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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17 08:06:2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课老师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表等台账作为记录。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

  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课后,任课老师要带领学生负责清洁,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账建卡,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3、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4、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5、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6、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7、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8、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领导批准。

  9、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

  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三、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2、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4、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5、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6、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7、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8、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四、实验室管理守则

  1、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

  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账、物、卡相符。

  2、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

  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4、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5、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安全承诺书》。

  五、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2、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3、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4、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5、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6、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7、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8、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2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电等保障实验室安全的工作。

  2、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专室专管,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安全检查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做好防盗工作:各室负责人要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各实验室的钥匙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药品室,室内无人时立即关好门窗。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4、仪器室、准备室、教室要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好用、砂箱备足防火沙。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各类物品及电器电路着火灭火知识,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护好师生和实验员自身的安全,实验前实验员必须检查电器是否安全,提前说明该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实验时技术人员必须到学生中间现场指导,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证学生实验安全。

  7、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经常检查水管水阀有无渗漏。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电器设备要接地保护,以防止用电事故发生。严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和用电器具,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送医院救治。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3

  浦江高中机动车进出校园补充规定

  根据z市教育局[2xxxx]1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z省浦江高级中学机动车进出校园补充规定》:

  1、严格执行《南京市校园机动车安全行驶管理规定》;

  2、经同意进校园的机动车一律从校前门南侧门进出;

  3、进校园机动车、汽车一律停放在校正门至八角广场道路中心花园两侧道路外侧,垂直于道路,车头朝外排齐,摩托车停放在教职工自行车棚内;

  4、学生上下学进出校园期间10分钟严禁机动车与学生混行。

  5、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帮助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将进行大会通报批评。

  本补充规定从二0一五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4

  一、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悬挂在墙上。

  二、学生进实验室做实验之前,由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操作。

  三、本、专科生做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研究生必须有导师或其他教师负责指导,不经导师批准不能独立操作。

  四、教学和科研实验所用的设备、器具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指导教师进行讲解。不准动用其他无关设备、器具、设施等,不准改动、拆动安全装置。

  五、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负责学生在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实验的技术安全,有权令违章违纪者停止操作,并做出检查。

  六、节假日、夜间进行教学和研究实验时,事先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在院、系备案后方可进行。学生做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

  七、对易燃、易爆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健全领取、发放、储存、登记等项规章制度,绝不准乱扔乱放、随意倾倒或销毁处理。

  八、禁止学生和教工在实验室里用电炉等电器做饭、烧水。

  九、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电源、电闸下方,不准摆放易燃物品、设备和杂物。不准擅自改动、安装用电设备设施,不准乱接乱拉电线,接临时电线必须向动力部门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由持电工证的正式电工安装。

  十、电钻、手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十一、承揽校外的教学、实验和生产任务时,在签定协作合同的.同时,要明确安全责任。

  十二、实验室内要文明整洁,器具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堆放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一切私人物品,要有安全通道,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十三、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库或保险柜存放,要有专人管理,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要定期检查。

  十四、在实验教学结束后,要清理好现场,关闭电源、和水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十五、在教学和科研实验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十六、违反本规定,按有关条款执行。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创造良好的实验工作环境,促进学校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场所。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创建安全稳定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学校职责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国家、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各项方针、政策,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行动。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包括实验室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与运行管理,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实验室危险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防护保障,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等。

  第六条部门职责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承担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实验室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接××相关管理部门如公安、环保等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根据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类规章制度及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级层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推进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推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推进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督促隐患整改落实;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及生物试剂的采购、使用、储存管理,以及化学和生物废弃物回收处置;负责监督落实实验室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年检等手续,组织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持证上岗等工作;负责学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对实验室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气体、污水排放、噪音等进行监督管理等。

  (二)保卫处负责实验室消防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与实验室安全相关培训教育活动,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等。

  (三)财务处负责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及时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实验室安全相关项目的预算、招投标、结算等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四)教务处负责推进相关教学单位对实验教学项目潜在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将实验室安全课程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课程建设计划,将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列入实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课程主讲教师在正式实验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对学生进行培训,指导实验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操作指导;在教学检查、工作考核、教学管理等过程中要体现实验室安全方面的要求,将教学过程中涉及师生实验室安全的事项作为教学评估与监督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学生处负责在本科生新生入学和日常教育中,向学生宣传国家以及学校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协助开展本科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制的实施工作,配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活动;把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法规作为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对学生在实验室工作中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善后处理等。

  (六)研究生院、××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在研究生新生入学和日常教育中,向学生宣传国家以及学校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协助开展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制的实施工作;将研究生实验室安全课程建设纳入建设计划,配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活动;把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法规作为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对学生在实验室工作中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善后处理等。

  (七)科研院负责建立科研项目潜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在科研新项目活动申请/立项前督查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对有潜在安全风险的项目建立相关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并落实安全责任人,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八)基本建设处负责在新建科研实验综合楼的设计中将安全和环保因素作为必要的设计要素,做好相关环境评价工作,规划好“三废”、噪声等环境污染项目的达标排放,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和功能布局等。

  (九)总务处负责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开展已有教学科研实验楼实验室安全与环境达标整治工作,负责与实验室用水、用电相关的基础安全管理工作等。

  (十)人事处依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将实验室安全培训列入教职工培训计划,并协同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把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职工晋升、评奖的重要考核内容,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认定,执行对事故责任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

  (十一)××委组织部负责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干部考核、晋升等工作体系中,并将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工作体系中。

  (十二)××委宣传部负责协助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报纸、橱窗、网络等媒介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十三)××委巡视办公室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对基层××组织的巡察工作内容,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实施监督管理,对严重违规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二级单位职责二级单位是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要纵向及顶、横向达边,全面渗透到本单位的日常教学、科研活动中,并纳入到各种评优、晋升及绩效考核体系。××政××、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共同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确保人员有变动时及时更新;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经费投入机制,确保经费到位。正式发文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政××担任组长,分管实验室安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实验室(研究所、中心等)负责人等参加;领导小组要求有具体人员组成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发文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建立“二级单位—实验室—房间—个人”实验室安全四级责任体系,覆盖本单位所有校区、楼宇、实验室和房间,实验室(研究所、中心等)要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并层层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在本单位内部妥善保存备查。责任体系有变动时保证及时更新。建立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现学科特色的应急预案并张贴上墙;建立本单位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涉及安全隐患的设备(如大型仪器、高温、高速、高压、强磁、低温等)有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醒目处;危险性实验、工艺有实验指导书或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并明示;建立危险性实验风险评估与准入机制。组织并落实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活动,并保存记录;在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实验室工作的相关教职员工中推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涉及实验室、房间、危险源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对于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记录有存档,隐患整改有记录;服从、配合××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等进行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根据××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等的'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或组织、督促、协助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问题隐患的整改,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归档;需要学校帮助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同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配备必要的实验室应急救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部门和学校的要求,认真做好其它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第八条责任人职责

  (一)校领导职责。校××委××、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提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财力、物力保证。分

  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上级布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负责审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文件;部署并组织监督、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其他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督促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二)部门管理人员职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的正职领导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学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学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文件,开展学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学校的实验室安全环境设施建设,制定学校的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二级单位配备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对本部门分管副职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副职协助正职落实相关工作,部门其他管理人员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其他管理部门的人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

  (三)二级单位管理人员职责。二级单位××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级单位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二级单位安全秘书、实验室或课题组负责人、房间安全责任人等)的职责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布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四)实验操作人员职责。实验操作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从业范围内,履行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规定的实验室安全职责,对自己所在岗位的实验行为负直接责任。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实验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全情况;完成实验后,必须清理设备和场地,切断电源、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基地,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突发事故模拟演练,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条物理系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包括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协调、督促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根据学校的实验安全工作计划开展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实验室应设定一名兼职安全员(研究生),安全员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安全违章行为。

  第四条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一认识,确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第五条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张挂在实验室明显区域,严格贯彻执行;制作适合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片,以直观形象的图片、通俗易懂的语言、具体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向实验人员进行实验安全基本常识、安全原则教育。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新进实验室人员必须先接受学校设备处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技术安全工作档案。

  第七条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学校安全管理相关部处与物理系、物理系与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与各实验室成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第二章消防安保

  第八条各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显、取用方便之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非应急状况下,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保持走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对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超负荷用电。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电、水、气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实验室应定期对电源、水源、火源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要有记录,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安装接地装置,对出现老化现象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第十四条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实验中必须使用明火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

  第十五条涉及化学合成及材料探索、晶体生长的专业实验室,仅限经专业系统培训的相关专业研究方向教职员工及其学生于专业实验室范围内开展合成及制备等实验工作,严禁在其本专业实验室或院系指定样品合成公共实验室外任何区域开展合成与生长相关实验。

  第十六条实验楼(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需要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第十七条各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剩余药品必须妥善保存。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及时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

  第十九条实验室在从事涉及压力容器、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二十条实验室应采取适当的防盗技术手段,安装必备的防盗设施,理工楼等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门卫和晚间值班人员,门卫和晚间值班人员应按门卫制度和值班职责,尽心尽职。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做好实验室防盗安全工作。一旦发现盗窃事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三章环境安全

  第二十一条各实验室严禁饮食,以保障实验室成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实验室环境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二条各实验室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废气、废液、废渣和噪声的处理与排放的管理,不得污染环境。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抽烟﹑和乱丢垃圾。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第二十三条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有毒有害废液、化学及生物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处理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工作原则。学校设备处委托化学系指定教师定期收集和处理有毒有害废液和固体废弃物,各实验室需积极配合。

  第二十四条盛装化学废液的容器应是专用收集容器,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学废液,容器上应有清晰的标签。一般化学废液,分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等三类废液收集桶分别收集和存放;剧毒物质与放射性同位素废弃物,必须单独分类存放,并按剧毒试剂或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具体细节遵照学校委托专门负责学校废弃物教师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新建、改造、扩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并坚持竣工合格验收制度。

  第二十六条废放射源的处理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待处理的废放射源必须妥善保管,严禁随意堆放、掩埋、焚烧和丢弃。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废弃装置,在没有取出放射源的情况下,不得对其装置进行任何处理。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安全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或产生预定水平χ、γ电子束、中子射线等的电器设备。

  第二十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实验室要认真贯彻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账目,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实验室要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实验人员必须配备防护装备方可参与有关实验。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实验教学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条须经常对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规范化存储和使用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十一条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专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安全措施,坚持“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物质不同特性分类、分项存放,性质或防火与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一起存放。对存放中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存放地点要安装防火、防水(潮)、防泄漏、防盗设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必须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向具备经营资质的单位统一购置,严禁其它单位与个人私自购买。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领用,须做好详细的领用和使用记录。使用剧毒品、放射性同位素,应按同一批次实验的需求量按需申领,使用情况当日报告,实验剩余当日清退,严禁存放、带离实验室,严禁私自销毁、丢弃或借予他人。

  第三十四条转移和运输剧毒品、放射性同位素及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危险品,必须妥善包装,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过程须派专人随行监管。

  第三十五条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放射性危险标志,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联用锁及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装置。实验工作人员须佩带个人放射计量仪,定期接受个人放射剂量监测,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定。

  第五章特种设备安全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系实验室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第三十七条物理系购置的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取得许可的单位。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的维护工作原则上由生产厂家负责实施,以确保安装、维护的质量和使用安全。特殊情况需由其他单位承担的,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毕,自检合格并经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检验合格,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到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且将登记标志固定在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凡未按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条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做好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安全。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培训与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四十一条各实验室应制定服役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

  第四十二条易燃气体气瓶与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且配备泄露监测装置的场所。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第四十三条严禁使用超期气瓶,超过检验期的气瓶应予以避免并及时联系相关购置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敲击和碰撞压力气瓶;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压力气瓶要专气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第四十五条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存有安全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第四十六条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室内无人时,禁止使用易燃器具。

  第六章仪器设备安全

  第四十七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持良好的性能和准确的精度,并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学校有关部门停水停电的通知和气象部门的恶劣天气预警通知,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如遇台风、暴雨、冰雹、雷暴等恶劣天气,应提前对贵重仪器设备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小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在发生恶劣天气情况时,须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值班。

  第四十九条各类实验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上机前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上机时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后必须有人值守,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遵守者,相关设备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员有权对其劝阻、纠错直至拒绝其继续使用。

  第五十条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各种随机资料,要按规定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携出或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批准,向管理人员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第五十一条贵重仪器设备及其附属的安全装置,未经申报批准,不准随意拆卸、改装和报废。确需拆卸或改装时,应书面请示院系领导批准,并报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方可实施。

  第七章保密安全

  第五十二条各实验室应定期清查本室承担的科研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划定密级;按照密级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第五十三条实验室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按科技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十四条涉密项目的实验场地,一般不对外开放。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参观的,必须报学校保密相关部门批准,并划定参观范围。

  第五十五条实验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的,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应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

  第八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五十七条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实验室和个人,物理系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令其限期整改。凡被责令整改的实验室,要采取相应的限期整改措施,经各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五十九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了被盗、火灾、中毒、人身重大损伤、污染、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物理系、保卫处、设备处等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将予从严处理。

  第六十条对安全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处理意见。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7

  1、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讲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观念,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2、指导学生会卫生部开展活动,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全校清洁卫生工作,加强全校清洁卫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公布评比结果,使校园整洁净化。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4、经常检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和食堂卫生工作。

  5、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避免变质失效。

  6、严格执行医疗器具的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门诊工作,做到热心、耐心、细心为病号服务、送药上门。坚持业务进修,提高医疗质量。

  8、切实做好预防近视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10、尽量帮助教工解决医疗上的困难。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8

  一、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九、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9

  1、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德育处通报。

  5、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校消防职能部门。

  6、对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实验室使用的气体钢瓶应保持最少数量,并有专人管理。

  二、放在室外的气瓶应有气瓶柜并加锁,放在室内的`气瓶应有支架立放或卧放。钢瓶上应有安全帽、橡皮圈以防倾倒爆炸。

  三、氢气钢瓶必须放在室外的专用氢气钢瓶房中,内存氢气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密封,严防氢气外溢或空气渗入引起危险。

  四、气体钢瓶移动或搬动时应轻拿轻放,严防撞击。

  五、易燃性气瓶和助燃性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六、气体钢瓶应离明火10米以外,不得靠近暖气或其它热源,应避免曝晒,夏天应注意降低室温,并经常检查,防止漏气。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1

  学校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专人负责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校园内各建筑物设备设施情况,并及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随身关注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5、学校校舍每学期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雨季和台风季节更要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常用设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维修,加固;不超期使用、危险使用。

  7、校内场地和周边环境经常清理,排除危险设置,重点部位有警示标志。

  8、检查、维修认真仔细,保质保量,如因为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9、学校建筑方面存在的隐患,教师及时上报给学校领导,如有漏报、瞒报教师要负责任。

  学校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1、进行实验前接受教师安全教育,了解实验的基本知识和紧急事故处理办法;

  2、做实验前,根据所做实验的`安全要求做必要的准备和充分的预习,在得到教师允许的情况下进入实验室,开始实验;

  3、在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及追逐打闹,实验时注意力集中,按照实验步骤认真操作,未经允许不随意改动实验操作前后次序;

  4、在实验演示中对学生说明使用化学药品的注意事项,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5、严格按照要求取用各种试剂,不浪费试剂、不随意混合各种试剂或将试剂倒入水槽,按规定回收或将试剂倒入指定废液缸,不将实验室内物品带出实验室;

  6、实验结束后,关闭门、窗、水、电、气等阀门,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再离开实验室。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到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立刻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了解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10.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1.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2.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了解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情,便于疏散和灭火。

  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4.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3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各室必须张贴相关制度、规程、目录。

  2、实验室管理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程序进行各项实验。

  3、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4、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5、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将食品带入化学实验室。

  6、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7、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实验室,是指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活动的实验工作场所。

  第三条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健康、环保的实验室是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管处”)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同联动、各二级单位及实验室具体实施的工作体制机制。

  第六条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实验室维修等项目开工前须经实管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将其作为设计、建设、施工及财务报销的必要条件及重要依据。

  第七条实验室须严格落实仪器设备类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及零配件、成品软件、实验材料、实验用低值易耗品等)的全寿命周期管理。根据研究需要和标准配置相应仪器设备,并采取必要手段全力延长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寿命。

  第八条实验室须对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准确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相关数据。

  第九条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队伍规划与建设,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质。

  第十条学校按照××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安全监管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政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技术安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同时在××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平安高校”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单位为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人力资源处、保卫部(处)等部门。其中,学校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实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实管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校××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组织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拟定实验室安全政策、方针和规划等。

  (三)审议实验室安全工作重大隐患整改、事故处置方案等重要事项,提出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建议等。

  第十三条各二级单位××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领导责任人,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要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日常检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危险源、仪器设备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实验室学习、工作人员须遵守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自觉接受包括保密教育在内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保密规定及要求,防止与杜绝安全事故及泄密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实验室安全规划及年度实验室安全水平提升计划,配备所必需的资金列入每年的经费预算。

  第十七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类别,即:一类(重大安全隐患)、二类(较大安全隐患)、三类(一般安全隐患)、四类(不规范行为)。

  (二)实验室安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高风险)、二级(中风险)、三级(低风险)。

  第十八条项目危险源安全管控制度。

  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病原微生物及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危险源的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甄别,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主动上报。

  第十九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一)师生未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课程、培训考核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学校、二级单位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指导教师须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

  (二)气体钢瓶、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等危险实验物品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并且在公安、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办理申购备案手续。

  (三)实验室应在开展教学、科研新项目活动申请或立项前开展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考核制度。

  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二级单位及教职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建立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安全值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防盗装置等检查。实验室应合理设置工作区、学习区及实验废弃物存放区等功能区域,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物品摆放有序并及时归位,无易燃废弃杂物。实验室内严禁住宿、饮食、吸烟等不规范行为。

  第二十二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帽、防护帽、呼吸器或面罩等。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用电须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插线板、严禁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电取暖器具,使用电吹风、烘箱等电加热设备后应及时拔除电源插头。做好水、电、气、暖和门窗等监管工作,避免管路老化、堵塞等现象。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化学品、配置试剂、固体粉末、气体等各类实验耗材,按照“一容器一标签”的原则在容器外张贴唯一信息标签(信息包括主要成分、采购或配置日期、责任人、使用状态等),不得使用破损玻璃容器等。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实验室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必要的基本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通风橱须合理配置、合规操作,不作为试剂储存区,实验过程中观察窗应下拉于安全位置。化学和生物实验区域需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学校对实验室相对密集的实验楼栋各层公共区域配备专业应急器具柜,学院指导实验室配备应急药箱、消防毯、呼吸器等必要的应急物资。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针对特定危险源配备专用试剂柜、气瓶柜、气体泄漏报警、氧含量监测报警、温湿度监控报警、安全屏蔽设施、通风设施等安全装备,并采取划定警示标线、设置警示标识等安全提示措施。

  第二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设立专库或专柜储存危险化学品,做好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领、用、存、取、登记等闭环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其他管制类化学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技防措施需符合管制要求。

  第二十九条生物安全管理

  规范病原微生物及实验动物的采购、实验操作、生物类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程序,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

  第三十条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

  化学品废弃物处置须坚持“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工作原则,严格实施“统一收集容器、统一废弃物标签、统一收集流程、统一回收暂存,统一集中处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

  第三十一条气体钢瓶安全管理

  建立气体钢瓶从供应商遴选与准入、购买(租赁)、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制度。各二级单位需办理气体钢瓶准入手续,正确固定并规范状态标识,严禁易燃性与助燃性气体钢瓶混放等。

  第三十二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教师的责任

  1、各科教师在课堂内外都有对学生护书培训的任务,做好督检查工作。

  2、按照使用的频率和方式,可以将教材分为两类:《语文》、《数学》、《英语》为一类,要求学生为课本包上书皮,《音乐》、《美术》、《品德与生活》等教材,可分年级直接存放在专业教室,或由科任老师负责整理保存,并给教材编号,按学生的学号统一发放,下课时再由老师统一收回保管。

  3、每学期开学之前,各教研组长组织本学科教师对教材中变更的内容,做一插页,加入旧教材,注明变动的地方及变动内容;对于变更的有关练习,也要做成插页,加入《练习》中。

  4、定期引导学生对所使用的教材进行维护,经常在班级开展教材维护展评活动。

  5、学期结束时,由各科老师协助图书室,作好有关教材的检查回收工作。

  6、图书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收回的教材消毒整理,确保教材的整洁、统一、有序。

  二、学生的责任

  1、拿到教材后,先在书签上写下自己的姓名、性别、自己喜欢的格言警句。

  2、使用教材时,做到不乱写、不乱划、不标记、不折角,做课堂笔记和课堂练习时,要听从任课教师的'安排。

  3、经常对所使用教材进行维护,如:把折卷的书角伸展压平等。

  4、在教材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慎,造成教材严重破损直接影响下次正常使用者,要自费购买一本新教材,并在书签上写清破损的原因;如造成教材丢失者,也要重新购买一本新教材,并在书签上写上丢失的原因。

  5、期末,教材交给图书室统一管理验收。如发现教材破损较为严重,影响到教材使用年限的,学生要按照教材定价赔付。赔付金作为教材维护基金,由图书室统一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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