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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5 07:56:0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制度(推荐)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管理制度(推荐)

项目管理制度1

  1、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1)在全公司范围内,近年来创过市级优质工程以上的分包商进行摸底评价。

  (2)邀请近三年在北京创过结构(竣工)长城杯,鲁班奖的分包商进行意向协商。

  (3)对分包商近三年工程质量、工期完成情况、安全事故状况、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4)对分承包商的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了解。

  (5)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

  2、对分包商综合评定

  (1)预审通过的分包商进行报价和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评比。

  (2)总包商组织技术、经济部门进行评标。

  (3)总承包商同分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3、分包商进场必备的条件

  (1)提交企业资质等相关文件。

  (2)依据合同条款提供包涵等有关手续。

  (3)提供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图。

  (4)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过程控制及质量保证措施

  (1)分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管理。

  2)施工进度计划。

  3)主要技术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保证措施。

  6)机具投入措施。

  7)人员保证措施。

  (2)分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质量计划。

  2)质量目标。

  3)施工任务书的落实。

  4)产品的验收交付。

  (3)施工过程过程的质量监控要点:

  1)对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作好记录。

  2)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作好交底记录。

  3)作好工序交接手续。

  4)提交复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及质量保证书。

  5)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6)接受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7)做好分包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8)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商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事宜处理。

  (4)分包工程的进度控制要点:

  1)编制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

  2)编制分包工程月进度计划。

  3)编制分包工程周进度计划。

  4)编制分包工程日进度计划。

  (5)分包商劳动力管理办法:

  1)分包商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总承包商申报。

  须提供劳务人员的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公务证、健康证)及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分包商应专人管理外来劳动力的使用,开展必要的消防与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2)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施工有序地进行。

  3)分包商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施工有序的进行。

  总之,对分包商管理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分包商进场之前必须和总承包商签定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如果分包商为业主指定,该分包商还应和总包签定以工程施工中协调照顾为核心内容合同或协议,以此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更有效地加快工程的工期和质量,维护总承包商的权力和便于总承包商对工程的全面管理,协调,业主指定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希望能通过总承包商来完成。

  总承包商定期将业主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通过定期工作例会的时间,及时贯彻和传达到各专业分包,使之遵照执行。并通过总承包商的协调人员监督实施。

  分包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用工的精神,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劝其退场。

  加强对分包的安全教育,项目规定每周一上午抽一个小时的时间为安全学习,使安全意识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达到现场安全管理处在受控之中。

  工程地处市中心,总承包商将就劳动纪律、文明施工、居民关系等问题对各专业分包商做出说明,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文明样板工地。

  总承包商将对现场的临建以及临时占地根据工程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统一安排,分包商必须服从安排,使现场总体布置纳入总体计划之中。

  我公司将制定并及时下发分包管理手册及其他管理制度,使一些不了解内地特别是北京市有关建筑施工的管理规定的分包方一进场就做到有章可循,凡是不遵守规定的就严格按规定办事,坚决处罚,一视同仁,使施工管理从一开始就处于有序的受控状态。

项目管理制度2

  一、资产清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

  3、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二、资产台账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账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账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财政所负责指导管理。

  三、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财政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财政所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财政所备案、归档。

  五、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村内的集体企业、鱼塘、铺位、山地、荒坡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水利设施、道路、学校等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发包,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实行公开招标发包。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4、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集体账核算。

  5、乡财政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六、资源登记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财政所负责指导管理。

  七、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财政所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财政所备案。

  八、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赁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赁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财政所备案。

  九、民主决策制度

  1、民主决策的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工作人员聘用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村民自治所涉及重要政策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2、民主决策的程序: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议决。即: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开、执行过程和结果公开。

  3、民主决策的实施及监督:

  (1)凡涉及到需要民主决策的事项一律按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并报乡镇财政所备案。

  (2)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民主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接受群众质询。

  (3)坚持群众监督,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议,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测评结果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对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事项,乡镇有权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十、责任追究制度

  1、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挪用、私分、损坏等非法动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县乡人民政府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属无效,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对拒不改正的,是党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危害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工程项目建设未经民主决策程序讨论、未采取招投标的,所签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任何组织、部门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挪用、支配、截留村集体资金、资产,变相命令和干涉村集体资产、资金的开支使用,非法动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有关人民政府、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管理制度3

  1.背景

  随着施工项目规模的扩大和复杂性的增加,有效的物资管理制度对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施工项目物资管理制度,以确保物资的准确采购、储存和使用,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2.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项目的物资管理流程,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精确控制,以避免过度采购、损耗或滞销的情况发生。同时,本制度还旨在保证施工项目物资的及时供应,以满足项目的需求。

  3.负责部门和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物资需求的分析和计划;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并与其建立合作关系;监督物资采购和交付过程;确保物资库存的充足和合理使用。

  3.2采购部门:根据项目需求和经理的要求,制定采购计划;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询价和比较;-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跟进交付过程;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和入库,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3.3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储存和保管;制定严格的仓库管理规定,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性;定期盘点库存,清点过期和损坏物资,做好报废处理。

  4.物资采购流程

  4.1项目经理确定物资需求,提出采购申请。

  4.2采购部门根据经理的申请制定采购计划。

  4.3采购部门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与其进行谈判和询价。

  4.4采购部门根据谈判结果,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4.5供应商交付物资,并由采购部门进行验收和入库。

  4.6仓库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清点过期物资。

  5.库存管理和控制

  5.1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对物资库存的管理和控制。

  5.2仓库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经理和采购部门的需求,及时补充物资库存。

  5.3仓库管理部门定期盘点库存,记录库存变动情况。

  5.4如发现物资过剩或过期,仓库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报废、退货等。

  6.物资使用和登记

  6.1项目经理负责对物资的合理使用进行监督和控制。

  6.2需要使用项目物资的部门须提出申请,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6.3物资使用部门需要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物资使用情况和库存变动情况。

  7.监督和检查

  7.1项目经理应定期对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2采购部门和仓库管理部门应配合项目经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积极改进物资管理流程。

  8.引用参考资料

  8.1施工项目物资管理手册

  8.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本文档为施工项目物资管理制度的起草稿,将在相关人员的讨论和审批后进行最终修订和发布。

项目管理制度4

  1、建立以施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监护,对工地现场的各部位、各楼层的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整改。

  2、在安全设施上重点加强对外墙、龙门井、楼梯、预留洞及临边的防护,如外墙和楼梯临边采用钢管作水平栏杆;预留洞采用竹胶合板覆盖并用膨胀螺栓固定于楼面。

  3、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明确施工人员安全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和上岗前的安全交底工作,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落实到每个施工工序上。

  4、电气、机械设备的施工生产必须按各自的施工规程进行,班组长必须负责带头实施,现场施工员、安全员负责监督,使工程走上安全生产的正常轨道。

  5、本工程的结构支模及防护架均采用钢管脚手架,作业量大、技术要求高,负责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脚手架的操作规程进行。

  6、该工程层高较高,在装饰作业尤其是天棚吊顶及墙面装饰施工中,应搭设满堂里脚手架,并满铺架板,操作人员应栓好安全绳,并管理好施工机具、材料,防止坠落伤人。架下应尽量少安排交差作业。所有施工人员应带好合格的.安全帽。

  7、对某些新工艺、新设备在安全上重点进行管理,对脚手架、外装饰等易出现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详细的使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作业班组长专门进行培训,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无论从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力争将事故的可能性降为零。

  8、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9、装饰活动爬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0为宜。

  10、现场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系统配置和布线。实行两级保护,配电房应昼夜值班。各种开关箱都应有防雨、防潮、防尘等措施。楼梯间和行灯照明,应设安全电压,现场水泵,搅拌机械、木工房、钢筋房、电气焊、宿舍等都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项目管理制度5

  一、保洁人员应有良好的责任感,对本职工作负责,坚持每天清扫所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二、厕所内接有水源冲洗,保护和正确使用冲水设备,由专人负责清扫,每天二次。

  三、每位工人,在便后及时用水冲洗,大小便应入槽。

  四、厕所内无蛛网、无积灰、无积水。

  五、磁砖无泛黄、无尿碱、无臭味。

  六、在厕所内定期投放药物,防止滋生蚊蝇。

  七、在厕所内不得堆放杂物。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项目管理制度6

  1、基建立项需经行政集体讨论确定,5万以上议标,10万以上招标。

  2、图纸设计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单位。

  3、项目的`施工要有图纸、有施工执照、有质量检验方可进行。

  4、工程项目如单包则对工程中的材料进出应有验收制度,如双包则对工程的质量及材料进行验收。

  5、秉公办事,以质量第一为原则。

  6、发现施工中的具体问题要集体研究、行家论证加以解决。

  7、工程完工需经质监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8、基建经费预决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钱多办事。

  9、费用支出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核减率10%以内由园方支出审计费用,核减率10%以上由施工单位支出审计费用。

  10、费用支出必须凭有效正规发票,转账支出。

项目管理制度7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强制性条文及不良行为公示制,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工程必须在内部合同签订后,方能签订外部合同,以便确定安排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试验员及技术工种等,并使其掌握公司总部的.管理制度,如未签订内部合同,__各科室不进行管理。

  2、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所需总人数的60安排正式职工上班,其计算总人数按总造价除以2。5万元/人;如每月未安排足够人员,则按总公司文件处罚,由__人每月320元收取费用,由财务科直接划帐;时间按建设方合同工期减一个月。

  3、投标所用项目经理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全员证在工程款来第一批款时,由__财务科按每人每证扣300元支付给持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继续使用上述人员,则按本办法的第5条执行。

  4、经营科将内部合同和外部合同各复印一份,送至分公司各领导、办公室及工程科,以便按合同进行管理。

  5、对持证人员安排

  项目部中人员有项目经理证、技术人员(工程师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一律使用本人证件;对于项目部人员无项目经理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可采取使用别人证件,但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其被使用证件人员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责任,被使用证件人员工资实行包干:即项目经理:3000至5000元,技术负责人20__至3000元,质检、安全员、试验员1000至1500元。

  6、不论项目大小,必须有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试验员(或使用他人项目经理证、质检、安全员证、试验员证),以便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7、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证必须由公司委派,但施工员不准使用他人证件。

  8、开工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⑴进行图纸会审;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⑶办理开工报告;⑷办理许可证。如遇特殊情况,在基础±0。00完成前必须将上述证件及资料办好,否则,责令停工,并罚款1000元。

  9、项目部施工许可证内容,由工程科根据内部合同人员安排进行填写,并由工程科送交办公室盖章,再由项目部到有关单位办理手续。

  10、基础中检、主体中检、竣工验收必须通知分公司领导或有关科室参加并通知被使用证件的项目经理、质安员参加。

  11、其它管理制度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12、本制度从20__年xx月xx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8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该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职责

  2.1,财务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的资金预算编制、财务评价,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审核、向政府职能部门支付报告提交、资金支付,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帐与凭证。

  2.2,项目申报与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对外对上汇报、内外对接,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督办,负责资金使用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说明与总结,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准备各项工作、完成验收。

  2.3,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内部加工、委托外协、

  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以及协助外来施工、安装等。

  2.4,公司高层领导: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董事长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最终审批。

  3,管理要求

  3.1,专帐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帐,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2,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批复的计划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3.3,资金配套:公司自筹资金按照批复要求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

  3.4,专班负责:对项目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指派公司级领导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3.5,阳光运作:实施方案主动邀请专家论证、接收咨询,工程和大宗采购实行招标投标,所有工程和大宗采购有合同、有正规发票,工程建设推行监理制。

  3.6,档案管理:对项目全过程收集和建立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审批、设计、建设、监理、质监、施工、安装、采购供应、单项验收等各环节。

  3.7,内部监督:公司财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审计人员均

  有权有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公司定期或项目完工后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整改、完善,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3.8,外部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主动接受质监部门检查、主动送检,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4,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

  4.1,订立合同:项目涉及的工程、大宗采购均应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一般物资采购或小型零星工程可采取比价办法处理;所有工程、采购、安装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标的、技术要求、双方责任义务、验收办法、资金支付办法、质保期等内容。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合同须由董事长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有效。无有效合同的一律不得申请支付资金。

  4.2,预付款与形象进度款: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由项目专班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形象进度款须由工程实施工方提出申请、监理和专班现场人员审核、专班领导批准后,提交付款手续送批。最后一批款项的支付应在竣工验收之后。

  4.3,分包的验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达到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由分包人提出,项目领导小组和专班、财务与审计人员、必要的外部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专项评价、做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的依据。

  4.4,尾款与质保金的支付: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符合要求的,可在质

  保期满由项目专班或工程实施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予以支付。

  4.5,发票与审批:所有资金支付均须取得相应的正规发票,并取得董事长签批。无发票的或发票不合规、或者无董事长签批的,财务部拒绝支付资金。

  5,项目验收

  5.1,预验收:各分包工程、配套工程完工,由项目领导小组申请预验收。预验收的目的是系统检查、确认项目建设全面完工,具备试运行的条件。预验收由专班、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人员。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督查各分包单位整改。

  5.2,竣工验收:项目试运行达到项目计划书的各项指标后。可以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参加。

  6,奖罚

  比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7,其他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9

  俱乐部管理制度奖惩是确保俱乐部运营高效、有序的'关键部分,它涵盖了成员行为规范、职责分工、奖励机制以及惩罚措施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成员行为规范:明确成员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尊重他人、积极参与活动、维护俱乐部形象等。

  2. 职责分工:定义各个职务的职责,如管理层、活动组织者、会员等角色的任务和责任。

  3. 奖励机制:设立激励措施,如表彰优秀成员、提供会员优惠、增加参与权限等。

  4. 惩罚措施:设定违反规定后的处理方式,如警告、暂停会员资格、取消特定权益等。

项目管理制度10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环保行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概述:

  1. 环保责任界定: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环保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2. 奖励制度:设立环保贡献奖,表彰在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3.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经济罚款、职务调整等。

  4. 监督机制:建立环保监督小组,定期检查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

  5. 教育培训:提供环保知识培训,提升全员环保意识。

  6. 审核与评估:定期进行环保绩效评估,作为奖惩依据。

项目管理制度11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变更管理的职责、变更范围、工作程序、质量记录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

  2职责

  2.1工程部是项目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变更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2财务部参与项目变更的方案论证,负责项目建设土建工程变更的造价稽核。负责项目的变更ERP维护工作。

  2.3设计单位是项目变更的'技术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负责主要工艺技术设计变更审定。

  2.4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防雷和节能变更方案的论证。

  2.5项目组是项目变更的实施单位,负责变更的提出、申报,以及批复后的实施。

  3范围

  3.1一般变更:

  ——设备及材料的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没有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不改变工艺技术要求且在单项批复预算内的;

  ——项目实施进度超出批复要求的。

  3.2重大变更

  ——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超出单项批复预算但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

  ——因实施方案漏项,或新增加的超出原设计工艺包内容的;

  ——特种设备实施内容发生变化的。

  3.3技术方案变更

  ——改变批复方案工艺包内容的;

  ——关键设备主体技术指标、工艺控制参数进行变更的;

  ——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

  4工作程序

  4.1项目发生变更前,由项目组提出变更申请(附表一),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利益、变更成本、变更带来的影响以及变更实施计划等,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4.2按以下流程进行变更审批:

  ——对于一般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

  ——对于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设计单位技术确认,工程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对于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技术方案的变更,由项目组提出,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拟文上报公司批复后实施;

  ——特种设备发生变更,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4.3对已批准的项目变更,项目组应按计划进行实施,并确保变更内容的实施质量及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

  5质量记录

  5.1项目组必须及时收集项目变更相关资料,项目竣工后一并整理归档。

  5.2变更资料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确保真实、齐全。

项目管理制度12

  项目岗位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明确项目团队各成员的职责、权利和工作流程,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地进行。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岗位设置与职责

  2.沟通协调机制

  3.绩效评估与激励

  4.问题解决与风险管理

  5.培训与发展

  内容概述:

  1.岗位设置与职责:定义每个项目岗位的职责范围,包括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和预期成果,以及岗位间的协作关系。

  2.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会议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快速解决。

  3.绩效评估与激励:设定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标准,与奖励、晋升等激励措施相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4.问题解决与风险管理:制定问题解决流程,设立风险预警机制,预防和应对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

  5.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持续的学习和发展机会,提升团队的整体能力,适应项目需求的变化。

项目管理制度13

  为规范重大投资项目行为,防范重大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与完整性,提高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医院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投资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设备购置、工程项目投资、基建维修等项目。

  2、医院对重大投资项目必须实行可行性论证和投资效益分析。医院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做出评价,对可行性报告必须经医务、后勤、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并出具文字论证意见。

  3、医院领导班子对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集体讨论后,认为可行性的项目实行集体审议联签决策制度。

  4、对集体审议决定的重大投资项目严禁任何个人擅自改变决策意见。

  5、因对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不当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6、按照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决策人员与经办人员必须实行分离,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7、重大投资项目决策通过后,经办科室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8、医院应当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负责。

  9、医院应当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和监控,强化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管,并定期进行监盘。

  10、医院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处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项目管理制度14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项目从启动到结束的全过程,旨在确保所有相关文件的完整、准确和有序。这些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启动阶段的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文件等;

  2.项目执行期间的会议记录、进度报告、变更请求、沟通记录等;

  3.项目收尾阶段的验收报告、总结报告、财务结算等;

  4.相关法律文件、合同协议、授权书等;

  5.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文档、设计图纸、测试报告等。

  内容概述:

  1.档案分类与编码: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标准和编码规则,便于检索和管理。

  2. 档案收集与整理:规定各阶段档案的收集时间、方式及整理流程。

  3.档案保管:明确档案的存储条件、期限和安全措施。

  4.档案利用:设定档案的查阅权限、借阅流程及归还规定。

  5.档案更新与销毁:规定档案更新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过期档案的销毁流程。

  6.档案电子化:推动档案的数字化进程,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与备份。

  7.培训与监督: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培训,强化员工的档案意识和规范操作。

项目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大修等重大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委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信访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贪污贿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违反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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