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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如何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的思考

时间:2023-02-24 14:21:33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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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如何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的思考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如何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的思考
   (2005年1月6日)
   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是规范国家、集体与农民分配关系的法治之道,是保持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是一次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农村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之举、富民之策”。
   一、基本情况
   石坎乡位于威信县城扎西东南部17公里处,与镇雄县雨河、花朗,本县扎西、水田、双河等乡镇接壤。有著名的历史文化遗址——庄子上会议会址。幅员面积150.63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委员会160个村民小组,7570户35079人,其中农业人口34245人。2004年,全乡经济总收入约4398.9万元,人均纯收入796元,财政收入除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外仅42万元。
   二、农村税费改革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03年,我乡根据省、市、县的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在全乡农村普遍进行了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了全乡农民的负担,真正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的税改宗旨,使全乡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通过农村税费改革,税改前:全乡农民负担544878.14元,农业税262177.22元,乡统筹94132.00元,村提留147800.00元,屠宰税40588.92元,全乡人均负担16.23元。税改后:全乡农民总负担为236449.98元,人均负担为7.00元,减少了9.23元,人均减负率为56.6%。通过两年的检验已暴露出一些问题,导致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及调研结果,突出存在以下四个新问题。
   (一)公务费短缺,村级机构运转困难。
   税改前,村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以村自筹为主,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为辅的办法兑现。税改前,我乡的“三提五统”应征数为257852.00元,其中用于村委会的办公经费73000.00元,按7个村委会计算,平均每个村委会可得一万余元的活动经费。农村税费改革后,各村委会仅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办公经费3000元,另无其它来源。加之税改后村级办公经费全部纳入统筹,致使村级部门在经费使用上捉襟见肘。由于办公经费杯水车薪,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仅能应付简单的日常开支,无力再开展其它一些公务活动。如培训、学习等。
   (二)无力挤出资金,很多应解决的问题无法解决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委会的办公经费仅有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3000元,除此,别无其它经费。村委会税改前已经承诺的很多建设项目无法实施,如:村组公路的维护、学校维修、小型农建工程建设等,因而大大降低了村委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三)村干部实得待遇降低,造成工作上不安心,积极主动性差
   村干部工资待遇较税改前明显下降,致使部分村干部不安心工作,积极性差。工作处于被动状态。税费改革后,因取消“三提五统”,使村干部的待遇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一是过去村干部的工资除财政支付外,还有相当部分的补贴是从“三提五统”经费中解决。而税改后,取消了“三提五统”,村干部的工资仅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仅有税改前待遇的一半左右。二是工作上不安心,积极主动性差。过去村干部的工资是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村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兑现,税改前,我乡农村的“三提五统”应征数为257852.00元,其中用于村干部报酬84000元,税改前每村7人计算,全乡共49人,除发村民小组长的报酬外,每个村干部可得(除乡镇统筹外)近2000元的补贴;而税费改革后,村民委员会“两委”人员年平均工资1200元——3600元,即支书、主任年薪3600元,副主任3000元,委员1200元。就此待遇情况,2004年村级换届当选的部分村委会委员现已离职,在职的大多数村干部工作上不安心,积极主动性差。
   (四)按照税改要求,停止对“三提五统”的清欠,造成原依法交纳税费群众的心理不平衡,从而不利于农村工作的开展
   在农村税费改革前,我乡各村村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都从农业税及“三提五统”提取,而由于在收取过程中,出现钉子户和一些存在懒、拖、赖思想的人,至今没有缴纳所欠的农业税及“三提五统”共计95000余元。税改后,由于没有文件要求征收原所欠的各项款项,又因税改后国务院要求五年之内全部取消农业税,从而造成原依法纳税群众的心理不平衡,不利于农村工作的开展。
   三、如何提高村干部的待遇的做法和思考
   农村基层干部经济待遇问题是事关农村基层工作大局的大问题,县委、县政府对此引起了高度重视,在财政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千方百计通过各种途径和各种措施来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2004年6月县委、县政府决定,适当增加村级办公经费和村组干部岗位补贴,并以威组通【2004】8号发文。其主要内容是各村年度办公费由3000元增加到4000元。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增加岗位补贴,与本人年度考核挂钩,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兑现。年度考核评为优秀者,月增加补贴130元;评为称职者,月增加补贴90元;评为不称职的,不增加岗位补贴,同时,限期整改或予以免职。委员由原每人每月100元增加到150元。村民小组长岗位补贴由原每人每月16元增加到32元。这一政策的出台,对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如何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使其安心工作。乡党委、政府作了一些初探和思考,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增加村干部经济待遇:
   (一)争取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由于税费改革后,村办公经费除转移支付的3000元之外,再无任何经济来源,这样,就只能依靠各级财政联动,争取拿出一部分资金(除转移支付外)补贴到村,底线可以是能够维持村委会工作的正常运转。我乡7个村民委员会,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每个村民委员会“两委”人员8人,按每人每年补贴500元计算,一个村委会4000元即可解决,全乡7村共需28000元。如财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即可适当增加村干部待遇。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对村干部进行“职业化”管理
   推进和完善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建立具有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顺民心、聚民力、带民富的高素质村级干部队伍,适应农村新形式、新要求、新任务。一是进一步推进村干部“职业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村干部任用条件和职数,明确村干部经济待遇,推行村干部报酬绩效化,即对村干部的工资乡镇可以采取“基本津贴+年终考核优秀奖金+其他”的办法进行补贴;二是严格控制享受经济待遇的村干部人数,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现每村8人,但村委会的工作却按部就班,这说明我乡可以根据每村具体情况进行人员精简,3000人以下的村不超过3人,3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5人,实行村“两委”人员交叉任职,即支书、主任可以由一人兼任,副主任、文书、委员也可以由一人兼任,同时,村民小组长可由村委会成员兼任;三是选拔优秀年轻的乡镇干部到村委会任职,这样即可以提高村委会工作效率,又大大降低了村委会的经费开支。
   (三)立足本地资源,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
   解决村干部经济待遇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在于加快村级的致富步伐。农村富裕了,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才能真正得到解决。一方面,我们要立足本地实际,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村级经济的发展,一是通过资金和政策引导,推动有潜力的乡村企业发展壮大起来。这样,不但加快本村经济发展,而且可以增加村委会的收入,可谓“一举两得”。如:我乡大河村便立足自身便捷的交通、气候和土地资源,引进资金,建立了两家砖厂和两家“农家乐”。二是积极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4年,乘“云领先锋”工程之机,我乡成立了五个农民协会,即“果蔬产业协会、蚕桑产业协会、畜牧产业协会、玉米制种协会和劳务输出协会”。五个协会的诞生,不但使我乡加大了在全县乃至在全市、全省的知名度,而且使农民从中受益,如:院子村的玉米制种协会的诞生,不但增加农民收入,而且村委会从中受益非浅,每年院子玉米种子产量约50万斤,村委会可以每斤得到0.07元的工作补贴,全年可达35000元,除收购期间的各种开支外,村委会成员及参加的小组长可以按劳分配。
   (四)建立健全村级监督机制,合理开支一切费用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村委会作为农村最基层的行政组织,但是同样具有所有处理农村事务的办公程序,随着税改后经费的削减,监督机制丧失,致使办公经费被个别人挤占、挪用、甚至贪污,使得本来紧缺的经费更是雪上加霜。为此,村级组织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支书或主任负责制。同时,村委会在经费的使用上,除应当开支的如电话、报刊、烤火等费用外,其余开支则能省则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借“云岭先锋”之机,加强党员互带示范作用
   乡党委充分发挥乡村党校的阵地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政治理论、思想作风教育、市场经济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大河村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素质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建立了农技示范园、经济林果示范园、母猪示范基地及蚕桑改良示范园等四个示范点,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全乡农村基层干部均属于半工半农之间,为此,在工作之余,村干部可以自谋出路,自找发展产业,达到“别人有,我也有;别人无,我也要有”的思想,成为全村人民的表率。如:院子村的村委会主任、制种协会主任胡志香,不但响应政府的号召,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而且办起了第三产业,自己一年的收入就可达25000元左右,而且也带动了全村人共同致富;再如大河村的村委委员彭文富,除自办企业外,还发展畜牧养殖业,每年收入达30000元左右、石坎村的村委委员刘以才率先带头做起大棚蔬菜,2亩大棚蔬菜产生效益近10000元左右;石坎村委会副主任、蚕业专业合作社副主任陈登榜一年栽桑养蚕收入就达4000元以上。这些例子,在我乡还不断涌现出来。他们不但自己的“钱袋子”鼓起来了,重要的是起到了带头致富的先锋模范作用。
   农村税费改革,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之举、富民之策”。税费改革后,虽然村级行政组织办公经费及“两委”人员经济待遇明显下降,但为了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村干部不能单靠政府支持,财政支付,不能产生看、靠、等的依赖思想,在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支持下,立足自身,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从根本上解决自身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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