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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社会一市场”合作下的发展型孤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探究

时间:2023-02-26 20:31:58 管理科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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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社会一市场”合作下的发展型孤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探究

  “政府一社会一市场”合作下的发展型孤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探究
  
  费梅苹(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上海200237)
  
  【摘要】本文以“机构照料儿童社会适应”服务项目的实践经验为基础,立足儿童需求为本和儿童发展权保障为本的福利理念,对构建“政府一社会一市场”合作下的孤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出了反思和建议。
  
  【关键词】儿童权利 “政府—社会一市场”合作社会工作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828( 2012 )11-0011-04
  
  DOI: 10. 3969/j.issn. 1672-4828. 2012. 11. 002
  
  一、研究背景
  
  1959年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宣言》指出:“凡是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全发展与正常生活为目的的各种努力、事业及制度等均称之为儿童福利。”儿童福利是对儿童时期的生理、心理、社会环境提供满足需要、促进发展的社会政策、专业科学知识以及具体行为等的总称。
  
  儿童福利的一般理论认为,儿童生活周期和需要满足是儿童福利理论的主体和核心内容。公民权利和儿童权利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无论性别、年龄、民族和宗教信仰如何,所有公民都享有天赋、平等的基本权利;儿童是独立、自主、平等的生命主体,对儿童的关爱、照顾、教育和保护不仅是家庭责任,还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基本责任,儿童有权利从家庭、国家和社会获得所需要的照顾服务;儿童有权利享受正常的生活,有权利参与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决策,有权利发展他们的潜能。
  
  从国内有关孤残儿童福利的研究文献来看,很多学者对儿童福利服务开展了制度研究,并将视角聚焦于对儿童福利服务方式社会化的研究,提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实力增强,社会化将是中国儿童福利服务的发展方向(窦玉沛,2009;陆士桢,2003;刘继同,2010)。有学者在对现有儿童福利政策分层次梳理的基础上,提出要从理念上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儿童的重视程度;儿童福利政策视角应从重保护、重基本生存权利扩展到重生活、重全面发展等(仇雨临,2008)。自1999年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后,研究者们对儿童福利机构在政府管理为主的情况下,如何吸纳社会资金合办,如何通过收养、寄养、助养和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走社会化发展的路子开展了广泛研究。提出应发挥福利院在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中的作用,发展多元化教育整合模式,以适应流浪乞讨儿童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罗利平,2008)。有学者提出要开展大龄孤残儿童儿童的社会融合研究(朱眉华、蔡屹,2007)等。
  
  除了理论与实务研究者对孤残儿童福利的研究之外,民政部及各省市民政部门也都结合各地实际提出了儿童福利事业的转型发展路径,有的提出应从单纯的收养转变为收养到安置(回归社会)的一条龙;由政府单独办福利机构转变为鼓励社会各方共同举办;由机构单一为孤残儿童服务转变为同时为家庭有困难的残疾儿童和社区散居孤儿服务等(任炽越,2008)。有的提出要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政府包揽向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转变;探索多种养育模式,实现机构封闭式养育向开放式、社会化养育转变;构建养育、康复、教育、就业“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实现单一服务向全方位服务转变(王凯,2010)。
  
  从上述文献研究的内容来看,关注孤残儿童生理、心理、社会方面的多元发展,通过社会化方式建立政府、家庭、社区等多方合作的儿童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
  
  从全国各地孤残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发展来看,也经历了从最初的注重“养育”功能;到关注孤残儿童“养、治、教”的基础性需求,并进一步关注孤残儿童的情感、交往和社会适应需求的发展历程。
  
  但是,如何立足现有福利服务基础,通过孤残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内涵与外延的拓展,动用社会多方力量来促进孤残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孤残儿童更好地回归和融人社会,有关这方面的实践及经验研究尚不足够。为此,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与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于2007至2009年,合作开展了《机构照料儿童社会融合项目》,旨在为促进孤残儿童社会融合、推进儿童福利社会化方面积累实践与理论经验。
  
  二、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的《机构照料儿童社会融合项目》
  
  2004年,上海市出台了《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孤残儿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该文件规定“有劳动能力的大龄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进行社会化模拟教育,劳动保障部门为其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政策支持,并为回归社区的成年孤儿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为了贯彻文件精神,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化模拟教育的探索,包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社会生活常识的教学,依托社区开展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实战训练,参加政府补贴和慈善性质的职业培训,以及就业见习和社会竞聘上岗等。生活和工作技能的提高和孤残儿童自我意识的提升,都为其成功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管理科学论文 www.fwsir.com)孤残儿童的自食其力不仅能很好地减轻政府和社会的负担,而且作为个体的他们也能够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项目流程及内容
  
  “新启航,心飞翔”社会融合项目中,社会工作者专门针对上报参工但未安置离院的大龄孤残儿童的服务,依托个案管理的形式,提供一系列的培训和辅导服务,以提高儿童各方面的能力,为进入社会、融入社会做好充足的准备。社工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资料收集、融合培训、模拟生活和岗位实践四大阶段,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及时回应大龄儿童出现的各种思想、行为上的困惑,引导儿童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儿童不断获得身心灵的成长。具体的服务流程见下图:
  
  1.资料收集阶段
  
  大龄儿童上报参工获批后,正式成为“新启航,心飞翔”项目的服务对象,启心社工室社工在开展培训之前,首先进行社会适应能力问卷调查,并通过个案访谈及其他方式的信息资料收集,为儿童建立服务档案,并获得基础性资料。
  
  2.融合课程培训阶段
  
  该阶段的服务包括居家生活小组、社区资源运用小组、饮食烹饪小组和电脑课培训。每个小组根据目的和需求,采用不同的形式。比如居家生活小组,主要采用社工教学和成员讨论互动的方式进行,提高儿童对居家安全的意识和居家生活的能力。社区资源运用小组,结合技巧讲授、实地模拟、角色扮演、分享与讨论等形式,提高儿童对交通工具、购物场所、社区服务单位、社区管理机构和休闲文化场所等公共设施的认识。饮食烹饪小组主要在家政室进行,结合具体的菜肴烹饪,增加儿童对食材的认识,提高饮食健康的意识和饮食烹饪的技巧。电脑课的培训,主要是学习一些办公的基本技能,比如word、excel等的基本操作,社工讲授一些基本内容,给儿童布置任务以检查他们掌握的情况。
  
  3.社区模拟生活阶段
  
  社区模拟生活就是一个学习实践的过程,通过自身活动来反思自己所掌握的知识,通过向社会人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
  
  社区模拟生活训练的场所是某小区内一个两室两厅两卫的单元,入住时间为十周。每周都有明确的适应性任务。第一周是准备阶段,大龄孤残儿童一起打扫整理房间,为即将开始的新生活购买生活必需品,最后将个人衣物、生活品搬至小区公寓中;从第二周到第四周,启心社工室的三位社工轮流负责,二十四小时陪同儿童,与他们住在一起。白天,儿童基本以岗位实践和生活实践为主,晚上和周末,社工开展分享活动,包括居家生活能力辅导、社区资源运用教育、办公自动化软件教学、人际交往训练、法律常识与案例分析、工作能力与技巧讨论、社会经验分享、危机情况的处理等,并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个案辅导。社工每周还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阶段性地总结个人的收获和困惑。
  
  社区模拟生活,使儿童第一次要为自己的衣食住行考虑,安排自己的生活。儿童在有了更多的自由和选择的同时,也增加了迷茫和压力。社工通过培训指导和心理上的支持,让儿童逐渐走出不知所措的困境,逐渐学会如何更好地照顾自己。
  
  4岗位实践和职业培训阶段
  
  实践岗位分为院内岗位和院外岗位,院内岗位包括心愿便利店、照料中心、食堂和后勤的工作人员;院外岗位根据来源途径的不同而各有不同。大龄儿童的岗位实践以服务性的工作居多,多以体力劳动为主,技能型的工作较少。
  
  参加岗位实践和职业培训,让大龄儿童的视野得到了开阔,提早接触到了工作的环境和相关技能,为儿童真正踏入社会、参加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心理上和技能上的准备。此外,通过参加社区模拟生活和岗位实践,儿童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频繁,对社会的了解也随之增多,交往技巧以及处事能力都有了相应的提高。
  
  (二)项目成效
  
  社会融合项目体现了发展和参与取向的儿童福利模式理念,维护了儿童的发展权和参与权。发展和参与取向的儿童福利是指以儿童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国家、社会和儿童的广泛社会参与为基本途径的儿童福利模式。在社会融合的项目中,国家通过在福利机构引进专业社工人才,为儿童提供专业服务,通过让儿童主动参与培训、接触社会,与社会环境、社会进行积极地互动,达到儿童全面发展的目标。
  
  首先,专业社工人才队伍的引进,获得认同和发展。“新启航,心飞翔”社会融合项目是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是社工服务的专业实践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社工逐渐被儿童所接纳和喜爱,被院内领导和其他部门所认可,社工队伍也在逐渐的壮大。其他专业的工作人员也通过积极考取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原有岗位上开展兼职社工的工作。
  
  其次,儿童的成长。从2007年至2009年,有四十名左右的大龄孤残儿童走向社会,他们在经过社会融合项目的培训后,不论在意识上、社会适应能力上,还是在职业技能上都得到很大的提升。最明显的表现是他们能快速适应社区生活,对区县民政部门的依赖减少,减轻了区县的负担;对工作的认识和职业技能都有所提升,能较快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逐渐得到认可;部分儿童不依赖区县安排工作,独自参与社会招聘依靠自身的能力找到工作,并胜任工作的要求;孤残儿童作为个体越来越被区县民政部门和社会人士所认可和接纳。
  
  (三)项目实施中政府、社会、市场发挥的作用
  
  在“新启航,心飞翔”社会融合项目中,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已经有初步的职责分工和合作。政府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儿童福利机构代表政府对孤残儿童提供生活保障、创建社区基地、开展培训活动、建立社会工作制度等;社会的职责主要体现在社区居委会、专业培训机构、志愿者等组织和个人为孤残儿童提供社会适应场所和资源支持、提供志愿服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市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一些企业等为孤残儿童提供实践岗位等。
  
  在该项目中,政府、社会、市场各行其责,相互支持配合,保障了孤残儿童的社会适应技能的提升,满足了其适应社会、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需要,实现了其发展性价值。
  
  三、构建“政府一社会一市场”合作下的发展型孤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建议
  
  由《机构照料儿童社会融合》项目得到的启示是,当坚持儿童需求为本开展专业服务工作后,孤残儿童的发展权和参与权就能得到保障和实现,其自我发展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他们能够更好地按照自身的兴趣和需要选择工作岗位,减少福利依赖,彼此相互支持,获得更好的良性发展。项目的成功也带来了两个方面的服务拓展和挑战。
  
  第一是服务前移的拓展和挑战。即把社会融合项目经验经过总结后,运用于整个儿童福利院儿童的学龄前、学龄期、学龄后就业安置等各个成长阶段。由此面临的挑战是,如何构建全院及全人为本的社会融合能力指标、服务体系?如何统筹协调社会工作者与福利院其他专业工作系统的关系?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设置如何能够保障全院、全人为本的社会融合目标的实现?
  
  第二是服务后移及拓展。所谓服务后移是指当大龄儿童得到离院安置后,需要得到社会层面持续性的服务提供和帮助,以协助他们继续处理交友、婚姻、就业等各类继续社会化所面临的困惑。但是谁来提供符合大龄儿童继续社会化所需要的社会服务呢?谁来建立福利院儿童社会融合的过渡服务基地?是机构,社区,还是政府?如何建立持续化的促进大龄孤残儿童持续成长的社会服务体系?
  
  在儿童服务中,儿童社会化发展的需求,是构建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基础和依据。当机构照料儿童服务的持续化发展受到挑战时,必须构建起符合儿童发展需要的“政府一社会一市场”通力合作的制度、政策和服务体系,为此,笔者建议: 第一,继续坚持儿童需求为本的服务理念,从重保护、重基本生存权利扩展到重生活、重全面发展,这是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得以发展的根本所在。
  
  第二,构建“政府一社会一市场”合作下的发展型孤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对于政府,制定“政府—社会一市场”合作的相关社会政策和制度;对于社会,提供适应孤残儿童社会化发展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对于市场,进一步提供过渡性职业实践和就业基地。
  
  第三,完善福利院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岗位制度、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制度等。根据社会工作服务正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基于项目的实践经验,笔者建议运用“行动学习”的理念和步骤,依托专业服务项目,建立项目工作者团队共同实践并探讨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是目前较为可行、有效和可操作的社会工作能力建设策略。

【“政府一社会一市场”合作下的发展型孤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探究】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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