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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09 08:33:3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品】分包合同模板集合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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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将陆良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第 号楼的模板单项工程劳务(人工费单包工)分包给乙方完成,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

  一、工程名称:陆良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二、工程地点:陆良县

  三、承包方式:单位工程人工费

  四、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提供的.土建施工图、图纸答疑中的全部模板工作内容。(备注:层次为。

  五、承包工期:

  执行甲方与总承包签订的合同工期

  六、费用标准:

  1、承包单价按模板模板展开面积每平方准,下面按 计算,车库按展开 平方计算,计价支付,此价格为合同包干价,《其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小型工具、劳保用品、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与甲方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过程中随时砼甲方联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经甲方签认分项质量,乙方不得擅自施工。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代表,电话 ,乙方派 同志为乙方现场代表,电话 ,负责履行本合同中的约定。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帐务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木工工程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工程

  二、施工地点:xx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 室外铝塑板招牌 室内基层打底 室内铝塑板 室外铝塑板包柱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签订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收费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收费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收费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保险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保险。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保险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保险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上述总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经由上述总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由上述分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分包合同 篇4

  发(总)包单位 (甲方)

  承(分)包单位 (乙方)

  根据 工程需要,将4S店的停车场的回填土发包方(以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回填土总量

  二、承包内容:

  2.1地外、内运输所需的便道或钢板铺路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3.1土方回填按实体方量计算,综合单价为/m3(不含税金)。

  3.2乙方采用包。

  四、工期:

  4.1乙方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甲方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经双方协商确定

  工期暂定 2 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开工时间

  为20xx年 月 日。

  4.2 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回填。

  4.3如遇

  ①设计变更;

  ②业主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

  ③由于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未按时进场等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的,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业主办理有关工期签认手续(属乙方施工部分的,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资料,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未取得业主、监理签认工期,乙方必须按原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工期执行)。

  4.4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按总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处罚以外,甲方可按分包工程总价每天 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误则由甲方承担总合同的罚款内容。

  五、质量:

  5.1按总合同的质量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或企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 合格 。

  六、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名单:

  甲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 联系电话:

  乙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七、甲、乙双方责任:

  7.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2经协商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双方协商解决。

  7.3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以及罚款的依据和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7.4甲方对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有权进行检查,若达不到要求时可责令其返工,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书时,应无条件执行,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对质量进行检评,但最终的等级评定应以业主、监理、质监等部门验收评定为准。

  7.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作业提出整改意见直至下令停工整改。

  7.6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供项目班子的机构名单、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需用计划,并做好开工前的.生产准备。

  7.6乙方进场后应严格按照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随做随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材料,搞好施工区及宿舍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8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法令、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规定,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7.9对产品的保护,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义务和责任,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对产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凡造成对方产品破坏的应按损坏产品价值2倍予以赔偿。

  7.10乙方必须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将应交纳的各种保险以及农民工意外伤害险。

  7.11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材料供应商出具欠款说明,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12乙方自备挖掘机、运输车辆及一切与土方施工有关的施工器具,挖掘、

  7.13如乙方在将土方运进了本工地大门以外,必须遵守南宁市的卫生管理条例,遵守国家及南宁市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的交通管理条例,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违章行为并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工地大门以外(或道路上)所发生的一切违反南宁市卫生管理条例的事件或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所产生的罚款及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

  7.1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为其土方施工相关工作人员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交纳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基坑内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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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5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回填前与甲方共同确认原地面标高以及在回填完成后与甲方共同及时确认完工的实际方量,并及时向甲方申请付款。

  (2)乙方在夜间进行土方施工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够的照明灯具。

  (3)乙方需按南宁市市政要求设置有壹个或壹个以上洗车台,自带洗车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帮助维持市容市貌的清洁。

  (4)乙方在土方施工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跟踪进行土方开挖质量控制。

  7.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清洗车辆的场地。

  (2)负责提供满足夜间土方施工的照明灯具,并派出电工跟班。

  (3)负责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随进度控制回填边界及场地标高。

  7.22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配和领导,有权制止乙方在本项目场地内施工中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和领导的现象,情况恶劣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更换新的施工队,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作废。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和南宁市现行的交通、卫生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条例。

  (3)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违章作业行为。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双方都应认真履行。

  8.1甲方在最后结算时不按期付款,则按未支付余款的每天5‰给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按甲方要求进行回填,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多次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的,甲方有权选择另外土方施工队进场施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甲方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8.3 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三天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进场施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4 工过程中,擅自中途退场并且未组织机械再次进场施工,此情况作为乙方自动退场处理。

  九、付款方式与结算:

  9.1按月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的支付工程款,甲方在乙方最终完成了全部土方开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壹拾伍天(15天)内结清全部款项。

  9.2乙方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有关协议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乙方在每月23日向甲方报送实完工作量报表,甲方收到乙方的进度报表后,应在一周内核实确认后签字,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支付给乙方,(如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不属甲方责任)。

  9.3乙方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费用应及时支付,如因此而发生的诉讼,法院查封甲方帐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依照法院判决书应付的款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十、争议:

  合同在履约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过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1.1凡属甲、乙双方在以上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可在此条款中协商制定。

  十二、合同的签订:

  12.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发(总)包方(盖章) 承(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有关要求和乙方的承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形式

  甲方将承接的民发世界城二期4-1#楼及商铺工程的 砼浇捣单项劳务发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劳动力 (包括自负、自供工护具、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材料费、小型电动工具、部分机具等),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劳务任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民发世界城二期4-1#楼及商铺

  2、建筑面积:

  3、工程结构: 框剪结构29层

  三、承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基础、基础梁、地下室主体结构及上部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捣固及表面找平成型等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地下车库分区部分)

  四、质量要求

  本工程基础、主体及围护结构的混凝土施工质量按国家的相关《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且必须达到验收评定的合格标准。并保证振捣密实和不开裂,不得出现蜂窝、麻面、苟洞等缺陷。表面标高、平整度及密实度必须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特别是阳台、卫生间、厨房地面、楼梯踏步及空调板等),如未达到要求,所造成的人工剔打、打磨、砼缺陷的修补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工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材料浪费及后续的清理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五、工期

  工期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时间完成;为确保工期,乙方要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并做好工人思想工作,安排好换休,同时安排好工人节日期间的生活。

  六、安全

  无重伤、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施工中,操作人员严格使用“安全三宝”,不准任何人在高处抛弃物品,违者罚款500—10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要求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处罚。

  七、文明施工

  固定人员保证现场清洁、文明。按施工现场标化工地管理规定, 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分项内容达不到规定要求,且不认真整改,除 赔偿所浪费材料外,每次罚款200~500元。检查累计三次以上仍达不到要求,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其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按1.5倍在乙方劳务款中扣除。如因现场不文明施工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乙方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并自愿接受甲方双倍的罚款,其所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综合治理

  按公司内部治安管理条例执行,凡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后果由乙 方或当事人自行负责,对打架、斗殴者罚款200元,并立即退出现场。 若发生偷盗行为(按实际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派出所 处理或按甲方“内部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在施工过程中,班组非生产原因(如打架斗殴,不按承包合同执 行闹情绪等),造成停窝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实际计算赔偿甲方,并要求该班组立即退场。

  九、承包单价及包干范围

  混凝土工程的浇灌架搭设、跳板铺设、泵管的拆除、清洗、清堵泵管、堵管混凝土的二次转运及处理,混凝土振捣密实,混凝土表面的找平和收光,落地或漏浆混凝土的收捡及二次利用,,按每立方米 8 元(基础部分)、 16元(汽车泵送部分)、18元(地泵及屋面塔吊浇灌部分)人工费包干。其中包括:

  1、浇混凝土前的提前润模费;

  2、层高的加高(层高3.60米以上)增加费;

  4、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及清扫费;

  5、混凝土的振捣密实及表面找平、收光费;

  6、现场零星混凝土的收捡、运输及处理费;

  7、简易浇灌脚手架的搭设、钢管架料的扣件拆除和清洗维修费;

  8、文明施工费;

  9、现场二次转运材料用工费;

  10、工具、个人防护用品费;

  11、铁铲、灰桶、扫把、抹灰工具等易耗品费;

  12、安全施工费;

  13、管理及不可预见用工费。

  14、现场除现有垂直运输设备以外的水平或垂直运输及二次转运材料用工费。

  十、包干工作内容及要求

  1、该工程按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达到标准化文明工地要求,文明施工及创标化工地包括在包干单价内。

  2、按混凝土立方米体积包干,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但堵管混凝土的处理也不增加费用,具体方量以混凝土送货单为准。浇筑混凝土的浇灌架钢管、跳板搭设及拆除和运输直至指定地点堆放,混凝土振捣及表面找平、收光和混凝土表面遮盖养护等、工护具(软、硬靠尺、灰桶、灰盆、灰盘、砂板、广线、铲子等)、低值易耗品(元钉、安全帽、扫把)。不可预见用工费(如停水、停电、机械故障、材料短时供应不上和资金暂不到位或雨季施工等临时造成停、窝工费用及人工费五佰元以下的设计变更等均由乙方自行调整劳动力)。

  3、浇捣范围内所需的临时跑道,放料、安放溜槽、清补模板缝

  及模内杂物的清理、润模、安放垫块、预埋件的安装及保护,收捡落地砼、墙、柱脚模板座浆、砼传递、捣实、抹平、覆盖及养护。按设计规范规定处理好施工缝,配合试验员做试块。砼浇筑完毕后负责场地清洁。

  4、在施工过程中,不分工程量(面积)大、小,不分操作中的难易程度,不分材料、不讲任何条件,总之,凡属于本工程施工的工作内容及施工围墙内的工作项目均执行以上包干价。

  十一、甲方责任

  1、严格审查乙方的施工能力,审查按合同进场人员的思想和技 术素质,对乙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分类建档。

  2、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严格审核乙方计划数量后按计划、品种及日期及时配备供应材料和大型机械。

  3、负责及时提供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安 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交底。熟悉图纸和规范,做好轴线和标高的测量,并将轴线、标高用划线的方式提供在楼面或已浇筑混凝土的柱上。

  4、负责乙方进场时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 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返工修整,如乙方不在限期内整改,甲方有权罚款或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并对乙方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根据现场的情况,为乙方提供住宿,搭设现场需要的食堂及 娱乐设施。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武汉市第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枣阳项目部

  乙方:

  为了加快枣阳国际大酒店工程的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高速低耗、如期完成,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订砌筑、粉刷工程专项劳务作业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期、目标等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5、承包方式:

  二、工期:

  1、开竣工日期:

  三、质量目标: 创隆中杯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创市优样板工程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包价

  一、 工程范围:

  本工程的砌筑、粉刷、屋面工程及散水等泥工所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所哟偶那个材料及机械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小型施工工具(含斗车及架子车)。

  二、工作内容及包价:

  (1)、1,内外墙体的砌筑,包括室内的砌块砖的运输,砂浆调运,勾缝及拉墙筋、构造柱插筋的植筋工作。

  2, 内外墙墙面粉刷,包括剪力墙面、柱面、楼梯、雨棚及门窗洞口侧壁的粉刷工作。

  3,楼地面的找平层施工。

  4,散水抹灰施工,屋面找平层及保温层的施工。

  5,二次结构砼的浇筑,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压顶等。

  二、工程总价: 约为: 元 。

  其中:1,砌体综合单价85元/m2,2,内墙粉刷7.5元/m2

  2,外墙粉刷26元/m2, 4,屋面10元/m2(保温找平)

  5,楼地面4.5元/m2, 6,楼梯踏步450元/层

  7,散水6元/m2,8,二次结构砼150元/m2

  9,拉墙筋植筋0.5元/根(含结构胶,具备相应资质)

  10,构造柱植筋2.2元/根(含结构胶,具备相应资质)

  注:以上价格为4m以内(含4m)楼层的价格,含内脚手架:楼层在4m以上的砌筑,内粉刷工程增加系数7%,内脚手架0.5元/m2。

  第三条 人 员 要 求

  一、 乙方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人员选派要确保思想品质高、技术素质、身体素质好,禁止招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5岁以上的年长者进入工地,女职工的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5%。

  二、乙方应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名单及联系方式,正式开工后必须全部到位,甲方核实)形成独立的管理网络,能独立承担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

  三、人员进场须向甲方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等,并在公安机关办理如暂住证(或委托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负),经甲方对照审查后方可工作。乙方未按要求办齐以上证件,甲方有权停拨工程预付款。

  四、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签字后持安全卡上岗。乙方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穿戴好各自的劳动保护用品,充分发挥安全“三件宝”的作用。

  五、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挂牌上岗,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将岗位证书(有效的')原件或复印件进场时报送甲方备案。原则缺一份罚款1000元。

  六、乙方应组织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 1 名,缺一人每人每月罚款50元。

  第四条 双 方 责 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生活用水、用电及住宿,膳食场所,乙方自行解决其伙食费问题。

  2、

  3、

  4、 向乙方下达阶段性施工任务计划书(工期及进度要求)。 做好各分包班组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施工前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文件、变更通知、监理或业主通知。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施工技术总交底,与建设方、监理、设计、质监、安监等部门的协调并向乙方及时反馈。

  5、

  6、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导、督促、检查。 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处罚、停工、直至清退出场。

  有如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清退乙方队伍并不予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a、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及技术交底拒不执行的;

  b、质量达不到施工质量规范标准的,如施工中连续出现三次返工的;

  c、施工进度、工期达不到甲方进度计划要求的;

  d、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项目部管理要求的。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驻现场代表需专职在岗,每天常驻现场,处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事物,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乙方代表必须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一起参加考勤,每缺一天罚款 50 元(事先请假另外)。乙方代表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乙方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 2 小时向甲方提出,否则每次罚款 元,迟到罚款元。

  2、乙方的管理应对其自有职工自行管理,如相关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生产工作安排、工资分配、生活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红色)绝缘胶鞋、手套、雨衣、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3、班组间应相互谦让,友好合作,发现问题,发生纠纷应及时汇报项目部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条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

  5、乙方设专职安全员工作(含宿舍管理)。设专职质检员 负责各道工序的施工和自检自查,建立严格的自检制度,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无条件返工重做直至合格,承担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有关部门及公司的质量安全检查中的处罚,验收原则上应一次通过(各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乙方检查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会同相关单位验收),若提出整改意见后,再次验收仍不能通过以每次1000元的罚款;配合项目部做好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测记录等技术,安全资料工作,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迎接各主管、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施工技术人员、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对口)。认真学习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变更通知、坚持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变更通知施工。提前 48 小时书面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若因乙方未能提出而影响进度,一切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所有工序乙方必须先做样板,报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乙方除承担返工的材料损失外,每次罚款1000元。

  6、如由于乙方施工人员的原因造成监理和甲方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对甲方任何形式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在每次支付工资款时予以扣除。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书,按计划任务书要求配足劳动力,每少一人罚50元/天。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完成甲方的所有进度指令,如不能按阶段计划完工,每阶段每延误一天(含阴雨天)罚款1000元,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班组进场施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时,经甲方项目部签字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但无任何经济补贴给乙方(为不影响总工期,甲方可在总工期范围内,对顺延工期予以合理调整)。如因甲方原因停工超过24小时,工期顺延。

  8、对于现场指令(甲方所有管理人员,业主及监理或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执行,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执行现场指令(不管是书面或是口头指令),特别是需要立即整改的口头指令,对于违背的将进行处罚,每次处罚100元,对于累计处罚3次的人员或所在班组,将对该班组处罚1000元,同时将该人清理出场。

  9、开工前,乙方需提供合同以外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等达标承诺书,并报甲方备案。

  10、乙方使用的材料应提前半个月向甲方申报用量计划,特殊材料提前一个月报计划,甲方组织采购。如因乙方的申报供量计划不准而造成的误工、影响工期和材料计划过余浪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节约使用甲方的材料,不得随意浪费,如有超用的情况发生,由乙方按市场价负责赔偿,在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管好进场人员,甲方拨付的人工劳务费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本工地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及时处理劳资纠纷,杜绝投诉和上访,严禁将劳资纠纷推向社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违法违纪、违章打架、报110、投诉、上访等事件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每发生一起,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500-2000元罚款,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2000元。

  第五条 工程验收程序、工程量的核算、工程款结算程序及付款方法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将上海第六人民医院门诊改造急诊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便于落实管理,使工程能顺利、圆满、保质、保量地完成,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门诊楼改造急诊工程

  2、工程地点:宜山路618号

  3、建筑面积:15000㎡

  4、结构层次:4层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清工

  2、承包范围:基础修土、机械挖土跟班、挖排水沟、抽水、垫层回填土、基础、主体中的所有砖砌(砌块)、混凝土(包括栏板、扶手、腰线、搁板、导墙等零星构件)浇捣、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垫块制作、搁模或夹模洞孔攘嵌、水箱、女儿墙压顶砌筑、浇捣、填充墙及构造柱中拉结筋锚固剂固定或焊接及安放、零星砌筑、配合弹线、找平、运送剩余商品混凝土到指定地点摊铺、主体结构验收前修补(以质监站中间验收通过为准)。施工场地内及施工场地外50米以内的材料运输;泥、普工方面的一切内外清理(以能搞内外粉刷为准);不在产生其他零星点工。

  三、承包价:

  1、结构:木工按砼接触面积计算,二结构木模板(圈梁、构造柱)每平米为40元(大写:肆拾元/㎡)包括钉子、铁丝、木工用电动工具以及密封条

  2、钢筋按每吨伍佰伍拾元(包括扎丝),按实计算。包括基础及二结构(圈梁、构造柱)

  3、砌筑砌块墙按每立方米贰佰元,包括浇筑混凝土。其中砌块规格为600*300*200与600*300*100.砌块墙600*300*100均在33%内,如超过部分另加每立方米贰拾元。

  4、工期:20xx.12.10日至20xx.01.20日必须完工,总工期40天

  5、所有机械及工具、附件、易耗件均有乙方自理。

  四、结算方法:

  主体结构完成,验收合格后,凭现在项目经理、仓库保管员、成本核算员签字的单据,到公司经营部进行结算。公司经营部根据提交的单据结算。

  五、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发放生活费,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余款春节前付清(跨年度工程按完成工作量造价的100%结算)。

  六、机械、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劳防用品如手套、雨衣、雨鞋等均有乙方自己负责。职工的操作证及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所有机械如:插入式振动机、平板式振动机、振动棒、电锤等及其他所对应的附件、易耗件及所需的小工具如:泥桶、铁桶、铁镐、洋镐、直尺、拖线板、浇水皮管、劳动车、铅笔、建筑线(太阳灯、动力和照明移动电箱(包括电缆线、灯管)由甲方提供,乙方保管,丢失按价赔偿。

  七、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与建设方关于工程的工期要求,配备足够的劳动力,且必须保证泥、普工工程的进度不影响其他施工班组,使整个工期不受延误、顺利进展。当甲方发现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内部混乱或技术力量不足而造成工程进度太慢,经甲方指出而无措施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乙方中途退场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按承包价的80%一次性结算。此工程项目必须按期完工如有拖迟工期每一天罚金为伍仟元

  八、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优良标准要求砌筑、墙面平整、垂直不超过2MM面粉刷构件安装等,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在施工中乙方绝对服从甲方,监理及建设方的监督,如泥、普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致使监理或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整改,为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且整改不力或无力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所造成的损失概有乙方负责。工程质量以质监站及建设方验收评定为准。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进场后、乙方负责人首先必须到工地安全员处上交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及综合保险由甲方代为办理。

  2、每一位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过工地安全员及乙方班长等的安全教育,并签字后方准上岗作业。否则,发生任何事件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服从工地领导和安全员的指挥,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如有违反,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特殊工种(机械操作工)上岗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且必须把上岗操作证复印件全部交到安全员处。

  十、工程承包保证措施:

  乙方在施工中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多、有违章操作、不听指挥、不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材料浪费等,甲方工地项目部有权对乙方作出罚款处理,罚金在承包款中扣除。

  十一、其他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全体职工食宿,乙方严禁在工地自备炊具烧饭,不准使用电沙锅、电饭锅、电炉、电水壶。每发现一次,没收用具处罚款200元。

  2、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任何人随带女眷和小孩,且不准带女职工进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按滞留工地的每人每天100元处罚(在承包金中扣除),直到终止协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材料、节约材料、利用材料、保护好各种机械设备,如乙方施工中造成材料浪费、机械因乙方野蛮施工和保护不当而损坏等,甲方有权予以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作扣减造价处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其他各班组密切配合,团结一致,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如有发生工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清退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在工作和生活中均应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习惯,现场随做随清,生活区做到文明卫生。

  6、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原因造成事故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理,如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者医疗费在5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受伤者在医疗费超过500元的,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来处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待工完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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