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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时间:2023-02-26 12:30:09 会议发言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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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文章标题: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市委书记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3月 日)

(送审稿)

同志们:

这次农村工作会议,是在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和市“两代会”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荣生同志和义友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分别就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和民政工作作了很好的报告。市委、市政府还将下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今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确保我市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下面,我着重就当前“三农”工作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今后5年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建议》展现的亮点很多,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提出的任务很多,一个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制定的举措很多,一个重大的战略举措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升华和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和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这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深刻反映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集中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因此,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坚持科学发展,必须立足于城乡全体居民,让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协调发展,必须立足于所有城镇乡村,重视把农村的事情办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建设好农村这个最大的生态屏障。如果脱离农民群众的愿望,忽视农民群众的利益,发展就没有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如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发展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但长期形成的工农失调、城乡失衡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城乡之间的差距仍然十分严峻。据有关资料分析,目前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略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高达2.6:1;占全市总人口近60的农村居民仅享用了30左右的医疗资源,若再加上教育、文化、市政公益设施等方面的城市福利,城乡差距无疑将会更大。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严重滞后,一些地方还通不了路、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喝不上干净水。如果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不能摆脱落后面貌,江津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基本市睛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协同发展,把农业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让广大农民群众共同享用现代化成果。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我们正在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全市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目前,我市城镇化率虽已达到45.20,但大部分人口仍然生活在农村。即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全市也还有60余万的农村居民,农民仍然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如果农民问题解决得不好,农村面貌得不到有效改变,农民生活得不到明显改善,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们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


        展的持久动力。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对于我们这个有着近150万人口的区域性大市来说,扩大内需始终是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集中着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们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最有希望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有效地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协调快速增长。特别是加强农村道路、住房、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消费环境,大大释放消费潜力,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过剩的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所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活农村的巨大需求,不仅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应对之策,更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长久之计。

第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使农民安居乐业、和陆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我市农村总体是稳定的,干群关系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农民负担等方面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引发群体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相当数量的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技能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些农民生存压力大、待遇不公平、心理不平衡,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矛盾。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和谐江津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我市的国内生产总值是1990年的7.56倍,第一产业的比重从41.16下降到22.20;城镇化率从12.60上升到45.20;城乡居民收入由2.8:1略降为2.6:1。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紧迫任务。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五中全会和中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对当前“三农”问题的正确分析与判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历史责任感,用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和求真务实精神,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作风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拓宽和创新工作思路与举措,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部署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进一步创新观念与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突出一个“新”字。我的初步理解是,新农村建设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城乡差距越大,农民就越会为了短期的利益而过度采用掠夺式经营,既难以形成我们的食品安全供给,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改变过去单纯加快城市化的倾向,全社会都来更加关注并致力于农村的综合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其二,农村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农业经济问题相比,农村的社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一些地方不仅生产靠老弱妇孺,而且出现了不少“三无”农民,家庭内部、邻里之间的很多矛盾难以协调;再加上一些基层组织松懈、制度涣散、文化生活缺乏;农村的治安、社会保障、养老救助等问题日趋复杂。我们应逐步建立起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把城市中已经相对过剩的社会文化资源引向农村,帮助农民把各种社会文化组织发展起来。这些工作到位了,才能率先在农村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其三,农村人文传统和自然环境的全面恢复。生产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让农民生活在一种相对比较和缓、比较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之中;让一些城里人被田园诗般的农村所吸引。

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以新的理念催生新的举措,以新的举措推动新的变化,以新的变化促进新的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贯彻“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和“两个趋向”重要论断,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实施“一路三化”战略,以推动城乡统筹为根本,以实施“三百工程”为抓手,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现代农业建设为方向,以结构调整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民新型化、居住生态化、保障社会化、管理民主化”,加快我市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三个结合”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根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键在于把以人为本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一切发展都必须以农民群众为出发点。要求在制定规划、确定指标、新上项目等重大事项时,都必须以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为重要前提,都应充分倾听农民群众的意见,不仅使农民得到眼前利益,而且有利于长远发展;不仅使农民获得经济利益,而且有利于创造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次,一切发展都必须依托农民群众的主动性。要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群众,把建设新农村这个主题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利,千方百计增加他们的实际利益,使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第三,一切发展都必须以农民群众为目的,要求把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权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改变农村发展滞后的面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切实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与激发农村内部活力结合起来。在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同时,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等措施,激发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自我建设的能力。二是要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与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结合起来。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任务,打牢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同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改变农村社会事业滞后的状况。三是要把遵循客观规律与尊重农民意愿结合起业。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搞好规划,抓好示范,防止出现强求一律、盲目攀比、急于求成等问题。要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切实解决农民关心的问题,使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别是要在“多予”上狠下功夫,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的发展。通过新农村建设,要使我市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使农民群众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继续持续推进。归根到底,就是要切实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更多的物质利益,逐步消灭城乡差距。

三、切实注重并强化关键环节,整体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要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市现阶段的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坚定不移的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设性资金要更多地投向农村。近年来,尽管我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用于“三农”的比例逐年增加,但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渠道分散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村落后于城市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好转。对此,市财政要按照“三个高于”的原则,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向农村。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增加资金投入时都要向农村倾斜。各金融机构也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二是城市要加大对农村的带动作用。要在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部门和企业对口帮扶农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同时,通过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1990年我市农民的纯收入中,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分别占77.88和12.62,而2005年这两项指标已变为52.87和40.42。这充分表明,就业结构和收入来源的变化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日益重要。三是充分发挥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加快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电网、广播电视、饮水困难、农村沼气、农村信息化等建设。同时,国家和地方财政通过直接补助资金、“以工代补”等方式予以鼓励。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以“三百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建设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大做强晚熟柑橘和花椒产业这两个“全国之最”,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根据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上,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在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在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抓小城镇建设和劳务开发,不断提高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水平。

(三)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新农村建设必然会伴随一系列体制创新,其中一大任务就是推进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今年起,全国将全部免征农业税,农民种地必须交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在延续了两千多年后到此终结。这是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由此必然提出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只有下决心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才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任务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核心是要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

(四)搞好乡村建设规划,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着力解决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生产生活问题。要切实加强乡村规划,使乡村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又要便于农民生产生活,体现地方特色。农村各地的发展差距很大,改善村容村貌的工作也必然是起点有差距、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切不可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因此,必须牢牢把握两大重要原则,这就是“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和“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只有始终坚持这两大原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五)注重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新农村,离不开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五中全会要求“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这是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也是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要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活跃农村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措施,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使新一代农民有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转变镇(街)政府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六)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和落实民权,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我们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阶段,既是大有作为的“发展黄金期”,又是各种困难和风险的“矛盾凸显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对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两地一中心”的宏伟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服从大局,以民政部门为载体,充分发挥其在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竭力推进和谐江津建设。一要立足解决民生,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放在工作首位。关注困难群众,关心弱势群众,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五保供养、农村特困、大病医疗等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要立足维护民利,把相关特殊困难群体的各项政策落实好。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大力推进安置改革,开发利用军地两用人才;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实现第四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大力推进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社会救助资金;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营造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三是立足落实民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受益权,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培育发展,依法监管,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重点规范和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工作,强化地名区划管理。四要立足时代要求,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各级党政要把民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民政工作列入我们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实民政工作力量,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民政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对民政工作要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在建立公共财政过程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民生、民利所需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证民政事业费按时足额拔付,各相关部门应履行自身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救助和扶持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努力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民政事业新发展,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四、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良好开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业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对农村是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对农民是一种美好的时代福音,也必然给我们的领导方法、工作部署等方面带来深刻影响,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应当看到,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大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能因为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下降而放松农业;农业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和难点,不能因为农村发展任务艰巨而避开农村;农民是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成果的平等享有者,不能因为农民人多分散、收入消费水平低而忽视农民。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县级以下的工作重心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要求,市里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至少要有一人主抓农业和农村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用好用活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党的农村政策是农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激发农民生产热情的根本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重庆市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农、惠农政策措施。就今年而言,仅中央出台的支农政策就有15点之多,概括起来就是“三个高于”、“三个终结”、“三个强化”、“三个加大”、“三个加快”。要结合我市实际,将这些政策进行细化、深化和硬化,把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农村,把好处实实在在地给予农民,让农民完完全全地得到实惠,切实保护好、引导好和发挥好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要坚持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头、起好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决不仅仅是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责,市级各部门同样义不容辞。因此,在“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划,依托项目搭建平台,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交通、环卫、城乡建设等支农资金,集中投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为协调有关工作的重大事项,我的初步意见是,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提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规划、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力争今年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试点示范区建设上有所作为。

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做形式主义的假文章,不搞劳命伤财的假政绩。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带领农民群众用辛勤劳动增收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当作大事来对待,尽心竭力地办好。要努力贴近群众、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地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耐心教育群众、细致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要求和解决问题;真心爱护群众、切实保护群众,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之中,确保全市农村社会稳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要认真搞好第三批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目前在农村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巨大的精神力量,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各地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把注重实效贯彻和体现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要把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使广大党员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保持先进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障作用,深刻铭记自身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光荣责任,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共产党员的奋斗目标和自觉的积极行动。要结合当前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稳定发展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基层党组织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切实转变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多办顺民心、合民意的实事好事,使大方群众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切实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同志们,做好当前“三农”工作难度很大、任务艰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创业、顽强拼搏的精神,锐意进取、奋力开拓、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我相信,在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市今年的“三农”工作将会有一个新的起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会有一个良好开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将会书写出更加灿烂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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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的持久动力。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对于我们这个有着近150万人口的区域性大市来说,扩大内需始终是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集中着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们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最有希望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有效地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协调快速增长。特别是加强农村道路、住房、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消费环境,大大释放消费潜力,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过剩的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所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活农村的巨大需求,不仅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应对之策,更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长久之计。

第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使农民安居乐业、和陆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我市农村总体是稳定的,干群关系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农民负担等方面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引发群体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相当数量的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技能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些农民生存压力大、待遇不公平、心理不平衡,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矛盾。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和谐江津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我市的国内生产总值是1990年的7.56倍,第一产业的比重从41.16下降到22.20;城镇化率从12.60上升到45.20;城乡居民收入由2.8:1略降为2.6:1。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紧迫任务。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五中全会和中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对当前“三农”问题的正确分析与判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历史责任感,用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和求真务实精神,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作风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拓宽和创新工作思路与举措,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部署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进一步创新观念与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突出一个“新”字。我的初步理解是,新农村建设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城乡差距越大,农民就越会为了短期的利益而过度采用掠夺式经营,既难以形成我们的食品安全供给,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改变过去单纯加快城市化的倾向,全社会都来更加关注并致力于农村的综合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其二,农村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农业经济问题相比,农村的社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一些地方不仅生产靠老弱妇孺,而且出现了不少“三无”农民,家庭内部、邻里之间的很多矛盾难以协调;再加上一些基层组织松懈、制度涣散、文化生活缺乏;农村的治安、社会保障、养老救助等问题日趋复杂。我们应逐步建立起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把城市中已经相对过剩的社会文化资源引向农村,帮助农民把各种社会文化组织发展起来。这些工作到位了,才能率先在农村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其三,农村人文传统和自然环境的全面恢复。生产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让农民生活在一种相对比较和缓、比较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之中;让一些城里人被田园诗般的农村所吸引。

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以新的理念催生新的举措,以新的举措推动新的变化,以新的变化促进新的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贯彻“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和“两个趋向”重要论断,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实施“一路三化”战略,以推动城乡统筹为根本,以实施“三百工程”为抓手,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现代农业建设为方向,以结构调整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民新型化、居住生态化、保障社会化、管理民主化”,加快我市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三个结合”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根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键在于把以人为本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一切发展都必须以农民群众为出发点。要求在制定规划、确定指标、新上项目等重大事项时,都必须以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为重要前提,都应充分倾听农民群众的意见,不仅使农民得到眼前利益,而且有利于长远发展;不仅使农民获得经济利益,而且有利于创造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次,一切发展都必须依托农民群众的主动性。要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群众,把建设新农村这个主题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利,千方百计增加他们的实际利益,使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第三,一切发展都必须以农民群众为目的,要求把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权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改变农村发展滞后的面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切实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与激发农村内部活力结合起来。在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同时,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等措施,激发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自我建设的能力。二是要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与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结合起来。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任务,打牢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同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改变农村社会事业滞后的状况。三是要把遵循客观规律与尊重农民意愿结合起业。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搞好规划,抓好示范,防止出现强求一律、盲目攀比、急于求成等问题。要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切实解决农民关心的问题,使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别是要在“多予”上狠下功夫,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的发展。通过新农村建设,要使我市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使农民群众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继续持续推进。归根到底,就是要切实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更多的物质利益,逐步消灭城乡差距。

三、切实注重并强化关键环节,整体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要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市现阶段的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坚定不移的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设性资金要更多地投向农村。近年来,尽管我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用于“三农”的比例逐年增加,但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渠道分散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村落后于城市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好转。对此,市财政要按照“三个高于”的原则,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向农村。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增加资金投入时都要向农村倾斜。各金融机构也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二是城市要加大对农村的带动作用。要在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部门和企业对口帮扶农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同时,通过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1990年我市农民的纯收入中,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分别占77.88和12.62,而2005年这两项指标已变为52.87和40.42。这充分表明,就业结构和收入来源的变化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日益重要。三是充分发挥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加快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电网、广播电视、饮水困难、农村沼气、农村信息化等建设。同时,国家和地方财政通过直接补助资金、“以工代补”等方式予以鼓励。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以“三百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建设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大做强晚熟柑橘和花椒产业这两个“全国之最”,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根据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上,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在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在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抓小城镇建设和劳务开发,不断提高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水平。

(三)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新农村建设必然会伴随一系列体制创新,其中一大任务就是推进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今年起,全国将全部免征农业税,农民种地必须交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在延续了两千多年后到此终结。这是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由此必然提出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只有下决心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才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任务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核心是要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

(四)搞好乡村建设规划,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着力解决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生产生活问题。要切实加强乡村规划,使乡村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又要便于农民生产生活,体现地方特色。农村各地的发展差距很大,改善村容村貌的工作也必然是起点有差距、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切不可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因此,必须牢牢把握两大重要原则,这就是“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和“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只有始终坚持这两大原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五)注重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新农村,离不开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五中全会要求“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这是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也是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要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活跃农村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措施,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使新一代农民有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转变镇(街)政府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六)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和落实民权,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我们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阶段,既是大有作为的“发展黄金期”,又是各种困难和风险的“矛盾凸显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对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两地一中心”的宏伟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服从大局,以民政部门为载体,充分发挥其在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竭力推进和谐江津建设。一要立足解决民生,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放在工作首位。关注困难群众,关心弱势群众,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五保供养、农村特困、大病医疗等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要立足维护民利,把相关特殊困难群体的各项政策落实好。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大力推进安置改革,开发利用军地两用人才;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实现第四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大力推进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社会救助资金;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营造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三是立足落实民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受益权,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培育发展,依法监管,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重点规范和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工作,强化地名区划管理。四要立足时代要求,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各级党政要把民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民政工作列入我们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实民政工作力量,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民政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对民政工作要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在建立公共财政过程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民生、民利所需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证民政事业费按时足额拔付,各相关部门应履行自身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救助和扶持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努力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民政事业新发展,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四、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良好开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业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对农村是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对农民是一种美好的时代福音,也必然给我们的领导方法、工作部署等方面带来深刻影响,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应当看到,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大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能因为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下降而放松农业;农业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和难点,不能因为农村发展任务艰巨而避开农村;农民是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成果的平等享有者,不能因为农民人多分散、收入消费水平低而忽视农民。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县级以下的工作重心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要求,市里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至少要有一人主抓农业和农村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用好用活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党的农村政策是农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激发农民生产热情的根本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重庆市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农、惠农政策措施。就今年而言,仅中央出台的支农政策就有15点之多,概括起来就是“三个高于”、“三个终结”、“三个强化”、“三个加大”、“三个加快”。要结合我市实际,将这些政策进行细化、深化和硬化,把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农村,把好处实实在在地给予农民,让农民完完全全地得到实惠,切实保护好、引导好和发挥好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要坚持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头、起好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决不仅仅是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责,市级各部门同样义不容辞。因此,在“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划,依托项目搭建平台,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交通、环卫、城乡建设等支农资金,集中投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为协调有关工作的重大事项,我的初步意见是,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提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规划、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力争今年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试点示范区建设上有所作为。

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做形式主义的假文章,不搞劳命伤财的假政绩。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带领农民群众用辛勤劳动增收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当作大事来对待,尽心竭力地办好。要努力贴近群众、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地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耐心教育群众、细致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要求和解决问题;真心爱护群众、切实保护群众,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之中,确保全市农村社会稳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要认真搞好第三批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目前在农村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巨大的精神力量,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各地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把注重实效贯彻和体现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要把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使广大党员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保持先进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障作用,深刻铭记自身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光荣责任,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共产党员的奋斗目标和自觉的积极行动。要结合当前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稳定发展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基层党组织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切实转变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多办顺民心、合民意的实事好事,使大方群众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切实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同志们,做好当前“三农”工作难度很大、任务艰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创业、顽强拼搏的精神,锐意进取、奋力开拓、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我相信,在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市今年的“三农”工作将会有一个新的起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会有一个良好开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将会书写出更加灿烂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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