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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

时间:2023-10-13 07:54: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活着》读后感常用[14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活着》读后感常用[14篇]

  《活着》读后感 篇1

  历经千辛万苦,福贵得以与家人团聚,可生活的难题再一次摆在眼前——有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福贵、家珍只能决定把凤霞送人。可怜的凤霞,还不知道自己就要被送走了……我们无法去谴责福贵的选择,因为我们未必能做得比他更好,但也同样心疼懂事的凤霞……

  至于有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为了不磨坏鞋子,大冬天的光着脚跑去学校,每天来回几趟割草喂羊。凤霞也是,父母为了弟弟上学把自己送人,她除了不舍之外,没有一点怨念,反而一直惦记着回家……所幸,最后福贵还是把凤霞留了下来。这一家人艰苦却又宝贵的相处时光,真的.太少太少了。尽管生活充满了艰辛,严厉地对待有庆也不是福贵本愿,但一家人是没有隔夜仇的。而若是福贵的父亲还在,大概会训斥他:自己都不成器,是个败家子,有庆比你小时候懂事多了。——总之,一定会护着有庆。

  接着,又是人民公社、吃食堂、炼钢……时代裹挟下的福贵一家人,在我们这些局外人看来辛苦吗?辛苦的。他们自己心里觉得幸福吗?幸福的。这就是余华在自序中所说的,“活着”的力量吧。

  灾年之下,原本朴实本分的人为了活命,也会做出缺德的事。“仓禀实而知礼节”,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不为五斗米折腰——正是因为圣人的数量如此之稀少,而其品格又如此之高洁,所以才显得尤为珍贵,也才值得大家敬佩和学习。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福贵和家珍,也都垂垂老矣——“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因为对家人的眷恋和不舍,家珍挺过来了,真好。就像电影《流浪地球》里说的那样,希望是比钻石还珍贵的东西。——哪怕是在那样艰难困苦的生活中的希望。

  可谁知,意外来得那么的快——有庆死了。从愤怒,到痛恨,再到无力,最后,只剩心疼。心疼一个勤劳能干而又善良懂事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长大,就离开了人世;心疼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家珍和福贵,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却还要承受那样的打击。余华没有特意煽情,可读来心情依旧沉重。

  纵观全书,凤霞出嫁是福贵一家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所有人都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家珍对福贵说,自从他回家以后,这个家就“什么都好了”,但其实,生活还是那么的苦,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要是按年头算,苦根今年该有十七岁了。”凤霞死后,家珍也很快便去了。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又送走了家珍。现在,只有他自己、二喜、苦根这三代在人世间“受活”。爱无生离,只有死别。

  最后的最后,家人全部离去,就连苦根也死了,只剩下福贵,还在人世间“受活”。我们也就突然明白了,在故事的开头,福贵为什么要骗老牛还有其他的牛在干活——或许,他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或许,在他心里,那些人儿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唱着歌,和老牛一起,渐行渐远,消失在了茫茫岁月之中。人这一辈子啊——黄昏转瞬即逝,人生白驹过隙,黑夜从天而降,死亡终会来临。“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

  《活着》读后感 篇2

  我是活着的,能打字能思考,说明我确实是活着的,可是我为什么活着,活着是为了什么,这既是严肃的哲学问题,也是关乎我人生的基本问题,所以我要好好想清楚才行。我得老实承认我是个懒散的大学生,没有学会学习学会品味,网上的快餐信息接受得多了,好书没怎么看过,以至于习惯了断章取义。近期拜读了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一开始偶尔看到一两句不顺眼的就想反驳,但继续看下去又觉得先生的话很有道理。他把道理一层层地剥开讲给我们听,用严谨的思维一步步地论证他的观点,而他又能说得通俗易懂,再深刻的道理也不觉得晦涩。我,已深深为先生的价值观、人生观所折服。

  先生告诉我们:人生就是一个修炼的道场,活着就是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的灵魂和心智,使其达到最高的境界,这样,人的意识体(即灵魂)在ru tǐ死后就可以转世托生到更好的`地方,也就是说,人不仅仅要对此生的自己负责,还要对来生的自己负责,活着就是为下一个“我”寻找更好的寄托。芸芸众生只是活着或想着要比别人活得更潇洒,至于究竟为什么活着,生活的意义何在?稻盛和夫在书中写道:人生的目的在于“提升心性、磨练灵魂”,或者叫“净化心灵”、“纯化心灵”、“提高人性”、“提升人格”等等。人生目的在于“为世人、为社会做奉献”,因为只有心灵纯洁、人格高尚的人才能一辈子为别人、为社会做贡献,而不计较自己个人的得失。

  在我看来,能够参透生死大彻大悟的人,活得达观洒脱、自在超然,他们明白“荣枯盛衰乃世之常情”,少了“戚戚于功名”“汲汲于富贵”的辛苦,多了“宠荣不惊,得失淡然”的从容。这样说来,有一种信仰是一件幸事!信仰不是迷信,信仰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信仰使你远离孤独和寂寞,信仰使你抛却烦恼和忧愁,信仰使你的心灵不再飘忽和空洞,相反,信仰使你心存善念,信仰使你心灵充盈。信仰使你无坚不摧,无往不胜I不可以这样认为:人是为了一种信仰而活着!我知道稻盛和夫是位成功的企业家,“以心为本”是其经营哲学中的核心概念,“敬天爱人”是他的公司的社训。这些是做企业的道理,也是做人的道理,也正如他书中说的秉持利他之心而活。

  不论是生活还是工作我们总是不断解决问题然后又产生新的问题,有些问题总是会让我们感到不知所措,成功的喜悦与幸福一样,也需要和痛苦和艰难来对比。当我们遇到阻碍时,不会为此感到胆怯和失落。与其失落不如乐观的去做某一件事情,不论结局如何,最起码我们赢得了经验和保持乐观的心态,因而心怀感恩、欣然接受这个考验并且乐观地全力以赴、努力奋战、不断设法摆脱困境,心中始终相信对未来的期望。我们要如何做到不去烦恼了,稻盛和夫给出了一些易懂的方法:如果有时间去烦恼,就比别人更加努力地工作;保持谦虚绝不骄傲;每天自我反省,反省并不是意味着让大家每天烦恼一下;以知足、感恩之心而活;秉持利他之心而活。这样即使在遭逢苦难时不能以平和的心态接受这些命运,或者保持有个感恩的心,至少可以避免自己嫉妒和愤恨的心。

  《活着》读后感 篇3

  《活着》读后感 篇4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 篇5

  初识余华的《活着》是在大概十多岁的时候,那时偶然间翻到了这样一个悲情的故事,一个重复死亡的故事,十多岁的年纪怎么也无法理解其中平平淡淡叙述出的“活着”的真谛,只是为故事中一家人的遭遇感到无尽的悲伤,悲伤之余也就逐渐淡忘了这个故事。再次与其相遇发生在“学术人生,书籍共享”活动中,在看到它的一瞬间,福贵和那头名叫“福贵”的老牛就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迫不及待地找到它,细细品读。

  《活着》是一本薄薄的书,通篇不过五万余字,故事虽然让人无尽悲痛,叙述却是平淡地出奇,余华用平静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老人与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讲述了福贵平凡却坎坷的人生:年轻时的福贵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地主家少爷,败光家产的他气死了自己的父亲,给母亲买药时被抓了壮丁,辗转两年经历了几番生死终于回到家中,女儿却因一场病变得聋哑,一家人日子虽然过得穷苦但是总算都在一起。然而命运并不眷顾福贵,小儿子有庆被抽血而死,接着女儿凤霞难产送命,妻子家珍在病了几年之后离他而去,偏头女婿二喜和小外孙苦根成了福贵唯一的依靠,可是不久女婿被水泥板夹死了,苦根跟着福贵艰难过活。噩梦仍然没有结束,苦根生病时,福贵心疼他煮了一锅豆给他,结果饥饿的苦根由于吃了过多的豆撑死了。到了这里,所有人都以为福贵活不下去了,七个最亲的人都离他而去,剩下他形单影只地活着。但是,福贵埋葬了他挚爱的家人后,又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攒够了答应苦根买牛的钱,买回了一头即将被屠杀的老牛,村里人都说老牛买亏了,过不了两三年就要死去,福贵依然把它当作亲人,两个生命默默相守,十几年过去了,老牛仍然陪伴着福贵。福贵吆喝起来:“二喜,有 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呵。”但作者看到水田里只有一头牛,便问这牛究竟有多少名字。老人回答:“这牛叫福贵,就一个名字。”

  我相信,是亲情给了福贵活着的勇气,在他败光家产的'时候,在他被困在战场的时候,在他一次次失去亲人的时候,因为他活着,能给活着的亲人带来希望,能给死去的亲人以安慰,亲情已然内化成福贵坚强活着的信仰。福贵与亲人之间朴实无华、温暖内敛的亲情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充实和升华,最终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福贵最后的亲人将是他自己,即使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仍然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对福贵来说,善待生命就是善待死去的亲人。

  活着是一种幸福,不为别的,就只为活着本身,因为总有一些人,他们或者是我们的亲人,或者是陌生人,他们需要我们为他们而活着,为了看未来更精彩的世界,为了看世间一切的美好,更为了创造更多的美好。余华透过福贵的眼神告诉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他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只要活着,任何苦难任何悲痛在鲜活的生命面前都不值一提。是的,“活着”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是足够的理由了,有关于生命的所有词汇在脑海中汇集,在心灵深处极力地搜寻,最终只发现这两个字安然于纸上,柔和地带着微笑。

  生命可敬又脆弱,敬畏生命,善待人生,好好地活着,跟自己的命运一起活着,跟亲情一起活着,跟自己一起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6

  刚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在微信朋友圈一个朋友发的图片,上面写着:想做一件事之前,问问自己,会不会死?会,那不能搞,不会,那就去他的!当是觉得这句话很霸气,这气势,大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感觉。在问来书名之后,果断就去淘宝上买了一本。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句话,本来我对于印度就有一种很向往的感觉,记得曾经有部电影叫做《喜马拉雅星》,郑中基演的,据说他有比基尼收集癖,当然这个无从考证,而且跟我也没有什么关系。电影似乎就是在印度拍的,有瑜伽,有训蛇,总之让人有很神秘的感觉。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它还是很有自己的独特魅力。

  买了书以后发现,其实这就是一本游记,讲述一个22岁的女孩历时59天,花费4871元,只身前往印度旅游的故事。也许是好奇另外一个国度的文化,所以对于作者在书中所写的经历看着很有乐趣。但是如果让我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还是抢劫案频发的印度,那自然是望而生畏。书里记载内容的主线就是以女孩从尼泊尔出发途径印度的各个地方发生的各类事件。

  刚开始的时候,作者并不是一个人在旅行她在旅途中遇到学长(一个长得很好看的gay,差点把一个印度人掰弯了),据作者所说,那是可以当着他的面换衣服,他也不会对你这个异性产生兴趣的人(这得多弯啊)。之后,学长去当义工,作者接着去旅游。后来作者又遇到了小资的两个外国女学生,明显作者的英文应该挺不错的,要不然穿越印度也不太可能,跟外国学生结伴旅行就更不可能(虽然后来作者觉得她们的消费水平不在一个等级,就放弃了一起同行的计划)。

  中间还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比如去看恒河边烧尸,还有什么升旗仪式被各种拍照,被各种吃豆腐,被各种算计利用,各种被求婚等等。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异国他乡,经历了以上的种种,意志薄弱点的,都要得抑郁症了,但是显然,作者一一化解,而且对自身也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她还回来出书了,据说销量还挺好。也就是说,一个软妹子,出去穷游了一把,回来写了一本书,然后赚了大量稿费,这样她下次出去旅游就不用穷游了,大可以搭着飞机,乘着游艇,住着豪华酒店,然后还有各种时尚杂志为她的'旅游经费买单。而我们,在为她的旅途感到向往之余,也在为她的消费买单。

  也许我们缺少的就是这一种说走就走的勇气,我曾经幻想了很久,从高中时期开始,就幻想着,进入了大学第一件事就是要攒钱,然后在每一个可以利用的周末,带着自己小姐妹,去各种没有去过的大地方小地方旅游。然而,等到真正的进入大学以后才发现,周末学生会还有各种事情在等着你,光是一个志愿者协会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事情安排给你了,要不然就有什么校办公室要去值班。自己真正能把握的时间少之又少,再加上自己当时刚进入大学,什么事情都不是很懂,总觉得要混混学生会,当当学生干部才不算是来大学走了一遭。

  大一下学期貌似就把除了志愿者协会的社团全都退了,因为感觉实在学不到什么东西,想着这回总有时间去旅游了吧,但是,学生啊,经济是个很大的问题,而且还谈恋爱了,消费更高了,在大学四年,去的最多的地方是杭州西湖,免费啊,而且风景也不错,就是人多了点。就这样磨了一年又一年,到了大四实习,我总共去了两个地方,苏州和南京,还有马鞍山,那是男朋友的学校所在地,也不能算是旅游,顶多算一“探亲”。相信当时环游世界的梦想,真是惭愧,国都没出过,还世界呢!

  为了自己,加油吧。

  《活着》读后感 篇7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起,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著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读后感 篇8

  黑暗笼罩了一座城,唯独只剩一盏灯。窗外只听见寒风在黑暗中挣扎,呐老的老钟慵懒地敲打着。此时空气中弥漫着沉重的气息,使我一闭上双眼,那书中一幕幕电影般的情节纷纷闪过;在这孤独的夜里,只剩下聚光灯和笔墨与我作伴。

  想起白天里,我与《活着》的邂逅时光。我还是与往常一样,喜欢去书店与书共渡休闲时光。我喜欢坐落在靠窗的位置,手中捧着一本书;喜欢书慢慢划过我的指尖;喜欢书身上特有的淡淡清香,喜欢它们带我领略知识的海洋。窗外的风变得格外温柔,轻轻地抚摸着我的侧脸,但我更喜欢那冬日里的一束微弱的暖阳,那种诉不尽的温暖,让人很惬意!而它,恰好出现在我必看的书架上,格外的引入我目,我顺手拿下它。

  没有想到,我的眼泪却与它达成了共鸣:

  回忆本是一本蒙上灰尘的书,它曾单薄的承载了某个人的酸楚,过往的不堪,让人不敢再去回忆,渐渐地成了我们闭口不谈的话题,可余华笔下的垂垂老矣的老者,却慷慨大方的与我们讲述他的一生;在锦瑟年货里,该努力时,却有人选择了一份安逸。他是地主家景出生的福贵,他过的是“吃喝嫖抽赌”的生活,可能烟花巷柳显得格外柔情吧!赌场上的输赢犹如梦,而他却不知自己早已输掉了自己的人生。恶习让他家道中落,父亲却被他给活活气死,一贫如洗,穷困之中他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不料被捉去当壮丁,他亲眼目睹了战场上的无数的伤兵之死。历千经万难回乡时,才早母亲已不在人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带了一对儿女,女儿凤霞却因无钱治病成了哑巴,本以为团聚了的一家子能在贫困中得到了平静,不料苦难却依旧如影随形,儿子有庆为难产的县长夫人献血时,医生大量的抽血,不料这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就此消失在这无情的年代里,有庆的死瞬间让我错愕。原以为福贵的生活中的悲剧可以到此结束,可是悲剧一再上演,并没有要停歇。相距离世的是凤霞,她在生产时,死于大量流血;福贵一生经历了最悲痛的事是没能养老送终,白发人送黑发人。妻子因长年被病痛折磨到生不如死,最终还是先他而去。现在只剩他和女婿:小外孙可以相依为命,不料上天又与他开了一场玩笑,女婿在一次建筑事故中被砸死,小外孙苦根也因贪吃豆子意外撑死,命运与他离开了一场令人窒息的玩笑,生命里难得的那一份小小的温情,最终被死神撕扯得粉碎,只剩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头牛跟他一样坚强的活不了下来,他给这头牛也取名叫福贵,夕阳西下,只剩下他和他的.牛。

  道不完这人世间的阴晴圆缺,也诉不完这风花雪月,只因情深未了的结,也只因人世间迟早要离别;余华用朴素的笔触,诠释了生命虽脆弱无常,但在书中,却让生命坚强得到了极限。《活着》让我感慨良深,尽管四季轮回的脚步让生活不平凡,也蹉跎了光阴,黯淡了你的人生,我们也要在这条路上寻觅,哪怕有天,累了、倦了、也只不过在淡泊宁静中踏着短暂的忧伤,走过坎坷,我们也要笑对朝阳。

  我想!你一定对你的人生迷茫过吧!也挣扎过吧!可又不知如何去改变,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放弃看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小火苗。每天无所事事,只会刷抖音、快手、淘宝、打游戏,做着六十多岁老人做的事?寻找那份安逸?不!这样的活着,只不过是在挥霍你的光阴,年轻是像蚌一样磨砺出珍珠的过程,要让自己的人生得到升华,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这才是活着!

  黑暗彻底笼罩一座城,也关了所有的灯。

  《活着》读后感 篇9

  人活着是为什么?活着的意义又在哪儿?活着究竟是怎样的?读了余华的《活着》后,我百感交集。作者以朴实无华的笔触,在我的心间降落了一场场瓢泼大雨,又在我的心尖吹起了一阵阵春风。它带给我的感受,是沉痛却又积极的……

  作者以一个聆听者的身份,叙述了福贵的一生。福贵年轻时吃喝嫖赌败光了家产,父亲因为他的不孝而离去,母亲在不久后也病死;在自己被抓去做壮丁打仗时,女儿凤霞不幸失聪,自己回来后,家里一贫如洗,曾经的自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到如今为养家糊口下地干活;儿子有庆因抽血过多而离去,凤霞嫁人产后死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事故身亡,孙子苦根在那样一个饥饿的年代活活噎死;暮阳西落,福贵与一头老牛相伴到老。福贵的一生失去了七位至亲,都由他亲自送葬。那种痛,扎在心里,刺在肉里;如刀割,如箭落,但福贵依然靠着坚强的意志一路走来,他依然活着……

  凤霞,福贵的女儿,幼年失聪,但乖巧懂事又勤快。可福贵夫妇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把凤霞卖给了另一家人。看到这里我攥紧了拳头,心中满是疑惑:为什么?再苦再累再难,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总会攻克难关的。

  因为贫穷和供有庆上学,就要把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卖掉,这未免太欠妥了。父女别离的场面,太让人感到心酸了!明明那么的不舍,为何依然要坚持?可我转念一想,也对,在那种情况下,必须要顾全大局,这个办法或许不是最好的,但是是最能应急的。因为国家有难、人民贫困,就不得不做出一些违背自己内心的事,人们无可奈何,割至爱、舍至亲,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福贵的儿子有庆,在学校主动献血。护士为巴结县长一家,把有庆的血几近抽干,造成有庆意外身亡,福贵好似抓了狂,万念俱灭。读到这段时,我的.心乱做了一团麻,我想像雄狮一样怒吼:“这是什么?这是人性的泯灭!”有人为了巴结高官,不惜用一个生命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一文不值吗?这是为何!有庆的死,又是给福贵当头一击……

  可在充满苦难的生命中,我以为还夹杂着一丝丝的幸福。凤霞嫁了个好人,待她温柔体贴,为人实诚,福贵的女婿二喜的出现,也给这个家带来了希望和幸福。原本医生说福贵的妻子家珍,活不过一个月,但因为爱和那股坚定的力量,家珍神奇般的稍有好转,虽然最终还是没能拗过病魔。这一家子虽然很累很苦很难,但就是这样的,生活他们也能活得出幸福,活在出爱的光芒,活得出平凡与伟大……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啊,还是要为自己而活着,但这不代表着我们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他人,因为不管我们有多依赖他人对我们的帮助,他们都将离去。到头来,还是要靠我们自己。

  活着的意义又在哪儿呢?我们活着不需要我们创造和奉献的有多少。就从最朴实的来说,活着不需要那么多浮华,平平淡淡,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他人。扛得住困难,挺的了伤痛,不骄不躁,就够了。

  活着究竟是怎样的?没有一个人的人生路是一帆风顺的,也没有一个人的人生路全是磨难的。在这条漫漫的人生路上,会有荆棘,会有石块,也会有指路标和明灯,只有拔出荆棘,踏过石块,才可能看见希望。人生很苦,就像一杯茶,品到最后,才有点回甜;人生就像一块田地,需要时常耕耘,也需要经得住狂风暴雨,才能收获希望的麦田。

  活着很苦,但也很美好。因为活着,本身就闪着灿烂的光芒……如果你遇到困难,请和福贵一样迎难而上,向着那希望的麦田加油,挺住,前进……

  《活着》读后感 篇10

  乔布斯传展示了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的个人创业经历。这个活在自己想象世界里的奇才,虽经历过各种挫折,但他那无所畏惧的个性使他一直努力实践自己的理想与价值观。

  回顾个人电脑数十年的发展历史,让人感到有趣的是,其中的许多大腕都与大学“有仇”:无论比尔·盖茨,还是戴尔,或者苹果电脑的总裁史蒂夫·乔布斯都没有读完大学。

  但他们凭借自身的努力不仅赢得了个人事业的成功,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生活方式、改善了无数人的生活。

  乔布斯是一个私生子,早年被养父和养母收养。少年时代,他有缘结识了不少电子工程师,从而对物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学期间,乔布斯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沃兹,后者是一位电脑天才。两个人在求学期间联手研制成功了免费偷打长途电话的装置“蓝匣子”,并由乔布斯负责推销出去。这次合作,不仅让他们尝到了经济上的甜头,更促使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76年,年仅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成立了一家电脑公司。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苹果公司。他们的事业,是从设计制造第一块电路板开始的,并因此积累了第一桶金。1980年,苹果公司在华尔街上市。一夜之间,乔布斯成为一名年轻的亿万富翁。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但他的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85年,因决策上的失误频出,乔布斯从苹果出走并成立了NEXT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1996年,在苹果公司负债累累的时候,乔布斯毅然回到苹果,拯救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并通过改革促使苹果扭亏为盈。

  在《活着就为改变世界》这本传记中,乔布斯对其前半生的传奇经历进行了一次重温。无疑,他是一个复杂的人。在他的身上,不仅有美国人特有的硬汉气质,而且,性格也十分复杂。在工作中,有时他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在人际交往中,他却喜欢独来独往。有人把他的这种多面人格归结于早年的成长经历,或许这是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电脑产业是一个工程量巨大的领域,在业界,兼容和共享一直是一面光辉的旗帜。但早年的苹果公司,经营理念竟然是独来独往。虽然苹果凭借独特的外观设计和无与伦比的创造性思维不断赢得认可,但最终仍然败走麦城。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当今世界,乔布斯传读后感_读乔布斯传有感_读乔布斯有感_读乔布斯传电脑产业的主导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软件生产商所左右。而苹果,历史上其长处是硬件的生产与经营。尤其可怕的是,苹果公司长期拒绝与其他软件公司合作。这使其自绝于整个互联网产业之外,走下坡路就是必然的了。

  乔布斯是一条硬汉,曾经身患胰腺癌,在死神的手掌里得以逃脱。他更是一个冷酷的人,早年与女友同居,育有一女。但他拒绝与其结婚,不肯承认孩子是自己的,直到法院判决才不得不承认。苹果公司上市以后,这位亿万富翁也不是一个慷慨的人,早年跟随他一起打拼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当然,这并不影响乔布斯作为一名传奇人物出现在我们面前。

  《活着》读后感 篇11

  人越怕死亡,就获得越怯懦,而坚强乐观,又是一种对死亡的超越。人会因孤独而痛苦,又会因痛苦而孤独,两者看似毫无关联,但在冥冥之中,互为因果。读了余华的《活着》之后,我才发觉,原来我未曾真正活过。

  坐在窗前,抬头才发觉已夕阳西下,沾染了一些书中的悲怆。在一个黄昏,福贵江苏了他的故事,带着些许无奈,带着些许悲凉,带着些许惆怅与悔悟,再带着些许的淡然。他的一生大起大落,好似一天的太阳,从升起时的光芒万丈,到落下时的微弱呼吸,无一不透着一个老人的释然。

  年少时的福贵,流连于花月场地中,只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富少,他有着刘村人都没有的条件,有着他人都咩有的尊宠,当他被青楼女子背着行走于大街小巷时,他一切都没有顾及,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沉醉在纸醉金迷的世界,他不顾娇妻。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未曾感觉到烟花易凉时的凄凉,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悄声无息,福贵不知道,他已经跳入了为自己挖的陷阱。

  当富贵败光了家当后,他的父亲没有动手打他,反而表现的很平静。然而表面上的平静如水并不能掩饰心中的惊涛骇浪,福贵的父亲的死,恰巧告诉了我们这一道理。当一个人被上帝盯上后,他不一定是幸运的,还有遗弃。家里的那一抹悲伤还未散去,福贵又经历了妻离之痛。岳父大张旗鼓地接走了妻子和自己还未出生的孩子。福贵的心中一定一分悲痛吧。会了种地,用着自己的双手和租来的五亩地,养活了母亲和自己。这时的福贵还叫“富贵,”这也是命运的一种讽刺吧。不过这里的福贵,是真真正正的,认认真真的用心活着。

  命运总是变化多端的。福贵刚与妻子重逢,却又被抓去充兵,心理一定十分悲痛吧。当他被幸免回家时,他是否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心里有亲切之情?他看看自己的一对儿女,也许真正感受到了活着的价值吧?眼泪是欢欣的背面,是思念的载体,是情意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相逢是让人感动的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时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与痛苦的勇敢。

  可惜上天并不在意他的勇敢,无情地夺走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活着,因为他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外孙……都离他而去,只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没有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把所有的思念全部寄托在老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福贵一生的悲惨,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的午后向被人讲诉自己的一生。正如余华自己所说:“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它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给了我生命的意义。

  《活着》读后感 篇12

  微凉的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我的屋内,秋风吹来一丝寒意,我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轻轻地抚摸着书皮上的名字“活着”。书皮是黑色的,我见过的版本书皮都是黑色的,这黑色,让人感到压抑和沉重,或许活着,本身就是压抑和沉重的吧。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思是乱的。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大家最关注的人福贵,不是大家最同情的福贵的命运,不是大家最感慨的当时的生活,而是书中那个最悲惨而又最坚强的女人----家珍。

  我想,家珍真是个伟大的女性,她所承受的苦难,所表现出来的坚毅,又何尝不是在演绎着“活着”?或许,是因为同为女性,亦或是因为我所处的这个特殊的年纪,一遍又一遍地接触家珍,我就愈发地欣赏她,敬佩她。

  她隐忍、贤惠,用旧时女子的胸怀包容着自己的丈夫。她会做四样蔬菜,但下面都是猪肉的饭给福贵吃,为的只是告诉福贵一个道理:女人看上去各不相同,到下面都是一样的。读到这,我不禁莞尔,《活着》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的朴实,是的,这样的文字才更能打动人。而这样的家珍更是让我喜欢,她的可爱,她的聪明,她用最委婉的方式诉说着对于女人来说最严肃的事情,她不急,也不恼,什么事都放在自己的心里留给自己整理,或许这样的心理并不好,可是在那时,相较于那些大大咧咧的村妇,这的确是再好不过的性格了。

  她对于福贵、对于婚姻的执念令我费解。初读时的我想不明白家珍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福贵,容忍他的吃喝嫖赌,甚至在福贵打了她两巴掌的'时候,她都一声不吭,甚至福贵问她恨不恨他的时候,她的回答都是没有,那样轻轻的两个字却带有十足的分量。怎么会不恨呢?未经世事的我都无法不恨。那一句“你不回去,我就不站起来。”刺痛着我的心,这究竟是个多么执着的女人?是说她执着呢,还是固执呢?是因为爱吗?不,只是对于婚姻的执念吧,那样的年代,福贵又是那样的人,不会有爱的。可是越往后看,当家珍被父亲接走不舍的时候,当家珍背着有庆走了十多里路回去的时候,当家珍脱下旗袍换上粗布衣服干农活的时候,当家珍见到福贵归来大哭的时候,当家珍安详地死在福贵怀里的时候,热泪一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才和福贵终于明白,家珍终究是爱着富贵的吧。

  一个女人,生活在中国最贫穷、最动荡年代的女人,用自己小小的力量守护着自己的爱情,守护着自己的家庭。透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家珍年老时站在田边瘦小的身影,她的头发白了,身子也病了,夕阳的残红涂抹在她的身上,渲染着她一生命运的不幸,青年丈夫家庭衰落,中年丈夫失踪,女儿哑巴,而后丧子,暮年丧女。但即使最后病得那样重了,她还坚持着,幸福地坚持着,是心中的那份本真支撑着她,本真,亦是本贞。汪国真的一首诗中写道:“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能说得清/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反顾”家珍就是这样的吧,义无反顾,在那个年代收获了幸福。

  《活着》描述的不仅是福贵的生活,不仅是福贵家族的生活,更是当时千千万万中国人的生活。作为一个人,首先是活着,而后是怎样活着,活着怎样。“只要生命还在/我就不会悲哀”。坚守本真,坚守本贞,义无反顾,幸福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13

  我只能说,《活着》是一部令人震撼的作品,他对人性的挖掘,对活着的价值的挖掘,是我从以前任何一部作品中所未曾读到的。

  《活着》是一部悲剧小说,与《雷雨》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不同的是,曹禺的戏剧包含着激情矛盾与冲突,而余华的笔触温软细腻,有的地方还有不少诙谐的调侃,可前面的诙谐却为后面的悲哀埋下了伏笔,而前后极大的反差更是加重了悲剧的效果。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40-70年代的故事,就这样一波三折地为余华娓娓道来,让我哭着读完它,等到故事结束,发现书页早被泪水打湿,湿了又干,书页就皱皱巴巴的,这多像故事本身啊,有喜有悲,然而悲去悲来,生活就紧缩几分,缩到后来,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独自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小说中找不到任何华丽的语言,充满着乡土特色的朴实的语言把人很温柔地拉回上个世纪的一幕幕场景,你仿佛就能看到那片田地,那间小院,那头黄牛,而那些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你的面前——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夕阳里,有一个老人流着汗,汗水从他皱褶的胸膛起伏地流下来,那是年老的福贵在讲着他一生的故事,从与家珍的相遇、成亲,到他败光家产、被抓充军、亲眼看着一双儿女长大又亲手埋葬他们,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去……这是他从一个富家少年到一个几经打击的潦倒的老农民的一生。在《活着》里,每个人都有他对生活的热爱与义不容辞,他们是那样的纯洁善良,有庆常让我联想到《雷雨》里的周冲,周冲对“海”“天”“船”的幻想是这烦躁夏夜的一个春梦,而有庆对生活的依赖感曾来自他的羊,那样单纯美好的一个孩子,为了救别人,自己死掉了。在后来,凤霞因为生苦根难产也死了,那天晚上福贵坐在凤霞家的.灶间欲哭无泪,想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就这么去了,可家珍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告诉她孩子是男是女呢……看到这里,早已泣不成声。

  小说中始终未出场的一个重要人物——命运,始终都在摆布着场上的人儿们,让他们经历生活的凄风苦雨,悲欢离合,仿佛在暗中窥探着这出好戏,用无形的线牵扯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看到文章的结尾,垂暮之年的福贵沐浴着金色的夕阳驱着那头黄牛“福贵”耕着土地,那么的气定神闲,从容的令人无法适从,好像是勘破了生死,把一切都看透了,我想,岁月于他,只是云淡风轻的一串声音吧,伴随着赶牛的声声吆喝去了远方,消融在一种人性的光辉里。而那种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竟成了如锥子般可在我们心底的永远的回声。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书作者曾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可是,我相信这种心情是不会消逝的,而是以它特定的方式,这样刻骨铭心地篡改着我们的青春。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他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就像作者余华说的那样:“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什么而活”。生活目的的本身就是生活,是作为一个人,尊严地活着。而生命路途中一瞬间的执着,竟赚取了我们去活一生。因为有这份对活着的执着,才有生命意境的深远,韵味的绵长……

  《活着》的结尾如此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孩子,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读后感 篇14

  读完《活着》,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者因为福贵悲惨的命运,或者是因为他穷其一生,终究却只剩他一个人。

  福贵是书中的男主角,但故事是以他的诉说展开的。余华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展开了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地改革运动,再到大炼钢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福贵经历的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不幸。

  这篇故事以“我”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为头,在初夏的时候“我”遇到了福贵,而与福贵开始交流,正是因为福贵在吆喝让牛时干活时喊的那几个名字。我想故事的开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福贵是旧时代的“富二代”,他的父亲是地主。但是却有个奇怪的癖好,喜欢去村口粪缸上拉屎。或者就是福贵这富二代的身份,她爱上了嫖,也爱上了赌。他怀着六个月身孕的`妻子家珍曾去赌场劝过他,但福贵没听,后来被二龙和沈先生两个人骗去了所有的家产。他和父亲、母亲、女儿和怀孕的妻子一同搬回了乡下。父亲因为这件事去世了。而他因为去帮母亲找郎中时被国民党抓了而被迫离开了家乡,他不敢逃,也逃不了,命运似乎对他特别无情。他离开后,母亲也走了。等他回到家后,已经过去三年了,他的女儿凤霞因病聋了又哑了,儿子有庆长大了,却不认识他。在之后凤霞嫁给二喜之前,有庆因为给省夫人献血过多而死亡,之后凤霞也因为生孩子难产死亡,妻子因为软骨病死亡,女婿二喜因为凤霞死了之后心神不宁在做工时被石板砸死。而他唯一的外甥苦根,因为吃东西吃太撑撑死了。命运似乎对福贵特别不公,他的命运多舛,上天似乎总喜欢跟他开玩笑,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他。书的名字叫《活着》。但我觉得福贵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忍受了命运的不公折磨。忍受生活残酷,忍受人生的无奈,每个亲人的离世都是那么地毫无预兆,措手不及。

  文中记得很清楚的是家珍在得知有庆死了后说的一句“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看到这里我觉得心痛。有庆是个乖孩子,他爱他的羊,对它们好,为了不被父亲骂,还把鞋脱了才去跑步。但是这样去世了,他难过,他心痛。但他又能怎样呢?书中有句写得特别好:“月光照在路上,撒满了盐”。我想,福贵每次走过有庆常跑的那条路,心都会痛的吧?但是他空有一身悲痛却无法宣泄,他还有妻子女儿要照顾啊……

  他无法对命运抱不公,他只能忍受,然后活着。这个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面对命运的不公平折磨,生活的残酷,努力而坚强的活着。

  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女儿,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句话似乎平淡如水,却又意味深长;似乎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这样的结尾让人无法不佩服余华。让人深思,让人回味。福贵的活着,注定是一种苦难,一种悲哀,但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字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这本书的真谛。只是阖上书本之时,似乎还是不能平静。或是为福贵的悲惨生活罢,或者因为他穷其一生,最后只剩他自己。但他不孤独,他有那头牛,有那些悲伤却美好的回忆。这些会陪伴着他,直至死亡。

  福贵活着,都以苦难为船,悲伤做桨,时间如水,独自划过历史的长河,不留一丝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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