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围城》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围城》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围城》读后感1
早就听说《围城》的深奥,之前也看过一些评论,简介,这次,为了满足好奇,也为了揭开那种种神秘感。读罢《围城》,现将感想写一下。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也是一本睿智的书,在作者幽默的语言中,是他深刻的洞睿和见地。
“围在城中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此一番话,道破了人性的弱点,在弱点的支配下,许多的闹剧便一幕幕展开了,在大笑之余,是否怀有一份感伤?
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当然,代表着当时的诸多“知识分子”,志大才疏,长满腹牢骚,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从他的眼里看世界,从他的心里感受世界,从他的辗转之中,忧喜哀乐,而最后“万念俱灭的回到萧条破碎”的家,是他的不幸,还是人的不幸。而当我们沉思之时,或许,时间又在某个轮回的路口静候我们失足。
在回国路上,在孙太太与苏小姐不冷不热的交谈中,暗含的是“老实人的恶毒”,虚伪的待人,同仇敌忾的指责别人,总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而鲍小姐作为一个“风流未婚妻”似乎对方鸿渐有一种难以抵挡的引诱力。船近岸时,这段“糊涂情债”总可以有个收场,而总免不了给人一种“鲍鱼之肆”的恶心与厌恶。
苏小姐在文中与鸿渐是含糊不清的关系,远没有作者所说“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般单纯。下船时,阿刘吐出的那一口浓浓的唾沫,足见鄙夷。而后来,两人在月亮下做的“傻事”,料想苏小姐的满怀希望换来的却是他爱另一个人的拒绝,不禁让我为他——不,是他们叹息。
唐晓芙,可能是鸿渐真正爱的人——她使他拒绝了苏小姐。而唐小姐作为苏小姐的表妹,在听表姐的“诉苦”之后,对鸿渐的话“方先生人聪明,一场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是鸿渐绝望的明白,没有解释,转身离开。当唐小姐“看的心溶化成苦水”想挽留时,他却又戏剧般离开了。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或许是可以避免“围城”的苦果,但毕竟是伤心的。
离开“伤心地”,一行五人由上海辗转至三闾大学,鸿渐,年楣两人同命相连,显得格外要好,有发展了一些“结婚后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感慨。
在三闾大学,真可谓是看尽世态炎凉。在这里,竟遇到了道貌岸然的韩学愈,从此他的生活便被韩学愈干扰。而方鸿渐自认为“老实人吃的亏,骗子被揭破的耻辱,这两种相反的痛苦,自己居然一箭双雕得兼备了。”是自嘲,而相比下,韩学愈更显丑陋了。他对学生的认识可谓一针见血,“这些学生一方面盲目的可怜,一方面眼光精准得可怕,他们的赞美,未必尽然,有时竟上人家的当;但是他们的毁骂,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申的余地。“哼,人当然不过如此。什么领导,什么教授。全是“惺惺作态”,“势利眼”,而不过是走以下形式,糊弄下“老实人”。
一切机关里,上司驾驭下属,全用“西洋人赶走驴子”的技巧。他厌烦了虚伪的大学。孙小姐由于巧合与方鸿渐订婚,结婚,共同离开三闾大学。两人算是患难与共,通道湖南又同回上海。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没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她毫无兴趣却很有打算。两人回到上海后,彼此心里都不舒服,孙小姐看不惯婆家弟妹的粗俗,放先生看不惯岳母家人的搬弄是非,而根源无非是两家人对彼此的经济状况不满,终于,在一次次的误会与争吵中,两人的关系走到了尽头。
孙小姐于鸿渐的经历,可以正好点名“围城”的伤痛。两个人天地极其狭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两人的自由也是有限的,只能从城外挤入成立或是从城内冲向城外。两人的经历代表了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夫妇。
当祖传的老钟从容的敲响,在夜深人静时一一细数往事,又有多少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而言语不足,啼笑皆非了。
与辛辣的讽刺中,是否可以向往美好的生活?“城里”或“城外”的人能否恪守自己的感觉?但愿在广漠澎湃的黑暗处,怀着明天的光芒似的希望。
《围城》读后感2
全书最喜欢的人是赵辛眉,虽然一开始对他印象不好,但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他是一个情商很好,会办事、果断的一个人。
书中其他的人物呢,都感觉很虚假,戴着一层层面具,人前是一个样,人后是一个样,虚荣心面子作祟,这是读前半段的感受。
后面呢,主要是方鸿渐回上海后发生的事情。鸿渐父亲无能却还要继续维持自己以前大乡绅的习气,母亲小气对媳妇挑三拣四,两个弟媳则勾心斗角互相攀比,连带着孩子也让人觉得没有教养。孙家则重男轻女,对女儿过于冷漠,完全不像孙当初口口声声喊的爸爸妈妈,唯一对她好的姑姑也感觉是因为孙对她言听计从,仿佛她的宠物,书中并没有读出姑母对侄女的疼爱怜惜。
方孙两人一开始在一起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主要是方鸿渐太糊涂了,一时冲动便定下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方鸿渐对孙柔嘉不是爱,是男人对于柔弱女人的`怜惜,是一种天性。
他俩结婚后,一天两小吵三天一大吵,孙柔嘉心胸狭隘尖酸刻薄不识大体,方鸿渐志高气短软弱无能毫无主见一出错就为自己找理由,他俩婚后生活看得人头痛。要不是孙柔嘉对方鸿渐还有爱,方鸿渐对女人的怜惜,他俩或许早就完了,但也可能一辈子这样吵吵闹闹过下去,想想就让人觉得无趣。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书里找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影子。书中人的生活于作者笔下戛然而止,真实的故事却在现实轮番上演,正如书名围城,生活是一座城,一代人葬于此,一代人生于此。
四星是给自己的,第一次读围城,总觉得读得不够透彻,可能是自己缺乏人生经历吧!以后还要继续读下去。
《围城》读后感3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围城》读后感4
刚刚读完钱钟书的《围城》,不由得想起被誉为它姊妹篇的——杨绛的《洗澡》。
这两部书有着鲜明的共同点的:都是以旧时期知识分子的爱情为主线,表现一个时代的人们面对生活,事业,婚恋等的徘徊困惑,淋漓刻画人性中的卑劣,懦弱,虚伪,淳朴。
而行文却是完全不同的。
一个笔调辛辣,幽默中饱含讽刺。围城中的人想突进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不止于婚姻,对人生,对万事的一个矛盾而写实的理儿。
一个运筹温婉,平实中摄人心魄。人的思想,价值观,利益观,靠写或背上几个条文就可以如洗澡一样,洗去污垢,清白而统一吗?当然不会。
钱钟书的这部小说,妙处在于,节节引人入胜,妙喻迭出,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拍案称奇。辛辣幽默的语言基调,让人不禁暗叹,如此利嘴,谁人在其面前不会节节败退。随便拣出几段,皆会让人感叹其奇妙无穷的想象力——
“五官平淡得像一把热毛巾擦脸就可以抹而去之的。”
“心里仿佛黑牢里的禁锢者摸索着一根火柴,刚划亮,火柴就熄了,眼前没看清的一片又划回到黑暗里。”
“鸿渐昨晚没睡好,今天又累了,邻室虽然弦歌交作,睡眠漆黑一团,当头罩下来,他一忽睡到天明,觉得身体里纤屑蜷伏的疲惫,都给睡眠熨平了,像衣服上的皱纹折痕经过烙铁一样。”
《洗澡》中,妙喻虽不多,平实的白描,却将人物的心理活动跃然纸上。那时,那情,那景的温度随着文字浸入读者内心,千迂百转,经年累月,仍低低不肯散去。
“她一人坐着看书——其实她只是对着书本发呆。因为总有个影子浮上书面,掩盖了字句,驱之不散,拂之不去,像水面上的影子,打碎了又抖呀抖的转成原形。”
“彦成凄然说:你的话,我句句都记着。
姚宓没有回答。她低垂的睫毛里,流下两道细泪,背着昏暗的灯光隐约可见。她紧抿着嘴点了点头,想说什么,没说出来,等彦成出门,就缓缓把门关上。”
抛开其他主题且不谈。两部书中爱情这根主线,情感的份量,在我看来,却是有极大差别的。
《围城》中,方鸿渐的爱情是激情式的。
遇到唐晓芙的一刻,他便迷恋上了她。是外貌?是聪慧?说不清道不明。然而,阴差阳错的误会,方鸿渐的优柔暧昧,以及唐晓芙对爱情的唯美主义: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促成了两人的分手。
分手后的方鸿渐心痛得不能自己。这种激情燃烧后的痛,将他的.心与骨焚得几乎成了空壳。这种痛,如一把利刃,剖开皮肉,血淋淋地疼着。
而治疗这种痛,时间则是一剂最好的良药。
以至于最后,方鸿渐在与柔嘉婚后的琐碎碰撞中,感觉从前的鲍小姐,苏小纨,唐晓芙,那些往事,如梦一般。
《洗澡》中,许彦成的爱是温情式的。
见到姚宓的一刻,他只感觉这女孩子不一般。镇定,从容,明理,有着与年纪不相当的沉稳。还有,朴素宽大的青衫下,偶尔掩盖不住的天真顽皮。
随着彼此的了解,时间的推移,这一切,使许彦成无法遏止的爱上了她。
姚宓的爱,是一株铁树,遇到许彦成后,才为之花开。
这样的女子,除非不爱,爱了,便痴得如飞蛾扑火,将一世的情感,顷了进去。即使,表面上故作沉静得如潭水般。
何其芳曾说:在你的眼睛里我找到了童年的梦,如在秋天的园子里,找到了迟暮的花……这种爱,如初见这个句子时般,让人欣喜与感动。
然而,各自的背负的责任与义务,社会对情理的局限,使他们最终手也没碰一下,便选择彼此远离。
因为爱,所以懂得;因为爱,所以珍惜;因为爱,所以沉默;因为爱,所以离开。
这种爱所生成的痛,如一根长长的锈花针直直刺透心脏,那疼,滴着血,是隐隐的,切切的,任时间如何变迁,也挥之不去,抹不之灭。虽然,那伤口,是无法看见的。
其实,这世上的爱情,无非不是分为大致的两类:
一类是,那五官平淡得用热毛巾擦脸,便可抹而去之的。
另一类,驱之不散,拂之不去,像水面上的影子,打碎了又抖呀抖的转成原形……
《围城》读后感5
心围在城中,不知是不知自己被围困了,还是不愿知自己被围困,抑或是不愿走出这困心的围城。四四方方墙,天空便小了。
方鸿渐,一个留洋回来的伪博士。传统而封建的朽木为骨,却被西方文明刷了层白漆的栋梁之才,上层知识分子。随着兴趣寥寥上几节课,待钱财花尽了,便揣着一张假的文凭,回乡光耀门楣。方鸿渐并不笨,有几分小聪明。他给人印象性子温和,偶尔会说几句俏皮话,不惹人厌。做事优柔寡断,想将事情做得滴水不漏,但又非长袖善舞之辈。
回国的船上,他的故事由此铺展开。
起初对方鸿渐并没什么好感,与鲍小姐的真实相比,他倒给人分“既想当婊,又想立牌坊”的印象。一面怪着鲍小姐行为不检点,一面又为她的调情而兴奋。
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镂空白皮鞋里露出的涂得鲜红的指甲。皮肤暗而不黑,丰唇大眼。与鲍小姐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冷若冰霜的苏文纨。眉清目秀,白肤薄唇,典型的东方美人。穿着讲究斯文的衣服,身上摊着一本小说。看着太阳镜,也难掩面上孤芳自赏的神色。
看着满船的人,她觉得也只有那方鸿渐配与她说句话。偏偏方鸿渐与她最看不入眼的鲍小姐打得火热。她既是气这方鸿渐看上行为不检的鲍小姐,又是醋意萌生。免不得,几句冷言冷语讽刺。但是,这里心有不甘,与下船后方鸿渐的几分主动,却发生了化学反应。让这清高的苏小姐对他生了情愫。
其实我并不太理解苏小姐为什么会喜欢方鸿渐。但有时候就是那么巧合,方鸿渐无心一句俏皮话“要奉陪你,就怕没福气呀,没资格呀”,促成了两人进一步相识。他的话也并无不对,苏小姐心高气傲,实在难以接近。但苏文纨内心依旧渴望爱情,只是被世俗与自身认知所束缚。
方鸿渐在日后的相处中,却对唐晓芙情有独钟。唐晓芙聪明,但不会太过聪明。引人注意,却不锋芒毕露。在这摩登的文明社会里,不受任何沾染。比起苏文纨这样的女子,想来多数男子更钟情唐晓芙吧。钱老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个女子的喜爱,最终不让她和方鸿渐在一起,想必也是为了将她的美好长存吧。看似柔顺的孙柔嘉,用着心思,嫁给了方鸿渐。最后的相处,还不是将自己那点美好摧毁的干净。而唐晓芙则如“窗前的月光”、“心口的朱砂痣”,在无论多久之后,再被方鸿渐想起,都是错过的风景。最美的风景总在岔开的另一条路上,最好的人总是错肩而过的那位。
但是对于赵辛楣错过苏文纨,我倒并不可惜。赵辛楣是《围城》中我最喜欢的人物,简单而真实,单纯执着如孩童。起初,毫不掩饰对假想情敌的敌意,坚守自己认定的爱情。而后,与方鸿渐难兄难弟相称,一路相扶相持。他没有方鸿渐的敏感多疑,没有李梅亭的算计贪婪,没有顾尔谦的谄媚逢迎。如果夜访汪夫人是他的污点,那我看到更多的是他仍爱着苏文纨的执着。他只是想多看看这个与苏文纨神似的女子,并非有非分之想。
在三闾大学之中,上至校长、下至教授助理,勾心斗角,弄得学校是乌烟瘴气。赵辛楣在其中,更显得过于透明,而格格不入。他没有曲意逢迎的念头,更没有道人是非的雅兴。本想来教书、顺便治治情伤,但三闾大学实非良地。他的离开,不是被迫,反而是必然。
在我看来,这赵辛楣不知比方鸿渐好多少倍,偏偏苏文纨不中意。如果苏文纨一气之下与赵辛楣结婚,而不是那个曹元朗,她是否不会变成后来那个精明刻薄的曹太太?还是无论嫁了谁,她都是那样的曹太太?“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围城中的苏文纨是不是和赵辛楣一直深爱的判若两人?就像孙柔嘉,就像方鸿渐。
战火纷飞的'年代,变的是战局,不变的是人心。留洋回来的人受人敬仰,开口都不离西方的思想文化。仿佛中国的东西便是流感,一碰便会传染。上层知识分子一面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在,一面又被传统观念所束缚。方鸿渐一面劝说父母支持孙柔嘉外出工作,自己却走不出女子理应在家相夫教子的念头。在这个时期,没有真正治学之人,没有支持人们的信念。所有人在中西两方思想的罅隙里生存,伸手不见五指。你有你的迂腐,我有我的先进。可是根骨中的旧观念,就像一只无形的手,从家族中、从社会中、从自己内心深处攀伸出来,捂住口鼻,让人窒息。
想进城的人,想出城的人,都围着城墙,孤独而绝望。
《围城》读后感6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此句或许便是该书书名的由来,寥寥数字,勾画出了一副若在眼前的画面。
爱情,或许是文学最为钟爱的主题,自《诗经》之“关雎”到民国的张爱玲,再至当下,几千年的文化发展史,这是一个不曾中断的话题,道尽了人们在爱情里的喜乐悲欢。
如同钱老先生所言,城外的人,总是想冲进去的,但疑问之处在于,为何城内的人在冲进去之后,又想着如何逃离呢?更有甚者,如“扬州八怪”的金农所言“伤人手,不可治”,此君对于围城,大有远离才安全之意。
但也有如金岳霖者,在“围城”里独自游走一生,或许在精神里,林徽因是始终伴他左右的。金老先生或许是围城之内与金农隔墙而望的两类人的典型代表。
一个人,或者说,两个人,在城外与城内是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差异?当两人爱之切切、急欲携手进入城内之时,这段路途上何事影响了原本的计划?
当两人携手欲共度今生之时,此时,便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本独立的两个人,从此便被牵连在了一起,由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了两个人一起的生活,从某种意义而言,两个人将要融合成另外的“一个人”。有爱情到婚姻的过程,对每一个人而言,都将是一种转化。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当张爱玲如此的姿态面对着胡兰成之时,便已可预示他们的'结局。
爱情里的两个人,或许应当是独立而自由的,这种独立和自由,并不是说两个人得是相隔万里、平行而前,只留下相互眺望。而是应当保留着各自独立的本性,意识之中,总有一些区域是你自己的,而不能“低到了尘埃里”没有了自己。倘若更甚的,“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除了一朵花来”,那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我,很希望她是一直欢喜的。
《围城》读后感7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读后感8
说到《围城》,看过的朋友第一反映,就会联想到封面的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之所以成为这本书的封面,是因为在它内涵的道理。而这句话,就是这本书的主意精所在。“逃”和“冲”这两个字,就会不自觉地联想到生活……
相信很多人最初都跟我一样,在看到前100页的时候,感觉看不懂,用了很多好像、好比、活像这样比喻的词和句子,看起来很累,没多大兴趣,不明白这本书怎么就值得很多人的'推荐。带着好奇,带着一些推荐人的读后感,即使有种被剧透的感觉,但我相信,每个人对文字所表达出来的情感是不一样的,自己对故事、情节、对话、语气等等所感觉出来是不一样的,所表达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带着自我,就看到了大结局,结果发现后面的情节,后面的一些话,真的很应景、很精彩。初看时,只是停留在封面的表面,再看时,似乎懂得。初听不识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于是,就有了接下来的介绍和读后感……
生活,就像围城,像方鸿渐那样,都是城中人。方鸿渐缺乏信念,随波逐流,工作也好,爱情也罢,都不如愿。他了解自己,却又无法直面自己。
方鸿渐一生中邂逅了四个女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当读到方鸿渐和孙柔嘉仓促订婚时,我才明白:如果说鲍小姐是当初不顾一切任性冲动爱上的初恋;苏文纨就是暗恋自己却又不得的人;那么唐晓芙则是理想型,是内心真正所爱;孙柔嘉便是最后将将就就匆忙结成的伴侣。不禁唏嘘:人呐,历经太多,最终拜下阵来,不知道爱是什么了。曾经,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不爱苏文纨,不爱她的孤傲,不爱她的偏执,不爱她故耍心计,她的一切,都不爱。他爱唐晓芙的美丽,爱她的温婉、伶俐、真挚。而对于孙柔嘉,方鸿渐理所当然认为自己是爱她的,自己会为了她吃醋,对,因为爱她所以吃醋,一定是这样,他心想。出于爱,应该订婚,接下来理所当然要结婚,即使在婚后方鸿渐仍然想不明白失败婚姻的源头。
再看方鸿渐求职之路,留洋归来,再有点金银行老丈人的登报宣扬,“方博士”名声大噪。但不管从方鸿渐之前在一所学校的演讲的谈吐,还是在三闾大学的授课,都可以看出方鸿渐其实只是空有留学名头,并无真才实学,书中也并未清楚交代他留学到底所学什么,连文凭也是买的。在方鸿渐求职过程中有一个穿针引线作用的人便是辛楣,两人曾是敌对状态,后在苏文纨结婚后释怀,成为好友关系。方鸿渐的工作都是辛楣介绍的,就这样被无形牵引。介绍去三闾大学做副教授,他去;婚后介绍去新闻社做事,他去;他和孙柔嘉闹掰告诉他重庆可能为他谋得一职位,他去。他似乎毫无主见,也身如浮萍,哪里顺水,便漂向哪里。他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亦或是在经历世间种种变得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就工作吧,钱总是要赚的,生活还得继续,没有钱哪里都行不通,他可能这样想。
书中,方鸿渐仿佛是社会中一个悲剧人物,婚姻和职业诸多不顺。附录中杨绛先生曾提到: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人,一个志大才疏、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自吹自唱。社会中这种性格的人不少,难道这样性格的人就注定失败吗?我自认没任何能力却也满腹牢骚,在读完书时,我曾幻想自己就是书中的方鸿渐,想得发了神。我幻想自己以后的生活:职业上磕磕绊绊,勉强混得一口饭碗;经历情场后,最终按父母意愿介绍找个人勉强生活,为柴米油盐所奔波,为闲人所事所劳累。我很不快乐,却又依旧每天忙碌,只为生活。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这些幻想看起来令人绝望又可怕。
可是,有些幻想生来就背负着成为现实的可能。我们得时刻警钟长鸣,时刻问自己: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不能因为是世界这个样子,就迫使自己也是这个样子,最终妥协。我想,这便是围城困不住的人吧。与君共勉。
我承诺:我是在读了全书之后,认真写下的感悟,不一定精彩,期待您的批评指正。
《围城》读后感9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钱钟书用诙谐的语调写出了人生中的围城的悲哀。 主人公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曾经以为已经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仍在外面张望;外表文弱却攻于心计的孙柔嘉把方鸿渐网入自己的婚姻之城中。三闾大学是事业之城,里面的人明争暗斗,尔虞我诈令方鸿渐不堪忍受,当他逃出这座城,紧接着投入到拥有封建思想的父母和自私的妯娌还有无情的现实组成的.社会之城。方鸿渐想逃,却无处可逃,天涯海角都是牢!!!
小说深刻反映了人性的弱点。方鸿渐是怯懦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他没有勇气面对社会的残酷和严重的精神危机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有的理性、热情和力量,只知道整天和一个女人吵架而不是用理智需求解决的办法。孙柔嘉更是个甜蜜的圈套,攻于心计,吵起架来是个活脱脱的泼妇,她努力地支配她的婚姻和方鸿渐的幸福,于是拉开了一幕幕捧腹大笑的吵架大剧,堪称“艺术的争吵”。他们像两个不知疲倦的刺猬相互攻击着,留学生的傲气致使他们互不相让!没有良好的爱情基础的婚姻早就埋伏了失败的危机。另外,方鸿渐的妈妈和弟媳也不是等闲的角儿,他们自私狭隘,放言“她孙柔嘉算什么东西”,方鸿渐的弟弟甚至调查孙的嫁妆。人性的丑陋表现得酣畅淋漓。
方鸿渐爱的是唐晓芙,然而在许多次和孙吵架后,他一个人饥饿地走在冰冷的街头并没有忆起旧爱的好(事实上一般的小说都会在此刻无限地忆起往昔的爱,悲叹眼前的伤,这就是《围城》不一般的成功之处)他明白,换了唐晓芙走进他的婚姻里也是落得个相同的悲剧吧!谁能逃出围城呢。
生活不是乌托邦,不是伊甸园,而是一座城,一座牢,城里城外的人彷徨着张望着,你站在城墙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城外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围城》读后感10
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 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围城》读后感11
说到《围城》,不免要笑,这大概是学校布置的而我唯一能看下去的课外书了,且边看边伴随着笑声连连。我有感,跟同桌发表议论说,这钱钟书怎么那么刻薄啊,估计连张爱玲看了他也要惭愧了。结果同桌倒一本正经地分析道,此二人的刻薄根本是全然不同的。张大才女是自己就经历了情场挫折,心冷,两片薄唇也就更冷了,不免毒辣得直要将这人情世故剜了个尽,还得留着抹隔岸观火、高姿态的淡笑,以标志她老人家之旗帜分明。而钱钟书,本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一般这种看似木讷的人,反而能于不动声色之间,把你说哪句话、干哪件事之间潜意识转过的念头,不仅从大脑皮层里挖出,且剖析个一干二净,叫你自个儿既是自惭形秽,又暗自纳罕:这本来要带到坟墓里的念想呢,怎么就给他知道了呢?
话是妙论,当下抚掌。我说不错不错,看不出来你小子也竟有毒舌的资质了。他窃喜,当着我只是呵呵呵呵。其实所谓毒舌,一言概之,一针见血罢了。能用一个字就能把对方气得流鼻血,且听着温文尔雅与肉体恋爱毫无关联的人,远比啰里啰嗦长篇大论却抓不住半个重点的强得多。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这才是境界了。故而说,写这般繁复的读后感,倒不比直接在书的扉页大笔一挥“某某在此留名”来得扼要。当然,话虽如此,作业还是要写的,下面就来说各个具体人物。
方鸿渐。窃以为杨绛女士在后记里透露的资料很对,他的原型约莫就是钱钟书大人。自然杨女士很狡猾地用“如果这个男孩肯说他就是赵辛楣,那么钱钟书也会说‘我就是方鸿渐’”这一语遮蔽过了。总感觉像对唐晓芙一般,作者对他,是隐含着某些偏爱和包容的。就像他本人的目光正透过这虚拟的人物含嘲带讽地窥看世界而已。连方自身诸如懦弱之类的缺点,也几乎可以看作是文人必不可少的自嘲。然而说句真话,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是带着某种意义上的同情的。这倒跟批评家们的态度有所相悖。要知道这帮人一贯是根据什么中心思想啦、积极意义啦,来取决自身好恶的。在我看来,他只是个凡人,和《雷雨》里的周萍、或大名鼎鼎的张无忌一样的凡人,甚或还可算是个聪明知趣的人物。即使是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或失业后被孙柔嘉女士骂作“***”(懦夫),也是可以理解的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但渐渐地,渐渐地,请你回味,这理解就让人陡地心惊:方鸿渐,何尝不是自己的写照?我们都是在这般的对他人锱铢必究、对自己选择原宥之间,浑浑噩噩地混到了现在。蓦然讥笑中就掺了某种悲凉。
再说方大主角的三位女朋友(不必说,孙小姐已经成他的妻子了)。同学都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唐晓芙,我也是。她灵俏,聪明,适度的表面的天真,和伶俐的口齿,最关键的是:她是方始终都没有得到的那个女人(他一度得到过苏小姐的心灵,而孙柔嘉得到了他)。而我却觉得一个细节是唐小姐尤为真实的:她明明不曾爱过方鸿渐,可当他和她分手的时候犹是恋恋不舍的。很难想象如果方鸿渐在当时回过头跟她痴缠呢?说不定就成事。呵,再聪明的`女人,还是贪婪的啊。明知不是自己的茶,碰到面前也难免半推半就地小啜一口。
苏文纨也很有趣。注意,我说的是有趣,而不是可爱。大约看过了书的女人都怕像她,可实际上却又不知不觉做成了她。我有一同学,就说她和初中时语文女老师神似,听了就笑,细想那细框眼镜、那苍白肤色,那清秀但似硬头钢笔勾勒出来的轮廓,尤其是那种新潮洋派林黛玉而矫情处犹有胜之的风格,何处不是相似的。想想就差忍住了没对那位同学(她是女生)补上一句:你还是少说别人,提放着自己哪天也变成那样吧。这不是刻薄,真的。她那恨不得方鸿渐、赵辛楣,都扑在她石榴裙下(当然,苏小姐是不穿这样俗艳的裙子的)的心理,和全天下女人,何尝不是一样的呢?然而苏文纨不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方鸿渐被一个女人暗恋时内心既是暗爽、又故作流水无情的真实自我。大抵在恋爱一事上,不论男女内心的贪婪和表面的做作程度都是一样的。想想,可笑,可叹,可悲。
《围城》读后感12
《围城》确实是鼎鼎有名,之前随大流瞎读一通,也不知自己读的大概是什么,模糊记得几句钱老先生的俏皮话,闲来无事再来翻看,果然经过社会毒打以后感觉全然不同了,惊异老先生于对生活内核的把握,我们不过全然是凡人罢了,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琐碎与吵闹。
之前有看到各种批评什么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软弱无能,孙嘉柔的心机与骗术……还有自认方鸿渐的.,我最早也是盯着文中的种种人物,深为不耻,逐渐再想自己就是那个懦弱、不学无术、空想的方鸿渐,再仔细想,我哪里比得上方鸿渐呢,论家庭人家是地主家庭,祖上也是诗书之家;论才学,人家在那个年代就留洋多年,会多种语言;论职业,回来也是去哪里都能拿得出手,不说多么天才,总能应承起来……我哪里能比得上一点点呢,文中种种人物有血有肉,有优点有缺点,也是趁此为文中人物申辩一下,批评前不妨先自我剖析一下。文中韩学愈与方鸿渐一样的“学历”,却能担任历史系主任做教授,是他能力比方鸿渐要强吗?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是我们靠自己努力得来吗?机缘巧合不过是是社会的宠儿罢了。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呐,我们碌碌一生,不过终日奔波,间杂着琐碎的生活的吵闹与甜蜜。借用卢梭的话“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枷锁与围城倒有异曲同工之妙,围城围住的怕远不止爱情与婚姻吧,围住的更是我们的人生吧,能够突破围城与枷锁去审视自己人生的人,像偶尔划过天空的流星一样稀有。我们要么从来不去想,要么安慰自己人生本来从来如此,要么转移重点到批评人家的毛病,却实实在在很少去扛起镐头,去凿开围住自己的城或是打破自己的枷锁,当然,果真去做的话也不见得能凿开或是打碎,难融于社会倒是一定的了。
《围城》读后感13
才明白什么是缘分,读现代小说《围城》有感800字。之前看《围城》初章时并不觉得有啥意思,本意欲删,好在坚持,这一坚持,就慢慢地有如磁铁的正负极一般被吸引了。所以说坚持是一好事,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如果说刚开始是喜欢,那现在就是介于喜欢和爱之间。今天刚看完了这本书,直至几秒前,还是越来越深,无法自拔的状态,而现在已经遂渐清醒。所以时间就是最好的解药,不过也可能是我中毒不深。
不说题外话,先来解释下这个书名吧。“围城,城外的人想要进去,城里的人想要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大都如此。”正如这书名,充满文学,而又富有哲理。它即是言情小说,又是文学小说,还是哲学小说,更是讽刺小说。
书中几处精华:
一,方老(方鸿渐的父亲)曾对儿子(方鸿渐)说过一句话:“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作为当时吸收了外国先进思想的钱钟书先生(此书作者),肯定是要对此唾之以鼻的,讽刺方老先生的'愚腐封建思想。(啊,我也成批判对象了,其实我还是很认同这句话的。备注一下,这句话是引用先人的话,非钱钟书之亲口。)
二,“天下有2种人。譬如有一串葡萄在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引自外国文学)。”书中说:“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棵葡萄都是剩余中最好的,另一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棵都是剩余中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留有希望,而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就是学文学哲理的,能把人忽悠了都不自知。真不愧为当世才子。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我也是乐观的人哪!
(钱钟书,生于1910年-卒于1998年。19岁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入校不久就名震校园,不仅因为他数学只考了15分,更主要的是他的国文、英文水平高到让同学拜服的地步,其中英文更是获得满分,于1929年被清华大学外文系录取,读后感《读现代小说《围城》有感800字》。到清华后他的志愿是:横扫清华图书馆。他的中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还在大学期间建立了比较文化和比较文学观念,知识结构正式形成。因出众的才华受到罗家伦、吴宓、叶公超等人的欣赏,被看作文学天才。)
当时看完这本书时,只觉得叹息。这是一部悲剧,我相信同看这书的人,无不对书中的人物表示同情、怜悯。我想这样的悲剧故事肯定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被不停翻拍了。(这些问题都是真实存在的。同时也感叹钱钟书先生对生活如此看透,他是怎么写出这书的?)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却是两个家庭的事。婚姻正是因为掺杂了太多东西,所以变质了。柴米油盐醋,人情世故礼物,无一不煽风点火。也正如书中所言,刚开始恋爱的两人,总是收敛着性子,表现自己好的方面,而把坏的方面掩藏起来,恋爱使人盲目。等到结婚了,彼此双方都毫无顾忌地放开性子了。都说婚姻是相互包容的,这样背道而驰,岂有不分裂的道理?
喜欢结尾,不是因为喜欢悲剧,只是太多的喜剧结尾让人麻木,偶尔来下悲剧,换换鲜。现在在看电视剧版的《围城》,哈哈。说实在的,还是小说写得好。电视剧,呵呵,这太老了,1990年,我刚好出生啊,画面不太高清啊。
我们常说,人即要有外在美,又要有内在美,那《围城》就是内外兼修。言语幽默而不失优美(也有人说书中话语刻薄),冷嘲暗带热讽(用现在的话,骂人不带脏字)。向已逝的钱钟书老先生致敬!师范子弟,一向羡慕。
书中某几处,还是觉得暗淡无光(赴湖南那段),是其不足,但仍不影响其价值。至少这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好的一本(是最好,不是最好看。这两者完全不同)。这书的命运也很坎坷,好在后来文化自由畅通,得以重见天日。希望有更多的人来看这书!绝好推荐!国学经典。
《围城》读后感14
前几天忽然有幸读到一本书—钱老的《围城》。书的结尾,看到方和孙大吵了一架后,孙和女佣回了自己家,方离家出走,故事嘎然而止—一个让人来不及反应的悲剧结尾。结尾印证了书的主题,两个人貌似走出了婚姻的围城!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一直对围城这个词的理解就是局限在婚姻里面,读完以后,发觉钱老想表达的围城的概念,并不仅仅局限在婚姻,也包括原生家庭、事业、人际关系、爱情,和自己心里的围城。
主人翁方鸿渐从国外回来,一路遇到许多人,旅伴、单位的同事、朋友的朋友、家里的亲戚、唐小姐;我发现方有一个特点:总是在逃避,逃避和家人的沟通,和亲戚的沟通,和同事的沟通,和唐小姐的沟通,和妻子的沟通!幸运的还有一个谈得来的朋友—赵辛楣。
方就像一个刺猬,总是扎到别人,所以走到哪里都不太受欢迎,自己呢,又感觉很委屈,无奈!仿佛他才是被刺的一方;他就像一个孤独的行者,无人诉说,也无人理解。一个外人眼中的知识分子,一个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人,一个连自己的父亲都觉得没出息的儿子!一个妻子口中的失败者。
他到底错在哪里了?
窃以为,方的骨子里有种知识分子的高傲,但缺少了世间的`俗气,他终究无法习惯生活的烟火气,把自己孤立于这个世俗之外;短暂得走出人际关系的围城,走出婚姻的围城,早晚还是要融入各种围城之中,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当你跌入谷底,你得学会与蝼蚁为伴,当你步入青云,也要习惯云上的规则。这是一个人一生的修炼!
致敬钱老,为我们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围城》读后感15
生活是一座大围城,人一出生就困顿其中,小时候也许我们不知道,因为围城够大,城墙都离你太远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遇到三座城,它们叫做家庭、事业和婚姻,然后一生便过完了。
有的人在围城中终日无趣,一辈子都只想着怎样才能逃出来,最后蹉跎了一生,因为,其实根本没有人能逃出最大的那座城,如果你出来了,要么成仙了,要么轮回了。但有的人在城里活得风生水起,生命之花灿烂无比。
说说《围城》里的方鸿渐吧,很显然的一点,他是典型蹉跎了一生,疯狂从几座城逃来逃去的人,懦弱无比,遇到困难只知道换个环境重新开始,可是这样只能一直走下坡路,只能让心越来越暗淡。遇到困难又怎么样,为什么总要逃避,为什么不试一试呢,就算碰钉子又怎么样,没有碰钉子的人生还叫什么人生!
先说说在家庭这座城里吧,方鸿渐实在太听从家里人安排了,老家沦陷后,失了身份和地位,连钱财也没了,他听从了父亲的安排去成不了婚的岳丈家里做事,虽然在战争年代有事做是还不错的,不用计较什么人给的`,但是住在人家家里就显得憋屈了,更何况还有一个丈母娘挤兑,他却懦弱的很,什么都没做,只知道逃。后来方鸿渐娶了孙柔嘉,一心只想着自己家里人,只知道回去小房子时哄哄孙柔嘉,不知道帮她在家里人面前说上一辆句话。若不是孙柔嘉这样做事情计后果打算盘的女人,估计妯娌之争、婆媳之争早闹得不可开交,连婚也结不成。在家庭这座城里他活得并不痛快,于是他逃走了,逃去了三闾大学。
战争时期的大学里,各老师都不计较学生的好坏,只计较有得教没得教,成日里勾心斗角的事情少不了。方鸿渐呢,斗得累,以至于顿生一股清高,觉得来三闾大学就是一个错误,连最后的垂死挣扎都不愿做,犯了一个错误被校长挤兑了就带着所谓的志气和孙柔嘉走了。你看,他又走了,他又从事业这座城里逃走了,没有一丝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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