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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3-11-28 12:35:4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品(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品(15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后来在20xx年2月被改编成了同名电影。

  一开始我是以电影的方式来了解这部作品的。这是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巴克原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被人卖到寒冷的北部成为一条雪橇犬,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的法则,迅速的适应了极地环境,后来因主人的不断更替,巴克最终和他最后的主人约翰前往了荒野之地,在那里找回了野性,不再受人束缚,由一条家犬变成了狼王。

  在电影中,巴克被善化了,不应该说整个故事都被善化了,一些电影中的巴克坚强,勇敢,善良,隐忍在雪橇队的时候,作为领头犬的斯皮茨,因为地位更高一级,所以他总是欺凌其他雪橇狗,而巴克却与之相反,他总是尽力帮助其他雪橇狗靠自己的善良感化他人,最终打倒斯皮茨,把他赶走,自己成为了头狗,当我看到电影中的巴克时,我忽然感到这世上最强大的力量莫过于自己对他人的善良了,因为巴克的善良,他获得了支持与人心,才成为了领头犬,让其他狗敬重于他。

  后来雪橇队解散了,巴克失去了主人,但是他又遇到了约翰——他的最后一位主人。以前它和它的主人的信任是建立在服从上的,而现在它和它的主人的信任是建立在是平等的关系上的。所以无论约翰走到哪里,巴克都会守在他身边,及时约翰死后,巴克

  可是三天后我的`感觉又改变了,只因为我读了原著小说,我看完电影后就立刻在网上买了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的小说,刚到时就一口气把它读完,但是读完后我感到很失望,是对巴克对狗性以及狗性折射出来的人性而失望,小说中的巴克是一只狡猾有篡位的野心,破坏规矩,抢夺其他狗食物的狗,他自从当上雪橇犬,狗就一心想当领头狗,他每次都在暗中捣乱,让领头狗无法好好带领群狗拉雪橇,暗中挑拨离间,暗中偷取食物,变得非常残忍,狡猾。领头犬斯皮茨也早想撕碎了他,当他们互相撕咬时,而它们的两个主人还在看好戏,其中一个人还笃定巴克能将斯皮兹撕碎。

  而到了后来巴克和斯皮兹终于开始了争夺,最后还是巴克赢了,但是巴克没有放过斯皮兹,而是把她的喉咙直接咬断,不过当她当上头狗后,却也变得非常忠诚善良,在小说里作者强调适者生存,强调原始与野蛮,强调狼的特征,正如作者自己写的,在原始的生命里,不存在慈悲,有人把慈悲误认为恐惧,而这样的错误的认识就铸就了死亡,你要么去杀戮,要么被杀死,要么当吞食者,要么被吞噬,这就是法律,这条训令是从远古时代传下来的,它服从于它。

  巴克在新的环境中为生存而努力,这部小说告诉我们,人的命运,不管是出于偶然的因素,还是别人强加给你的,但无论怎样都不能逃避,要努力在新环境中学会更好的生存下来。

  而我综合电影小说却觉得人要保持着善良,但要看对待怎样的环境,怎样的一群人只有在生存的基础上才能善良——你的善良,要带有锋芒。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野性的呼唤》(又译为《荒野的呼唤》)是美国近现代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1876—1916)写的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里,通过作者精彩而生动的描写,我很容易的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里。这只狗就是巴克,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不是神话中充满了人的幻想的狗,而是从南方优越的环境中被卖到北方冰天雪地的环境中,并在那里生活、事迹足以震撼我们心灵的狗。

  巴克在南方的一个法官家长大,经过完全的驯化,巴克已经“习惯了要信任它所认识的人,它对他们的信任已经超出了对它自己的信任”。但是,就是这种信任,让巴克经历了它生命中的第一次欺骗,这次的欺骗彻底改变了巴克的生命轨迹,它被卖到了寒冷的北方,远离了南方优越的生活。在巴克被拐卖的第一站,它受到了一顿大棒严厉的教训,从此,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那根大棒让巴克知道了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激发了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

  《野性的呼唤》影响我最大的,是它包含的生存和生命的启示。 首先,棍棒法则。在无情的棍棒下,高贵的巴克被打得头昏脑胀,毫无反抗的余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作者的影响:无产者受到残酷的剥削和沉重的压迫,而维护这种剥削压迫的,则是棍棒——社会权利机构。巴克在棍棒下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是没有希望的。“棍棒法则”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在残酷的社会法则里,服从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成为制度的行尸走肉,我们还应对这个制度保持清醒的认识,服从、防范,为反抗保留力量。

  适者生存。在那个残酷的环境中,不够坚强、不够智慧、甚至不够奸诈阴险,都无法存活下去。荒野没有和平,生命和肉体随时随刻都处在危险之中。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任何为生存而进行努力的手段和行为都是合乎情理的,斯文、高洁、谦让这些文明社会所赞扬的'美德则都是弱者的表现。养尊处优的巴克学会了在极寒的雪地里挖坑避寒,通过偷窃获得让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用力量和奸诈使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存在而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周围的环境一直逼迫着巴克,而巴克也在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着环境,并成为个中翘楚,对抗着严峻的生存挑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在哪里,都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在这部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这种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野性的呼唤》中那些雪橇狗寻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严且高贵)以及巴克最终选择了荒野而不是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社会,表明了这一点。正是因为有着强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识,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对生命有着出自本能的热爱,对死亡有着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实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对生命的热爱。而只有意识到人类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终有一天要被死亡终结这一悲剧性的事实,人们才会倍加珍惜和热爱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今天下午,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学校里六一儿童节定的<<野性的呼唤>>。

  那么,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吧!<<野性的呼唤>>是由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他的名字叫巴克。整个故事是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加何从一条驯化成的南方狗退化到好像是狗,又不是狗、好像是狼,又不是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 巴克的父亲叫埃尔玛,是一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 希望巴克能继承父业。虽然巴克的身才没有父亲那么大----巴克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巴克的母亲叫希依曾, 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条件及普遍受到尊敬,使巴克拥有一钟皇家贵族犬的气质。结果,巴克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经过几周的路途之后,巴克就开始了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了一条拉雪撬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的过程中,巴克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巴克自己将生存的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苦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经过好几次调换, 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 这位主人曾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 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 最后, 在巴克它热爱的主人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 巴克便走向了荒野, 响应巴克这一路上曾多次聆听到的、 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第六章 为了一个人的`爱。因为这本篇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收养了巴克,使巴克重新恢复了以前的体力。然后,巴克帮助约翰·桑顿拉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就是一千二百五十磅,赌二千元美金。最后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元美金;巴克还救了约翰·桑顿一条命呢!是因为约翰·桑顿做一条小舟他们在一起航行的时候,因为水流比较急,而且还是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呢!那就是在飞流直下的水流之中。约翰·桑顿一不小心,从小船上摔到了这凶猛的水流之中。巴克立刻跳入水湍流之中,但是这里其吞噬力大得惊人。最后,还是汉斯把绳子围着树饶住,把巴克与约翰· 桑顿给拖了上来,不然的话巴克与约翰· 桑顿就淹死在这了。这两件事情使巴克、约翰· 桑顿、汉斯和皮特在黄金国内的名气越来越高,越来越高。甚至传遍了整一个黄金国!你说立不厉害?说到这儿,然后,让我来跟你说一说我看了这本书的感想吧!我的感想是:巴克真厉害,巴克居然救了约翰· 桑顿一次性命,还为约翰· 桑顿获得了二千元美金。不过,我也想有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因为,巴克不仅能游泳,还能拖的动一千二百五十磅重的东西,所以,我才选则想要像巴克一样的狗!

  啊!巴克,你使我变得勇敢起来。当我遇到任何困难时,我会变得更加勇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很久没有看过富有生命力的作品了,这不再是讲诉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或者是人内心的冲突,而是从动物的内心世界的变化来描写出与自然相关的那种原始的气息。杰克伦敦有很多关于自然、人性描写的作品,以前有读过他的《热爱生命》,很短的一篇小说,却充满着生的希望和对生的渴望。这种原始情感的热烈在《野性的呼唤》中也能深深体会到,让整个人都振奋起来。

  文中的狗巴克转变前是一只充满快乐生活,无忧无虑的狗。但在意外被主人的佣工转手后,就开始了它的磨练道路。在被打之后,它学会了服从;在与同伴一起拉雪橇时,它感到了工作时的自豪;在观察中,它学会了欺骗与领导。在它的漫长的旅途中,它不断在适应新的环境,也不断激发出它身上隐藏的原始本能和欲望,这种对自然野性力量的追求,就算是在爱它的桑顿怀里也会对它有强烈的吸引力。虽然获得了久违的爱护,但对野性的渴望与日俱增,最终因为桑顿的死而彻底少了对它野性力量的约束而彻底投入原始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经历写出了一只家狗对野性的追求,但若是换一只狗写也许就没有这么激动人心的故事了。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转变前,还是转变后,巴克都有些同样的特征,这种特征一直伴随它,是它生存下去的很重要的原因。首先它非常的通人性,以前是陪伴主人的好狗,后来在跟着佩罗和弗朗索瓦的过程里,它很快就学会服从也学会怎样让主人妥协。文中在战胜斯皮茨后为了站在领头狗的位置,它抵抗弗朗索瓦对它的'命令,躲着棍棒又不逃跑,不断拖延时间并表达自己对领头狗位置的渴望,让主人明白自己的执着。巴克的通人性也在后文与桑顿的相处中能看得出来。从树林的猎捕回来后,它瞬间完成姿态的转变,将攻击气息收检,满怀爱意地重新扑到桑顿的怀抱里。

  其次,它的傲慢,最开始只是如乡绅般无知的自傲,后来就变成了它的好胜与对自己能力的自豪。无论在哪里,它都不甘平庸,在拉雪橇的团队里,它不像有些狗那么温驯或者是得过且过。它的自傲要求自己做得更好。本来它的身体就比较强壮,它再满怀着对工作的热爱生活,这样它的能力就凸现出来,以致很快就取代了斯皮茨的地位。这种好胜的自傲也是它的野性源泉,去勇敢地猎捕比自己弱小和挑战出色的同类。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的适应能力。巴克的适应能力相当的出众,在文中佩罗和费朗索瓦有赞赏过,它在这一时期就很快将自己调整成适合旅途奔波与辛劳工作的状态。学习模仿能力决定适应能力,它的学习能力就非常强。比如说很快学会挖雪洞抵寒,学会偷吃东西并栽赃,通过观察在斯皮茨后更好地领导团队。这种能力让它在更恶劣的境遇中也得以坚持到转折点的出现。

  说到底,这些能力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所要求的,巴克的这些特点在它的最初的安稳时期没有被很大的挖掘出来,但它具备着这些追求野性力量所需要的要素——好胜与适应能力,这是野性之火的很好的助燃物。所以在后来,野性之火才得以在它心中熊熊燃烧,充满着巨大的能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一本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主人公巴克是米勒先生的狗,住在圣克拉拉谷地的一座大宅子里。1896年,人们在北极发现金矿,需要壮狗拉金子到城镇。曼努埃尔是米勒先生的员工,他很爱钱。有一天,他为了钱,竟偷偷地将巴克卖给了一个人,但是,巴克不喜欢这个人,总想逃走,最后还是被送到代耶海岸去拉金子了。到了代耶海岸,巴克就亲眼目睹另一只狗科莉,因无法适应,被其他狗活活咬死。从那以后,巴克就努力学习拉雪橇,尽力的去适应这里的环境,但主人对他一直不友善。有一天,巴克因一直领班狗占据了它的窝而打了起来,正当这时,出现一群野狗来抢夺它们的食物,还咬伤了它们。又过了几天,一只母狗桃莉突然疯了,还不断地攻击巴克,幸好得到了主人的解救。天气越来越暖和,他们的旅途也越来越危险,巴克它们险些掉进冰层而丧命。后来巴克和其他狗的斗争更加利害了,它们为了捕捉一只小兔子,巴克竟和领班狗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恶战。巴克终于打败了领班狗,之后,它认为自己可以当领班狗了,但主人却不让它当,经过一番折腾,主人终于让了步,它们的工作因此进行的更将顺利。到了斯加圭镇,主人把不得不把巴克它们卖给了一个邮差,就这样巴克它们有了新工作——拉邮件车。有一次,戴夫得了很重的病,但还是要坚持拉车,最后,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主人为了解除它的痛苦,于是一枪结束了它的生命。后来,两个美国人把巴克和它的同伴们买走了,就这样,它们又开始了新的工作——拉特别重的货物。由于疲劳和饥饿狗不断的死去。快到初春的时候,冰层已经很薄了,他们经过桑顿的营地。桑顿警告他们在冰层上走很危险,但这两个美国人还是要从冰层上走,这是巴克已经疲惫不堪了,两个美国人就殴打它,桑顿看不下去,就出手救了巴克,然后,两个美国人就从冰层上走了,不久,它们便掉进冰层里,消失了。从桑顿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爱,便和桑顿成了朋友。有一次,桑顿与人打赌,说巴克可以将一千磅的雪橇拉动一百码,结果,巴克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此后,桑顿便带着巴克和他的朋友,去东部寻找金矿。他们定居后,巴克每天都去捕猎,渐渐有了野性。有一次,巴克去捕猎,出去好几天,回来后发现桑顿和大家都被伊哈特人杀害了,还在他们的营帐废墟旁跳舞,巴克愤怒急了,跳到他们的首领身上,把他的喉咙撕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又去咬其他伊哈特人,直到把所有的伊哈特人都咬死了。整整一天,巴克不是在池塘边发愣,就是在营地里游荡。夜幕低垂,狼群来了,巴克把狼群打得溃不成军,这是,一只狼带着善意走过来巴克认出了这就是和它一起奔跑在荒野的兄弟,让后一只老狼走了过来,巴克就和狼群一起跑进了森林。

  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于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从一条被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经历,它的智慧和它的勇气都是我佩服。从而,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学会适应,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作者杰克伦敦(1876-1916)是20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生活困苦。十岁时,他在阅读和销售报纸。他每天早上三点起床分发报纸。后来他当过童工、工人、水手,也是抢牡蛎的偷牡蛎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由失业工人组成的军队组织的“饥饿游行”。他曾经成为一个以乞讨为生的流浪者,并以“失业”的罪名被捕。1897年,怀着巨大的希望,他去了北方的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他没找到金子,反而得了嫌隙。第二年,他空手而归。之后开始了自己的文学生涯,并于1900年出版了一系列俗称“北方故事”的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垃圾堆上的悲惨境遇有着深刻的理解。他在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作品,其中包括19部小说。《野性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等小说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之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极度空虚和悲观中自杀。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的名著,出版于1903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巴克为了在北方危险的环境中生存,如何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一个像狗却不是狗,狼却不是狼的野蛮状态。巴克是一只巨大的.杂交狗,它是从主人在南方的家里被偷出来卖掉的。经过多次波折,他开始踏上淘金之路,成了拉雪橇的奴狗。在驯服的残酷过程中,它实现了正义与自然的规律;恶劣的生活环境让它明白了狡猾和欺诈,后来又把狡猾和欺诈发挥到了极致。经过一场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终于确立了自己作为领头狗的地位。在费力的拉雪橇过程中,主人换了好几次,巴克和最后一位主人桑顿结成了不可分割的深厚友谊。这个师傅把他从极度的苦役中解救出来,他也救过他的师傅很多次。最后,在心爱的主人遭遇不幸后,他来到了荒野,回应了一路上多次听到和向往的野性呼唤,成为了第一个狼群。《野性的呼唤》我们发现,人和狗的关系的变化,随着人们对狗的态度的变化,贯穿了整个故事。作家正是通过狗来反映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与丑。

  这部小说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真是深入骨子里。他精彩地描述了巴克的心理。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赛珍珠回归自然的天性,而是他不愿意被命运左右,为生存而奋斗的精神。现在竞争激烈。很多人开始自怜自艾,抱怨别人,抑郁,甚至可能悲观。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会有好的时候,也会有不好的时候。你不妨看看《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为生存而奋斗的精神。巴克的精神真的值得我敬佩。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他都会勇敢的去经历。人也要有这种勇气,把挫折当成一种磨炼。所谓玉不琢,非利器;人不磨砺,不成才。

  众所周知,人生必有喜怒哀乐。巴克经历了无数挫折,但他一个接一个地大步走过,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无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必须是主宰世界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如何被迫离开温暖舒适的田园,历经磨难,成为森林狼领袖的故事。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杰克伦敦是这本书的作者,美国著名作家,他写的故事有双重性质,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孩子都能读懂——尽是细节、变化和色彩。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让我很感到惊讶:作为一只贵族狗,他显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风范,他的父亲是一直圣伯纳德种巨犬,但是它的体型并不大,因为他的母亲是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终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为他觉得他们很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员也听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园丁暗算了,因为在北极圈附近,人们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属,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从那时开始,巴克就开始受到了许多磨难:被群中的狗欺负,在寒冷的北极经验不足,导致每天巴克都在严寒下受苦,也就是因为这样,巴克的学习能力有了极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经验丰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终于有一天,巴克凭借艰难的战争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渐了显现了出来,然而,由于资源短缺,雪橇队不得不与主人离开了,就这样巴克带领着所有雪橇队的狗们去寻找食物,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人收养了这些狗并与巴克结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哪里,巴克就跟着他去哪里,但是好景不长,一次巴克听见了狼的呼喊声,就过去看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经被野人杀死了,一气之下的巴克展现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了,巴克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严成为了狼的领袖。这就是巴克的经历,他的经历有平坦的时候,也有崎岖的时候,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在与他的主人一起时,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发时,他就像一名杀手,用狼的本能证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过跟巴克类似的经历,但是巴克出生于贵族,而我却很普通,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它打动了我,我当时学习一点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就会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难,把它解决,就是这样,我如今已经是一位遇到困难但是却冷静并乐观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这解决也是不行的,必须有一个冷静而又完美的计划,想巴克一样,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时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为他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待遇”,结果被打的很惨,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就像一本丰富的人格书,他把我要学的东西都写在了里面,让我懂得了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巴克是一只文明狗,生活在温暖的南方,他相信身边的所有人。

  在文明的光环下,巴克骄傲的昂着头,眼眯成一条缝,领着法官的孩子们散步。

  巴克是骄傲的,他有自己的领地,管理一群家畜,自有一份威严。巴克是聪明的,他可以陪孩子玩耍散步,自有一份细腻。同时,巴克又是愚蠢的,他不知道文明的光环下依然有邪恶在蠢蠢欲动,即使太阳的光芒再亮,世上仍然存在黑暗的死角,他不该盲目的相信人类。

  他没有看到管家贪婪的眼神和牟利的涎水。

  往往是一点点的脆弱便使它身陷险境,经历不必要的磨难。它总要适应环境,它要在环境中生存,当文明消失,只剩下蛮荒时,它要是再坚持原则,无疑便会与新环境格格不入,而被杀死则是必然。仍然记得哈克被撕成碎片时的绝望与痛苦;仍然记得斯巴特被打败后的恐惧。当身处蛮荒时,倒下就意味着灭亡。

  有位哲人曾经说过:激流中的勇者才是生活中的强者。当身处险境时,让自己站着,不能倒下,即使没人帮助也不悲哀。当一切都变得不再一样时,融入无疑便是最好的选择。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能选择时,活着无疑便是最好的`出路。梭罗浅浅的一句:这个世界其实在荒野瞬间惊讶了多少人的心。

  荒野是人类文明从未涉足的地方,那里存在着一种自给自足的,健康的生态系统,他体现了大自然最本真的特征。他有天然的生存规律和竞争法则。也许巴克一生也想不到自己会沦落到蛮荒之地,文明的细胞几乎弱小到无能,而蛮荒迎接他的便是学会接受挑战与侮辱,荒原对于他便是唤起原始的野性。身处逆境反而更能成长,当一切都变得不那么熟悉时,越是碰壁就越能磨练出刚强,不要妄想只凭体内的倔强来改变困境,那样只是将你打击的更加体无完肤,当实力不够时,就要学会避其锋芒,保存实力。

  浅显的道理却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能得到。文明是坚守固有的原则,而蛮荒却是大棒与利齿的法则。有原则固然是好事,可当一个人的生命像蛮荒那样展开时,他便再也无法照顾好自己,我们身处社会环境应该意识到要根据环境改变自我、原则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智者的智慧在于在应该变通的时候不要固执,而在要脚踏实地之时不要耍小聪明。

  现代社会的我们所表现的更像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住蛮荒,其实蛮荒中也有“洪波”流淌。我们总是缺少一种狂野,骨子里缺少一点野性。否则浩浩长江为何载来了别人的军舰,巍巍泰山为何让别国的铁蹄踏于足下。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大,可深处其中的我们却日趋薄弱,是繁盛冲淡了奋斗的光吗?是喜悦遮住了远眺的眼吗?逆境中的黄金法则往往是胜利的必要条件。

  像山那样思考吧,正视每次的困难吧,他将赐给我们钢筋铁骨,铮铮之声将孕育新时代的骄子,气宇轩昂,雄风几处,傲然挺立苍穹,接过手中飘扬的五星红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看完《野性的呼唤》突然想写下观后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好久也没有的事了,记得这还是读初中的时候做过的事,差不多快10年过去了吧。现在竟然发神经要写什么观后感,人真是难以捉摸。既然这样那我就首先说下《野性的呼唤》的作者吧:

  杰克 伦敦原名约翰 格列斯 伦敦,生于美国旧金山,大约是一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亦无固定住所的家里长大,他十四岁小学毕业后在旧金山和奥克兰一带以各种方式求生,用以养家,二十岁曾进加州大学读书,一学期后又因贫困辍学,一九00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立即誉满全国那是他二十四岁,到一九一六年他年满四十时已经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地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以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的读者喜欢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地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野性的呼唤》的主角不是我们平时所看到的人,而是一只名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阐述了由文明到原始的过程,巴克生长在一个富贵人家,本来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一个穿红衣线衫的人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红衣线衫的人手里,在红衣线衫的人那里他知道了,大棒和獠牙就是法律,他以前所经历的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是一种障碍。在这里我不得不说巴克是聪明的,他知道他必须去适应社会,他吃饭时刚开始还按照以前的那种绅士吃法,可是转眼间他的食物已经被同伴们消灭干净,所以第二次是他比任何一个人(在这里我人为巴克具有人的思想,并且可以说比人更聪明)先吃掉,他被卖到新主人那里后必须出卖苦力,他很聪明,他知道他没法逃避没法不做,所以他很用心的做,很快的就做成了他们团队的领导,他很明白他所生活的环境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环境,只有让自己更强,自己才能生存,所以慢慢的他内心的一些潜能吧,也可以说是他本身就具有的,祖先遗传的东西被呼唤出来了,最后他在北方的草原上成为了一群狼的领头狼(狗)。

  看完这本书后我感觉杰克 伦敦写的就是从文明到原始的一种过程,体现的却是现在这个社会的潜规则,当今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原始社会,说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其实就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比古时的资本主义还资本,从现在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出来,比如大学生就业问题,看看现在的公务员们有几个是一分钱没话靠的是真才实学,没有几个,在看现在的领导,不是有这么几句话嘛:狠抓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重视就是标语,落实就是动嘴。在一个说起来门当户对风气,说现在不在乎这个,其实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在乎。算了,不写了,写着写着就不知道上哪了,就是闲着无聊,随便说两句,现在的文明社会就是一种虚伪。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巴克,是西方著名小说《野性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的名字,它是一条狗,或者确切的说是一匹带有野性的狼。

  《野性的呼唤》,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发生在上个世纪美国的淘金热时期。

  和其他的家养犬不同,巴克每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会遥望北方,喉咙发出半似犬的吠声,但再到之后,声音却更像是狼嚎。

  由家主豢养,到最终成为被积雪覆盖森林的狼王,中间的故事令人热血又震惊,但其中的一段追逐麋鹿的故事却很是令人震惊。

  麋鹿的双眼在与巴克对视的那一刻,就已经变成它的.盘中餐了。

  麋鹿的体型很大,全力一击未免不会使这一匹孤狼重伤,但是麋鹿没有锋利的獠牙,而这正给了巴克展开长久的拉锯战的机会。

  在剩下的时间里,孤狼不紧不慢的不断消耗着麋鹿。在它想要摆脱跟随时,孤狼紧跟而上,在它想要喝水时,孤狼漏出其锋利的獠牙,在它想要睡觉时,孤狼却逐渐靠近形成威胁。

  最终,体型巨大的麋鹿拜倒在这孤狼的獠牙之下。

  在卡尔·伊坎展开对塔潘公司的收购案例中,不难看出,在卡尔身上所闪现出的狼的身影。

  在卡尔的助理金斯利的帮助下,卡尔这匹狼的目光盯向了塔潘这块肥肉。

  从1977年年末,卡尔开始以每股7.5美元的价格收购塔潘的股票。展开收购,选择塔潘其实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当时美国股票市场开始出现回暖的迹象,另外一方面,塔潘的资产价值为大约20美元一股,是现在股票价格的两倍,这样看来的话,购买塔潘的股票就等同于购买了一个基本上没有风险的塔潘股票期权,只是,这个期权没有具体的到期日。

  剩下来,卡尔·伊坎便开始逐渐的漏出了他的獠牙。首先,给塔潘的首席执行官布拉休斯打电话,表示出伊坎公司想要继续购买塔潘股票的意图,然后咨询公司的一些基本状况;之后,以大量持股为资本,威胁布拉休斯公司可能会有收购的风险,再之后,向证监会提报13-D表格。

  当然,这中间,卡尔也遭遇到了一些风险,比如塔潘公司意欲发行优先股的计划,但是最终被伊坎强力进入塔潘董事会的意图做出了让步。

  发展到后期,整场斗争,就是一场公司股东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斗争,因为公司发展到后期,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公司的管理层似乎早已经将公司视为自己所有,公司就是一个为自己赚取利益的工具,但是管理层似乎从来没有考虑到股东们的利益,伊坎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会能够站在股东的立场上,赢得与公司管理层之间斗争的胜利。

  公司的管理层肯定不愿意伊坎将公司的股票清算变现。

  最终,在1979年8月,塔潘和布拉休斯与瑞典的巨无霸公司伊莱克斯达成协议,这位神圣的“白衣骑士”以每股18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塔潘的股票,此时,伊坎所持有的321500股塔潘股票,获得了近270万美元的利润。

  从1977年年末到1979年8月,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伊坎赚取了270万美元,虽然这在伊坎后来的收购案中有点小巫见大巫,但是这也正是验证了卡尔关于公司价值观的哲学思维是正确的。

  从野性的呼唤,到华尔街之狼,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做事情从来都不会浅尝辄止,一但认定了猎物,将会全力以赴,锲而不舍,甚至是,无所不用其极。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3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关于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当属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翁巴克是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在主人的庄园里悠然自得地生活了4年。不幸的事发生在秋季,庄园的园丁把它贩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方。在贩卖途中,它被囚禁,挨饿,最后被棍棒残忍地毒打后,巴克屈服了,它被引入了原始法则的统治天地,它本性中所潜在的野性也一步步地被唤醒。

  到了北方的巴克,不再是南方庄园里悠闲的贵族狗了,它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在这混乱和骚动的地方,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它见识了似狼搏斗的狗打架,它必须每天卖命地干活,它已经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为了当上了领头犬,它杀掉了丝毛犬,与主人耍心眼,斗战术,赢得胜利。后来它遇到了它的新主人索恩蹲,并与新主人建立了超乎寻常的感情,在新主人被屠杀后,暴怒的巴克大开杀戮,最后逃向了荒原之中,蜕变成了一只真正的野兽,并当上了狼群首领。

  适者生存,这是个恒古不变的道理。俗话说的好:“环境改变命运”——巴克是原是一只文明犬,但当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它为了生存,残忍地完成了蜕变。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了解丛林法则,能将本性的野性发挥到极致来求得生存。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地东西,但也是一种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只文明狗去残忍地杀戮;也可以让一只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建立深厚的友谊,但这种野性,至始至终都归于环境的改变。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90时年代的野猫是捉老鼠的,它们身手敏捷,常常为了争抢一只老鼠而自相残杀,这是为什么?因为那时的猫没有吃的,只能自食其力;而现在的野猫却变得懒散不堪,它们无视老鼠的存在,在满是食物的垃圾桶里翻找着自己的食物,猫只会不劳而获,从而老鼠也变多了,便猖狂了。

  环境是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东西,一个人在好的环境下学习和在差的环境下学习也是截然不同的,巴克也是如此,以前的他如同温室的花朵,悠闲的贵族狗,而在环境恶劣的北方,他的野性,他的杀戮,使原来尊贵血统的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我们需要学习的巴克地自我磨练的'精神,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里的花朵成长为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风挡雨,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书中所讲的丛林法则是动物求生的本能,是恶劣的环境所造成的,但而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人与人需要的是信任和关爱,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和谐的社会关系,社会环境,做文明人,做文明事,也就正如人所说的:“环境改变命运”,让每个人都生活在充满爱的环境下,那么,黑暗的一面就会抹灭,人性的光辉会照亮大地,照亮心灵。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4

  我相信每个人都看过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课外书,我也不例外,而给我最大感触的那一本应该是在妈妈上班的超市里看的那本“呼唤野性”。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本来衣来抻手,饭来张口,完全依靠主人喂养的一只宠物猫,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避开主人的视线,独自走进家对面的那片树林,刚进哪里就与一只野猫的学徒打了起来,大家肯定想:宠物猫与野猫打架宠物猫必输对吧,可是并不是这样,他们两个恰恰达成了平手,一会儿,野猫族的首领到来了,一眼便认定了这只宠物猫是块料子,便对它说:“想成为雷族的一员吗?想的`话,明天中午来这个地方等我。然后便对那只野猫说了一句:“撤”便走了。宠物猫便独自心神不定的回到家里,他在思考着要不要加入。他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伙伴 丽莎,丽莎劝他说:“你千外不能去啊,别人都说野猫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你去了会没命的。”但小宠物猫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他想去看看。

  第二天中午,小宠物猫如约来到了那片树林,他在这等了一小会,一会便听见了沙沙声,他好像知道了,他等的人已经到来,便恭恭敬敬站在一边等着,一会那几只野猫来到它面前说:“我们早就到了,只是你没发觉而已,怎么样小伙子?你想好了吗?'宠物猫说:”恩,想好了,我想要加入。”那几只野猫的首领便说;“好,那我们走吧。”说完就向前跑去,他们跑得很快很快,小宠物猫显得有些吃力,但还是不紧不慢的跟着,到了部落里,这只小宠物猫看到了一个大草丛,上次和他在树林里打架的那只野猫告诉他,草丛后面是老猫和幼猫休息的地方,他还知道了这只野猫叫“灰爪”也知道了野猫的首领叫:“蓝星”灰爪还告诉他野猫现在共分为四个族,有:影族,风族,河族还有雷族,而他现在正处于雷族。

  一会蓝星宣布要开会了,灰爪便带他去了雷族开会的地方,是一大片平地,而蓝星就站在这片平地上的一块大石头上,他宣布:因为现在雷族急需保卫食物,领地的武士,所以必须要有大量的学员。他正式宣布这只猫正式成为雷族的一员,并且以后叫“火爪”,大家便纷纷把目光转移到火爪的身上,而有一位野猫便说;“哦,原来是一只宠物猫啊,看,他的脖子上还有这项圈的勒痕呢,哈哈…”灰爪便说;“去吧,火爪,去向他证明你自己,证明你不是一只懦弱的宠物猫。”火爪一跃而起一下子便扑到了那只野猫的身上,和他撕咬了起来最后把那只野猫的耳朵咬下来了一只。

  火爪在雷族做学徒的这段时间,出色地完成了许多任务,也与大家一起并肩作战保卫自己的家园。

  这篇故事让我懂得了,不管自己之前是什么,也不管在之前自己只会做什么,但只要经过磨练,经过自己的努力拼搏,终于一天,也会像火爪一样,成为一名武士。成为一名让人敬仰的人物,俗话说得好嘛,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你说是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半空中,就在它的爪子就要扑在这个人身上的时候,它受到了猛猛的一击,这一击阻止了它身体的向前。它的所有牙齿就像被一只令人苦恼的夹子夹住了似的挤在了一起。它在空中转了一圈,背落在了地上。

  在它的一生中,它从没遇到过棒子的攻击,它也不理解棒子。随着一声咆啸、一声尖叫,它又重新站了起来,跃起到空中。又一次,那种打击来了,它又被击溃到地上。这次它明白了,原来是那根棒子。但它的疯狂使它失去了理智,它一次又一次地进攻着,那根棒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它的进攻,把它击落到地上。

  在一次特别激烈的攻击之后,它爬到地上,眼花缭乱地不敢再往前冲了。它摇摇摆摆,一瘸一拐地,血从鼻子里、嘴里、耳朵里流了出来。它美丽的皮毛上泛起了一层浪花,到处是血污和口水的斑点。

  它被揍了一顿,它知道了这一点,但它没有被打的'彻底爬下。它明白,只此一次(最后一次),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它已经学习了这一课,在它以后的生命里,它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一课。那根棒子是个启示,它介绍了最原始的统治的法律。巴克是在生命的半途之中才认识到这一点的,生命的现实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景象。当它面对这种景象不能退缩时,它就要带着它所有潜伏着的被自然唤起的狡猾来对待它。

  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一条温顺的家犬被贩卖到北极当拖撬犬,它开始渐渐适应狗群中残酷、野蛮的生活。布克经历的磨难与艰辛是你无法想象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些,他从一个单纯的简单狗变为了一个有很深阅历的老同志,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处境和巴克一样,我又会怎麽做呢?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虽然描写得很残酷,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

  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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