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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之怪

时间:2022-04-26 13:19:05 管理科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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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之怪

  在平凡的学习生活中,很多人都经常追着老师们要知识点吧,知识点也可以通俗的理解为重要的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高效的学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低保之怪知识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本是国家的一项好政策,因为有这个政策的实施,让很多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和拥护。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本是让困难群众受益的好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奇怪现象,“低保”成了走样的“怪保”。

  怪象一,低保户有很多是有钱人家。时下,很多的低保户过着富裕的生活。他们有做生意的商人家庭,有退休退职拿着工资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有乡村干部家庭等。有的人家开着小轿车住着小洋楼照样吃低保;有的人子女成群,都有赡养抚养的能力,可他们也能办成低保。

  怪象二,低保户大多数“上面有人”。为什么有钱人能享受低保?除了送礼给办低保的干部们,主要就是上面有人。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谁不要呢?于是,只要县政府、镇政府、村委会里有靠得上的亲戚,都要走一走拉一拉。反正不是自己掏腰包,能帮得上忙的亲戚们当然要帮一帮。大多数时候,一个电话一顿饭就能把事情解决了。只要你有关系,找一个或病或残或遭灾的理由,很快就能拿到低保证和银行存折。

  怪象三,低保户也要交“回扣”。有了低保这个政策,也让很多农村干部们眼馋得厉害。他们想方设法从这里捞好处。农村干部们除了找借口给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办上低保,还要打其他低保户的主意。一般情况下,村干部事先跟低保户说明了,我可以给你多弄些钱,但多的部分要返还给我。比如,一个低保户本来每个月只应该拿150块钱,村干部就给他弄成200块钱,里面的50块钱低保户就要返还给村干部。这就是农村干部拿低保回扣。而且,现在各地每年都要上调低保补助标准,低保回扣自然也要跟着增长。

  怪象四,低保户成了“光荣户”。时下在农村,谁家成了低保户,如果这个人家确实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户的条件,人们都会报以同情心。但因为一些低保户根本就不够条件办低保,就让很多村民羡慕不已,毕竟这钱来得不费力气。有的低保户还在众人面前显摆,说自己怎样怎样办好低保的,上面谁是他家的亲戚,好像低保户是很光荣的事情,更让一些人羡慕和嫉妒。于是,有的人也动脑筋找关系,或干脆跟村干部要低保,甚至以各种手段相威胁。有的村干部抵制不住诱惑或不能经受住压力,也干脆搞起了平衡,今年给你办低保,明年再给他办低保,弄个皆大欢喜。

  城乡低保的各种乱象说明,国家的好政策在很多地方被搞得走了调变了样。政府应该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监管,出台更加严格、规范的申办低保的办法和措施,并积极接受群众的监督。最重要的是相关管理部门和领导要严格按法律按政策办事,只有做到“严”字,才能真正把国家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拓展资料:

  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农村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1. 家庭成员因患白血病、尿毒症、肝癌、胃癌、食道癌等重大疾病,年支付医疗费用超过其承受能力,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因病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

  2. 家庭成员因重残(肢体、视力、智力1-2级)丧失劳动能力,其赡养、抚(扶)养人均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需提供残疾证)

  3. 农村准五保家庭。即无儿无女,因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50岁以上60岁以下劳动能力弱,生活困难的。

  4.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重大事故致使家庭主要人员丧失,造成单亲家庭的。

  5. 独生子女户主要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且其子女也未从事劳动或打工、经营等活动,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以下集中情况不予以批准享受低保政策

  1. 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造成困难的。

  2. 有劳动能力,因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造成困难的。

  3. 因、吸毒等原因造成困难的。

  4. 在住房和生活设施方面,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的。

  5. 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人,赡养、抚(扶)养人家庭状况和能力明显高于一般家庭,但不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6. 家有盈利性运载车辆,自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的。

  7. 在申请或享受低保期间,建楼房、购置商品房,进行室内豪华装修,购置摆设高档家具,上网电脑、空调、冰箱等。

  8. 不如实申报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

  9. 议不通过或公示后,群众举报不认可,经调查属实的。

  我市下半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对通过其他脱贫措施帮扶后仍无法脱贫的困难群众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措施实施兜底保障,实现政策性脱贫。”6月27日,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扶贫办举行“脱贫攻坚渭南在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天民通报我市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情况。

  李天民介绍,我市民政脱贫政策措施主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和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6项。

  “全市低保对象进入扶贫建档的有70297户、215792人,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90.4%。”李天民说,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市上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00元·人/年),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5年底,全市年发放低保金4.2亿元。

  “我市实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农村五保对象6761户6984人,发放供养金3781万元。全市有孤儿966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752万元。”李天民说,市上对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问题。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下半年,市民政部门将根据省上的统一部署,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的有效衔接。按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把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兜底保障。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落实好“渐退帮扶”政策,通过提供一年时间的过渡期保障,为其彻底脱贫提供有力支撑。

  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市上将落实资金、执行新的救助标准。对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实施门诊救助,大幅提升住院救助标准。对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实行全额救助,对低保对象合规费用按7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4.5万元;取消低收入家庭救助门槛,按50%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3.2万元;降低因病致贫家庭救助门槛,按30%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为2万元。对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住院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住院医疗费用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中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救助比例上浮10%。

  同时,市民政部门将按照18周岁以下100元·人/月、18周岁以上60元·人/月的标准,对一、二级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级残疾人12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80元·人/月发放,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李天民介绍,市民政部门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在镇(办)和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建立救助申请绿色通道;在基层干部和社区群众中建立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救助因各种原因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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