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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时间:2022-12-19 12:38:2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1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2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3

  这个假期我跟我的女儿一起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对这本书我跟女儿都非常喜欢它,尤其陈珞对探案故事十分感兴趣,并从中学到了仔细观察的重要。

  女儿非常喜欢书中的《银色马故事》,故事类容是这样的:韦塞克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失踪和驯马师惨死,案件十分离奇。警方邀请福尔摩斯参与侦破这个案子,他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慎密推理,解开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失踪的银色马和破解了驯马师死亡的原因。真相就是驯马师斯特雷克为了控制比赛结果,想对银色马进行伤害,但实施的过程中却被银色马踢中头部,落得个惨死的下场。她觉得在这个故事里,神探福尔摩斯无所不能,就好象一个神仙。

  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比较喜欢《最后一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和警方与伦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后自己不惜与犯罪首领同归于尽。在故事最后的,福尔摩斯明知小客店送来信件内容是假的,对手目的是支开华生,但他为了保护好朋友华生,用这信支开了他,自己独自面对穷凶极恶的莫里亚蒂,最后与对方双双坠入了万丈深渊。这让我想起老一辈的一句话:对同志就如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就如冬天般残酷。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值得小朋友去看的故事书,让陈珞知道,要了解事物的真相,必须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和仔细观察;让我女儿明白,真正的友情是学会分享和真心付出。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4

  这本书写得极为真实,我感觉就像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他很善于观察破案现场他连一丝的蛛丝马迹多不放过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处,第二点他有一颗非常聪明的大脑,如果我是侦探假如我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没有他一样的大脑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华生。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伟大侦探。

  我是一个毛毛躁躁的人每当老师叫我们观察书中的细节我都是浏览一遍就没事了。而福尔摩斯我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他善于观察,观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妈妈叫我到外面观察动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没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有他的好朋友华生,华生是一位医生可是福尔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帮他出点子帮他跟踪别人(别人就是指福尔摩斯认为可疑的人物)可以说是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业余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还想再看一遍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想这是在书里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那该多好,我有一点很想说因为福尔摩斯最后抓住了这个杀人凶手就应该把他交给法庭而不是听他几句话就把他给放了而且还让法庭抓不到这是为什么呢我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5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6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一定很熟悉吧,一把拐杖,一个烟斗,成了他的标志。那么多悬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细观察和动脑思考总能水落石出。

  这一天,我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无论他走到了哪,哪里就充满和平。在这本书里,疑惑重重:有“蓝宝石案”、“单身贵族案”、“工程师大拇指案”、“斑点带子案”……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斑点带子案”。

  这个故事要从那一年的夏天说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尔摩斯的'侦探所,说自己的姐姐在几天前死于非命,姐姐死前曾说过一声“斑点带子”就丧命了。她总觉得是自己的继父杀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过来了。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就对她说:“今晚我去你家观察一下再说吧。”到了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到了这位女士家里。福尔摩斯发现,她姐姐的房间里有一个管子,直插进上面继父的屋子里,而在这根管子和旁边的柱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柱子下是床。福尔摩斯恍然大悟!原来是继父害死了姐姐。他通过管子把“斑点带子”送到铃铛上,“斑点带子”从铃铛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这个“斑点带子”是一条毒蛇。

  案子终于水落石出了。我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细心观察,没有一样不让我佩服。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细心的人、留心观察身边事物的人、多动脑筋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动脑筋,再难的事也能办到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7

  在学校听大家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很好看。于是,我便在放寒假时津津有味的看起了这本书。一开始我觉得很不好看,可看着看着,看到后来竟然连晚饭都忘吃了。因为这本书太有意思了,先说怎样破案,然后怎样分析,最后推理出一个结果抓住凶手。

  慢慢地,我越来越喜欢书中的福尔摩斯了。因为他有着一个神奇的头脑和敏锐的眼睛,他那坚定的毅力,神奇的推理,惊人的'想法……破解第一章“谋杀幕后的凶手”,福尔摩斯通过细致的观察,线索分析,实际亲身试验,得出了一个最终结果,将凶手捕获进行了处置。

  这本书看完后的第二天晚上,天色黑暗没有一丝微光,吓得我寒毛都立了起来,像有一个人在我后面,向我吹气。我还幻想出了一个人浑身是血躺在我的面前。我脸色苍白,神魂不定,心里像有十八个水桶,七上八下,想找一个地缝钻下去一样。我被四面墙围住了,出不去,突然有人叫我,吓得我一哆嗦,魂都飞了。原来是妈妈叫我,我还在家里啊!可真是把我吓坏了。

  晚上睡觉时,我梦见自己在书中和福尔摩斯一起破案。途中福尔摩斯教我破案技巧,结果我也成为了一名小侦探。以后家里有什么东西找不到啦,我会根据蛛丝马迹来寻找它,几乎每一件东西我都会找到他它。家里的人都叫我是“小小侦探家”呢!我要谢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8

  暑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9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10

  这几天,我刚刚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心中有许多感悟。

  这部小说是世界著名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阿瑟·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这本书汇集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所有案件。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血字的研究。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血字的研究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

  候波的人为了复仇,跟着两个仇人到了欧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锥伯认了出来。锥伯告诉了警察局,当晚,候波就被抓进了监狱。候波被释放出来时,发现锥伯和斯坦节逊已经逃到欧洲,当他追到欧洲量,发现他们又去了巴黎,当他追到巴黎时,发现他们又去了哥本哈根,当他追到哥本哈根时,发现他们又去了伦敦。那时,他已经囊空如洗了。为了生存,又不被别人注意,当了车夫,开始了复仇计划……

  这里不仅把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还把案发现场和过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仿佛身临其境,看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福尔摩斯精妙绝伦、完整的推理,不禁让我惊叹不已。第一次和华生见面时,就从华生的气概、皮肤、动作上能判断出他是从阿富汗来的。从现场的所有的地方,判断出凶手是一个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脚小了一点,穿一双粗头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征。我们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敏锐、细致的观察力。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钟内所达到的。敏锐、细致、沉稳、公正等优点全都结合在了福尔摩斯身上。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的内心中,成为我永远的榜样。同时,从《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我也学到了许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尔摩斯看齐,向正义看齐!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12

  我读了著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叹为观止,兴奋,激动的心情,久久不得平静……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破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

  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

  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劳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劳,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

  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榜样。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13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品质。比如福尔摩斯办案时的冷静,只有一个人在冷静的时候才会认真,头脑清楚,写作文也一样需要冷静,这样才能写得更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大鱼脱钩”这个部分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好友华医生一起擒贼的故事。通过这一段让我知道了他们不同的性格特点。福尔摩斯是一位才华横溢,但性格孤傲,淡泊名利的侦探,他思维缜密,具有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观察力、记忆力也同样惊人。

  华医生是一名医生,自从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们就成为了朋友,并且兼福尔摩斯的助手。他还是一位记者,记录了他和福尔摩斯经历的所有事情,并且十分仔细的为福尔摩斯查漏补缺,一生中能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也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啦。

  这个故事里讲福尔摩斯的神态十分丰富。比如,他在发现“大鱼”不见了的时候,福尔摩斯脸气得像个大苹果,红红的,气的`耳朵一直在扇动,还不停地说:“该死,该死。”

  还有一次福尔摩斯再次发现“大鱼”,喜笑颜开,开心得皱纹都出来了。故事中的华医生是一位十分有责任心的人,他无时无刻的为福尔摩斯记录事情的发展过程,如果遇到问题他也提供自己的帮助,这两个活生生的人物让我更喜爱这本书了。

  因为作者的才华横溢,才能把两个皮包骨头的人写的有血有肉。我也要像作者一样,把手下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笔下生花。

  这本书的人物描写非常多,我也发现了很多词语和一些独特的语言,我会把他们记录下来,为我的笔记本添加一处风景。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寒假里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每天一大早,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福尔摩斯是一位侦探,他经常能破解一些奇怪的案件,当遇到十分离奇的案件时,他从不放弃,而是想尽各种办法破解。他被别人称为“神探”,古往今来,没有人不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我们青少年喜欢的偶像。每个人都渴望有着他这样的超能量!瞧、在别人认为不能破解的案件上,他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就破解了。许多人认为他是这方面的天才,其实是他平时注意观察,仔细分析,全力以赴而已!谁能想到为了能破案,他甚至半夜里爬了起来,去查找蛛丝马迹。正是这种从不轻言放弃、竭尽所能的精神使他成为了“神探”!而我却相差十万八千里,只要一遇到难题,我要么就是扔一边,要么就是空在那。心里想:反正到时候老师会讲解给我听的,就放在那吧!有一次,我又遇到了一道不会的`难题,反复读了好几遍,可就是不会,我正想扔到一边,正在这时,妈妈走了过来,经过她的一提点,我就立刻想出了解决的办法。其实只要我多想想就可以解出来的,可我却轻易地放弃了!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我决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以后遇到难题自己想办法解决,做到不放弃,反复地读题目,找出题目的“蛛丝马迹”,当实在不会时再去请教父母或老师。

  希望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相信对你的学习和生活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15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读后感700字读后感550字读后感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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