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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代理合同

时间:2023-03-24 13:39:3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业务代理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业务代理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业务代理合同

业务代理合同1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电子商务外包等事宜签署一下合作协议。

  一、业务代理合作内容

  1、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收费标准的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销售佣金比例的佣金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二、合同期限: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义务。

  2、甲方承担与客户履行合同时所有费用。

  3、甲方按照与客户约定,收到客户基础外包服务费以及销售佣金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与客户合作终止,而引起的.赔偿,有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与客户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与同一客户及同一客户代理人签订同类业务合同,需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以乙方代理或业务经理的身份负责与客户沟通协调。

  2、乙方应以甲方代理或业务经理的身份积极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形象。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的代理人向甲方收取与甲方有关的费用,但不承担正常收取的连带责任。

  5、乙方有权在甲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和合同续签合同中提取约定的佣金比例。

  6、甲方与客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纠纷,经协商未果,需要甲方对客户进行相应退款或赔偿的,乙方需在已收佣金范围内按照比例及时退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甲方不与乙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2、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付给甲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3、甲方对乙方佣金支付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4、乙方对甲方应退还佣金,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甲方,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基础服务费标准、基本佣金比例等以附件形式呈现;客户归属以附件形式加签客户归属确认书。

  3、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利在 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杨增宝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业务代理合同2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 邮编:xxxx

  电话:xxxxxx 传真:xxxx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仲裁)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与 纠纷的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和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按甲方的委托, 在_______________阶段代理甲方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 材料 ,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证据及相关 材料 ,如因甲方提供证据超出举证期限,导致案件败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乙方义务

  1、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改派承办律师。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 报告 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 计划 ,如遇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规定收费)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中国论文联盟整理),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该案委托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师从事与本案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但费用发生前须经甲方同意。

  或:

  2、风险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实现下列诉讼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A、

  B、

  C、

  或:

  3、协商收费方式

  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时等方式收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后律师费的处理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九、未尽事宜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业务代理合同3

  甲方: XX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

  邮编:

  联系人: 经理

  联系电话:

  甲方平台:

  乙方:

  办公地点: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网游网销平台区域代理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协议约定。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地区XX网游网销平台代理。

  第二条 乙方可在XX网游网销平台获取授权的区域范围内自行采购、销售旅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各地的景点门票、酒店住房、旅游线路以及其它旅游相关的产品。

  第三条 为了保障消费者在XX网游网销平台的消费权益,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元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暂不收取),除外甲方将代扣乙方在XX网游网销平台所有产品销售额的

  1.5%/4.5%作为技术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代收产品销售款项,在消费者确认消费后10天内按照实际消费人数为乙方提供结算。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__1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作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内,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同意续约,续约期为1年。如合作期满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负责在协议终止后3个月内,结清乙方相关款项,包括:产品货款结算、保证金退还等。

  第六条 乙方完全保证其代理区域所发布的的产品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发布不当造成消费者投诉,乙方需及时反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妥善处理;超出三个工作日未妥善处理的客户投诉,甲方知悉后有权向客户进行先行赔付,赔付款将从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乙方承诺遵守“XX网游网销平台先行赔付制度”(指当乙方无法兑现服务时,用

  户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甲方赔偿后,然后向乙方进行追偿),赔付款可以从乙方向甲方交纳的押金中直接扣除;如押金款项不足以支付赔偿额,则可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后续款中直接扣除;如后续款项也不足以支付赔偿额,则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付给甲方。

  第八条 服务叫停制度:乙方承诺当网友投诉比例超过团购的网友总数5%时,且经甲乙双方核实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启动服务叫停制度,立即终止本协议并通知所有未前往消费的消费者终止消费,并有权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公示乙方违约行为。

  第九条 为保证XX网游网销平台各区域代理的合法权益,乙方在XX网游网销平台所发布的产品,发布地区不得超出乙方所代理的区域,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将产品下架,并按产品上架数量对乙方罚款,每个产品500元。

  第十条 甲方负责XX网游网销平台的开发维护和更新,保证XX网游网销平台的平稳顺畅运行,以便乙方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XX网游网销平台相关操作培训,乙方应安排专人学习平台相关操作,并熟练运用。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网络优化相关知识,为乙方培养网络营销专业人才。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保密

  乙方对因XX网游网销平台代理而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3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3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

  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2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1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法人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签字

  盖章

业务代理合同4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愿意同乙方合作,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为甲方拓展市场推广产品,甲方负责供货发货并支付乙方业务提成。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名词定义

  业务内容: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以经营甲方公司所经营的推广业务内容,乙方不得自行经营与甲方同行业或者除甲方外的公司和个人建立合作关系。

  授权区域: 甲方告知所能经营销售的区域,除内蒙、甘肃、新疆、西藏外的所有地区。 合格订单:乙方接受客户订单后,甲方安排快递发货,到货后客户成功签收为合格订单,客户因各种原因未签收的为不合格订单。

  第二条 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 双方结成合作伙伴,甲方提供产品和安排快递发货,并授权乙方在许可范围内拓展推广业务;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完成甲方规定的订单量,第一个月完成一万单,自第二个月起每月需完成二万单的量。

  合作形式:甲方按乙方所接受订单业务内容,向客户提供产品并安排快递发货,按客户签收单量负责与厂家结算推广费用,并依据乙方提供的订单量,支付给乙方签收合格订单的业务提成,并将不合格订单反馈给乙方,乙方提供的总订单量客户签收率需达到85%以上,不足85%时扣发乙方业务提成,扣发金额为:总订单量×85%×5元总订单量×实际签单率×5元。

  双方承诺: 在此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包括产品资源、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资源等),共同推广事业的发展,以达到双赢的目的,不得有损害对方的商业行为发生。

  第三条 收费与结算

  合同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三万元整(¥30000.00),乙方负责公司人员的招聘和薪资支付,甲方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

  产品定价:甲方提供产品的市场定价,乙方对外报价与甲方提供价格相符,不得高于或者低于甲方所定价格,不得私自跟客户收取其他费用。

  利润分成:甲方负责提供推广所需产品和快递包装费用,乙方根据合同提取合格订单每单5元作为利润回报,双方不再另行相互支付任何费用。

  结算方式: 每月15日根据合格订单量结算上月推广提成费用,不合格订单不予结算提成。

  运输及税务:甲乙双方间相关产品的运输及商品交易税务等杂费(发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负担任何费用,甲乙双方公司的税务缴纳自行负责。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乙方的证明、资质证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可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2、甲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交付和接收乙方约定的产品。乙方不违反合同的,甲方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的执行。

  3、乙方应保证不收取货款。乙方承担乙方的费用、争议等相关责任。甲方有责任追究责任,有相应的处罚。

  4、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资金结算方式进行。

  5、甲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中的佣金标准;

  6、甲方有权不向甲方客户透露信息,如果甲方不需要的话。乙方应保护甲方的权益,不得泄露甲方对第三方的管理和合作伙伴的业务信息。

  7、甲方提供的产品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均由全权承担。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无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相关产品规格、形态、定价等资料,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不得代理与甲方相同产品之其它厂商业务。

  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向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营销和技术支持。乙方应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各种宣传资料和业务文件。如乙方自行制作和发放的各种宣传资料、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等,其内容和形式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五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从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均未对本协议提出书面终止意见,则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见,应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并共同商讨相关细节;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

  2.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合同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在本合同终止后将涉及商业秘密数据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相关资料销毁。

  3.获取方应只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

  4.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产品价格,结算价格,厂家信息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责任导致上述信息泻露,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除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立即终止:

  1.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甲方或乙方违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3.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违约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

  4.如一方无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拖延之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则另一方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选择权。如违约方仍不履约,则另一方仍可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叙述与保证

  甲方的叙述与保证: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2.甲方有从事合同中所规定的产品推广销售行为的资格;

  3.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乙方的叙述与保证:

  1.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具有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3. 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第九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十万元(¥100000.00)的违约赔偿金金。

  2.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并在15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

  3.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上述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相关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

  1.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协议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

  2.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业务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http://www._________.net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并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获得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5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_____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 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因y2k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5.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附则

  6.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

  进行。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______________

  会员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

业务代理合同6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偿权益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偿下述权益:

  以上关于委托权益的陈述是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权益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权益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权益效力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权益孳生利息计算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第二条 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够人数的执业律师经办委托权益的诉讼追偿事务,并指派 、 等执业律师承办。

  第三条 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 (注:一审、二审、执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 。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全面、真实地介绍知晓的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委托权益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时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书》和其它法律文书。有法定或规定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出具,并保证给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准备时间;

  (三)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权益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委托权益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代理追偿职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二)在尽职调查、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就委托权益的追偿策略提出建议,起草、呈送与委托权益追偿有关的诉讼文书、其它法律文书,积极协调与受案法院、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出庭;

  (三)定期报告代理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建议。自本协议生效起,每两个月至少报告一次,代理工作完毕后、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前汇报一次,但对于与追偿相关的紧急、重要事项,应立即报告;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两年内,对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获得的`与委托权益有关的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头和书面的信息、资料负有保秘义务,未经甲方许可或基于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

  (六)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七)经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现金资产,应及时交付甲方,如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还应予以协助。

  (八)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保全手续,并不迟于15日保全 的财产、财务资料、证据等。

  第七条 费用负担

  (一)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差旅费、查询费及公关协调费用等,甲方承担 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提供正规票据),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律师代理费

  (一)乙方代理回收现金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回收现金净值(指回收现金扣除甲方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实际执行费后的净值)按下表分段计算:回收金额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在超过 万元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超过 万元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非现金资产必须执行到位、甲方必须拥有处置权且该实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况下,回收金额按资产变现金额,或经甲方认可金额,或该资产的评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债金额(评估确认值与抵债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较低为准)后,扣除甲方预交的诉讼费和直接费用(限于非现金资产权属或处分权转移至甲方期间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费、过户费、运输费、保管费及相关税费,如抵债时已将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从评估确认值、抵债金额中足额扣除,则不再列入接收费用)后的净值计,依照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分段提取律师代理费。

  (三)代理回收的资产既有现金,也有非现金资产的,甲方预缴的诉讼费用从回收现金中优先收回后,在将非现金资产折合成现金资产时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现金少于诉讼费用的,不足部分仍应在非现金资产折现时扣除);律师代理费以回收现金与非现金资产净值(按第2 款方法计算)的累计额为计提基数,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间发生庭前和解后撤诉、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律师代理费以撤诉、调解、和解后,甲方回现净额(含按本条规定计算的非现阶段金资产折现值)为计提基数,分别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费率的 %、 %、 %计提。

  (五)甲方将诉讼权益单独转让的,律师代理费以转让回收现金扣除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后的净值为计提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计提;甲方将诉讼权益与甲方其它非诉权益一起打包转让的,根据诉讼权益的评估值的比例,计算出委托权益所对应的回收现额,扣除诉讼费用后得出诉讼权益的回现净额,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计提委托权益的律师代理费。

  (六)诉讼权益同时出现本条第4款、第5款规定情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计算律师代理费。

  (七)律师代理费于现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分期到帐的,分期支付)、非现金资产变现或甲方认可数额的不变现资产交付完毕(需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以过户登记日为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转帐至乙方下列帐号(乙方须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将律师收费票据交付 甲方),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九条 协议终止与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1、委托权益在代理期限内执行终结(包括本次执行终结)的;

  2、经办律师因特殊原因丧失能力或代理资格的;

  3、协议期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一审败诉;

  2、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分别经过6--7个月(分别自递交诉状和执行申请之日算起,无结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实现回收)的;

  3、越权代理、滥用代理权或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第三方代理的;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间内变更经办律师或经办律师更换执业机构的;

  5、经办律师丢失重要证据的、司法文书原件,或未在诉状中列明根据已有证据应当列明的诉讼请求,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呈交诉状、保全申请、执行申请及证据材料,或未按时出庭,或泄露本案秘密的;

  6、经办律师有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证据材料且未能及时补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协助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

  (四)协议终止和解除后的处理

  1、本协议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终止时,乙方依第八条规定应获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仍应予以支付和报销;

  2、本协议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付及其通过调查取得的证据、代收的诉讼法律文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数退还甲方,且不得主张律师代理费,甲方因该款第3、4、5、6项所规定的情形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本协议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时,对于乙方在解约前因代理追偿而实际发生的成本,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违约方应视其情形相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照日息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转交、呈送司法文书和证据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及限期内回收金额未达到 万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师代理费时扣减 %— %,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

  (一)本协议所提及的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送达对方下列指定人员:

  甲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乙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二)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采取传真方式的,以发送日为送达日期;采取邮寄方式的,以对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真诚互谅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业务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互联网基础业务,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服务,具备提供服务的知识,并熟悉乙方的规定、产品、业务流程等信息。

  1.2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关服务,甲方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1.3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得经营色情、赌博、反动网站,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www._____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该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该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的最新变动。

  1.5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订购的服务,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服务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服务所有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1.6甲方在乙方网站注册为会员时记录的服务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7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1.8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企业邮局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9甲方有义务督促和帮助客户的网站进行网站备案。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2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2.5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2.7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预付款是5000元人民币,代理级别是高级代理,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5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该笔费用只能用于域名和主机业务的消费,不得用于服务器租用与托管业务。

  3.2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3乙方的产品价格折扣清单见附件

  4.违约责任

  4.1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黑客攻击)等类似事件。

  5.2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6.附则

  6.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6.2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业务代理合同8

  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因__事件,委托安徽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的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审查或起草法律文书;

  2、代为进行律师见证。

  三、甲方须对乙方律师依本合同规定而进行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合同规定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情况,以及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四、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隐瞒事实的,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在代理过程中,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因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全部代理费。

  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费用元,并支付实际支出的其他费用元。前述费用甲方须于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处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代理合同9

  合同编号:116109

  金律非诉字第号甲方:

  地址:

  乙方:广东__

  地址:____市____区市桥层

  电话: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师已实际参与本合同委托事务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无故解除委托,视为乙方已全部

  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涉及诉讼,乙方有义务优先接受甲方委托,不得推辞,但应另行分别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给予优惠;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市____区

业务代理合同10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xx在xx省xx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xx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x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百分之xx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x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将享有直接通知xx公司不予办理从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权变更手续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xx公司的任何责任。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xx元,完成在x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让方:

  受让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业务代理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为“万业市场网商务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 地区内的“代理人”

  二、乙方作为甲方“代理人”,可在其代理地区内开展以下业务

  1. 在代理的区域内推广万业市场网这个品牌

  2. 发展万业配货网加盟商,让物流公司或货运信息部等相关类似单位使用万业市场网平台,使用万业配货网客户端软件

  3. 客运、货运信息:在万业市场网上发布客运、货运信息。

  4. 征集万业配货网全国货运信息部精选手册名单。

  5. 征集当地货运车辆信息,输入万业配货网车库。

  三、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适当的统筹管理,不得无故拒绝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可以视情节对乙方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代理人身份、收回代理人身份并终止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的60天内,乙方必须保证新发展20家物流公司或货运信息部等相关类似单位使用甲方的平台。

  四、乙方的权力

  (一)乙方在其代理地区内发展了一定数量的公司、企业或货运信息部等相关类似单位使用甲方提供的平台以后,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制度启用时间。

  (二)乙方在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制度启动时间后,须将收费标准和收费制度启动时间上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或调整后方可执行。

  (三)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后,拥有代理地区内的物流公司或货运信息部等相关类似单位使用甲方提供平台的审核权,通过乙方审核的物流公司或货运信息部等相关类似单位方可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平台。

  五、业务提成

  (一)发展客户登陆全国货运信息部精选手册提成方法

  (1)乙方可获得代理地区内所发展的登陆了甲方“万业配货网货运信息明细手册”的客户所交纳的手册登陆费的业务提成。提成方法:乙方每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一个客户的登陆费,须上交甲方50元,其余的登陆费归乙方所有。如:客户A交纳登陆费200元,则甲方得50元,乙方得150元。

  (2)乙方所发展的客户如果需要在甲方的全国货运信息部精选手册上印制红色字符(有实力的单位),需另加费用300元/户。此费用由乙方收取,按照每户50元上交给甲方,其余归乙方所有。如:客户A交纳费用300元,则甲方得50元,乙方得250元。

  (3)当乙方将其所代理地区内的县级城市登陆《全国货运信息部精选手册》的名额做满后,即完成县级城市征集任务。甲方按照每个县级城市50元的标准给乙方路费补助。50元补助费由甲方另行拿出,不占用乙方所作业务的费用。

  (二)发展客户使用万业市场网货运平台客户端软件,发布客运货运信息业务提成方法

  (1)乙方除可以获得所发展客户登陆全国货运信息部精选手册的业务提成以外,还可以获得所发展客户使用甲方所提供的货运平台客户端软件的费用的业务提成和市场开拓奖励。

  (2)乙方在收费标准和收费制度启动后,能够获得所发展用户交纳的万业市场网货运平台客户端使用费的业务提成和市场开拓奖励。本合同所提及的业务提成,为甲方收取乙方所发展的物流公司或货运信息部等相关类似单位使用甲方所提供的货运平台客户端软件的费用总和之提成。具体提成和奖励比例如下:

  a业务提成方案

  业务提成方案必须是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新发展10家物流公司或货运信息部等相关类似单位使用甲方的平台后才启用本方案。具体见下表

  从收费开始提 成 比 例

  第一年30%

  第二年20%

  第三年10%

  b市场开拓奖励方案:

  万业公司将把代理人名下客户使用万业市场网所交纳的服务费的20%作为代理人的市场开拓奖励,只要您名下有客户使用万业市场网您就按此比例收取市场开拓奖励,并一直收取下去。

  备注:此方案和提成比例永远不变,并可以继承、赠送、转让。

  六、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收回授予乙方的.各项权利。

  1.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把真实信息提供给第三者。

  2.乙方做出损害甲方经济利益与商业信誉行为的。

  3.欺诈客户。

  4.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何业务的。

  七、代理人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信息中不存在、反动、封建迷信等违法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代理人权限或关闭代理人管理系统,直至终止合作。

  八、甲方授予乙方为甲方在 地区的代理人,乙方须支付甲方代理费用 元人民币。乙方可在签订合同书60天后交纳代理费用,若乙方符合减免代理费用条件的,只需交纳应付与减免代理费之差数。乙方在签订合同书63天后,仍没有将代理费用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的,视为乙方放弃代理权,合同作废,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法律责任的权利。

  当乙方在合同书生效后的两个月内达到以下业务量标准时,甲方将按照下列条款减免乙方代理费用。

  客户数每天有效信息发布数减免代理费比例

  20家100条25%

  25家200条50%

  30家300条100%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从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十、合同失效

  若以上有关合同失效的条款均没有违反,本合同书有效期截止至 年 月 日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所有条款对本合同书均适用,本合同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乙方有关实施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自愿订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权限

  1. 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 产品推销到山东银座商城,乙方认同甲方在上述商场对 产品的推销为唯一代理人。

  2. 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产品需求方进行咨询服务以及招投标、签订销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销售合同的签订,签订销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时准备齐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围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在所允许行政区域内为乙方推销某产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权推销的.产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绩表现,支付甲方酬金,具体支付时间和标准为:

  四.甲方义务

  1.在代理权限、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甲方从事乙方相关推销业务。

  2.在进行乙方授权的代理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3.甲方应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进行酬金的发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传资料等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业务资料。

  3.乙方应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代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变更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可变更本合同有关事项。

  (二)、代理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终止。

  2. 约定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给乙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

  (3) 乙方无权根据经营需求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相关一切财务费用,办理好相关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现以上合同终止的情况,并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从本合同期满日起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山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业务代理合同13

  甲方:深圳市____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同意乙方以深圳市纪友隆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甲方在货物上船后与乙方再次確認提单资料,出正本提单后交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给收货人;(适用于走海运货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5.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6.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于甲方的问题导致货物不能准时出口到港(目的地)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船公司的问题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二、乙方责任义务:1.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如乙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甲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甲方确认

  6.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于(RMB)贰佰元整,不高于(RMB)壹仟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法律责任:1.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2.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以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3.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四、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五.其它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协议到期停止执行.但在双方帐务、事务未清之前,协议条款继续生效,如帐务、事务结付完毕此协议条款自行作废,如继续执行,协议重签才有效。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或修改的內容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深圳市纪友隆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业务代理合同14

  甲方(委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

  电话:XX 传 真:XX

  乙方(受托方):XX地产代理/机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

  电话:XX传 真:XX

  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业

  〃 XX项目

  二、 代理期限

  20xx 年 X_月 X 日起至20xx年_X_月 X_日止。

  三、代理范围

  由甲方确认的该物业所有可售单位,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推售单位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 已取得该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

  4) 负责该物业的策划和推广工作。

  5) 负责与购楼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6) 甲方已审批及预留房源的关系户客户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7)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8) 甲方同意于该物业销售支付买家信用卡或借记卡付定金或首期楼款银行所收取之手续费;如果购楼客户以外币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楼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9) 甲方须按时支付应付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项外,还需按所欠总款项之万分之二/日支付滞纳金。

  10) 甲方承诺:销售各方必须享有同等的销售价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销售条件。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乙方地铺、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推介及销售该物业。

  2) 乙方应积极配合该物业的市场推广节奏,在精选地铺醒目位臵摆放该物业的宣传资料。

  3)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4) 代理期内,甲方可免费利用乙方内部之网页进行合理广告宣传。

  5) 代理期内,乙方须派相关销售人员对接甲方人员一起处理有关销售事宜;

  6) 乙方须服从甲方对该物业的销控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7)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地宣传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8) 在认购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乙方之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销售程序及客户确认

  1) 乙方转介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外场销售工作及栏截客户。如查实乙方在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内栏截客户,罚当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归属争议对现场售楼秩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并立即取消乙方转介代理权,并对已产生的整体代理费用扣除10%的佣金,并有权追述法律责任。

  2) 乙方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举牌、外场销售工作及拦截客户,在此转介期间如产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 项目现场属联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项目现场销售员接待,联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客户由发展商销售员接待。乙方转介之客户,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4) 乙方转介客户成交后,由甲方出据盖章的《外围代理转介确认单》进行确认。

  5) 定金:认购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认购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楼款由认购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处/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 客户交纳定金后挞定的,甲方没收其定金。没收足定人民币万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收取;没收临定人民币万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及现金奖励;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7) 乙方需督促乙方转介成交之客户交缴购楼款和办理按揭手续。

  8)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统一口径接待客户及对外沟通,严禁承诺有额外折扣等销售口径,如有乱承诺行为导致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

  9) 如客户成交后更名为非直系亲属,则转介作废。

  10) 转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带新优惠和佳族会等优惠政策。

  七、代理费

  1)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服务费:代理佣金按成交签约额的 %/套计算,佣金按税前计,在客户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统一结算。内场销售的代理服务费仍按与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中的 %约定结算。

  2) 在客户认购后交付首期款,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乙方就相应单位之全部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 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于代理期结束后进行结算,以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完整的购房资料为结算依据;乙方办理结算请款时,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按合同金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金。

  八、 终止合约

  1) 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乙方。

  2)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未达到甲方销售要求或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3)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义务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终止时,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间已完成销售之单位的销售代理费用,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

  5)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甲

  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十一、《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

  一、目的

  为了规范营销案场管理,完善外围销售转介流程,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特制定《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以下简称“外围转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公司,主要针对营销案场外围销售转介全过程。

  三、适用对象

  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为佳兆业集团外围转介现场操作指引的制定、公布及监督部门,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是外围转介实施的统筹部门。请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在外围销售转介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四、外围转介定义

  与公司签订外围销售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或机构,经外围转介预约后佩带工牌的员工,以下简称“转介销售员”,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的。

  五、外围转介流程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以传真预约单的形式进行外围转介预约;

  2、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

  3、到访后第一时间由转介销售员说明任职公司与姓名,凭签字确认的《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填写外围转介登记表;

  4、由项目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

  5、客户交由现场销售员开始案场接待;

  6、现场销售负责人保存《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

  六、外围转介认定标准及奖金报批条件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转介销售员需以传真形式将《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传真至销售现场,与客户一起到访后,客户对《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签字确认,凭《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方可进行外围转介登记。

  2、外围转介登记表经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业务代理合同1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

  负责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 代理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 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对在甲方核保权限内且单证齐全、符合甲方业务管理规定的投保单,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保决定;

  4.乙方新单保费划入到甲方后,因甲方原因未出单,在此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责任赔偿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

  5.对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规定,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有权从甲方处获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现有的业务渠道或业务关系单位发生团体的、同险种的业务往来;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的员工、个人代理人或专管员,不得聘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后六个月内的员工、个人代理人;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险业务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各种表格等资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须及时将所有的客户资料、各种单证、未交接的保险费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缴甲方,并通知相关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客户的利益;

  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 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证管理(附件二);

  (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独立的保险费帐户,在交接投保资料的同时,将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暂收保险费划入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帐户;

  3、保险费帐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终局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法律法规无规定的,按保险行业惯例解释。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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