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规章制度>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27 10:25:17 海洁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0篇)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

  1、保洁员每天要在员工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2、保洁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详见附表)。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按保洁内容及标准进行清扫,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保洁领班要严格按保洁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倾倒、更换;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每周要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清扫,重点是擦地面、擦窗台、窗户等。

  5、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卫生间北侧的照明灯和走廊东、西侧的照明灯,为单位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保洁工作中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6、按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窗、墙壁、地面清洗、打蜡、玻璃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电梯门、灯清洗、金属件清洗、上光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大楼有一个优美、卫生、清洁的办公环境。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门卫工作岗位制度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财务工作制度

  一、会计、出纳在一区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

  二、严格建立两帐,即会计帐、现金帐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公布帐目。

  三、认真执行会计法,每月末向经理报表。

  四、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不经批准禁止动用各项资金。

  五、建立实物领取登记制,凡领取实物、工具的责任人必须交旧领新(原先没有的除外)登记后方可领取,并对照检查所领实物对路、合格与否。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

  六、严格财务公开、公正、准确、保密制度,未经批准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数据,防止国外情报人员窃取经济情报。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 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 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7

  为了强化物业保洁员的各项工作行为管理,提高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大家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物业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守则及工作时间:

  1、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3、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业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业保洁员工作制度及标准细则:

  1、物业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3、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生。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三、物业保洁员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物业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四、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附则

  1、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五)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有、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九条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二)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及来源以及经费管理办法;

  (四)撤销或者变更业主委员会超越权限的决定;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六)决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申请;

  (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等材料,并负责核实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内报送材料,并协助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

  第十六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和业主所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四)拟订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三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业主身份、业主人数或者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提出异议者复核结果。

  第十七条业主拥有物业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计算,一个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业主人数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数计算,一个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未出售的物业,建设单位计为一个业主人数。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提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对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对其他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并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参加。

  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组织召开的,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召开。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员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少于五人,应当为单数。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并由业主委员会罢免。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实行候补委员制。候补委员的名额和产生程序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

  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组织能力;

  (三)按期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工作;

  (五)具备履行职务的健康条件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依据实际状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药准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需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订正违章时必需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仔细检查设备、设施,仔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觉担心全因素应马上查明状况,排解险情,并准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觉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识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惜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任凭移动及乱用;

  7、熟识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把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大事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状况要准时仔细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识小区内公共设施状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状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仔细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生疏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爱护现场、爱护证据、维护秩序及供应请客的职责;

  14、熟识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状况;

  15、仔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门岗、巡逻岗位职责

  1、24小时严密监视护卫对象的各种状况,发觉可疑或担心全迹象准时处置,必要时相领导报告,且随时汇报变动状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2、把握业主的来客动态,维护小区秩序;

  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者,应禁止其入内;

  4、熟识小区内住户的基本状况;

  5、做好执勤记录,接班人员未上岗,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晰,职责明确;

  6、严格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

  7、对于进入小区的各类人员,必需仔细进行验证登记方可放行;

  8、对于进入小区内的生疏车辆仔细登记方可进入。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1、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2、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1、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2、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3、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1、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2、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1、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2、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3、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1、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2、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1、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2、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1、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2、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1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其次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需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仔细检查设备设施,仔细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觉担心全因素马上查明状况,排解险情,并准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识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留意发觉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惜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任凭移动及乱用,熟识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娴熟把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大事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状况要仔细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觉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准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觉可疑状况准时报告,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需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9、乐观向业主或租客宣扬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学问。

  二、车辆管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需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需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需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需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觉可疑状况准时报告,并仔细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需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实行有效措施,仔细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扬消防学问,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加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力量。

  4、熟识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状况,把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学问。

  5、制定重大工作方案,开展大型活动,必需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争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准时消退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当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四、应急管理

  (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打和砸和抢)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业主或租客、访客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马上进行处理。

  1、快速制止犯罪。要保持冷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马上发出信号,召集四周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马上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准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爱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当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行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状况,供应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快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觉业主或租客、访客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简单造成损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

  1、劝告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实行掌握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准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执勤中发觉可疑分子的.处置

  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觉有神色惊慌、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实行如下措施:

  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别状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看,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觉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像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实行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觉业主或租客、访客斗殴时的处置

  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觉业主或租客、访客打架、斗殴大事时必需实行如下措施:

  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冲突。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准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告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帮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

  (六)业主或租客、访客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快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准时报告公司安全部,业主或租客、访客投购保险的还应(提示业主或租客、访客)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依据详细状况,实行适当方法爱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觉人或四周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觉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谈论,了解更多的状况并仔细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仔细汇报案件发生状况,帮助破案。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2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别状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其次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的确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需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办公室核查存档。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缘由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行猜测的紧急状况,必需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照实说明缘由,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根据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根据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其次年(特别状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需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赐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依据《方案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赐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依据实际状况详细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赐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赐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赐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给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依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办公室签字后,报总公司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状况赐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依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别要求,本公司办公室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别状况者可调休)。

  2、上班时间:按办公室详细排班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情节严峻者,将赐予通报批判、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别状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签到签退

  1、公司实行签到签退制,根据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详细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状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

  2、若员工上、下班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的确上班的,没有根据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假如员工由于工作的特别要求,不能准时履行签到签走的,须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明确缘由。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缘由(包括工作力量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支配加班的,由办公室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

  3、除公司支配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3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需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岗位责任制和详细工作目标,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需听从安排,听从支配,对工作不听从安排,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需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需仔细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判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复,一经发觉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延误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觉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值班人员支配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状况支配休息)。

  十二、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马上去办,服务范围之外的能办则办,不能办的须做好急躁的宣扬解释工作。禁止消失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一旦发觉或举报反映,则按奖惩制度第十一条执行。

  十三、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急躁宣扬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足为止,遇有极个别业主无理取闹,应准时向领导汇报。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4

  全体员工均为公司物业辖区的管理人员,无论其工作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一、接待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制度

  为了实现“管理无盲点,服务无挑剔,业主无怨言”的管理目标,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素养,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严格仔细对待业主(住户)反馈的每一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首问责任制”,公司每一位员工,无论其部门分工,均有义务接受业主的任何来访来电、投诉,统一传递到办公室。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能够赐予解决的,应当场予以解决;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或不能予以解决的,不得任何理由推托、回避,应将业主(住户)反应的问题当场予以接待,而后转告相应部门。第一接待人负责跟踪这项服务建议处理的状况直至客户满足为止。

  接待服务建议时应对处理时间做出适当的承诺,尽量在最短的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因故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处理的`应准时通知对方,争取取得理解。但不得消失同一件事情有两次推迟处理的状况。承诺时间最好掌握在1~2天,一般不超过一周,特别状况除外。处理完毕后,由处理人与对方交代清晰,需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的应当留签字记录,并告知第一接待人。

  2、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收集来自业主(住户)关于小区管理的看法、建议、看法等。

  3、公司员工接听全部来电时,第一句必需为:“您好,靖宇县建筑公司物业”。

  4、受理投诉时,必需热忱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推诿、无理拒绝,并做到一视同仁。

  5、当被投诉者受理投诉时,受理者必需照实记录,不得提出回避。

  6、对投诉内容要仔细记录,准时派人处理或向主管汇报并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或答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7、凡由市政设施如水、电、气、道路、邮电、通讯等所引起的住户投诉,应努力做好解释工作,乐观同市政有关部门办理交涉,尽早为业主排忧解难,决不允许推托了事。

  8、员工应仔细做好本职工作,乐观为业主供应满足的管理服务,减小投诉,把冲突毁灭在投诉之前。

  9、对业主的投诉应准时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消失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化探讨并找出解决方法,防止重复发生。

  10、对投诉要记录,投诉资料要存档。

  二、员工文明服务要求

  1、喜爱本职工作:

  ①要树立干好服务工作的职业志向,喜爱本职工作。

  ②刻苦学习,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

  ③待业主如亲人,热忱服务,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文明管理:

  ①仪态端庄:衣着装扮端庄、干净,给业主有一个美的感觉,使人感到亲切、和气。

  ②语言谦逊:在接待业主过程中,语言要力求文静、谦恭精确,务必做到“四个不讲”即:“不讲低级庸俗的口头语、不讲脏话、不讲讽刺挖苦话、不讲与管理无关的闲谈”。

  不能取笑人、不能训斥人、不报复人。

  ③主动热忱: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三个一样”即:“对待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大人与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④优质服务:对业主负责就是对公司负责,到处应多为业主着想,为业主供应各种便民服务。

  ⑤讲诚信:诚信无欺是公司每一位员工应有的工作作风,也是我们经营管理中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做到言而有信,严守信用。

  三、员工廉洁工作制度

  1、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守法纪。

  3、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业主的廉价。

  4、不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用公司通讯设备进行私人活动和谈天等。

  5、业余时间,不利用公司机具、材料向业主承揽私活。

  6、不乱收费或收费不开收据。

  7、不利用工作的特别性质,对流淌、外来人员进行敲诈勒索。

  8、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哄骗业主,赚取物价差额。

  9、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公司机密。

  10、不利用公款拉私人关系请、吃、喝。

  11、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12、不索取或收受贿赂、好处,要洁身自好。

  13、节省用水、用电,不铺张公司用品,坚持勤俭节省。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享受商业网点供应优待服务和物价。

  15、不在报销凭据中作假、谎报、多报。

  16、不利用工作之便和业主对公司的信任,私下向业主推销产品,赚取外快。

  五、对外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细心、周到,要体现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依据公司工作支配,每天必需先到公司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需准时到公司签到;上班时必需佩戴工作证,以便接受业主、住户监督。

  3、服务质量:依据客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保证业主、住户满足。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四不准原则:不喝业主的水,不抽业主的烟,不吃业主的饭,不接业主的礼品。

  4、工作检查:公司将不定期的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业主、住户反映,如业主、住户反映该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时,公司通过核实后,将作辞退处理。

  5、工作人员如损坏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奖金或照价赔偿。

  6、凡业主、住户付给服务费一律交公司,并开具发票,若私自收取小费者,一经发觉,扣工资或奖金,情节严峻者作辞退处理。

  7、管理要分工划分区域,落实到人头,包干管理,作为年末考核标准。

  8、新建工程要提出合理建议(如绘制水暖电布置图),并照实反映各施工修理状况。

  9、建立小区实际规划图。

  10、对小区外网管线井,重新绘出平面图,给修理施工做好基础和参考。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5

  一、全体员工必需严格执行公司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本身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需服从调配,听从布置,对工作不服从调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做到定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需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需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末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紧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判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仇,一经发觉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耽搁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觉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值班人员布置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布置休息)。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6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觉不安全因素要决断处理,本身处理不了的要立刻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觉场,显现重点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礼拜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方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绝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适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闲谈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确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道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聚积杂物和垃圾。必需常常打扫,保持干净、乾净。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惩罚方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防备事故宣扬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紧密搭配,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布置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显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7

  第一章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留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觉特别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准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实行有效措施,掌握事态进展,必要时乐观帮助专业人员排解故障。

  7、妥当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马上上交或送还失主。

  9、仔细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次章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走廊及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便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洁净、光明,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洁净无污、垃圾准时清倒、垃圾袋准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区域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终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洁净无污、垃圾准时清倒、垃圾袋准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爽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滑光明。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平安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第三章保洁员平安操作规程

  (一)坚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确保平安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需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留意自我爱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留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8

  1、总则

  本制度明确了收款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审批流程,为收款管理工作开展供应了制度依据。

  2、职责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为各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收款管理要求与流程。

  3、范围

  本制度规范的收款内容包含: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开发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各类收款总体要求

  4.1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收款界面的管理,包含收款、收款监督、收款票据领购、下发及核销等内容。

  4.2各类收款业务均需在EAS系统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结,如遇特别原因无法当天录入的,转天补录的业务日期必需与收款日期一致。

  4.3财务人员应在每日及每月末将EAS系统中的收款报表与财务系统总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4.4收费人员应确保各类票据连号使用,在保证当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础上,适时将整理好的单据及银行回执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应对交来的钱款票据逐笔进行核对。

  4.5各类票据使用完后应适时到财务部核销并领用。

  4.6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收费现场的库存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盘点抽查并保存检查痕迹,确保现场收费的操作规范性。

  5、收款管理实在要求

  5.1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后一日,由客服部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房屋客户设置和客户收费设置进行检查,财务负责核对,确保计算应收费用前系统设置的真实、精准。

  5.1.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应收取的周期性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等)适时进行应收费用计算,并在EAS收费系统中生成应收费用数据。

  5.1.3临时性费用(如出入证工本费、场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等)依据实际情况生成应收费用,并适时收取。

  5.1.4收费人员收费前应核对业主资料(房号、业主姓名、应收款项等信息),口头告知业主应缴费用的明细及金额,收款后将盖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据交业主作为已缴款凭据。

  5.1.5收费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应将当日的收款票据、收款金额、报表核对一致。

  5.1.6财务人员每日负责对收款事项进行检查及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5.2与开发公司相关的收入

  5.2.1范围:空置管理费(未出售)收入、开办费收入、售楼处物业收入(服务费)、为开发公司服务收入、前期顾问咨询服务收入。

  5.2.2各公司财务部依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应收款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业务部门适时签订相应合同。

  5.2.3与开发公司相关收入结算的总体原则是:结算适时并实现资金快速回流。

  5.2.3.1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各项业务,需由开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先立项并签订相应合同,而后开始实施。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标准、管理要求、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对于由开发公司移交给物业进行后续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承接的现状,对未尽事宜的.责任要界定清楚。

  5.2.3.2物业公司依据各项目进度及受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物业公司专人于结算资料齐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公司提交费用结算申请。

  5.2.3.3物业公司需持续跟进与开发公司之间的结算进度,确保在结算资料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方面完成对结算申请的审核及确认。

  5.2.3.4物业公司依据开发公司审核确认后的相关审批资料,适时跟进开发公司的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进度。

  5.2.4财务部依据收到的签批完整的合同开具相应的发票,跟进开发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资金布置,待开发公司付款完毕或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5.2.4财务部应建立开发界面收入台账,内容包含: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开发界面收入类别、涉及的实在项目/分期、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合同余额等。

  5.3免单收入

  5.3.1包含销售免单、售后减免和内免,紧要是指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促进销售、售后阶段解决客户诉求以及物业公司在承接项目后解决业主遗留问题而开具的减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书面优惠证明。销售免单和售后减免都是由开发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内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

  5.3.2物业公司财务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批完整的确认单(销售免单、售后减免)以及开发公司给付的款项时确认收入。确认单上必需有业主、开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章确认。

  5.3.3内部免单需由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签批后,在EAS收费系统中对应收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5.3.4物业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开发公司免单及内部免单台账,台账内容需包含:所属项目、客户资料、免单类型、免单金额、免单期限及免单事由,以备查询。

  5.4代收款项的管理

  5.4.1包含内容:代为收取的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燃气、煤气、采暖费等费用,以及代为收取的其他收费,例如代收小区宽带费等。

  5.4.2代收款项应建立相应的代收代付台账并适时核对,保证数据的精准性,适时结清代收款项。

  6、收款现场管理

  6.1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需当日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非工作时间收款须存入经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的无卡存款银行账户,当日现场无卡存款金额需短信告知财务人员。

  6.2收费人员入户收取的各类款项必需当日录入EAS收费系统。

  6.3收费人员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凭证必需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6.4收费人员当日下班前,必需清点票款,打印POS结算单,核对报表,保证账实相符。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依据物业集团业务进展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9

  一、年度业绩目标的制定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及管理处经理、管理层员工的年度业绩目标依据上海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业绩目标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级共同制定《个人/部门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2、各部门、管理处根据上海公司下达的业绩指标,结合部门、管理处工作目标和职责,由部门、管理处经理与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门、管理处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二、月度计划考核及品质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以月度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为基础。

  2、管理处经理业绩考核包括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其他管理层人员业绩考核实行计划考核(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地产公司下派财务经理)。

  3、月度品质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品质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月度计划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1计划考核类别:公司计划按编制者分为部门(管理处)计划和员工计划。职能部门、管理处工作计划与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的工作计划合二为一,合并为一张计划考核表进行编制、填报、考评。

  4.2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计划表中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是部门独立完成的工作,占60%权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处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事项(对其他部门、管理处的支持服务),占40%权重。

  4.3管理处(经理)计划考核分为三部分内容,以经营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0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 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 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各岗位工作时间: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修理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监控员:每天工作7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车辆管理员:

  (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逻员:每天工作10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6.5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条 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依据公司规定保持全都,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支配,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三、关于请销假的规定

  第九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准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供应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按事假处理;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或供应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计扣结果如何,公司保证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岗位满月天数为该岗位平均每月实际上班的天数,下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支配的工作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报批手续。三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七天(含)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 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因事请假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应冲销后计算加班和事假天数。

  3、员工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尽量支配到假期中进行,确需请假的应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报批手续同事假。

  4、员工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事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经理应马上向公司书面报告,员工本人应供应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证明。

  2、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婚、丧假:

  1、婚假假期三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姻亲(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亲(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抚养关系的亲属)死亡,均给丧假三天。

  4、员工请婚、丧假,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供应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超过规定的婚、丧假期,经请假同意的按事假规定处理,因病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规定处理,既不事先请假又无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

  1、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的假期按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申请上述假期,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供应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2、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员工申请产假及节育假必需供应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工资、奖金待遇按病假规定处理。

  4、女员工申请哺乳假须供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5、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未请哺乳假的,则每天可哺婴二次,每次半小时;一胎双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可增加半小时。未请哺乳假的女员工,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6、男员工申请护理假须供应医院证明。护理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假:

  1、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国家(社会)义务或参与领导上指定的会议(活动)的,可作为公假处理。

  2、员工公假期间,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四、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第十五条 加班应依据工作需要从严掌握,除公司统一支配的加班外,各部门员工的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加班原则上发给调休单进行调休。若发加班工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调休单原则上当年使用,当年用完。员工调休由部门经理统一并合理支配,部门经理调休由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并合理支配。

  五、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必需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应先到部门报到,如有特别状况需直接外出联系工作或出差等,须准时报告。

  第十九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应听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支配,按岗位职责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其次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的;

  2、请假不准,擅自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到岗,又不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

  4、不听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支配,擅离工作岗位的;

  5、弄虚作假,骗取、涂改病假证明或其他证明的;

  6、迟到、早退屡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01-13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管理10-22

小学各项规章制度01-08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05-26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05-14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通用01-23

有关物业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05-14

关于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05-16

公司各项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08-13

社团各项规章制度(精选20篇)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