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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时间:2023-07-05 12:40:54 学习心得 我要投稿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1

  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是xx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标准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表达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

  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根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根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那么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保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根本的权利。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2

  今年2月以来,我积极参加学校里开展的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宪法》、《民法通则》等基本f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及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两场学法用法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依法行政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用保障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我觉得,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脑中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学会从大局出发,从大局着眼,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我们每个人只有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才能真正为大局服好务。

  二、学法律,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我觉得,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全社会也会关注教师的个人形象和整体形象。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随时注意自己阳光、忍耐、宽容、严谨的形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的教育更具有说服力。

  三、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我觉得,作为一名教育战线上的公务员,平时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作为教师,就应该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同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3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教师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己的行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己的师德品质。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责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有的道德水平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次之分,每个教师必须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4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进展前景。作为老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遵守法律是重要的师德内容。即将颁布的《老师教育法》让千千万万的教育工作者树立起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遵守法律,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它让我们明确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 教育是和谐社会进展的原本动力,教育作为和谐社会的要素,对和谐社会进展起到动力源的作用。和谐社会进展的动力系统是由创新力、均衡协调力和整合力构成的,教育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创新动力、可持续进展动力、整合力的基础。

  二、 教育是和谐社会可持续协调进展的动力源泉教育对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促进社会均衡协调进展具有起始调节、持续调节作用,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我们作为人民老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育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进展学生的优点,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暖和,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育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非凡保护,做好他们的培育教育工作,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老师要仔细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重方式,讲究方法。假如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非凡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我们老师要全面正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进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是我意识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装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老师,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我相信通过对即将颁布的《老师教育法》的学习,能进一步提高老师们的熟悉,更有利地指导老师们今后的教育工作。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5

  曾几何时,向每一位辛勤耕耘的教师投去敬佩的目光;曾几何时,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教师而默默奋斗。20xx年8月26日,我终于圆了自己的梦——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寿光人民教师。怀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我开始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各种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法律、法规,为的是能充分认识当前教育形势,理解教师的权利、义务,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首先,关于教师权利方面。在学校里,校长经常组织我们各位教师一起学习各种教育文件、资料。通过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当我还是一名学生时,总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教师领国家工资就应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偶尔受学生气那也无妨,可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教师也应当依法享有自己的权利,一旦受到侵犯,有权为之讨回公道。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学习好《教师法》,才能保证我们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每一位教师都应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其次,关于教师义务方面。《教育法》规定,在教育过程中,要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而不应该眉毛胡子一把抓。在这一个多月的教学生活中,使我感悟到:教师不能鹦鹉学舌,而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必须尊重每个人的个性特点,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在学习了各种教育法规之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教学中,要以身作则,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要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对于后进生,不能放任自流,而要耐心教育,善于发现每个学生的优点,多鼓励,少批评,让每个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开心地学习、生活!作为一名刚刚上岗的新教师,我会虚心向老教师请教,多向优秀教师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改善自己的业务素质,努力为寿光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6

  为提高自己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我感觉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7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8

  首先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应当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比如每一天准时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时候坚守自我的岗位,不随意串班闲聊,如果请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随便理解家长的送礼,教师自身仪表要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贴合职业要求。带班时不穿高跟鞋,长发扎起,不佩带耳环等装饰物,不穿袒胸露脐或吊带装,端庄自然的形象不仅仅会给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对自我的工作也带来了许多方便。

  其次幼儿园教师应当热爱自我的职业,做事需细心、有职责心。幼儿园的工作包含了许多琐碎的事情,可能不细心忽略了个小细节,就会引来家长的不满。所以我们在工作的时候要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每件事情。如每一天热情接待家长,做到笑脸相迎。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提议,取得支持和配合。对孩子无意出现的过失,教师要耐心安慰,及时妥善处理,不指责、埋怨。对一天不入园的幼儿给予电话询问,对长期不入园的.幼儿应家访。幼儿生病需服药和照顾时,教师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接待时,请家长向卫生教师说清服药方法,离园时向家长反映幼儿病情及服药情景。家长反映问题时(提出要求或提议),要态度冷静,认真负责,先让家长把话说完,然后耐心地把问题解释清楚,绝对不能强词夺理或不理不睬,家长认可教师后,他们会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她,并进取协助教师的工作,这对今后家长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忙,尤其对于新教师来说,能得到家长的认可会让我们信心十足的处理各种工作问题。

  再次幼儿园教师需要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成功教师的原动力。幼儿园教师的内心需要充满着爱,把所有的孩子都当成自我的孩子来看待,这一点说起来简单,其实真的要做到并不容易。往往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开朗的幼儿容易得到教师的关注和喜爱,而性格内向,默默无闻的幼儿容易被教师忽视。有时候教师应对班级里的皮大王更火冒三丈,不给他们好脸色看,久而久之在他们心里便会觉得自我一个不受欢迎的孩子,这对他们的成长不利的。每个幼儿都有自身的特点,可能有些幼儿闪光点多些,有些幼儿闪光点少些,但他们都天真烂漫的孩子,教师要用宽阔的胸襟去包容身上的各种问题,耐心地去帮他们改正,我想只要教师用心,问题再大的孩子也会取得提高的。当你把所有的孩子当成自我的孩子去爱、去呵护的时候,你不再会觉得带孩子一件头疼的事情,相反你会发现他们身上个个都有可爱之处,整天带给你欢乐的开心果。

  最终我认为作为教师,知法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重要的基本功架,所以教师不但要知法、学法,并且还要会用法。经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如果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我们应当能够主动利用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事业一曲爱心赞歌,需要付出心血的。教师作为学生思想上重要的启蒙人,如果用爱心去关心他们,用爱心去帮忙他们,他们必须会逐渐脱落思想的”尘垢”,成为一块名副其实的美玉。教育工作一门艺术,它需要我们用爱心来浇灌,培养,愿我们的工作能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出色!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9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在当今社会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作为教师的我们,应在《教师法》的指引下,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更好的为学生服务,为教育事业服务。

  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的粗暴的方法,不能为了取得好的教学成绩而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对待学生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我们要有法律保护自我,也要用法律约束自我。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加强自我的管理与约束能力。新《教师法》这部分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更好的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10

  通过学习《教师法制教育读本》,我了解了各种相关法律知识,既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又在学生面前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我反思、自主发展能力。还深刻地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可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为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依法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未成年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总之,作为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更好的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11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作为幼儿教师,孩子一天的`吃喝拉撒都在幼儿园,因此我们提倡在生活中渗透教育。主题活动是一种通过对有主题的内容进行探究而开展的教育活动。是一种综合各个领域内容的教育活动,是幼儿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这种活动中,幼儿的多种需要被满足、幼儿的主体性也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出于活动来源于生活的理念,结合延庆地区地域特色,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满足幼儿兴趣并有教育意义的具有延庆地方特色的民间主题活动。活动过程中,不但丰富了幼儿的相关知识,激发了幼儿对延庆文化兴趣的同时,教师也在准备、参与、整理、总结主题活动的过程中获益匪浅:

  1、丰富了教师的相关经验。

  很多时候,我们开展的民间主题活动都牵涉到延庆地区过去的一些风俗习惯、文化背景,包括一些内容诙谐、节奏明快、便于念唱的儿歌、游戏,这些民俗也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没有经历过的。于是,准备、收集主题资料的过程,就是我们学习的过程。另外,通过开展主题活动,我们还了解了以前不曾涉及的领域的知识,例如在开展“牛”的主题活动,我们到牛场去参观的时候,我知道了牛的四个胃,知道了反刍,知道了牛为什么总流口水,知道了牛为什么“扎耳钉”,还领略了现代的挤奶工具和技术,真是大开眼界。正是在和孩子们一起的实践活动中,在身临其境中,使教师有机会学习身边的知识,丰富自身的文化底蕴,所以说,教师是在和孩子一起学习,主题活动只是为我们提供了机会和平台。

  2、提高了教师追随孩子的意识和能力。

  上海特级教师应彩云老师说过:“幼儿教师要时刻追随孩子!”在和孩子一起游戏、一起参观、一起讨论的主题活动中,教师有了更多的时间与孩子们在一起,倾听孩子的心声,了解孩子的愿望,追随孩子的兴趣,使主题教育活动真正成为孩子自己的活动。在开展“可爱的葫芦”的主题活动中,孩子们摇着成熟的葫芦,听着葫芦里哗哗作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竟有的孩子说里面有葫芦娃。“真想打开看看!”这是孩子发自内心的渴望,就这样孩子们自发的用了各种方法来打开葫芦,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揭开了葫芦里的秘密!所以说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没有不变的计划,也没有固定的轨道,因为它有太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而所有这些都需要教师在追随孩子的过程中,敏感的从中发掘教育的契机,引发有价值的活动。这正是主题教育活动带给我们教师的收获!

  3、愿意放手,给孩子更多的发展空间。

  以前的教育活动,总是低估孩子的能力,把活动要求降得很低,担心孩子达不到老师的要求。自从和孩子们一起开展了各种有趣的主题活动后,我发现,孩子们的能力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在开展“好吃的杏”的主题活动中,我在活动区为孩子们投放了不同颜色的杏核,让孩子随意玩。孩子们在摆弄和思考中,出现了多种游戏玩法,如杏核排队(接龙)、杏核找家(分类)、点数、猜猜看、弹杏核……,有些游戏是我都没有想到的。主题活动的过程,让老师看清了孩子,愿意放手,相信孩子,给孩子留下充分的发展空间。永远不要低估孩子的能力,要相信他们是最棒的。

  正是在主题活动中,教师更加了解孩子,更加欣赏孩子,这种欣赏促使我们在主题中能够追随孩子的兴趣和需要,灵活把握教育契机,对开放教育的理念理解得更加深刻。“教育要来源于生活,又要高于生活”,让我们大胆地与幼儿进行主题探索,用自己专业的视角和个性,追随幼儿去研发更多生动有趣又不乏成长创意的主题。

  教师的职业道德已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即关系到千百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于祖国的未来。因此,用实际行动诠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师必须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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