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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时间:2023-04-23 12:25:5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篇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你读过黄蓓佳《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吗?非常不错的,它是一部反映当代学生学习与生活面貌的长篇小说,不仅能让少年儿童产生共鸣,还能让家长和老师受到某种启迪。

  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是位六年级小女生,她聪明活泼、心地善良,但令老师和家长百思不解的是除了写作优秀外她的其它学习成绩总处于中等水平,距离“好孩子”的标准还太远。为了做一个大人心目中的好孩子,她不断努力,不断“抗争”。在金铃成长的道路上,有很多趣事让我们捧腹大笑,也有许多感人处催人泪下。

  刚打开这本书、读到金铃是个人见人爱的小胖妞时,我就喜欢上她了,再往下读,我就大有一种同病相怜、遇到知己的感觉。因为金铃身上有的坏毛病我几乎都有,比如粗心大意、散漫随便、不拘小节等。而金铃的很多经历我也同样经历过:她总因为成绩不好怕签字,我考不好时也是惴惴不安、提心吊胆;当老师说她是“烂泥巴扶不上墙”时,我就想起妈妈常挂在嘴上的“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这句话,当初为了这句话我还伤心地哭过呢!特别是看到金铃的.妈妈回想金铃弹琴的那段时,我觉得简直就是在写关于我的事。为了上好每个星期天的琴课,我的妈妈念歌谱比我还要认真,我一弹错她就唠叨个不停,看到我手指弹肿了她又心疼得要命。正如书中所说的孩子是累在身体上,睡一觉又是蹦蹦跳跳,而大人是累在身心上,没完没了。我想,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首先应该放松一下自己,然后才能减轻孩子身上的包袱。

  也许大部分妈妈都和金铃的妈妈一样,对孩子总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人家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每次看到妈妈被我气坏了的时候,也曾下决心一定要做个好孩子,可屁股一转就抛到九霄云外了,这可能就是孩子的天性吧!做妈妈的总担心自己的孩子将来会去“扫马路,捡垃圾”,还是金铃爸爸的一句话让我深感安慰,他说学习成绩处于中等水平的孩子反而有发展的余地。确实如此,当金铃对自己充满自信时,当她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时,她的作文获奖了,她的数学成绩跃到班级前十名。

  过完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后,金铃和她的同学们自信轻松的走进毕业考场……,我想金铃一定能够考入自己理想的中学。

  读了这本书,你就会对“什么是好孩子”这一概念有个新的认识。所以,请快快拿起这本书,认真地阅读,慢慢地品味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江苏作家黄蓓佳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金玲”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聪明活泼、兴趣广泛的小姑娘。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书中的生活就如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在给我带来欢笑的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深思。

  金玲是一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小女孩。黄蓓佳阿姨淋漓尽致地描述了一个小学生所承受之累,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一样压着金玲那幼稚的双肩。她每天面对妈妈的期望,埋设在作业、考试、分数之中,她生活中缺少了很多乐趣,不能多看一会电视,不能饲养小动物,不能……原本快乐的她被不快乐的音符包围着。金玲的妈妈是一位心高气傲的知识分子,她像所有妈妈一样对女儿寄予了过高的期望,她希望金玲能考上外国语学校,希望金玲能多才多艺,希望金玲能尊师敬母……她把金玲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却从来没有去想过金玲的感受。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金玲仍保留了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近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随着倾心的文字,到书的`最后,我已经完全喜欢上了金玲。她虽不是一个“好孩子”,但却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在《小人得志与君子报仇》这篇中,金玲的正直和机敏更值得我学习。金玲面对狡滑的倪志伟让她和尚海演节目时的委屈,她选择不是去告密,而是通过写日记的方式,把自已的委屈和倪志伟的不良行为写了出来,最后还把倪志伟的班长撤消了,好好整顿了班风。而我面对班中不良的行为习惯,却常常想这不关我的事,我干吗要出卖同学呢,一副多一事不如少事事的态度!想想书中的金玲,顿时觉得自已好渺小。

  读完《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明白了:好孩子不一定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尖子生,只要爱学习、正直、善良,懂得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像金玲一样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也一样是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寒假时要求阅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开头,就欲罢不能地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是一本故事书,作者黄培佳阿姨写一个叫金铃的.女孩一直坚定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作文写得特好,曾获得过市里的奖,有一次妈妈和她去长江百货公司买书包,看见红纸上写为了庆祝长江百货公司开业十周年,只要写一篇关于长江百货的作文就可领奖,于是金铃想试试,一个星期过去了,金铃获得二等奖,一家人高兴极了,妈妈说:“咱家金铃成了获奖专业户了!”金铃用了新学的成语——小刀一试,爸爸听了从房里跑出来说:“你刚才说什么——杀鸡用牛刀?!”妈妈和金铃哈哈大笑。和金铃相比,我不如她积极,平时阅读量不多,今后还得向她那样多思考多动笔。

  书中金铃比较浮躁,考试成绩忽上忽下,对新换的老师极其不适应,最后终于改正了,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许许多多的事,她成了一名好孩子。合书沉思,思绪万千······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这几天,老师带领我们读了一篇黄蓓佳写的著名小说,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让我重新找到衡量好孩子的标准!

  这本书主要讲了:毕业生为考上重点中学而努力学习,家长又为帮儿女考上重点中学而四处奔波,找家庭教师帮儿女补课。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玲。金玲刚过11周岁生日,身高1米55,体重50公斤,是一个标准重量级选手。虽然她很胖,学习成绩又一般,可我却认为她是一个好孩子。因为金玲的机智、正直和善良打动了我。

  金玲的作文最能表现她重感情和她那颗天真无邪的童心。金玲写作文观察很仔细,写的很细腻,她写出来的作文不像孩子写的那样简单,又不像大人写的那样深奥,她的作文是那样感人,那样令人回味无穷。其中,我最喜欢金玲的那篇文章——《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这篇文章令我十分感动,让我十分敬佩她。就连老师也说,让我们好好向她学习。

  金玲遇到困难十分机智,她让我为她而感到骄傲。在那次元旦庆祝会上,副班长倪志伟为了让金玲出丑,便排演了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在这个小品中,倪志伟故意让金玲演猪八戒,让尚海演猪八戒的媳妇。不仅如此,倪志伟还说了许多话挖苦金玲。金玲气愤不已,心想:明着斗,不行,咱暗着斗!于是,金玲就在《我应该向英雄李平乐学习》的这篇作文里把倪志伟的坏事抖了出来,表面上看是把倪志伟与李平乐对比,可金玲的用意却不是这样,大家也许都猜到了吧!你看,金玲还是很聪明的哦!老师看了这篇文章后,大发雷霆,可为了要证明金玲没有说谎,便收集了全班同学知道倪志伟做的坏事。不查不知道,一查真是吓一跳呀!倪志伟做的坏事真多呀!身为副班长竟有这么多的'坏事,他的职位肯定是不保了。金玲,你做的真对,真解气呀!

  从金玲身上,我找到了自信,因为我也是一个好孩子。虽然,我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我总是觉得比金玲还差那么一点儿,因为我没有她那么机智,所以我要努力,成为比金玲还要好的孩子。从金玲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你就会成功!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题记:孩子的世界,也许大人们难懂。

  打开《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第一件事就是了解作者——黄蓓佳,出生于江苏如皋。

  读完第一章,我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标准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

  书中主要讲了金铃为了做一个让老师和家长满意的“好孩子”,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纯洁、善良、天真,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满怀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似乎想到了我们自己,不管是学习好还是坏,不都在努力吗?成绩好的只想要更好,一但松懈,就如成绩不好的.,考不好自己难过,面对家长的斥责和老师的责怪,我们只能低头承认错误。

  似乎在每个家长口中都会有一句“好孩子都是别人家的”,这话语深深地刻在我们心里,没有人倾诉,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着。学习成绩已经成了家长的面子,也许他们丝毫没有体会我们的辛苦。

  但我觉得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更加努力的学习,化压力为动力,让家长、老师们对我们刮目相看。

  最后,就如书中最后一章节的最后一句话一样——跑啊,同学们,冲刺啊!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好孩子,好孩子不是次次100分,也不是三好学生奖状满房,而是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而《我要做好孩子》的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她想象丰富,却有些粗心大意。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六年级所发生的事,她从原本意志薄弱到后来因孙奶奶的帮助而对自己有了信心,俗话说:信心是成功的一半。金铃的学习成绩逐渐上升,进入了班级前十名。

  金铃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她的人品又那么优秀,在他发现小鸟被几个孩子伤害,她奋不顾身,赶走了孩子,救了小鸟。而且他对蚕宝宝也发出善心,向它伸出了援助之手,回家把它们养了起来,还因为它们而四处找桑叶。对比她,我有些惭愧,也有些骄傲。我经常对路边奄奄一息的小动物置之不理,有一次还放火烧了蚂蚁洞,使洞前留下许多蚂蚁的温热尸体,使许多蚂蚁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相比她的.慈善,我自愧不如。但是她在成绩不好时瞒过妈妈,还用胶带纸将妈妈的签名撕下再贴在试卷上,以仿照妈妈签名。而我却勇敢的承认。

  在艰难的人生路途中,我们祝愿金玲越走越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主人公金铃是个可爱,乐于助人的人,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

  金铃在新华街中学读六年级,语文和英语还算过的去,但数学不怎么样,数学就像是金铃的克星,因数学经常被妈妈责骂。金铃的'爸爸叫金亦鸣,在本市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五年了。

  金铃的妈妈叫赵卉紫,在一个杂志社上班,负责编几个文艺性的版面。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虽然金铃是一个虚构的人,但她又像我们现实当中的人一样,她是个平凡的人,但有时却做了不平凡的事,例如:有一次,胡梅和刘娅如在沙发上瞎闹,把张灵灵家的沙发垫弄坏了。老师问于胖儿,于胖儿举报了金铃和尚海。

  起先金铃还觉得莫名其妙,来到办公室后被老师责骂了一顿,老师要他们写一千字的检查,再赔十块钱给张灵灵。金铃当时绝对是个局外人,当时,她正在画画,每次都画的很投入,容不得一丝的败笔与失误。事后,她问于胖儿,这事有没有她,于胖儿说没有。金铃又问于胖儿有没有尚海,于胖儿也说没有,于胖儿说他不敢说刘娅如和胡梅,因为她们是好学生,胡梅又是他同桌,每次考试都要抄他的,金铃想:好学生、坏学生……难道她在同学们心中是坏学生吗?好学生犯了错误就该缩起头让坏学生背黑锅,三好学生再多,奖状再多,可人格上只有零分!

  她金铃看不起他们,于是金铃把这件事跟老师说清楚,当然一千字的检查免了,金铃一分钟也不耽搁,立即向张灵灵讨回十块钱。金铃这种冷静、娴熟的解决事情真让我佩服。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更喜欢故事中的金铃。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一书,这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小说,讲述着一个六年级女孩双重感情的交响曲,它引起了我的深思……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六年级女孩在班里被视为差生,数学一直让她、也让她那望女成凤的妈妈头疼,引出了一段啼笑皆非的故事。她作文不错,却错别字连连;她很有爱心,为了一个孤儿不惜与妈妈争吵;她很善良,会为一只陌生的小鸟哭泣;她爱抱打不平,机智地报复坏男生。这是一个多么有感情有思想的女孩,但是老师的期望,妈妈的失望,同学的轻蔑,爸爸的无奈,使她强烈地希望能做个好孩子!一个让人称赞的好孩子!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历种种困难后,她不知不觉做到了;来吧,为迎接中考,冲呀!为最后的冲刺加油!也为圆了好孩子的梦!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明白了,只有狂风骤雨后,才能见到那一抹绚丽无比的彩虹!挫折之后才有成功,没有经历干活的'辛苦,就不会知道米饭的来之不易,同样,没有经历挫折痛苦,那就不会感到成功的喜悦。

  我一直认为,先有梦想是成功的开端;很多人以为梦想是一切,错了,梦想只是导航,好比一只蚕茧,只是空壳,美观但脆弱。自信是成功的一半,它让我们信心百倍,意气更足,好比一层一层为这个茧加厚。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还是得付出艰辛的汗水,就好比填满这个茧,才是真正的成功。

  老师也说过,学习没有捷径,是靠自已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学起来的。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让我的梦想插上翅膀,在蓝天上永恒地飞翔!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我要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一个响亮的口号在金铃心中打响。

  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一点五五米,体重五十公斤,标准重量级选手。

  金铃最大的特点就是跟谁都能“自来熟”,我很羡慕她这一点,我的表达能力相对较差,在陌生人面前,总是忸忸怩怩,生怕自己把“叔叔”叫成“伯伯”,把“阿姨”叫成“娘娘”。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自己应自信一些,大方一些,大大方方地展现自我也许可以让他人的心情变得愉快!

  金铃是一个很有爱心,很负责的孩子,当她得到一袋蚕宝宝时,便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安顿好,还经常为了寻找桑叶而四处奔波,这需要一种怎样热烈的责任心啊!这颗责任心里包含着对一个小小生命的关爱与同情,这样一来,令我不禁联想到了那些捕鸟者、打猎者,他们是多么残忍!生命再小也是生命,而良心小了却不为良心!

  记得孤儿幸幸被金铃带回家后,金铃又是忙这又是忙那,奔前跑后,连帮幸幸洗澡时都一丝不苟(她自己洗澡从来没仔细过)。还嘱咐不让妈妈在幸幸面前说自己的缺点,说要给她树立个好榜样,多么善良、可爱啊!正所谓童心不可泯灭。纯真的心灵,才是孩子的本性。

  金铃的语文成绩还不错,而数学就不那么妙了,计算题10个能错6个……幸运的是,偶然间,她遇见了数学特级教师孙淑云,在她的帮助下,金铃的成绩渐渐提高,而不知情的父母正为此纳闷着:为什么孩子的数学成绩提高得这么快?难道与她放学而迟迟不归有关?于是,身为母亲的就开始跟踪金铃,知道金铃认识了特级教师后,母亲大吃一惊,便操办起送礼这件事,哪想自母亲插手,特级教师与金铃的故事就结束了,原因就是父母的插手打破了她们的秘密计划……由此不难看出,父母们应尊重孩子的秘密,不要因好奇心而打破了孩子们的'天空的沉寂,更不要望子成龙,有时自作聪明去加入反倒会误了大事。

  我很欣赏金铃曾说过的话:物质过于丰富了也不是好事,对未来永远抱有期望才是最美好的现实。这句话充分体现了她的乐观、阳光,是啊,一个永远对未来充满渴望的人,才会是快乐的;一个快乐的人,才会是纯真的;一个纯真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的生活的乐趣!

  我十分佩服金铃的正义,她凭着自己力气大,经常保护比她弱小的同桌尚涛,她虽从不出手伤人,但每当她一站稳,就仿佛施展着魔法,令人望而生畏,她这种见义勇为,刚好与那些以大欺小的人形成了鲜明、强烈的对比。

  金铃虽学习一直在中游,但却生活得无忧无虑。我真希望自己也像金铃也像只快乐的小鸟,抛掉太多的不如意,轻轻地起航,飞来飞去,自在快活、舒适悠闲。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好孩子可以不用是成绩最好的那个,但是一定要正直善良,富有爱心。书中的主人公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天真纯洁,善良正直,积极要求进步的好孩子,她身高力大,常常爱打抱不平。同桌尚海个子整整比她矮了一肩,体重也只有金铃的一半,常常受欺负。金铃总会横眉竖眼的站出来保护弱小的尚海。金铃家巷子里修自行车的老人突然中风去世,丢下了只有五六岁的小孙女幸幸无人照料。金铃把这个没家的孤儿领回了自己的家,非常细心的给她洗澡,还把幸幸抱到自己的床上一起睡,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的幸幸。同学张灵灵把软绵绵的小白蚕丢掉了,金铃怕这些可爱的`小精灵被行人踩死,被车轮压死,被顽皮的孩子捏死,便小心地把它们带到了自己的家里,。想尽办法为它们找食物,甚至不惜冒险攀铁条翻大门到别人家院子里去掐桑叶。因为担心不被同意摘叶子,蚕宝宝会饿死,金铃急得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扑簌簌的落下来。

  好孩子一定要乐观坚强,勇往直前。虽然金铃的学习成绩忽上忽下、飘浮不定,没少被爸爸妈妈唠叨。可是他每天都是快快活活的,面对一次次考试和挫折,她都是无畏的面对那残酷的现实。就算到了寒假,她的妈妈不惜重金帮金铃买了堆起来有小山高的习题啦﹑试卷啦,金铃也只是耸了耸肩膀,觉得没得什么大不了的事,一整天都在题海中度过。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星期一,老师推荐我们看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到了下午我就买到了手里,看了第一遍,举得一点也不好看,后来,我仔细看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六年级的学生,名字要金铃,她是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孩纸,跟陌生人都是自来熟。记得有一次,金铃和正在推自行车的哥哥和姐姐谈上了话,那哥哥姐姐请她到自行车上坐坐,顺便把她送回了家。她跟妈妈卉紫讲了这件事,卉紫吓了一跳,叫金铃以后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金铃一听,大声说道:“好了,我已经不是一个二年级的学生了。”

  在一次意外事件中,金铃一家被诈骗了3000元钱。故事是这养的:在一次体育课上,金铃在50米短跑中因无意中绊倒了同学李林,李林小腿骨折,送去了医院。卉紫得知这件事之后,买了点水果去看李林。到了晚上,李林的.妈妈向卉紫索要3000块钱,说是医疗费。金亦鸣(金铃的爸爸)气的差点没晕过去,坚决不给钱。后来金铃放学回家的时候,有个人抓住金铃,说要金铃的爸爸妈妈给李林家3000块钱。金铃点点头。突然反咬一口那人的手臂,然后撒腿就怕。这回金铃是真的跑出了50米短跑的水平。金铃回家之后,告诉了卉紫,金亦鸣也回来了,也说了李林一家的骚扰。卉紫知道,不给不行的了,一家人就开始凑钱了。金一鸣刚发下来800元,卉紫在卖国卷,金铃则是把手上的表给卖了,卖了20元。回到家金铃给卉紫20元,对卉紫说:“妈妈,我把表卖了,这是20快。”卉紫觉得女儿长大了,能为家里分担烦恼了。

  我觉得金铃很可爱,因为她是一个敢做敢当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乐于助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我,使我破不及待得几乎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

  金铃的父母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父母本已为女儿会继承他们的聪明头脑,但他们错了,金铃在班里语文和英语不错,但数学顶级差,总体来说属于中等生。这让父母大跌眼镜。所以金铃发誓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成绩差并不代表她没努力过,再被同学的妈妈勒索去三千块,她的父母才明白女儿的心里是有很多很多委屈的`,多年来不被看重,不被称赞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其实是深深地刺痛了孩子的心灵,她也许真的努力过,但因年龄,性格,能力等种种原因而无法比别人做的更好。她常常用快乐把自己掩盖起来,而实际上她心里很在乎别人的态度和看法,盼望着父母得宠爱和赞美。

  也许是这个原因才让我彻底对这本书喜爱起来,因为它可以领导家长与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心连心,是好朋友,一直到永远。“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

  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生活中像金铃一样的人很多,他们承受了许多痛苦,渴望得到大人的关心和宠爱,他们也试图努力过,但结果却令人伤心,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和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不离不弃,永不分开。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家是什么?是亲人的怀抱,是温暖的归巢。

  在这里父母用慈爱的伞为儿女撑起一片晴空;儿女用孝顺的心给父母捧上一杯香茶。让爱住我家,爱就是用心体会爸爸的辛苦,妈妈的唠叨;让爱住我家,爱就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健康,平安,快乐住下;让爱住我家,爱就是象小蜜蜂一样勤劳,用甜美的花蜜滋润家人的生活;让爱住我家,爱就是一粥一饭,来之不易。

  当看到这篇文章我惊呆了。里面讲了一个女孩叫卓佳,卓佳的家庭比较特殊:妈妈由于先天小儿麻痹症,双脚无力,行走需要借助轮椅;爸爸患矮小症,还驼背,一家人日子过得很艰苦。因为父母身体的特殊,卓佳从小就学会做家务,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卓佳每天过着辛苦但充实的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什么是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不是一句口号,一种称呼。孝,应该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卓佳的`孝就体现那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而我呢?扪心自问,我非常惭愧。我家离学校不远,坐公交车就两三站路。可就因为我的胆小,害得爷爷奶奶轮流接送我。爷爷在西溪湿地种树,有时下班要四点半,为了接我,来不及擦汗,来不及喝水,每次都匆匆忙忙。有时来晚了,我还无理地埋怨他迟到。许多时候,爷爷要加班,只好让奶奶来接我。奶奶从幼儿园接回弟弟,带着他一块儿来学校接我,然后步行回家,赶着做晚饭。现在回想起来真难为情。不过,自从上了四年级,我就变得懂事了,独自坐公交车上下学,回家还能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这也是孝吧。

  百善孝为先。同学们,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我要做好孩子是著名的女作家黄蓓佳的作品。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金铃,她是一位天真、机灵、活泼、开朗的女孩,金铃是一个很胖的女孩子,每次看见她的人都要在她脸上揪一把。在与家长和老师做了很多“抵抗”,最后充满信心地进入升学考场。文中讲述了很多人物,有尚海、杨晓丽、于胖儿等小学生,爸爸妈妈、邢老师等。金铃的妈妈对金铃很严格,一心想要金铃考上外国语学校,但是最后还是让金铃自由发挥。

  其中,有一个片段我最喜欢。金铃语气激烈地反驳:“老鼠比猫吃得多吗?它那么小,需要的食物很少,有猫的十分之一就够了,人类为什么不允许它生存?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太委屈了!卉紫伸手去摸金铃的额头说“你没发烧吧?你胡说什么呢?”金铃猛地甩开卉紫的`手,满脸是泪地说“因为我就是可怜的老鼠,楼上的文峰、我们班的好学生胡梅、刘桠日、倪志伟就是讨人喜欢的猫”。确实,我每次考不好,爸爸妈妈总是说“你看人家考的多好,你考这么差,长大只能当清洁工和环卫工人!”每说到这我的心就像被刀刺了一样痛,我们自己也是有自尊心的!您在骂我们时能不能不说伤害我们的话呀!总而言之这本书里的故事跟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雷同”之处,帮我分析每一件事。

  文中多次提到金铃数学成绩不好,主要因为金铃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考试粗心,把8写成3,把5写成6,还把标点符号弄错。我觉得要想成绩好:第一,上课一定要注意听讲,把老师讲的重要内容用专门的小本子写在上面,考试前可以帮助复习。第二,写完试卷要仔仔细细的检查,计算题要多算几遍就不会错了!

  以后,我要像金铃一样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老师。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

  ,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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