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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10 07:01:5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荐)药品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材料的仓储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准确、保管完好,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此项制度适用于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

  三、职责划分

  1、项目部:负责将项目剩余物资送达公司仓库,并组织仓库管理员和财务人员进行验收及盘点,办理入库手续;对物资的实用性进行检验。

  2、仓库管理员(现阶段由采购员兼任):协助项目部和采购部办理出入库,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妥善保管库存物资;负责定期将剩余物资明细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及工程部,实现信息共享。

  3、采购部:负责组织技术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对现有物资的实用性进行检验;负责办理出库手续。

  4、技术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消化处理,设计时,将库存物资考虑进去。

  5、财务人员:负责监督库存物资的验收及盘点。

  四、管理内容

  1、剩余物资的处理原则

  (1)原材料类:项目剩余下脚料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成品由项目经理运到公司仓库并办理入库;

  (2)设备类:合格品由项目经理负责运到公司仓库并办理入库,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

  (3)阀门管件类:阀门管件类,合格品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或由项目经理运到仓库并办理入库,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

  2、入库

  项目完成后,对于确定入库的物资,由项目经理负责办理入库手续,项目经理组织技术部和运营部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组织仓库管理员和财务人员进行盘点,完成入库;帐外物资单独入库,详见附件入库单。

  3、出库

  根据需要,采购部负责办理出库手续,领取库存物资,仓库管理员予以备案,财务人员进行监督,详见附件出库单。

  4、库存物资的消化

  库存物资明细每次更新后2日内,由仓库管理员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全体人员,达到信息共享。项目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负责结合库存物资进行设计,采购部负责在每次设计前,组织设计人员、项目经理及运营部经理对可选用物资进行检验;采购阶段,采购部负责领取可用物资,办理出库手续。

  5、库存物资的盘点与更新

  库存物资的盘点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进行盘点;每次办理出库或入库后一周内,仓库管理员负责将库存进行更新,盘点及更新结果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全体人员,详见附件库存物资明细表。

  6、报废处理

  (1)出库前报废:每次设计工作开始前及每年一次的盘点,采购部都会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对库存物资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品,采购部负责在每年6月份进行集中处理。

  (2)出库后报废:在物资进行到货验收后,项目部发现物资不合格时,由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处理结果抄送给设计人员、采购部经理、财务负责人。

  7、奖惩机制惩罚:

  (1)库存有而未被利用:设计人员忽略的情况,由设计人员承担可用物资采购价的.20%的责任,技术部经理承担10%的责任;

  设计文件中有,采购部忽略的情况,采购员承担20%的责任,采购部经理承担10%的责任。

  (2)物资丢失:因仓库管理员疏忽造成物资丢失的情况,仓库管理员承担丢失物资采购价的20%的责任;

  物资失窃,损失由公司承担。奖励:

  库存得到消化后,所消化物资采购价的20%用以奖励相关人员,由采购部负责此项资金的分配。

药品管理制度2

  1、医院采购办公室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配备和使用河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非基本药物销售额不得超过药品销售额的50%。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办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所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书,计划书交采购办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书由采购办负责网上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采购办提交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品,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县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中标企业结算药款。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1、加强医院、卫生室临床用药管理,催促和监督其使用根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2、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目录516种内的药品,卫生室配备国家基本药物307种内的药品。

  3、加强根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根本药物购进严厉依照贵州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根本药物价格依照零利润销售。

  4、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5、积极宣传国家根本药物政策,加大根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根本药物常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根本药物的自觉性。

  6、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实施基本药物情况。

  本院从施行医改以来全部进行网络采购及使用国家规定的根本药物,无网外及私下购药,全部执行零差价销售。

  所有药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采购网上订单。禁止采购非基药品,严厉执行网上采购,标内采购。依照上级文件的请求,在规定的时间做采购计划,并及时进行药品验收入库。

  第二、完善药事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贮存保管制度,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

  第三、我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今年6月份才进行网上采购,自实施网上耗材采购以来,我院没有网外及私自采购其他非中标产品耗材,对购进的所有检验试剂及卫生材料都进行双人验收。

  做到票物相符,价格与中标价格和国家制定的价格相符,对不符合的药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更换处置惩罚,验收人员在验收及格的票单上签名。

  第四、根据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贮存保管。

  药品进行归类摆放,严禁乱摆乱放,保持药品清洁卫生。药库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药品在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对于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要放置到专用的冷藏装备贮存。特殊药品严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药库管理人员依照临床应用的需要及库存量认真进行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需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签字之后,方可以进行采购。

  第六、主要存在问题

  1、我院在采购基本药物品种中,配送商配送的某些药品价格远远超出网上采购价(例如:100ml的盐水及糖盐网上采购价为1.4元、青霉素粉针1 60万单位网上价为0.31,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0.95元,氨苄西林针网上价为0.55,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1.29元,而且配送青霉素粉针、氨苄西林针的数量远远达不到网上计划数量的三份之一,从而影响我乡用药紧张问题。

  2、配送公司常用药品欠缺,无法采购常用药品。

药品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药品使用与调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药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门店退货药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门店退货过程质量管理实施过程。

  4、责任:

  门店质量负责人实施本制度。

  5、定义:

  5.1、药品退货:指顾客退回药品、进货退出药品、既在进货验收、在柜养护、销售复核、顾客退回各项环节发现的有质量不合格的、配送中心通知退货的、滞销的药品。

  6、内容:

  6.1、各环节退回药品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在质量无异情况下,门店应及时将货退回公司:

  6.1.1、上级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不准经营的品种;

  6.1.2、自购进三个月以内的.滞销品种;

  6.1.3、公司通知收回的相关品种;

  6.1.4、顾客有过敏、不良反应情况的品种。

  6.2、以下情形公司不予退回:

  6.2.1、药品包装有污点、陈旧、退色的;

  6.2.2、原包装已拆封过的;

  6.2.3、批号不符,无随货票据的;

  6.2.4、门店自已要求购进的,活动期间一次性购进的;

  6.2.5、由于门店自己保管不当引起质量不合格的。

  6.3、门店顾客退回药品是指顾客购买后退回的药品。门店在销售过程中,应坚持药品一经售出,非质量原因概不退换原则。

  6.4、门店进货验收、在柜养护、销售复核顾客退回各项环节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6.5、配送后由总公司召回的,由公司质管科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各门店收到后,填写“退货通知单”退回配送中心;(一式三份记录,其中一联留门店备查)。

  6.6、滞销品种退货:由门店负责人填写“退货通知单”及时退回配送中心,退出药品应记录于“退回记录”表中,此记录留存5年备查;

  6.7、要求门店质管员负责做好批号管理、效期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管理不善,致使药品过期失效品种,一律不得退货。

  7、相关表格:

  售后退回药品登记表、药品召回通知单、退货通知单

药品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项原料、存货等物料的数量及状态,准确核算产品成本和消耗定额,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资盘点的内容

  (一)盘点物资实际库存量和明细帐是否相符。

  (二)查清物资盘盈盘亏的原因。

  (三)查明有无超期储存的物资。

  第三条物资盘点的方法

  (一)动态盘点法:在物资发生出入库时,就随之清点物资余额,并与账簿记录的数额相核对。

  (二)重点盘点法:对进出频率高的、或易损耗的、或者价值高的物资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

  (三)全面盘点法:对在库、在产的全部物资,在规定的日期全面进行账实清点的方法。

  第四条盘点前的准备

  (一)所有进出库单据已于盘点前登录完毕。

  (二)盘点期间已收货而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货物,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三)整理仓库,物资排列整齐,放置标识牌。

  (四)财务部提前发出当月盘点通知,包括盘点时间、人员分工、盘点要求等。

  (五)打英分发相关盘点表单。

  第五条盘点工作分工

  (一)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库存盘点工作,包括下发盘点通知、分发及收取盘点表单、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汇总盘点报告及账务处理。

  (二)仓储物流部门:划分盘点区域,指定专人进行物资清点,填报盘点表、查实差异原因。

  (三)生产部门:清点在产品,放置盘点卡。

  (四)销售部门:与主机厂核对异地库房产品,清理退废、返工产品。

  第六条盘点工作要求

  (一)月度盘点时间为当月26日,盘点时间为12月31日(节假日照常盘点)。原则上盘点当日8-10点停产,库房闭库盘存。如确有生产任务,盘点期间物资不得跨部门流动。(二)仓储物流部门、销售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自盘,自盘后至盘点时的物资收发及时调整盘点表。盘点完成后由盘点人员和部门领导签字,于盘点日第二天交财务部门。

  (三)生产部门在财务部门领取盘点卡,由各生产工段(小组)制品人员负责清点本工段(小组)在制产品,放置盘点卡,本项工作要求在盘点日10点前完成。

  (四)财务部门在盘点日当天重点复盘生产部门,指定专人到生产部门收取盘点卡,同时对盘点情况进行复盘。生产部门复盘完成后再对各库房进行复盘。

  (五)复盘人员由自盘人员陪同进行实物盘点,复盘比例不低于物料种类的50%,抽查原则上选择有更正项、单价高、数量大、收发频繁的项目进行。

  (六)复盘与自盘有差异的,由自盘人员查找差异,经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复盘表上对应栏目签字。复盘时物料种类差错率在5%以上的,要求自盘人员对所管物资重新盘存。

  (七)复盘完毕,财务部门收集整理各部门盘点表、盘点卡(按编号收集,不缺不漏)并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填写盘点汇总表。

  (八)盘点完成后10日内,财务部门需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差异情况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报公司办公会审阅。

  第七条盘点后续工作

  (一)差异查找:盘点结束后,如有盘点数据与财务账簿不符的.情况,财务部门应组织物料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属于制度或管理类因素引起的应提出管理建议,属于个人能力不足或未尽职尽责,应对个人提出处罚意见。

  (二)盈亏处理:存在账实差异的单位应由公司办公会形成处理意见,连同《盘点总结报告》一并上报集团财务审计部,待集团同意后方可调整财务账或实物帐。

  (三)资料整理:所有盘点资料由财务部门装订成册,按照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保管。

  第八条处罚

  (一)对盘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进行盘点或未报送盘点表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二)盘点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20xx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开除出厂。

  (三)有漏盘、重盘现象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元/项的罚款,物资管理人员处以20元/项的罚款。(三)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有差异的,视其原因由公司办公会提出处理意见,因个人因素引起的应予赔偿,赔偿金额不小于差异金额的30%,涉及监守自盗、违法违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审计部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药品管理制度6

  一、为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必要时,能为消费者提供药咨询和指导

  六、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七、处方药必须由药师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调配、销售,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药师等内容的胸卡。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八、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九、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药品管理制度7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通过规范药品的采购、存储、销售以及废弃处理等环节,有效管理药品的有效期限,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内容概述:

  1、药品采购:明确供应商资质审核,确保所有购入药品均有清晰有效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2、库存管理:建立动态的.药品有效期跟踪系统,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更新药品有效期信息。

  3、销售控制:在销售过程中,优先处理即将过期的药品,避免积压。

  4、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有效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识别和处理过期药品的能力。

  5、废弃处理:设立严格的过期药品销毁流程,防止过期药品被非法利用。

药品管理制度8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压积、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或按抢救车封条管理制度)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精神的药品分别放置,高危药物应在相应药柜上贴黑色“高危药品”警示标识,药品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有计划使用,制定专人管理、领取和保管,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

  9、药瓶标签规范、清晰。内服药标签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麻醉、精神的药品为黑色边。标签上标有药名、浓度、剂量。凡标签不清、破损、模糊等应重新及时更换。

  10、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准确给药。停医嘱后,出院或死亡病人的剩余药品应及时收回处理。

  11、病人用药均必须从本院药房取得,护士有权按规定拒绝一切外来药品(包括自备药)的使用。若非用不可,应在科主任同意下,患者或其家属在《福鼎市医院外购药品协议书》上签字后护士方可执行。

  12、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签全名。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瓶。

  (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5)如遇PRN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师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瓶。

药品管理制度9

  一、化学药品管理要按我委制定的《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三、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五、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六、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如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个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9、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10、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中(或柜)内;无水乙醇1000 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钠等各500 g,溴100 g、浓硝酸和浓硫酸各1000 g,工业乙醇10 ㎏。

  11、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2、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3、凡已稀释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险药品以及学生分组实验瓶装的其它危险药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红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险药品仓库(或柜)。

药品管理制度10

  一、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危险药品库内要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通风等防护设施。做好通风排气工作,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二、要将危险品分隔存放在危险品柜内,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存放剧毒药品的专柜要双人双锁保管。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食品,

  三、要严格危险品领用手续,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教师亲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签名并负责领出药品的安全保护工作,要切实防止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严禁由学生代领。

  四、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

  五、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如发现危险品特别是剧被盗,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药品管理制度11

  1.药剂科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帐、专销、专处方五专管理。

  2.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

  3.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药剂科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档案和专帐,做到帐与处方(帐处)相符,帐与药品(帐物)相符,药品的进、销、存(帐帐相符)。专帐各栏目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

  5.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按照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即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编制采购计划。

  6.终止妊娠药品权限于本院使用,禁止转让和外借。

药品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如下。

  一、科室基数药品是指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

  二、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由医务科会同护理部确定,报药剂科备案。

  三、基数药品的管理

  1、药剂科制定统一表格,按照科室统计记录基数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责任人。

  2、第一次基数时,由科室经药剂科药库领药,一次性院内消耗。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

  3、因近期无抢救患者致基数药品失效的,由医院承担损失,做科室消耗支出。

  4、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情况下,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无正当理由失效的由科室承担经济损失。

  5、基数药品数量准确,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6、临床护理部门应有责任人管理基数药品,防止过期失效。药剂科应定期的检查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的情况。

药品管理制度13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药品质量:防止因拆零导致的`污染或变质,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满足消费者需求:允许消费者购买适量的药品,避免浪费。

  3. 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不合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提升药店信誉。

  4. 提高资源利用:通过拆零销售,提高药品库存周转率,降低库存成本。

药品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门店是连锁企业的基础,承担日常零售业务。跨地域开办时可设立分部。

  第四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是企业法人。

  第五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程序通过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通过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一)总部应具备采购配送、财务管理、质量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总部质量管理人员及机构应符合药品批发同规模企业标准。

  (二)配送中心应具备进货、验收、贮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送货等职能。质量管理人员、机构及设施设备条件,应符合药品批发同规模企业标准。配送中心是该连锁企业服务机构,只准向该企业连锁范围内的门店进行配送,不得对该企业外部进行批发、零售。

  (三)门店按照总部的.制度、规范要求,承担日常药品零售业务。门店的质量管理人员应符合同规模药店质量管理人员标准。门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第六条

  直接从工厂购进药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化验室。化验室人员、设备等条件,应符合药品批发同规模企业标准。

  第七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其他商业企业或宾馆、机场等服务场所设立的柜台,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八条

  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方可跨地域开办药品零售连锁分部或门店。

  (一)跨地域开办的药品零售连锁分部,由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

  (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配送中心能够跨地域配送的,该企业可以跨地域设门店。

  (三)跨地域开办的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由所跨地域的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的基础上审核,同意后通知开办地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四)开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工作要严格掌握开办条件,不允许放宽条件审查和超越条件卡、克。审查工作在15日内完成并上报审查结果。

  第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药品管理制度15

  1、化学药品必须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2、化学药品入库前先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合格证、产品检验证书。经核对后方可入库。

  3、领用时必须登记,并注明领用数量。

  4、搬运化学品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滚动等。

  5、化学品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泄漏或渗漏的容器不准使用。

  6、禁止在化学药品库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7、化学药品一旦飞溅入眼,应立即用清水清洗,后送医院观察治疗。

  8、化学药品每天使用必须做好记录,便于监督。

  9、药品管理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以上规定要自觉遵守,违反者除罚款外,出现后果自负。

  化学药品注意事项

  一、次氯酸钠的理化特性

  1、主要成分:

  含量:(以有效氯计)一级13%;二级10%。

  外观与性状:微黄色溶液,有似氯气的`气味。

  3、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反腐工作服,戴橡胶手套。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碱类分开存放,

  2、急救措施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具有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氯化物。

  灭火方法:采用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二、洗涤剂的注意事项:

  避免接触眼睛,请勿饮用。不慎溅入眼睛,请用清水及时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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