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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时间:2008/7/27栏目:经济工作

的具体指标挂钩,以创建指标衡量日常工作,通过创建工作推动残联工作。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创建任务列入日常工作,列入工作考评体系。为加强市残联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实施,成立市残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梁应昌
  副组长:叶润芳、陈志忠
  成员:黄志良、赵金海、李贤林、李诗亮、陈惠英、李瑜珊、黎炯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残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志良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具体创建工作,加大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动我市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契机和抓手,也是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主抓手,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各单位财政预算,保证创建活动经费预算。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
  (三)完善依法管理机制。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强化和完善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无障碍建设、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等方面的法规建设,加大对侮辱、虐待残疾人以及侵犯残疾人其他合法权益的查处力度,提高残疾人工作的文明素质,对残疾人工作者违法失职,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使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与创建文明工作结合起来,逐渐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硬件建设、科学管理与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按要求加强“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众网站平台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康复、文化生活等网络服务;加强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资源和服务上的便利;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的建设,发挥示范窗口的作用,综合平衡、协调发展,拓展服务领域,为残疾人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创建文明工作与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各镇区残联、社区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围绕创建工作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以及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的困难问题,加强沟通与理解,督促解决问题。采取媒体监督、热线电话、让市民和广大残疾人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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