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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转让合同

时间:2022-08-05 15:24:26 祝福祝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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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转让合同

  酒店转让合同(一)

酒店转让合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成都东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整体转让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位于成都市玉林北街2号第4—8层,房屋总面积2585m其中客房80间,办公室5间。甲乙双方同意按酒店现状进行转让及移交。(附: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总价:   万人民币(大写:) 转让给乙方。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90%即   万人民币(大写: ),余款在签订本转让协议的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前,将玉林店所有的债权债务结算完毕。乙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因乙方经营所需的管理、改造、装饰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三日内完成双方的移交工作,并在签订移交明细表上签字。(附:移交明细表包括:①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②酒店员工花名册。③酒店现已签订的各种合同。④酒店与房屋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及租金转帐协议。)乙方同意继续履行甲方对外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玉林店的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即:消防合格意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并移交给乙方,甲方同意乙方以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3个月。在此期间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酒店的名称变更及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同意至签订本转让协议当日起,乙方以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3个月,在此期间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逾期结束乙方若希望继续以成都东全酒店玉林店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在得到甲方同意后,乙方每月将向甲方支付品牌使用费。具体金额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本转让协议第二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余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前期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90%即135万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甲方不予退款。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若后期有条款增加、变更可追加签订充协议,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转让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1)种方式解决:

  (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转让协议共2页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甲 方:      乙 方:

  成都东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转让合同(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自有的开设在位于南昌市南京东路258号太子轩酒店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物料、内部装修等一切资产全部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就上述转让事宜,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下,依照合同法及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开设的南京东路258号太子轩酒店内全部电器周边设施、设备、物料、全部装饰、装修、成房设施、餐桌、餐椅等其它财产、全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上述资产折价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三、乙方在甲方配合下在得到房东理工大学直管领导李总的明确答复可转让并可继续10年以上租赁合同,房租1~7楼的租金不超过15元/平方米的以下前提下,乙方预先支付甲方50000元人民币作为转让定金,剩余250000元人民币在甲方协助乙方与房东签定正式合同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转让资产全部是其所有,在乙方买妥后不存在其他债权人或政府、法院等相关单位的追索、查扣、查封执行,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将转让金全部返还,并愿承担转让款一倍以上的赔偿责任。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之日,甲方应当结清经营期间所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应缴清国家的各项规费、税费,以利乙方顺利接收所购资产,如有未结清上述各项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剩余款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签订该资产转让协议前,甲方所应承担和享有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承诺在未与乙方正式交接以前,甲方保证不转移任何太子酒店内的原所有财产(包括低质的耗品等)否则均视为违约,除扣除甲方余款外,超过部分乙方具有继续追偿之权力。

  八、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应共同遵守,若有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双倍转让金的赔偿。如发生认识上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酒店转让合同(三)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酒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市     路     号的酒店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对所转让的酒店具有合法产权,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使用中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二、转让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限内,房屋租金不得涨价。

  三、转让费与年租金的支付方法:转让费¥   万元和年租金    万元,共计     万元整(大写: )。首付    万元整,余下部分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接手前该酒店的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再转让,转租的权利,其转让费归乙方所有,并应提前通知甲方。

  七、如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规划,国家使用拆迁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就酒店的装修赔偿问题向有关部门索赔。

  八、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的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九、甲方应保证出租房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合格证书复印件。

  十、转让后酒店的现有装修、装饰及其它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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