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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间:2023-09-23 12:29:5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1

  组成中国社会成员最广大的群体就是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民给我们留下的刻板印象。近几年中国政治提出注重三农问题。农民、农村、农业开始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虽然很多方面大家都在重视三农问题,但真正关注整个乡土风情人文理论性的知识探讨并不多。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呕心沥血之作。它不仅是一本理论性的乡土风情生活著作,也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之一。可供社会学工作或教学、研究者参考。

  费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写下了诸多不朽篇章。其中不乏许多名篇,它们给中国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提供了许多参考意见。

  费孝通教授的一生并不是传奇的一生,但却做出了不朽的成绩。1933年费孝通教授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后来在许多大学从事教学、研究的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家,费教授曾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看来他不仅在文学界和社会界有着非凡的成绩,在政治上也有所作为。

  《乡土中国》第一段开篇就给我们谈到了乡土本色这一概念。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农民群众在社会成员中占非常大的一个比例。这样,中国社会在某一特定说法下就是乡土社会,中国社会的性质就带有乡土性。乡土本色似乎是纯朴,自然的代名词。

  虽然费孝通先生在20xx年去逝,但他在晚年依然有高的学术成就。晚年的费孝通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费老第一次明确提出的,看法的提出旨在提醒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的趋向。

  然而许多国人却没能明白费老的良苦用心,我们更应该从《乡土风情》的字里行间领悟这个时代所需要我们明白的东西、

  “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却有着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有读者在看完费老的《乡土风情》文字风格后,写下了这样的评论。自然、通俗是费老一贯的叙事风格,在阅读中我们可以学到许多写作的方法。

《乡土中国》读后感2

  读《乡土中国》是缘于小时候的一种记忆。八十年代,课外读物匮乏,家里的一本画报吸引了我,江南水乡的巢丝厂,阡陌纵横的水乡风光,江苏南通的江村,以及“江村经济”几个字留在了记忆里。

  在准备今年的读书题目时,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就首先映入眼帘。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写在解放前四十年代的一本社会学著作。作者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以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由于自己来自乡村,对乡土乡情有着深厚的感情,读这本书更觉得亲切。

  读了这本书,了解了作者写《江村经济》的前后背景。“1936年暑假,我准备出国,在国内准备办理出囯入学手续,我姐姐就利用这段时间,为我安排到她正在试办农村生丝精制产销合作社的基地去参观和休息。这是离我家不远的太湖边上的一个名叫开弦弓的村子。利用在村里和农民的往来,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江村经济》调查就是接受了我姐姐改革蚕丝生产技术的启发而进行的。”解改后,作者三访江村进行调查,组织了一个研究队伍,跟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势头,从江村一个村,扩大到吴江县的七个镇,然后从县到市,从市到省,从一个省到全国大部分的省,从沿海到内陆,进行了实际考察,也成了作者下半生的主要学术研究方向。

  《乡土中国》,收录了作者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家族”、“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等文章。读完后,再去回想,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用的都可以自己种,人们聚村而居,也有一定的道理。书中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所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田不会距离得太远。二、因为水利灌溉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了祖上的遗业,使人囗在一个地方一代又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仔细一想,自己生长的村子,也是由这几点决定的。人们聚居在一起,夏收时的打麦场、秋收时掰苞谷,播种、收获,由于每家劳动力有限,人们就叫乡邻一起帮忙,这是没有任何商业行为的,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空落的村庄,纯朴的乡情也渐渐离我们远去了。

  书中“差序格局”的论述,也让人耳目一新。在书中,作者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的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通过这个比喻,作者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了出来。

  读完《乡土中国》,文中的论述既熟悉亲切,又是那样高深莫测,作者从社会学家的角度研究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很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体会到了现在许多小孩很难体会到的简单快乐,那质朴的乡土乡情永远留在记忆里。

《乡土中国》读后感3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之一就是差序格局,这个文中给的诠释语言较为学术,依我理解,就是相较现代社会,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是私人之间的联系及其延展,文中给的一个比喻很形象,每个人像丢在水中的石头产生的水波,跟相近的人的水波进行干涉,最后的波纹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跟西方文化里的社会有很大差别,西方注重的是团体的概念,比如他们的家庭,党派,国家,都是指一个特定的东西。反观乡土中国,家的概念是如此模糊,有时指父母子女,有时加上直系亲属,有时还要加上旁系亲属,这个从红楼梦大观园的盛况可见一斑。这个不确定性,很多也是差序格局导致,因为差序就是对人有差别嘛,当然是先血缘近的,后面红楼梦中家族没落,大观园里面的表亲这些都不得不离开。

  这个差序导致的伸缩,跟个人处境很有关系,很简单,丢在水里面的石头大,波纹多,能干涉的区域就大嘛。就家庭而言这样,对社会同样这样的道理。还有就是文中谈及的社会中的几种权利,长老权利,即听从长辈的命令;横暴权利,即冲突压迫时的;同意权利,就是为了高效合作出现的权利。这些的划分和出现原因,作者的分析让我能够信服。文中的所谈的乡土中国,其实离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一定差距,但是还是能在生活中找到乡土中国的影子。对这本书理解很浅陋,上述残存记忆,再读起来定会不知所言。

《乡土中国》读后感4

  在现代化的大潮下,乡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无传统意义上的乡村了。然而我们在中国,农村依然占有绝大比例。因此,要彻底了解中国社会,乡村便是不可规避的问题了。

  费孝通先生以其渊博的学识和敏锐的观察力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中国乡土社会。土,是历来那些所谓的城市人对农村人略带鄙夷的一个评价,当然,一定程度上这个词是客观的,因为农村人的眼里缺乏所谓的“大世面”。费孝通先生认为,这个字形容中国乡村也是再贴切不过的了。因为那是农村人的衣食父母,农民靠种地为生,世世代代扎根于土里,他们对土有着特殊的感情。生于斯,死于斯便是最好的见证。农业不同于其他经济形式,农民们靠着水土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于是,土便使他们囿于一个相对孤立隔绝的环境之中,但这种孤立绝不是一家一户,而是一个以村落为单位。聚村而居是因为农田需要水利,一定的合作是必须的,且人多也更安全些,家庭世代的绵延也会造就此种情况。在村里,范围的局限性导致了彼此的熟悉,试想我们和自己比较熟悉的一个人一起生活是个什么样的情形:我们不会产生陌生带来的拘束,在很大程度上从心所欲;我们因为了解而彼此信任;我们相互体谅而摩擦甚微……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世外桃源。

  我们现在的农村,以家族姓氏来命名村子的屡见不鲜,如杨家湾、岳家寨等等。尽管村子里并不是每家都是这个姓,但这个姓大都占有绝大比例。这是中国氏族社会的一个传承,而农村相对的“与世隔绝”把它保存得更好。正是这亲密的血缘关系造就了社群的团结性,而维持团结的'也正是中国人所讲究的人情。礼尚往来,自古以来为中国人所重视的美德,但这礼尚往来的人情却限制着社会若干活动,最主要的就是冲突和竞争。根据某些冲突论学者的观点,冲突是维持和保障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缺乏冲突,农村在某种程度上也便落后了。但同时,缺乏冲突,自然便缺乏法律调整的基础了。在费孝通先生的眼里,维持着乡村秩序靠的不是法治,而是礼。“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法治与礼治的不同就在于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不同。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乡土社会中生活的变化如此之缓慢,以致于依靠传统即可解决生活的大部分问题,而所谓传统,正是社会经验的累积。因此,只要有学习能力,先辈们的经验便足以应对生活,而这也正是礼治的前提。

  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外在的规则通过长期的教育化为内在的习惯。因此,维持礼的力量不在于外在的权力,而是内在的良心。可并非人人都是安分守己,这就为乡村调解开辟了空间。在法治社会,大家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可在乡土社会,村里长辈充当着和事老,此种调解更多的是一种教育过程,是一个道德感化过程,于是乡村便处于一种无诉状态,而此种私力救济方式所依托的道德又是与法治的内涵所不尽一致的。如有个人因妻子偷汉子打伤了奸夫,这在乡间是理直气壮的,可要是到了法庭,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能还构成故意伤害呢。正因为如此,如果乡间的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没有变革,而只是把法治的基础设施硬搬下来,不仅法治的效果不能显现,礼治被破坏的后果会如影随形。

  在中国有句俗话: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似乎道尽中国乡土社会人们“私”的品质。个人管好个人的事,如果是公家的,大家便有占便宜的想法。就像很多人把自家打扫得干干净净,道路上却是垃圾横飞。所谓“私”的问题是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古代儒家讲究一个“伦”字,君对臣、臣对君、父对子、夫对妻,都是有不同的行为道德标准的,费孝通先生比喻得很好,“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我们每个人都是石头落水的那个中心,而每块石头泛起的波纹就交叉成为中国的行为道德网络。”石头大一点,泛起的涟漪范围广一点,交叉得多,社会关系网络自然也大。所以这种

  “差序格局”富有伸缩力,中国人对世态炎凉颇有感触也是基于社会圈子会因“石头的大小”而变化。在这种差序格局下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正是最好的写照,每一个大的目标都是从自我出发,就是必须先管理好自己才有后面的程序。当然,这种“私”是相对的,因为我们“私”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公。正是因为这种差序格局形成的关系网络使我们对每个网上结点都有不同的权利义务。所以,某人可以指责他人xx,而如果是他父亲,缄口不言亦不会受到谴责。这就是维系乡土社会的道德标准。

  时代在不断地进步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年,引进市场经济体制,外国大量社会思潮的涌入冲击着我们这个“土”社会。社会由血缘的连接向由地缘连接转化。那个熟悉的社会已离我们越来越远。造成这一影响的因素很多,拿教育来说,在农村,上小学大家也许还在一个村里或镇上,随着学历的升高,大家便开始分化,各奔东西,现在大学的学生很多都来自五湖四海,而这样长久的“隔离”必然使以前所熟悉的人不再熟悉。没认真读书的年轻人也会去读个技校学点手艺,走出大山也就在城市扎根了。偶尔回家也就是见见父母和较好的友人,对其成长环境也开始陌生起来。在我的家乡,我仔细观察过,没有几个同龄人还会务农,粮食的市场被国家垄断,务农几乎无利可图,更别说抚育子女了,就连父辈这一代也不能只靠种地为生了。而城市资本的运行所形成的社会吸引力使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走入城市谋生。留守家中的也做起了小生意帮补家用……社会已不再是那个社会,由此所造成的社会结构也逐渐在改变,传统格局的打破必然需要新的力量来组建。但是这种力量更多的不是靠外在的压力,而是社会内在自身的调整,国家权力只是在社会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上充当调解员。社会是有活力的,有内部自我调整机制的,而这也需要个人、社会和国家的良好互动。

  只有充分了解了我们这个社会的本质和社会的运作才能有效地融入社会,而知识的欠缺使我不能再进一步深入发挥,就此搁笔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5

  在看《乡土中国》这部小说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乡土”这一个词了。这确实概括了整个国家中乡村地区的特点。在这本书中“乡土本色”很好地介绍了何谓“乡土”。

  乡土,直译为家乡的土壤,可它的内涵却不止如此。它寄托着人们的情丝,童年,也展现了中国的发展。这些也都离不开家乡的土壤。

  在文中有提到过:离开了家乡,如果觉得水土不服或是想念故乡了,可以用家乡的土煮一点汤喝。这种说法我也听到过,我曾怀疑这种偏方是否真的有用,而且土那么脏,有可能存有很多细菌难道不会生病吗?味道就更不用说了。可是长大后我才发现这个偏方治的并不是身体上的伤害,治的是每一个思念成疾的游子们心中的'心病。这样想来他们煮的土,怕也不单单只是故乡的土,还是自己的情丝,将土和情丝融进汤中,饮入肚中后感觉自己的情丝回到故乡,得到心灵上的安慰。

  这种偏方是我们乡村中人们的习惯,明知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还是将这个土方传承了下来。乡村中人的习惯可不止这个。

  种菜是我们乡村人的本领,做其他行业的人想要换个地方继续发展是个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乡土的农民来说却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动,搬不走,也搬不了的。农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护着它一辈子,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文中也有说:“待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也是因为农民们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动了!这些农民都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了土地。他们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但他们可以说是万幸的,因为他们可以一辈子都在那。

  不仅只有农民,连他们的后代也是这样,书中有说:几百年间,在这里生活的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姓。他们在后代人口增加虽然会有人离去,但总是会有人留在本来的地方继续生活耕种,留下来的人或许就像张嘉佳写的那样“我花一辈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里认识陌生人吗?”而那些远去的人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本领,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耕作,开辟耕地。

  好像从前几年开始就会有外国人说:中国人去到哪,就把地种到哪。事实也确是这样没错。有些到国外去生活的中国人带着乡土的本性,在那里他们都会买种子来看看院子里能种什么蔬菜水果之类的农作物,现在好像很多人喜欢砸自己家中种菜,不管是公寓还是别墅,我们总能找到地方种菜,就连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门口找了一地还没有卫生间那么大的地种上了青菜。

  乡土的本性有好也有坏,凡是生来都具有对立面,乡土的坏是体现在与人交往和见识方面。

  上文提到过张嘉佳的那句话也正说明了在乡村中,很多人从出生到生命结束都一直在那里,认识的人也就只是村子里的人们,在对他们来说不仅城市是陌生的,那里的人、事、物都是陌生的!他们不去,也不会去和陌生人接触来往,就只在自己原有的空间内打转,不会突破出来。

  正是因为上述所说,“土”这一词就拿来贬低他们了,“乡土”本为一个好的形容,却因乡土性 的劣处使它带有恶意,反击性的词。现在我们一直说的“土”就是说他们见识短浅,什么都不懂。并且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长大的人性格自然不一样,审美观念也有所不同。“乡土”的人们比较老实,比起现在城市里的尔虞我诈,他们确实做不到,但这也可以看出乡土人们的本性淳朴无邪。

  在我们中国,似乎在几百年前甚至几万年前耕作都是发展的开始,它开启了中国“乡土”,一直被延续了下来直至今天。但乡村的人们逐渐减少了,留下的只有老人们了,还有年幼的孩子们,但孩子们终是会离开的,或许有一天乡村会越来越少吧,但肯定不会消失的。

  我们国家的乡村具有“乡土”性,即使我们会离开,骨子里还是忘不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6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乡土中国》读后感7

  最近看了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细细读来,触动很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具体说记得哪些,我却脑子有些不清楚。看来有些危险了我。只能边看书边写读后感了。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的几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是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造成的无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 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这一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8

  《乡土中国》一书是社会学巨擘费孝通老先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期间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讲稿整理编写而来。这本书虽然历经七十余年,但栖它的研究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书里自对我国的很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层次剖析。

  我对该著作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我认为这部社会学巨著不应在当今社会受到冷落。反复读了《乡土中国》后我有三点感想:

  一是中国人的安土重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属于农业文明,中国是以农业为根基的文明古国。整个中原文化都建立在对土地深厚的依赖之上,所以我们和许有外国、游牧民族、水上民族不同。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不随意更换自己的住房。如果遇到拆迁这样的事情,我们门会较抗拒,中国人对房子有自己的情结,这也是我们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社会除原因。

  二是“熟人社会”,由于乡土社会传统,从而着成了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发源子村落。在一个村子里,周围的人都是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大家都依靠着同一块土地生活,彼地相互信任、依赖。也由比形成了一个由私关系引由面出的“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

  就像一块石头投入水中激荡出涟漪一样越靠水波中心的地方关系越紧密;越远的地行关系就越疏远,因此而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近的风事好商量,工作开绿灯;不属于自已人的,便什么事都很难有真正意义展开和作为。

  三是婚烟关系。中国的家好做似事业组织,弱的大以做事业大小决定。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妻关系只是配抽。而这恰恰与西方夫妻关系是主轴,夫妻感情主要凝聚力不同。因此在中国社会。夫妻间的感情淡泊是常见的现象。因为乡土社会要求的是稳定,男女之间激烈的情感容易破坏这种稳定,所以中国人不喜欢离婚。因为大多数人对婚烟的就是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即使没有爱情也不影响彼此方间的合作。

  以上是我对《乡上中国》主要的感受,。

  《乡土中国》这本书除了增切我们看问题的深度,也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在这片古老的东方土地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我在正视它的同时,也能够积极地用正确的态度去解问题,

《乡土中国》读后感9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10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11

  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样。

  费孝通

  为了让自己更好地融入社会,曾无数次寻找着社会的本源,人际关系抑或是自身的行为习惯与素养。拜读完费老的《乡土中国》才明白,社会的本源一直在那儿,不远也不近,它的根基就在这儿,在我们脚踩的这片沃土之上。

  这片沃土养育着成千上万的农民,在他们的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中分离出中国的阶层,这是社会的根基。在费老的书中,中国的社会圈子大致被分成两种:一种是熟人社会,另一种是差序格局。

  在靠土地吃饭的乡土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因素。为了这样的稳定,他们一直重复着自己祖祖辈辈留下来的生活模式,这就是熟人社会。好比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熟人社会圈子中,他们大多都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只靠本心做事:借东西不用打借条,交友不必提防就如陶渊明笔下的那一处落英缤纷的桃花源。

  不同于熟人社会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差序格局更多的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如果说熟人社会的关系网是一张平摊的方正的格子网,那么差序格局的关系网就是由一个点向四周发散的蜘蛛网。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辐射的格局。差序格局最为典型的就是夫妻间的关系,成了家后的人脉走向不外乎两种:自家的传宗接代生养孩子,通过亲戚朋友向外展开,从而形成一个大家族,这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一如《白鹿原》中的白、鹿两个大家族,都是从最初的几人发展为大家族。发展好后,就需要人情社会的支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脉。提到人脉,就不得不提及东西方的差异。在东方,像中国,人脉总的概括为一个字私。私是对人的评判,相比于西方追寻爱情,以情感打开人际交流圈的做法,那个以生育为基础,夫妻间淡漠的乡土社会无不充斥着私。乡土社会大多以自我为中心对人评判,好比有两人都犯了错,你往往会原谅那个和你很熟的人,而以神至上的西方人却是保持着人人平等的观念,通过犯错程度来评判,所以在东方的乡土性社会,情缺乏普遍性,这也是为什么东方国家总是要强调人脉的重要性。

  差序格局中除了夫妻间关系外,更多的还有社会权力。社会权力包括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以及时势权力。横暴权力大多是动荡时期的`权力,拥有国家强制性的权力,你可以平复或者造成更大的动荡。同意权力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公约,也是乡土性社会的代表,是大家互相谈判妥协,以利益为基础的社会契约。而长老权力就是乡土性社会中类似族长一类人的存在,他们大多为长者,社会地位显著,生活阅历丰富。最后的时势权力存在于王朝的更迭。

  无论是熟人社会还是差序格局,体现的都是最为深刻的乡土性社会。时代尽管在飞跃前进,但这种乡土性社会的传承、人际交往的套路永远不会老套,不会过气。这种传承会让多年后的你,在某一地点仍会想起记忆中的那一抔黄土。

  永远不要忘记,在这一片土地,在那沃土之上,有比这更深层次的东西等着你去探索,是情感,抑或是传承。

《乡土中国》读后感12

  读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现在怎么样了?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现在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该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现在,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现在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了,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该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同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接受能力。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文明,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直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形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可以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该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可以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同理,如果知道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了。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了,然而也的确很有趣。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了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可以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考虑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了,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了。最后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了。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保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后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了。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了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形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了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了。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现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在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13

  “乡土中国”这四个字,对我来说缺乏一些诱惑力。

  初遇之退缩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经典著作,是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也是解读传统中国文化生活的经典之作。

  记得刚买回这本书时,我想要迫切读完它。但只看了书中一段,书中专业性很强的文字使我退缩回来,这本书也就沉睡在了我的抽屉之中。

  细品之了解

  在本单元的'学习中,我不得不又重新拿起这本书。

  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之下,我开始慢慢咀嚼品味书中的文字,体悟费孝通先生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东西,并初步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特点。

  在阅读、画思维导图、听同学和老师的讲解之中,我学习到了很多的新知识,了解到“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差序格局”“血缘”“地缘”等新名词。

  回顾之感悟

  通过对这本书的研究性学习,我接触到了之前从未接触到的学术著作,尝试了自己从未尝试过的东西。我能够更清醒地面对中国这片古老而亟待新生的土地。

  在阅读过程中通过与老师同学的探索,我战胜了书中一座又一座的大山,同时又使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读书的重要性,激发了我对阅读的兴趣。

  《乡土中国》是一部经典之作,我通过阅读它得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在今后人生道路上一定会散发出它独特的光芒!

《乡土中国》读后感14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15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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