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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读后感

时间:2024-04-22 22:11:20 秀雯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药》读后感(精选10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读后感(精选10篇)

  《药》读后感 1

  死一般的寂静中,乌鸦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般地站着,然而终于,乌鸦张开两翅向着远处天空箭似的飞去了。革命烈士夏瑜的坟上,一簇野花热烈的开放着。

  这是鲁迅的小说《药》所描述的最后一幕,凄惨但又饱含一丝希望的结束。

  在鲁迅的所有文章中,我印象最深震动最大的一篇便是《药》。第一次读它是因为这是初中时语文老师在鲁迅的文章中最喜欢的一篇。当时读时虽觉得前面的情节有些混乱,还是受到了很大的触动,那个沾满鲜血的馒头也就由此深深印入了我的脑海。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塑造了很多个落后无知的封建小人物,同时未用一句正面描写就衬托出了一个英勇赴死的革命烈士的光辉形象。夏瑜希望用自己的鲜血唤醒愚昧的人民,但无知的人民却企图用他的鲜血去治痨病。老栓和华大妈用毕生积蓄去买一个沾了烈士鲜血的馒头,刽子手对烈士的残暴无情,旁观者的冷嘲热讽,都与夏瑜为社会进步而献身的行为形成强烈的对比。“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只这一句便将革命烈士对中国社会进步人民觉醒的沉重呼唤表现了出来。落后无知的人们嘲弄革命烈士因为造反而受尽苦楚,夏瑜等人却在可怜人们身上沉重的封建镣铐与眼前愚昧的黑幕,民众的凶狠、残暴、冷漠、嘲讽,使得烈士的牺牲具有了极强的悲剧性,如果鲜血换来的不是醒悟而是冷笑,如果生命换来的不是光明而是冷血,那他们的牺牲究竟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也可以看出鲁迅一直以来对革命持有的一种冷静而怀疑的.态度,太多的血淋淋的现实让鲁迅认识到革命烈士这种壮烈而义无反顾的牺牲鲜有得到人们的认同,鲁迅在用笔向这个世界发问,这种牺牲真的值得么?这是阻止中国沦落的正确方式么?

  小栓得“痨病”而病入膏肓,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病入膏肓呢?将鲜血“趁热”吃下,并没有挽救小栓的生命;革命烈士的热血,同样也没能挽救中国一步步沦陷于黑暗的命运。老栓与华大妈从鲜血中得到了传说的药,夏三爷从鲜血中得到了白花花的银子,众多愚昧的人民从鲜血中得到了谈资。唯独夏四奶奶在鲜血中流尽了自己毕生的气力。她丧失了自己的精神支柱。而从始至终,没有一个人从这尚有余温的鲜血中得到震动与觉醒。他们认为夏瑜罪有应得,夏四奶奶也因为儿子的“造反”感到羞愧而不敢抬起自己的头。这一事件只是让他们更加坚定地认为夏瑜所说的国家属于每一个人根本不是人话,夏瑜在死前所做的最后一次努力换来的只是两个恶狠狠的嘴巴!夏瑜的呐喊,或许就是鲁迅隐喻的自己的呐喊,就如他在《呐喊》的序中所说的那样,“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夏瑜用生命发出的最后一声呐喊,实在是悲哀的,并在旁观的人眼中是十分可笑的,现实击碎了他最后的希望,哪怕唤醒一个人的希望。短短一篇小说将社会的黑暗面暴露无疑,但同时又展现了那一丝光明的可贵。

  这篇文章写于1919年4月,当时的中国社会乌烟瘴气,军阀混战,革命失败混乱的社会局面,灰败的革命现实让鲁迅内心十分沉重,但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的前途还是抱有希望的,他仍然坚信只要不放弃呐喊中国终会有觉悟的那天,这也正是我十分敬佩鲁迅先生的一个原因,尽管对中国社会的现状感到沉重失望,却不曾失去过对那一丝光明的向往。

  小说的结尾,那两个步履蹒跚的母亲令人十分心酸。在凄凉的坟场上,两个痛失爱子的母亲的那种孤单与绝望,那怔楞的无神的双眼中流出的泪水,直击内心的最深处。两个新坟一字排开,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病入膏肓的纤弱青年,一个是头脑中充满新思想的革命烈士,这两个典型人物生存价值的强烈对比,就恰恰突出了鲁迅所要表达的内容,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活?而小栓坟上的孤寂与夏瑜坟上红白的花正表现了鲁迅对于革命烈士死的重于泰山的赞扬。真正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药,其实是以鲁迅为代表的一批满腔民族热忱的人用自己手中的笔甚至用自己的整个生命发出的呐喊!

  《药》读后感 2

  再次阅读鲁迅的文章,我会感到我内心无比沉重,《药》读后感。因为鲁迅先生的小说无情地揭露了旧社会的丑恶,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

  先不谈与本题无关的话题,我认为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人鲜血的馒头就成药了吗?这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首先从作品本身来看。作品的明线也是主线,突出地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主人公华老栓愚蠢地相信人血馒头能治痨病,居然让孩子把革命者的鲜血当"药"吃,而且对革命者这样冷漠无情,对刽子手康大叔反倒毕恭毕敬。茶馆里的一伙人对革命者宣传革命,"感到气愤";对革命者挨牢头的打,幸灾乐祸;对革命者叹息牢头不觉悟,纷纷胡说"疯了"。革命者被杀害,人们"潮水一般"地去看热闹。这些都充分说明群众毫无觉悟,麻木不仁。

  作品的'暗线突出地描写了革命者的悲哀。革命者忧国忘家,却被族人告发;在狱中仍然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在刑场被杀,只招来一帮"看客";鲜血还被别人当"药"吃。他的母亲上坟,还感到"羞愧",也不理解他为之牺牲的革命大业。可见他是多么寂寞,多么悲哀!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省。

  《药》读后感 3

  鲁迅,对我来说是一个深奥的、充满内涵的、读不完的词,又是一个高大的、雄伟的身影。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句话:“以前看不懂鲁迅,现在再看满眼泪花。”我对此表示深有同感。鲁迅先生在《娜拉走后怎样》中写到:“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而《药》中也体现出这一点。

  小说《药》写于1919年4月25日。“五四”运动前夕,由于当时领导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的妥协,未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他们脱离群众,空想依靠少数人的力量(包括使用恐怖手段)代替群众的革命运动。1907年7月6日,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失败后被恩铭的亲兵残酷地挖出心肝炒食。秋瑾也因此被告发而入狱,7月15日在绍兴轩亭口英勇就义。鲁迅先生以此为背景,旨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于是提笔开《药》。

  以《药》为例说明鲁迅小说表现的深切与格式的特别。小说的开头就奠定了一个黑暗的半夜的'沉寂、恐怖、阴森的环境。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有个人问他“这给谁治病的呀?”暗示了这是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们都认为吃人血馒头可以治病显示当时群众的愚昧无知。“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小说的字里行间无一不透露出国人的愚昧,同时也显示出老栓害怕“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观念。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都存在着一种“吃/被吃”的模式,“华家”愚昧的农民,吃着启蒙者的血浸的馒头,但华小栓吃完“却完全忘了什么味”象征着这种“吃/被吃”的意味。(同样在《阿Q正传》中的主角阿Q在“被吃”的同时也在“吃”别人,虽然他是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见到他认为比他弱的人时他依然会奚落和嘲笑别人一番。)鲁迅先生把群众的愚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

  康大叔的愚昧自己竟浑然不知,还自认为伟大,牺牲者的血变成了他们的祛病良药,然而他们不觉得有任何问题。夏瑜的大伯夏三爷为了保住自己去告官还把赏金自落腰包,这“吃人”的社会,亲情薄于纸,令人不惊打一个寒战,鲁迅先生的文笔就是如此的锋利、刺骨。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去看热闹。夏瑜的妈妈去拜祭他时面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一坐坟前”,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

  连他母亲都得不到理解。启蒙者得不到人们的支持,同时也暗射革命失败的原因。革命者牺牲得如此惨烈,群众却如此愚昧落后,两者间强烈的落差形成不真实的荒诞感,这是值得人深思的。鲁迅的小说指出问题但不去给一个所谓的正确的答案,令人沉思,这正是小说表现的深切。

  格式的特别,小说用的是白话,就注定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是特别的。《药》打破了中国传统小说注重有头有尾、依次展开情节的结构方式,而主要通过人物的言语(声音)和动作表现出作者要表达的东西。《药》全文以华小栓的咳嗽声为引子,因为华小栓的痨病而要吃人血馒头再带出夏瑜杀害事件,从这个过程中通过围观者和华家人的对话反映出革命者牺牲得如此惨烈,群众却如此愚昧落后。

  “这康大叔却没有觉察,仍然提高了喉咙只是嚷,嚷得里面睡着的小栓也合伙咳嗽起来。”“小栓也趁着热闹,拼命咳嗽;”故事随着小栓的咳嗽一直发展到高潮,这种故事的格式就像现代电影里到紧张时刻的背景音乐,突显出小说格式的特别。

  在小说的后面,夏瑜的坟头出现了一个花圈,暗示着革命的火种没有熄灭。同时在文章的最后乌鸦“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给读者留下悬念,这也是传统小说没有的,这些都是鲁迅小说格式的特别。《药》印证了鲁迅自己所说的:“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

  《药》读后感 4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毛泽东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药》读后感 5

  《药》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也是高中语文的重点课文,为了使同学们更加了解这篇文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小编整理了《鲁迅《药》读后感》,供同学们参考学习。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药》读后感 6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在故事中有一段描写让人害怕和震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另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血竟还一点一点地在往下滴着……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药》读后感 7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药》读后感 8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药》读后感 9

  《药》描述了在黑暗的近代中国,一个平民百姓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人士夏瑜的鲜血藮成“人血馒头”来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革命者们为了人民的解放而牺牲,可民众却把的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是长期封建统治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木和愚昧啊!

  在文章的最后,小栓子(华老栓的儿子)还是死了,“人血馒头”不能治病,小栓子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当我读到“吃下去——就好了”时,我感到荒唐;当我讲习读到“包好,包好!这样的趋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病都好的。”时,我感到恶心;当我读到“店里的坐客便又出现活气,谈笑越来。”时,我为当时人们精神上的衰败而感到悲哀!英勇就义这种悲壮的事在人们口中为何成了笑话?过去的.人们的思想到底是怎样的?我有很多疑问……

  小说的最后更是引人深思。夏瑜的墓碑上被人放了个白色的花环,而其它的人没有!这是为什么?有人拜过他!他为革命而牺牲,出于发自内心的敬意,便有革命党人去拜祭!

  题目“药”,所指的其实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救星——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者们!

  长沙市芙蓉区大同第二小学 六(5)班六年级:邹柔

  《药》读后感 10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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