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常用[12篇]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常用[12篇]](https://p.9136.com/00/l/c5e0d1b52_2.jpg)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1
安全是每个人固有的意识,但对安全的范畴和重视程度理解不一。通过本部门的安全影像学习,曾有过的众多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等都有出现在脑海里,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是那么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会给当事的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通过学习培训安全学问,也是在不断的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安全的重要性,更是与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因此,安全操作既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义务。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保持高度的警觉,时刻联想到做为我们餐饮行业都应当加强那些方面的安全意识,怎么加强安全方面的学问学习,以及防范措施的实施操作演练,应做到人人熟知安全操作技能,应本着防范大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遵守理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表达出自己的小聪慧,凭自己的`一些阅历一次次的违规操作,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不惜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阅历,这样做也最终会为安全隐患埋下定时炸弹!肯定要订正这些麻痹大意的错误思想,对于安全方面不要留有任何的幸运心理。
安全不是口头上的承诺,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因此,我们必需要从细节做起,严格重视到每一个环节链,应做到执行到人到位。规章制度不仅是让人学,让人记,更需要表达到实际工作中去。
总之,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觉悟上去,通过众多安全事故的惊醒,必要消退抵触消极违反松懈幸运逞能等思想障碍,以增加我们安全意识的自觉性。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2
电力生产是一门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而〝人祸〞又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人祸〞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贴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或恍悟半悟. 显而易见,违章工作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可是,能够肯定地说,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故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大凡发生了事故后,总结时都不难得出:〝安全基础不牢,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素质不高,安全防护潜力弱,习惯性违章〞等诸多教训的结论,都会把违章作业认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们的议事日程.但深层次地去分析违章作业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的办法来,是不是真正摆上了我们各级安全部门.管理者.生产人的办事日程
勿庸置疑,经过有电以来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了一套有效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各电力生产企业又结合实际根据不一样生产时期制定了超多的具体保证措施,以及上级随机性,针对性的电力安全生产的指示.通报.要求等.这些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依据,且有唯一性.可是电力生产是一个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人的认识水平,接收潜力,工作姿态,经验积累等等又各尽不一样,要把所有确保电力生产的依据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应是从事电力生产安全的管理者,生产者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课题.我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3
通过《全区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视频培训会》的学习,使我感受到“学生安全重于泰山”。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班主任工作中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首先,从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入手,通过班委会、宿舍长、党员学生的带头作用,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争取为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教学工作作出贡献。其次,强化安全教育,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预防、消除隐患,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我们每学期均进行各种形式安全宣传教育、鼓励学生学习防火、防震、逃生等常识。每学期放假前夕,我们联系家长注意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能够按时返校。最后,建立各种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每学期都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呼市地区学生周六回家汇报制度,在假期每周都定时在钉钉上签到,汇报学生安全情况。特别是疫情紧张期间多次强调安全。总之,学生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做到警钟长鸣,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时刻警惕,完善制度、加强预防,落实责任,做到有章可寻、有法可依,落到实处,才能建设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4
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平安,更是一种珍爱的人生态度。春天走了会再来,花儿谢了会再开。然而,生命我们却只能具有一次!安全上班,安全回家,会让亲人少一份牵挂,父母多一份宽慰,家庭多一份欢乐。
20xx年12月29日分厂组织员工参观了xx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图片展,对于安全这个话题,带给我们的摸索确切太沉重了!天天讲安全,月月说安全,但迄今为止,在我们的身边仍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也常常有违背安全规章制度的事件产生;管理者的苦口婆心、再三提示,安全事故血的教训,让我们每一位职工对安全的重大意义有了深入的认识和体会。谁都明白安全关系着我们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可是在此刻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仍很多存在思想麻痹,习惯性违章操作的不良习惯。大家还很清楚的记得20xx年4月23日产生在资阳钢管公司的亡人事故,其实从事故终究调查结果看主要职责在于受害者违章作业,其实另外的操作者应当负更大的职责,由于从事故当时的现场看是其同事误操做所制,虽然终究将事故主要职责归就到遇害者,但从该亡人事故中我们应当得到更多的启示......在生活生产中还有许多由于一时忽视大意而产生的惨剧,一桩桩、一件件毁灭了多少了温馨的家庭,带走了多少幸福的企图可想而知,安全对于一个厂、一个家庭、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所以说,安全是幸福生活的条件。
说到幸福,人们会想起家人团圆,其乐融融的场景;说到幸福,心中会涌起付出而收获后的成绩感;说到幸福,耳畔会响起朋友牵挂的问候……,而这一切幸福的根基是什么呢是极易忽视,却又重如泰山的安全。在我们的企业中,每一起安全事故的产生,每一个血的教训,都为大家敲响了沉重的`警钟。20xx年4月12日产生在我分厂的亡人事故,给公司和遇害者都造成不可估计的缺失,但想想该事故的产生和20xx年4月23日的亡人事故是那样的雷同,也是当事人违章作业,另一当事人违章操做,这一切是没法用金钱来补偿的。如果我们的员工能够提高安全意识,这一场场杯具就不会上演。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职责。在工作岗位上,每一位职工都应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仅有保证安全,工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展开。所以工作中要是时时把安全摆在首位,不要以为安全是个人的小事,不,它是重于泰山的团体大事,是成绩事业的保证,是每位职工的职责。安全就是你我幸福欢乐的源泉,而这欢乐是我们亲手制造的,如果说幸福是一首精妙的乐曲,安全则是与之并存的音符,让我们行动起来,用安全的音符谱写生命最精妙的乐章。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为了家庭的暖和,让安全铭刻在心,真正做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到我会安全。让安全时刻陪伴在
我们的身边,让我们的明天会更加完善!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5
安全,关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讲求安全,你我有责。近期,厂部为员工们进展了屡次深入的安全学问培训及考试,经过这些的安全学问和视频影像案例的学习,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那将是我永久抹不去的记忆……
也就是由于这些安全事故,让我明白了在日常生产工作中,要增加自我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本领,提高自我的执行力。
作为公司的一员,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熟悉到:我们应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气氛,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需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进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退幸运心理,了解把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在日常生产中,我们应进取应对各级安全单位的各项检查、规定和考试,做到时时自查、整改,时时学习,刻刻留意。
经过这次的安全考试和培训学习,我作为一名班组长,更加清晰了自我的目标:为了工作的安全,为了就家人和身边同事的幸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从小事做起,从身边抓起,催促员工仔细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为安全生产尽努力!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6
通过这次安全消防培训,让我深刻体会到安全教育教学对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性,一个个血淋淋的视频案例让我看着心痛,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家庭的'小宝贝,因为自己或他人对安全的漠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随之而来的是一个个家庭的毁灭。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安全关系你我他,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教学安全意识,树立教学安全理念,从我们个人做起,严格按照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教学。坚决杜绝、远离校园安全事故,让教学安全这个观念谨记于心,让学习教学安全成为我们的日常,让我们的教学行为变得更加安全。
教学安全每天都是一个新的起点,为了社会发展,为了孩子们安全,为了每个家庭幸福,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每一天的头等大事来抓。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7
(一)新工培训。煤矿企业要有计划的定岗定员,对于定岗定员新招的工人,煤矿企业要定培训计划,组织三大科室专业人员进行动期一周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安排区队做好以老带新工作;经过培训,新工对该矿井井上下有一个全方位认识,并熟悉入井须知和本岗位工作职责,对煤矿三大规程有细致了解,经过在工作中的以老带新,井下的实际操作,进一步对煤矿三大规程有更加深入的体会和学习,为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开好班前会。作为煤矿生产企业每一天都有职工上下班,开好班前会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议程,经过开班前会每个区队总结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以及落实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形,对一些新工作操作技术进行学习,主持人要认真视察每个工人的思想情绪和神态,如有非常作好思想工作。
(三)安全学习。矿委和区队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和有关政策,让工人了解当前煤矿情势的严肃性,并根据政策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学习三大规程,使工人不断的加深了解,同时展开抓“三违”的活动高潮,推动我矿构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
(四)落实制度。好的企业就有一整套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企业的各项有关制度是当前式必可行的,好的制度有待于职工的认真落实,是从落实制度进程中的反馈意见中提取的,没有制度的企业只是一团乱麻,要用制度来束缚工人,到达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五)现场管理。对于一个区队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生产的好坏关键在于要有一位好的班组长,好的班组长就可以用好的办法和正确的思想来指挥一线,他是煤矿企业最靠前的现场指挥员和斗争员,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这样是职工有了一个安全后盾,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职工也就可以团结一心搞好工作,所以好的班组长是抓好现场管理的条件,是创造安全、质量、生产一流的`必要条件。
(六)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养。要搞好一个企业第一干部职工要团结一心,这就要求干部要常常深入职工,贴切职工生活,听取正确意见;了解聘工的家庭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每一天上班时的思想动态,随时作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使职工深感到矿如到家,这样才能让职工有一个好的心情,好的心情高的素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职工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没有好的心情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保证,所以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养是我们搞好企业的条件。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8
今天下午,全体教师在一年二班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最突出,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警惕安全消防隐患与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消防安全中要警长鸣,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灾害无情,火更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保护自己的方式来为自己采取一些自救措施,那是非常必然的,利用一些物体和地形采取有效的办法,让被动变为主动,给自己生存和逃脱一些生机,要采取果断的、有效的、必然的、灵活多变的办法去为生存找到出口。在平时里要多掌握一些消防基本常识、基本消防要点,及时采取消防果断措施,利用灭火器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自我消防意识,不断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感和使命感。
在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学习模块中,听了几位教授和专家的讲座后,收益很大。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增强了对安全的防范意识。确实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责任的重大。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说得多实在啊!且看一些触目惊心的数据吧:我国每年死于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18岁前)约8万人,是职业意外死亡率的`4—5倍,我国每年死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高达数千人。多么可怕多么残酷的事情!鲜活娇嫩的生命,还未绽放青春和美丽就这样消逝了。她牵动了多少人的心?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作为教育者,怎不为之动容?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有位教授说:教师是安全之魂,学生是安全之本,班级是安全之实,活动是事故之源。今后我校将把师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的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以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我校值周四处巡视检查,发现不足及时反馈、改正。每天,每个班都定时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及时上报人数。另外,我们还利用晨会、班会、广播站进行安全教育和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
只要学校的一切规制度都落到实处,学生懂得安全知识,有安全防范意识,并有一定的自救自护能力。我想,危险定会远离我们。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而美好的学习环境,让他们能够健康而茁壮的成长,使他们成为国家兴旺和社会建设的栋梁之才。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9
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近年来,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中铁路.煤矿等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损失之重,影响之大,频率之高,令人胆战心惊.剖析事故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难看出一些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着认识上.思想上的误区.我公司是电力施工企业,工程点多.面广,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焊接作业等高危作业频繁,所以安全生产对于我们这个高风险行业来说,其好处更加重要.结合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无疑是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良好局面的有效办法.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犹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作为安全管理者或单位安全第一职责人首先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一是对安全设施的认识误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也呈现高.精.尖技术,并被广泛运用到生产实践中.由此个别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就出现盲目乐观思想,认为只要投入这些〝精良装备〞今后不会再发生安全大问题了,工作中也不注重抓小防大了,这种麻痹思想很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二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主要是我公司是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六千多天,大多职工也从事施工生产多年或干过很多个工程,觉得没有再加大培训力度的必要了;再之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少,甲方.业主一味追求工期进度,没有时间.力量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另外新进职工绝大多数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已在公司理解过培训部门的安全培训,于是就降低了三级教育网络的培训标准.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三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
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明白〝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职责,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管理能出效益,安全亦出效益,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安全生产需要多管齐下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10
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和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化工企业从原材料到成品都是易燃易爆材料。可以说,化工行业总是处处有风险。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足够的意识。可怕的是我们没有足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提高安全意识,真正实施预防第一和预防萌芽状态,我们的.工作环境是安全的,我们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伤害他人,危险时刻将只是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培训老师说事故应急救援的盲目救援可怕,但事实是。我记得有一个事故案例:在罐子里工作时没有进行气体分析。第一个晕倒了。上面的人急忙下去。救援结果也晕倒了。当领导看到它时,他亲自晕倒了……如果事故当事人有足够的安全知识和应急知识,一方面不进行气体分析;另一方面,第一次晕倒后,其他人员将首次佩戴相关保护设备进行救援,减少事故损失;事故中是否有非法指挥员工拒绝非法指挥等问题——安全无知是最可怕的。
我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大量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保险不如漂亮的衣服、鞋子和帽子好看,甚至感到不舒服、不舒服,但它是我们健康的第一条保护线。为了减少职业危害,我们采用了最先进的工艺设备,这还远远不够。我们还需要认真学习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并采取行动为我们的健康增加积分。
通过这次培训,我受益匪浅。我将把学到的安全管理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努力向员工宣传安全知识,用实际行动为公司的安全发展做出贡献!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11
校园安全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他们安全、健康的成长,已成为中小学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安全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的重要保障,责任重于泰山。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需更新工作理念,实现学生安全工作从管理向治理转变,要从理念上把“校园安全“转为“学校安全“,把社会风险概念引入学校安全管理,要狠抓安全教育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落实责任。坚持“安全第一、积极预防”的安全管理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同时要层层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强化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网络化、科学化。通过对“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教育”的学习,使我对安全的`概念,特别是校园安全工作有了更多、更深入的认识。
一、建立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形成平安无例外,教育无缺席安全理念;组建安全领导机构;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和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列出安全年度常规工作清单、安全年度教育宣传培训清单和安全风险责任排序清单;印发《班级平安手册》、《学生安全手册》、《教职工安全手册》和《家校社安全防范一体化手册》;装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二、建立完善教育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校门卫值班制度》、《学校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制度》、《学校保安巡查制度》、《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学校进入校制度》、《学校学食堂管理条例》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的全覆盖,做到了安全工作有制度可依,规范化操作。
三、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教育系统遵循“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持到底,追究到真”的原则。每学期开学,教体局职能科室、学校校长、学校各处室责任人、年级主任、班主任、教师层层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责任到人,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安全责任网络体系,明确全体师生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四、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首先要落实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学月及重大节假日严格对校园及周边区域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处室或部门责任人即为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其次要落实“一日安全常规”,将每学月的安全大检查与一日安全检查相结合,确保无隐患死角,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要坚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主题班会等,组织学校开展安全黑板报、手抄报等进行交通、消防、防溺水等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利用教师业务学习,强化教师安全责任意识,转变安全教育管理观念。
六、制定预案,反复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能力。教育系统制定了《抗震救灾疏散演练方案》、《学校宿舍应急事项处理预案》、《重大活动安全预案》等等。利用每学年开学第一课,学校进行疏散演练;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紧急事态下处置能力。
七、安全教育常规化。学校安全要时时抓、事事抓、常态化。在安全演练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学生不能嘻嘻哈哈,老师更不能嘻嘻哈哈;不能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才演练,不能为了演练才演练;演练是要自发的、为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而演练的;安全教育要涉及方方面面,有防火、防震、防毒、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溺水等。
总之,安全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保障,“生命不保、何谈健康与成长”,作为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有安全大教育观,才能使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才能使教育教学活动得到顺利实施,才能使国家的教育事业得到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 篇12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一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
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一一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一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
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著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12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一一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一一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 。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
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新版《安全生产法》显著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勺罚款。
(二)显著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一一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一一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12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
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培训的心得体会09-13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09-17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10-04
“安全生产月”安全培训心得体会04-24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心得体会03-24
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07-22
(热门)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07-31
培训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11-15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05-22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合集)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