赞他这位好父亲。除了父亲的言传身教,保姆卡波妮也教导斯库特尊重别人,可见斯库特接受的教育是多么完美。同样都是孩子,而生活环境不同,父母的教育不同,孩子接受的教育就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能成为国之栋梁,有些人却成为了无耻、无理的人的原因。所以这本书不仅可以让孩子们受益匪浅,也可以让大人们学到道理。

  这便是教养,人与人的差距就源于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以前最怕写读后感,肚子里也没货通常是上讲台被老师骂两句打两下就过去了,读书时候作文也没得超过过20分,现在读书以后反而不自觉的写起来。写读后感就像是将作者的经历用自己的语言讲出来并且身临其境,读到阿迪克思为了黑人为了正义和所有白人当庭对峙的'时候好像自己站在他身后和他一起斗一斗这个不分是非的世界,人们被习俗与自尊心绑架以至于不想改变,阿迪克思勇敢的站出来说人们错了,但是换来的是无视,以偏概全,正义的泯灭,但是他没有输,他将正义感播撒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故事得从怪人阿德力说起,三个孩子假期闲来无事便想着去逗逗怪人阿德力,不管他们怎么过分阿德力就是没把他们当回事继续呆在自己家中。阿德力不理他们以后几个孩子便去招惹老太太老太太被他们气的半死,然后跑回家了,老太太晚年生病只能靠上瘾性药物维持几个小孩惹他以后便卧病不起。阿迪克思知道了以后就要去他们去老太太家,至于原因一方面是弥补自己的错误,另一方面就是让他们看到一个普通人在晚年如何通过信念将毒瘾戒掉,几个小孩陪着老太太一晚上老太太也走了,但是她没有再吸毒。通过这件事以后阿迪克思的教育之道显示出来。将他的神秘感凸显出了埋下伏笔接下来的法庭对峙将他升华。最好要结尾时阿迪克思要让自己的小孩上法庭,因为他怀疑他杀人了。哪怕警长都说无所谓但是他为了孩子的正义坚持要上法庭,因为他不希望自己的小孩看不到这个世界的正义。

  全书下来体现两个字,正义。为了正义可以和世界为敌,可以将小孩送上法庭。但是也起到了重要的教育意义。让孩子知道世界有正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最近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主要是从家庭教育出发,对美国南北历史,尤其是黑人的种族歧视,通过孩童视角来进行了深刻的批判,第一视角的“我”的父亲,一位为黑人汤姆打官司的律师,认清原则,坚持原则,虽然官司的最后,黑人汤姆还是在逃狱的途中被射杀,这场不可能赢的官司,最终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这位父亲的形象,在我看来,太伟大了,他一直坚持着原则,认清事实,并且尊重每一个人,即使这个人在辱骂,诽谤他,他依然能撇开偏见,来深刻地的给孩子们讲述事实,并且希望孩子们能够尊重每一个人,懂得感恩,懂得珍惜,懂得尊重,他是真的做到了以身作则,做自己孩子的榜样。

  我想到我爸,我至今为止,不知道怎么去评判当年发生的那件事,当年他做的事,错也是错的,但是,我也不该说,我是不是太单纯了,或者是因为他是我爸爸的原因,他很爱我,所以我对他评判总是带有滤镜的,以至于哥哥给我说到这个问题时,我很是懊恼,为什么别人要这么背后,议论我家的人,的确我就是一个护短的人。

  我总觉得,这件事,的确我很敏感,我很讨厌再在我的伤口上撒盐,这件事我想一辈子都不再提起,对我来说,太过沉重了,真的是这辈子,我甚至希望能带到棺材里去……

  最近反省自己,自己太虚荣,真的太虚荣,就在想着别人给自己买不买东西,就是对别人有期待,所以,不要有期待,也明白自己太虚荣,这样不好,最不好的就是,对别人有期待,别人不是你,他不能完全认识到你自己的思想,他又怎么知道你要什么呢,你又不缺那边东西,你爸妈从来没让你缺过,你又何必让别人给你那些你不缺的东西呢,而且他给你买东西≠他爱你,是的,我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不能做一个虚荣的人,不要那么虚荣,我自己有钱,我可以买!时刻永远提醒自己不要对别人有期待,太高的期待总是失望,这样只会让自己不开心,也让自己对自己的另一半有意见,不开心。

  以前漫姐给我说过,爱情不能太注重细节,太细节,你就会觉得别人根本不爱你,就要多大大咧咧的,不要有期待!真的`是不要有期待!

  降低了期待,你会发现自己开心得多,我觉得上次在小红书上看到的我觉得很正确的一句话就是女生怎么谈好恋爱呢。“心硬嘴甜会撒娇”,仔细想想,实在是太正确了!

  希望自己能这样,自己的爱情别和别人比较,恋爱是自己谈的,“别人的男朋友”永远是最好的,算了,羡慕羡慕就好了,毕竟别人的恋爱是别人在谈,好的坏的,只能你有你自己知道,别人在朋友圈晒的,还有别人给你看的,都是他想让你看的,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是完美无缺的,或多或少都有问题的。

  总结下来就是:包容别人,不要有期待,不要羡慕别人的爱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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