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报告总结>自查报告>粮食自查报告

粮食自查报告

时间:2023-02-07 11:05:1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粮食自查报告1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粮食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粮食自查报告14篇

  粮食自查报告 篇1

  粮食直补工作人员也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对全区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进行了自查,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在我区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在我乡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市、县直补办开展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回头看”的工作精神和要求,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全乡范围内直补“回头看”工作进行了抽查。共抽查XX个行政村,走访农户XXXX多户,抽查情况表明,我乡落实直补“回头看”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在县布置“回头看”工作以后,我们积极的`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直补“回头看”。我所人员包村包片,冒着酷暑,走村入户检查直补工作。我所两名女同志,每天工作都在10个小时以上。

  二是直补资金存款折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根据“四到户、六不准”的原则,我乡共发放直补资金存款折xxxx个,兑付直补资金xx万多元,全乡xxxx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农民手中的《粮食原创站:文秘知音直补存款折》上已加盖“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印章。对于外出务工和丢失存款折等特殊原因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补发了存款单,并由他本人或亲属签字代领。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三是操作规范,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根据市、县“回头看”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乡做到了《粮食直补存款折》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底册》上签字齐全,手续完善,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粮食自查报告 篇2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孟办发〔〕31号文件精神,结合粮食系统工作实际,现将我局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和自评情况(分值100分;自评97分)

  (一)组织领导(分值16分;自评16分)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孟发〔〕17号)(以下简称《规划》)和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我局于及时成立了以师伟平局长任组长、三迈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法制宣传教育(分值30分;自评30分)

  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来,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县粮食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按照现行的粮食法规政策深入广泛地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积极推进依法管粮、依法行政。每年有计划的安排己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二十四户经营户进行粮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并对其《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进行年度审验。每年在县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工商、卫生、质检、商务、教育、畜牧、检验检疫、农业等部门,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同时我局印制以粮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常识;防虫、防鼠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单600份。在县城十字路口设立粮油安全咨询台,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粮油安全知识。

  (三)法制化管理(分值15分;自评12分)

  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县粮食局工作管理制度》、《县粮食局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做到依法管粮、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为整顿我县粮食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清除在粮食经营中参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我局每年都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粮食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能够放心用粮,过上祥和、愉快的节日。

  (四)工作成效(分值24分;自评24分)

  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自改制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积极探索经营路子,为了多收粮,增强市场竞争力,先后购置了烘干设备5套,目前运作良好,既方便了农民卖粮,又拓宽了企业收粮渠道,搞活了经营。截止末,粮食购销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2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现行粮食法律、法规及国家粮食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单位干部职工无刑事、行政、党纪处分案件的发生。单位干部职工能够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不断推进和完善,工作秩序良好,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五)保障机制(分值15分;自评13分)

  为确实加强我县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布署,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干部职工先后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粮食行政执法证》资格培训,已有6人取得了市法制局颁发的粮食行政执法证。五五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普法办举办的各种普法教育考试,积极完成普法教育教材、资料的征订工作任务。

  由于我县粮改工作成效明显,9月,被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粮食局授予“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奖励。

  总之,五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管粮,依法行政工作,为保障全县粮食的有效供给,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献计出力。自查自评97分。

  二、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粮食行政执法职能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专门的粮食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执法经费、设施等得不到落实,在粮食行政执法管理过程中,在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困难,依法行政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2、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在粮食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由于未形成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管的共识,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执法时造成各自为政、各管一块的局面。

  3、由于个体粮食经营户文化程度较低,对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法规及政策的理解各有所异,部份经营户没有按照粮食部门的要求规范建立、设置经营台帐。

  (二)、整改措施

  1、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提高粮食行政执法能力,依法管粮。

  2、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对现行粮食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加大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粮食经营户自觉遵守粮食收购条例要求,做到经营户知法、懂法、业务熟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粮、依法管粮。

  粮食自查报告 篇3

  我局根据黔粮计财[20xx]110号文《关于开展粮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于5月底安排全市粮食企业对各项目资金收支使用进行自查,并由局纪委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有灾后重建项目的企业采取抽查、开会、电话查询和上报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抽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自4月份以来,各项目单位收到省级财政拨补灾后重建资金300万元,省军粮办拨补资金15万元,共收到拨入灾后重建资金315万元。

  2、使用情况

  已经使用129.4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受损仓房和仓储设备设施78.4万元、新建仓房7.2万元、新购仓储设施设备1.79万元、修复受损加工设施设备36.7万元,其他5.3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85.6万元。其中:

  (1)市粑粑坳粮库100万元用于新建粮仓,现前期招投标的工作正在进行中,8月份动工。

  (2)贵阳市面粉公司50万元,用于立筒库改造通风设施设备购建,前期论证工作已进行。

  (3)开阳县财政欠拨县粮食局10万元。

  二、20xx年扶持性补贴使用情况

  根据黔财建[20xx]99号文,20xx年省财政拨给我市扶持性补贴105万元,已使用资金102.22万元,其中:

  1、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鲜面生产线改造20万元和乌当区粮油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30万元已竣工达产。

  2、根据市经发字[20xx]65号文通知,拨扶持性资金20万元给康乐豆制品厂生产建设,目前康乐豆制品厂的产品已投放市场。

  3、修文萝卜干建设项目20万元正在与合作方落实股份,部分生产设施已购置。

  另有15万元扶持性补贴是拨花溪区燕楼乡集贸市场建设,此项目不是我局上报。

  三、20xx年粮食简易建筑费使用情况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粮食自查报告 篇4

  今年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树立粮食部门“为民、务实、高效、清廉”良好形象为目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制度建设,源头预防腐败,完善信访机制,维护系统稳定,为粮食经济工作保驾护航。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是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要求,机关作风建设则关系到服务经济、依法行政的大局,局党组对党风廉政与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把两项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目标之中,与精神文明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精心部署,件件落实。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我局从落实责任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党组书记负总责,其它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在机关作风建设上,认真贯彻落实《x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意见》,适应形势的变化,从确保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有效履行、提高服务能力入手,成立了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并完善了工作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责任和考核奖惩办法,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职责。全局呈现出职工对中层干部负责,中层干部对分管局长负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的良好局面。局党组成员从自己做起,从严要求,充分发挥了领导同志的表率作用。由于职责明确,网络健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普通职工的广泛认同和有力支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而使我局两项建设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二、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反腐意识

  我们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着力抓好党风、政风建设,树立粮食部门的新形象。开展了各类廉政教育活动。组织一场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邀请市纪委领导作专题报告;讲授一堂《党章》学习辅导课,由市委党校老师为广大党员作《党章》学习专题辅导报告;观看一组反腐倡廉警示电教片,组织机关干部观看了5部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电教片;进行一次“知荣辱、树正气、做表率”大讨论,座谈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认清加强“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握精神实质,提升精神境界;编排一组反腐倡廉教育专栏,编发四期黑板报,重点宣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两个条例和《实施纲要》等内容。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防微杜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三、规范防腐体系,完善廉政制度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转变部门作风,树立勤政廉政、优质高效的部门形象,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出成效,机关作风建设再迈新步,我们结合部门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x市粮食局工作规则与制度》、《x市粮食局国有资产置换与管理办法》、《x市粮食局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并不断加以完善,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管理有章可循,为促进机关转变作风,防止腐败行为提高了有力保障。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效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依法行政。在全系统实行政务、企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政府赋予的.职能,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粮食收购许可证》申请办理的程序、服务、监督电话与许可结果公示等设立了专门的宣传橱窗,并通过x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从而为规范全市粮食市场收购秩序奠定了基础,至目前已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83家,未发生一起行政投诉。10月26日,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回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党风、政风建设。今年3月,我局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并于3月26日圆满结束。此次竞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改革指导思想,实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并请相关部门给予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在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局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小组,对置换的资产按照公开、公平阳光操作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后,与国资办、市发改委等部门进行对接、形成共识,并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粮都饭店、宜陵良友宾馆、砖桥粮管所三处资产转让都由拍卖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拍卖,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局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例会,对各科室工作实施督查,通报工作进度、质量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时创新机制,在实施长效管理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党员走门串户联系群众制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度,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了机关服务水平。购销企业实行租赁经营以后,粮食局机关对企业的服务不但没有减弱,而且还有了新的改善与提高,在收购前、收购中及收购后的销售等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注重加强市场调研,为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有效的指导作用,对每个企业的每一笔贷款都能随到随研究、随办理。

  四、加大监管力度,预防腐败形成

  加强监督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我局从强化内、外部监督入手,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预防了各类腐败的形成。

  一是强化党内的监督职能。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局党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总结交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重大决策、重要议题坚持集体研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在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履行对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对全市45家粮食企业进行各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60余批次,及时处理群众投诉9起,立案调查1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有效地规范了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行为,保护了售粮农民利益,维护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勤政廉政考核。为落实责任,将勤政廉政目标细化分解,贯穿于粮食经济工作之中,与各单位签订责任状,在日常评比、年终考核、总结表彰中,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将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并纳入考核的内容,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票否决制,把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事前防范与教育惩处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并注重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切实推进全系统行风廉政建设。局领导调整工作方式,带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局主要领导对每一封群众来信认真阅批,作出了妥善处理,同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严肃查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今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3封,上访4次,查处案件4起。我们还加强审计监察工作,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干部离任必须审计,坚持企改前必须审计,坚持“有问题”必审计,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奠定了基础。

  今年以来,我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不断加以完善。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全市农民增收作出粮食部门新的贡献。

  粮食自查报告 篇5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为加强我县环保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环保〔20xx〕144号文件要求,我县对20xx年以来环保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环保专项资金有关情况

  20xx年我县环保专项资金共17万元,具体为:

  1.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有4个村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4万元,每个生态村补助资金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庄的`环境治理、绿化、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

  2.畜禽养殖企业治理,有8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一般治理,1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示范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13万元,其中示范工程5万元,一般治理企业每家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二、20xx年环保专项资金有关情况

  20xx年我县环保专项资金共16万元,具体为:

  1.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有2个村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2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庄的环境治理、绿化、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

  2.畜禽养殖企业治理,有3家养殖由企业开展畜禽养殖一般治理,1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示范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8万元,其中示范工程5万元,一般治理企业每家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3.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我县有2个乡镇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目前已全部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6万元,每个乡镇3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规划的编制、环境治理、绿化等工作。

  总之,我县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上能够严格执行《XX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但是,还存在资金兑付不太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改进,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粮食自查报告 篇6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军粮供应大检查的通知》(X商粮函〔20xx〕10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军粮供应质量等进行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军粮供应政策及质量监管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军粮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军粮质量监管职责,提高军粮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放心粮油供应部队,我局一是加强领导,由分管副局长亲手抓军粮供应工作,确保军粮供应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责任,专门落实一个责任人,经常和部队保持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应粮油质量完好、数量准确、供应及时。

  二、军粮质量制度执行情况

  为正确掌握和执行军粮质量管理制度,我局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局“军粮质量管理办法”;二是完善军粮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军粮质量管理职责;三是制定军粮供应质量责任制,实行责任制管理,层层负责,确保粮油供应质量;四是制定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部队用粮安全。

  三、军粮供应质量抽样检测情况

  我局下属粮油公司军粮供应货源严格按照市粮食局要求,全部在有资质的军粮定点加工企业进货,质量和卫生都符合国家标准,公司有化验室和检测设备,有获国家粮食局颁发的粮油检验资格证两人,随时对军供粮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军供粮质量安全。

  四、社会调查情况

  我局在军供粮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军粮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尽量方便部队,供应粮油品种根据部队需求,实行品种调剂串换,满足供应。坚持节假日走访慰问部队,和部队官兵联欢、座谈、听取部队官兵对军粮供应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欢聚一堂、畅所欲言、亲切交谈,增进了军民之间的感情,并认真改进服务态度,自觉接受部队监督,供应工作得到了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

  五、发扬成绩,继续做好军粮供应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积极探索军粮供应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国防意识,切实做好部队后勤保障工作,我局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加强军粮供应的质量管理,确保部队对军粮供应的需求,进一步做好电话预约、品种调剂、送货上门等优质服务,为部队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努力把我县的军粮供应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粮食自查报告 篇7

  根据《省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甘财办明电[20xx]4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重点安排,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我镇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经自查20xx年至20xx年我镇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为:20xx年下达资金3983881.99元,其中粮食直补xx42714.58元,农资综合补贴294xx67.41元,实际补贴金额3983881.99元,其中粮食直补xx42714.58元,农资综合补贴294xx67.41元,补贴户数5373户,补贴面积45355亩;20xx年下达资金3980281.64元,其中粮食直补xx41772.249元,农资综合补贴29385xx.391元,实际补贴金额3980281.64元,其中粮食直补xx41772.249元,农资综合补贴29385xx.391元,补贴户数5437户,补贴面积45355亩;20xx年下达资金4346494.368元,其中粮食直补579xx3.8749元,农资综合补贴3767400.493元,实际补贴金额4346494.368元,其中粮食直补579xx3.8749元,农资综合补贴3767400.493元,补贴户数5456户,补贴面积45355亩;20xx年下达资金4152366.31元,其中粮食直补597190.56元,农资综合补贴3555175.75元,实际补贴金额4152366.31元,其中粮食直补597190.56元,农资综合补贴3555175.75元,补贴户数5504户,补贴面积45355亩。

  一、认真核对,开展排查工作

  我镇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认真核查,并走访部分农户进行调查核对。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户主、夸大补贴面积等虚报冒领、村组干部代领代发、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等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一折统”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相符的情况,对于外出务工和丢失存款折等特殊原因的农户,都进行了登记造册,补发了存款单,并由本人或亲属签字领取。发放期间,严格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早做好信息核对工作,在收到资金后,当日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了种粮农户手中,并对农户兑付资金一律实行“一册明、一折统”。同时及时对补贴的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张榜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责任

  在“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及领取过程中,我镇积极与村委会对接,对一年来村内土地流转、个别调整、分户分地等情况认真核对,收集相关依据,积极与经管部门协调,调取相关资料,对补贴面积和农户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确保发放的准确率,至目前没有反映“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信访事件。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回头看”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回头看”的工作精神和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臵直补“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对全镇范围内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财政所人员包村包片,走村入户检查直补工作。共抽查900多户农户,没有发现错发、漏发等现象。同时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协调配合,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农户手中,切实让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个别农户银行卡遗失、更换户主、新分户等原因,未能及时到财政所登记备案,导致基本信息不完善,资金暂时无法兑付。

  2、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个别农户常年不在家,明白册不能及时填写、互换。

  3、明白册量大面广,填写、互换滞后。

  五、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惠农政策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为此,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确保中央、省、市及我镇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我们务必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它摆到重要位臵,指定专人负责,抓紧抓好。

  2、落实责任,阐明政策,切实把握工作总体要求。我们要加大政策、补贴方式的宣传力度,提高惠农政策群众知晓度,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顶风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力量予以查处,切实推动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3、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工作。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惠农政策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完善明白册管理使用制度,惠农资金监督督查制度及惠农政策的张榜公示等制度,为惠农资金运行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粮食自查报告 篇8

  按照黑粮监检联(20xxx)35号文件《关于印发20xx年黑龙江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县商务粮食局专门会议要求,我单位认真全面地进行了自查,目前自查已结束,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嫩江县嘉禾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临江分公司位于嫩江县西南,距县城xx公里,是在原嫩江县临江粮库的基础上于20xx年1月份正式在嫩江县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国有非法人企业,隶属于嫩江县嘉禾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上级主管机关是嫩江县商务粮食局。企业占地面积xxx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xx多万元,可利用有效固定仓容xx万吨,年经营能力xx万吨左右。目前,企业主要业务是在上属公司的领导下,受中储粮嫩江直属库的委托收购储存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我库下设x个科室,现有员工xx人,男职工xx人、女职工xx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xx人,中专学历x人,高中学历及以下学历x人。党员x人。保管员x人,粮油质量检验员x人,均有上岗资格证书。

  二、库存粮食检查领导组织

  企业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刘佳清(负责清仓查库全面工作)

  副组长:吴士君(负责清仓查库日常工作及质量实测工作)副组长:宁广军,刘荣军(负责宣传、统筹协调服务工作)成员:王文胜(负责账账、账实核对及报表数据工作)赵振奎(负责实物测量、保管账表卡、器具准备场区管理等工作)

  李广明(负责接待检查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赵振清(负责安全保卫及质量扦样人力工作)

  杨倩(负责配合质量检查扦样工作)

  三、库存粮食数量情况:

  截止20xx年x月xx日,库存国家临储玉米xxx吨,计xx个储粮型态,全部储粮型态中,xx个为固定储粮型态,xx个为露天储粮型态。各生产年度库存情况:20xx年临储玉米xxx吨(分贷分还),20xx年临储玉米29393吨(统贷统还),20xx年临储玉米xxx吨(统贷统还)。全部为仓内散装及围包散装方式储存型态。自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对库存全部粮食货位进行逐一清点检查,认定每个货位中粮食实物的数量、品种和性质,并与粮食库存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核对。采用测量计算法和标准容重器法计算总差率在x%以内,从而认定全部库存粮食账实相符。四、库存粮食质量情况

  1、20xx年度玉米XX吨,等级X等,容重X克,杂质X%,不完善粒总量X%,其中生霉粒X%,水份X%,色泽气味正常,宜存。

  2、20xx年度玉米XX吨,等级X等,容重X克,杂质X%,不完善粒X%,水份X%,其中X%,宜存。

  3、20xx年度玉米XX吨,等级X等,容重X克,杂质X%,不完善粒总量X%,其中X%,水份X%色泽气味均正常,宜存。

  通过全面自查,库存临储玉米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粮情稳定,储存安全。

  四、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情况

  经自查粮食统计报表,不存在错报、漏报、虚报、重复统计和数据修改等方面的问题,前后期统计报表的库存数据衔接,表内平衡关系满足,表间勾稽关系正确无误。库存分地区、分品种、分年限、分价位等统计报表中有关库存数据一致。粮食库存统计账面数和检查时点保管总账库存数核对一致。粮食购销业务处理规范。20xx年8月份以来,拍卖出库生产年度为20xx年临储大豆14411吨,生产年度为20xx年临储大豆11361吨,生产年度为20xx年国家一次性储备大豆(系20xx年3月末由临储性质划转而来)710吨。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政策性粮食承储规模20xx年度累计数量774877吨。按保管合同20xx年累计应收保管费用补贴万元,本年累计实际收到保管费用补贴万元。

  五、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自查情况

  按照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清单的内容逐项进行自查。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保管账、卡、簿基本健全、规范。有仓房粮情检查记录簿、通风作业记录簿、质量检测报告和库存货位卡,记录比较完整。对异常粮情的处置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对仓储设施、设备、储粮技术措施等进行检查,尚未发现危及储粮安全的情况。检查电子检温表明,仓内粮食生理状态稳定,且经过相应的`储藏处理措施,粮温较为稳定,粮食储存无发热霉变现象。各仓房设施良好,仓顶不漏雨,有较好的隔热性能,仓墙无渗漏,仓底无返潮现象发生,门窗结构严谨,开启能通风,关闭能密封。消防设施齐全,储粮设备安全。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并落实了责任分工,制订了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能够开展日常检查并建立隐患台账,对简易仓囤等重点部位制订了安全可行的作业方案,组织派并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要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现场检查库区内在关键位置设有醒目的安全标识,遵守消防、用电的有关规定,防护、防爆、防雷、防汛等符基本要求,没有危险装粮情况和库内交通隐患。

  总之,通过自查我们以为,企业粮食库存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务处理符合规范。粮食质量符合安全储存的要求,粮食出入库做到了规范化。企业具有政策性粮食收储的资质,各项要求符合相关条件,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自查没有发现储粮安全隐患。

  20xx年5月12日

  粮食自查报告 篇9

  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生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洽舍乡明确和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地方粮食储备。根据区粮食局《乡镇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标准(试行)》的标准要求,洽舍乡全面开展粮食安全生产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

  对于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乡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年初就以召开党委会的形式,对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工落实,该工作由乡长亲自主抓,副乡长谢志辉分管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由方泽基同志负责落实相关日常工作,乡内各部门协调处理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全乡各村组。

  二、积极开展全乡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年初分工,结合全乡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洽舍乡积极开展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1、巩固和提高全乡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洽舍乡是山区乡,加上收到13630洪水的冲击,全乡可种植粮食的耕地和农田很少。为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洽舍乡对全乡的耕地和农田以及现在的耕种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由乡内农技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对群众的耕种技术和种子使用进行指导,全面落实农机补贴。同时结合水利项目建设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对我乡的水毁农田进行修复复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2、落实地方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秩序

  为确保山区应急粮食储备,根据上级要求,我乡对全乡各村的粮油供应网点的基本情况进行的调查,全乡共有供应网点6处,均为个体经营户,年供应能力为大米179.5吨、面粉20.5吨、油脂9.5吨左右。结合各村实际,为确保山区突发粮食事件能够实施应急供应,我乡也确定了洽舍村的蒋顺利和张村村的黄财胜为临时粮食储备点,并签订《粮食储备协议》。同时,为确保辖区粮食市场稳定,乡政府结合食品安全检查,开展或配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辖区的粮油经营户进行检查,开展相关法制宣传,严查进货渠道和粮食销售价格,防止陈化粮和不合格粮油的上市销售,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为保证我乡粮食生产的安全性,我乡也注重对耕地污染的防范和销售渠道确保质量的引导。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越来越严格。在全体乡干的包村下组工作中,我乡积极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强调各乡干要加强食品生产安全性的引导,引导群众要充分利用有机肥,稳定和减少农药的使用。乡政府也在逐渐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合作和提升粮食质检能力建设。

  今年以来,我乡的粮食生产和销售市场稳定,未发生因粮油生产、销售、消费的事件。今后,我乡也会一如既往的坚持粮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粮食市场稳定,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

  粮食自查报告 篇10

  目前,我省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即将进入市级自评阶段,请各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6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17个部门(单位)《关于开展20xx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粮检〔20xx〕7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打分,客观真实地反映粮食安全责任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统一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打分依据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评报告的式样和要求

  为便于各市撰写自评报告,我们制定了自评报告的参考式样(见附件),供各地参考。自评报告由文件正文和附件2部分组成。

  (一)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自查评分情况、定性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关整改措施、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六个方面。

  (二)自查评分表。根据《20xx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我们制定了《××市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评分表》。各市在自查评分时,要如实填写自查评分表,杜绝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对于减分事项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有具体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各市的自查评分表要用A3纸打印,并作为自评报告的附件附后。

  (三)自评打分依据材料。自评打分的依据全部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汇编成册,包括封面、目录、正文3部分。按照自查评分表中的`5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逐项提供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每项打分依据材料需设置文件资料清单,如“(1)耕地保有量文件资料清单”,清单需注明“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等信息。

  定性考核指标的相关工作资料要单独装订,汇编成册。

  二、关于定性指标考核

  近期,一些市在开展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预考核工作时,对冀粮检78号文件附件1《20xx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中的考核计分方法存在疑问,集中反映在市级自查评分中是否要对定性考核指标进行打分。

  现明确,市级政府在开展自评时,只对定量考核指标打分,不对定性考核指标打分。由省农业厅、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粮食局分别对相关定性考核指标进行评估打分。各市对定性考核指标的工作情况在自评报告中要单独反映,并附相关资料,作为省有关部门定性考核评价的依据。

  三、关于文件资料的报送

  各市的自评报告要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评报告及其附件等全部文件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可以是扫描件PDF格式),存储光盘随正式文件、纸质材料一并于20xx年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同时抄送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报送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粮食自查报告 篇11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xx]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建[20xx]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这次自查整改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我单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立即针对“两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照文件,开展排查工作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自身责任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我单位将会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户、“一卡通”专人管理,及时在村务、信息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来访村民的信访情况、

  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粮食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x府办发[20xx]67号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措施,明确职责。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四项制度相关内容,要求对我系统内该公开的内容在xxx市门户网站公开,使大群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了《xxx市粮食局信息公开指南》、《xxx市粮食局信息公开目录》及《xxx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20xx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有粮食工作简报等。

  (三)我局政府信息的内部保密审查20xx年未出现违规违纪责等情况。

  (四)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xxx市门户网站公开粮食工作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xx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止20xx年7月,我局主动公开粮食工作政府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情况

  20xx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xx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五、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局信息公开小组加强了规范,对社会公开信息领域有了进一步拓展,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水平等。我局将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粮食自查报告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含油脂,下同)统计工作,保障粮食统计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发挥粮食统计在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粮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粮食经济现象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以下统称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必须遵守本制度,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对粮食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研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技术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第五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有一位局领导主管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粮食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完成统计任务,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统计机构或指定的综合宏观调控机构负责粮食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协调工作。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统计报表,发给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填报。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xx〕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xx〕376号)要求,完善粮食统计机构,配备适应任务需要的高素质的专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落实统计工作经费。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要配备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第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新任的统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使他们逐步掌握统计基础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熟悉统计业务。要保证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时间,让统计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了解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

  第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逐级备案制度。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职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当征求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意见。

  第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计划,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 贯彻实施《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管辖区域内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实行统计监督;

  (三) 管理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完善粮食统计制度;

  (四) 组织指导本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实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粮食统计台账制度。第十二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有权检查有关单位各业务环节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数字的质量,并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三)有权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中的违法行为。对任何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损害国家利 益的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统计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 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应当根据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对粮食购进、销售和库存等数据要如实加以记录。粮食统计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调查对象的不同情况,规范统计台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四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粮食基础统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保证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的一致性。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综合汇总,逐级上报。各项统计报表,统计人员必须签名,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存,由本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统计机构调整或统计负责人调动,必须办理统计资料的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连续、完整。

  第十六条 各项统计数字,在上报以前要经过严格审核。月报报出后发现差错,一般在发现月份调整。年度终了前,要对全年各月数字再进行一次全面审核,与年报表衔接。如差错较大,调整后发生红字或影响历史资料对比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订正原月报数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机构在向主管部门报送资料的同时,应将基本统计资料报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

  第十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积累和整理上报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省级粮食统计数据库,并组织开发管理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统计调查和汇总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统计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分析,反映粮食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矛盾及其变化规律,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通过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方法,全面掌握社会粮食的供给、消费和库存等情况,扩大统计信息源和服务面。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粮食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和新特点,有选择地开展一些专项调查,以达到了解情况、积累资料和培训队伍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对粮食供求和价格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第四章 统计纪律

  第二十二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对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数字口径、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商品目录、报送时间等,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有关粮食统计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报。各单位统计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本单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提供的报表资料如

  有疑问,可以通知统计人员复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编造统计数据。

  第二十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统计工作中必须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属于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报表要按规定方式报送。

  对外提供与公布统计数字,要执行《统计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粮食统计资料必须经本部门统计负责人核定。

  第五章 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为保障《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在适当时间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统计监督检查事项主要包括:

  (一) 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 是否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

  (三) 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四) 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 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权的行为;

  (六)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企业、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七) 是否按规定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

  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第二十八条 检查人员进行统计监督检查时,应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

  (一) 查阅、审核、复制被检查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三)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

  (四) 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就需要检查的事项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第三十条 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根据《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通过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等手段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或者晋升职务的,由做出有关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按本制度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初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在一年内再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蓄意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五)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泄露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个人和组织发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粮食统计资料,有权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及其直属企业商品粮由公司总部负责汇总并向国家粮食局报送。其他中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三十四条 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在储备粮轮换过程中,购进的用于轮入的粮食,以及轮出的粮食,均须纳入企业商品粮统计。

  第三十五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须报国家粮食局审核,再报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支机构要加强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等信息沟通,建立粮食统计信息抄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执行日历年度,自国家统计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粮食自查报告 篇14

  xx年我局在县文明办的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和巩固县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明显实效。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县粮食局成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xx、xx、xx任副组长,xx、xx、xx、xx任成员,全面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是转变思想作风。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理论、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改进工作风;紧密结合粮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活动,大力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

  三是积极服务“三农”。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严格遵守粮食收购纪律,及时开通农民售粮优先绿色通道,合理安排委托收储库点,积极推广大库粮食机械输送技术,切实搞好粮食收购服务,做到收购政策、价格、质量“三公开”,让农民交售“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从而促进全县粮食增产,帮助种粮农民增收。

  四是严格遵纪守法。积极推进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本部门不发生严重违法乱纪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是改善内外环境。增加资金投入,改造基础设施,落实节能减排措施;争取国家“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维修改造20余座“危仓老库”,加大力度推进头陂粮库扩建项目,不断完善仓储功能;搞好清洁卫生,不断优化美化院内及库区环境。

  尽管我们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全面,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加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把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整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xx县粮食局

  xx年xx月xx日

【粮食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粮食自查报告02-06

粮食统计自查报告03-18

粮食直补自查报告02-06

粮食自查报告15篇02-06

粮食补贴自查报告02-06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04-05

粮食企业自查报告03-07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03-25

粮食局保密自查报告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