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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时间:2022-06-17 13:10:4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个小卖部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2

  很惊异,能够利用课余那些时间的碎片读完这本《云边有个小卖部》,更惊异的是,这么久了,我还能时常想起它。也许,是书中那个少年的成长经历深深地打动了我吧。

  家,始终是心里迈不过去的坎,也是最好的避风港。越是忙碌的时候,越想念久未相见的亲人,哪怕是在忙碌的时刻看上一眼,心中也是满足。我的脑海里时时闪过张嘉佳的一句话:“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那座孤岛,有泪水有欢笑,有当下有远方。这,也是我内心的感受,所不同的只是我没有那样生动细腻的笔触罢了。

  故事中的刘十三,家住在一个山间小镇上,而外婆王莺莺开了一间小卖部,推开窗户,伸出手仿佛就能触碰到云朵的边缘。刘十三自小与外婆王莺莺相依为命,他一直想逃离这个小镇,却又屡次碰壁,事业与爱情更是一败涂地,也许没有什么比那时候的境地更为糟糕。

  满怀热情的刘十三,怀揣着梦想来到车水马龙的大城市,终于意识到,很多事并不是努力与坚持就会有所回报。他颓废,迷茫,直到王莺莺将他灌醉,开着拖拉机连夜将他带回。刘十三为着几乎无法完成的工作任务,拼尽全力,却忽略了生命中那盏微弱的灯光。对于王莺莺来说,因为刘十三,她在云边镇才能过得心满意足。

  与许多年轻人一样,刘十三也有过别样美好的故事,那一年,他遇到了程霜。“如果我能活下来,就做你女朋友。”那个光芒万丈的姑娘,甜甜的笑意,干净又爽朗,像是一大捧灿烂的阳光,明亮地扑进了刘十三的心房,只是年少的他们都不知道,那种感觉叫喜欢。她陪着他熬过最艰难的时光,她为他出谋划策,更为他忙里忙外。

  程霜用她对生命的热爱,与病魔开启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可最终她依然撑不住这场对抗。在寒冷的雪夜里,两人相拥而泣,哭成了泪人。程霜为刘十三留下《一缕光》,后来我们才知道,微风轻抚着云边镇,花瓣纷飞的天空,已成为刘十三最后的美好。

  生命中最重要的王莺莺还是走了,悄悄地去了那个遥远的地方。刘十三不断向上攀爬,为她点燃那一盏明亮的灯笼,他知道王莺莺一定能寻到回家的路。她以她的方式,坚强地捍卫着刘十三的一切。可就是这样勇敢的人,还是会随着年轮远走,一步也不回头。那份沉重是我一辈子都无法忘怀,也无法割舍的'悲伤。

  无论如何,刘十三依然拥有着许多人不曾拥有的温暖:爱他如命的外婆,迎光而来的程霜,为他写歌的智哥。无论人在何处,有悲伤也会有希望。人这一生,再珍惜的东西到最后什么也抓不住,一切终将归于尘土。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过的这一生,是如此的真实。比起大喜大悲,过好平凡的一生更是求之不得。

  无论前路如何,愿生命中的我们始终闪耀着光芒,一路前行,延续无尽的希望。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3

  这是近期我看过最温暖的一本书,平淡真实,有着让人向往的宁静,这种感觉像是夏天悠闲地躲在树下听见蝉鸣的声音。故事里的内容会让人笑到肚子疼,也会让人哭到不能自已;感慨这个世界原来有这样的人,有这样的故事,有这样的感动。喜欢作家张嘉佳始于《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这本书,在他销声匿迹了5年之后,他带着长篇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全新回归,这篇小说的文字不在于华丽,而在于入心,让我们再一次感受欢笑和眼泪,悲伤和希望。

  故事所构建的情节并不算复杂,而我深深地被里面的人物故事所吸引所感动,就像生命中某些珍贵的片段,其实都来自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春日里的山野桃花,夏夜里的微风故事,秋天里节日团聚,冬雪里的悲伤离别。平淡却贴近现实,没有城市的浮华与喧嚣,有一种洗尽铅华的境界。在每个阶段故事的背后,总是能找到有关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

  刘十三的人生看似很糟糕,却也是个幸运又幸福的.人。他有个梦想:考取清华北大,远离王莺莺,去大城市生活,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日子缓慢安静也还算热闹,尽管后来结果不尽人意,殊不知今后的生活也可以活出另一番风味来。外婆王莺莺是一个敢于面对生活、爱生活、会生活、能干、慈祥的老太太。她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却始终为刘十三撑起一片新的天地。对刘十三无微不至地关心,默默地为他付出,一直不求回报。特别是用拖拉机将喝醉了的外孙刘十三拖回小镇的那个夜晚,连空气里都掺杂着淡淡的忧伤,这种最真实的情感感动着每个人。而童年好友程霜,像是一个过客,却从一开始就闯入他们的生活,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促使刘十三改变的人,陪伴刘十三度过人生中几个很重要的阶段,她的自信、乐观、豁达、向上的力量,总是感染着刘十三,而刘十三则一直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却也更似亲情,而他们相互又是彼此生命里的一缕光;正如书中那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这本书的最后写道:“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就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你会忘记我,但我希望,可以让你记得那些生命中重要的人。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4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摘自《云边有个小卖部》

  初读这本书,确实不够惊艳,没有华丽的辞藻,平平淡淡。可正是这平平淡淡,让我回味无穷。张嘉佳一边轻描淡写着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一边渗透着人生的变化无常。他用着简单的描写,却生动地刻画出了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的一生,读完总有一股说不尽的忧伤涌上心头。

  作者张嘉佳说,“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我想,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缕光照亮着前行的道路上。对于主人公刘十三来说,照亮他的大概就是外婆王莺莺,还有后面一直陪伴着他的程霜。

  故事的开头是美好的.,结局却不尽人意。他从小就个计划本,每次完成一个任务就划掉一个,可渐渐大了,任务很难实现了,梦想的清华北大全都没有考上,只是去到一所普通大学,谈了一场恋爱,可最后还是没有打败世俗,深爱的杜丹为了金钱名利跑了,找到一份保险工作,却次次碰壁,卖不出一份保险。最后,外婆连夜开着拖拉机把他拉回了云边镇。刘十三被生活压力压的透不过气,可他依旧坚强,还好,有外婆做她的后盾。

  现实还是没有善待刘十三,刘十三从来未想过从小和他拌嘴的外婆会离开他,就像突如其来的,王莺莺被告知得癌症。

  他想起外婆和他的对话。

  “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

  “外婆在的,一直在。”

  书中还有一个让我记忆深刻的人物—程霜。从小身患绝症,病危通知书下了无数次,从小待在医院中,只出来过三次。一次是四年级第一次遇到刘十三,一次是二十岁车站与刘十三重逢,还有一次是手术前最后与刘十三相处。一个从生下来就与死神做斗争的女孩,活的比任何人都坚强。她和刘约定好,如果最后这次手术挺过去了,他们就结婚。但老天还是没有可怜这个一辈子都在和病魔做斗争的女孩,没可怜这个受着生活处处打压的男孩。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山顶,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书的结尾,王莺莺和程霜陆续离开,球球也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少女的话,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书包和刘十三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虽然人生死无常,命运不善待自己,我们也应该努力生活,珍惜那些坐在身边的人,期待我们未来遇见的人。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5

  现在是大晚上2:00,终于把这本书后面部分一口气给看完了。起初不是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笔,觉得作者的写作很幼稚,以为又是那些幼稚的青春疼痛文学一类的书,虽然我确实抱着类似的想法去阅读的,因为自高二以来书确实看得少了,加上长期碎片式阅读打散了我整本阅读的专注力,名著读起来很吃力,经常会走神,倒是这些不太需要过脑子的书籍才适合我叭!

  不过,这本书在网上好评如潮是应该的,小说前期发育的过程中穿插了很多具有矛盾点的情节(小高潮)推动故事发展,小说的结尾也很触情,让我不忍心但又忍不住一口气读完,“悲剧就是一步步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各种亲情和爱情的矛盾不断升级加强了情节的复杂和影响力,不得不说,作者很会营造紧张的氛围感!而且结局刘十三孤独一人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必定会引发读者情不自禁的带入联想,同时,也容易让人想起一个人——《活着》里面同样孤独终老的福贵,但想必余华笔下的福贵是难以超越的,作者或许想模仿余华的情节及人物,但是二者的作品真的是不配比较啊。

  我不太喜欢这类书的原因第一是情节第二是写作风格,但我觉得这本书倒是有些清新脱俗,情节设计让我觉得很舒服,没有那些扭扭捏捏假惺惺的玛丽苏,亲情与爱情的比重也是相当的,情感穿透力也很强,写作风格至少是不那么幼稚,而且尤其是动态的环境描写十分生动、画面感强烈。

  但是我不太适应这样的文笔,我发现那些大名作家的文笔真的十分写实,不知道他们是不注重打磨还是刻意不往这个方面写,他们的文章都是偏于理性,注重文字要给你传达出什么信息,“画面感都要来自于自己的想象,而不是靠生动的文采让你看到浮于表面的固化的“画面感”或者将情感都灌注在描写中,比如在余华的《活着》中,直白写实的文笔是我自己的脑补想象才一步步在脑海中走完全程的画面,情感都是灌注在情节的细节中的,而读到这本书,作者的文字只会让我跟着作者脑海中的画面去补脑,就我而言,我觉得还是《活着》这类书读起来更舒服、更自由一些。

  当然,现在的.时代趋势可能是这样的,大众喜欢文字温暖一点的文章,文学有各种各样合理的存在形式,每类文学也有它对应的人群,但是我发现近几年来的书籍都在向这本书类似的文风靠拢,我想大概也和信息化时代带来的碎片化阅读的习惯有关吧。

  最后,还是要赞美作者一下,作者结尾真的写的很精彩!我发现张嘉佳真的是一个很富有情感的人,他的文字在情节高潮还是环境描写都很洗涤我的心灵,也让我学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我还看过他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改编的电影,也早早的了解他肯定是一个写作善于娓娓道来又心思细腻的人,这次才真真切切读到他的作品!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6

  云,已绕满了山,只剩下光秃秃的山顶,孤独地立在天涯一角。而透过云层,早已看不到人们的忧伤。站在窗旁,望向远方,只觉得,突然明白了什么。

  在屋里踱来踱去,手反复翻着一本不起眼的书,抚摸着几个不起眼的黑色字体。轻声慢读: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他们与爱结伴,发出璀璨的光,照亮你我的心房。麦穗托着夕阳,晚风卷着一串一串细碎的光。车后的女孩儿问十三:你每天都送我回家吗?枯叶于树间悠然落下,秋天的萧瑟加剧了男生的痛。清秀的女生钩住十三的脖子:“我是程霜啊。“鹅毛雪把山路盖得严严实实,晶莹的泪后留下一个一个的脚印。程霜不管不顾,向十三哭喊:外婆能看见吗!”矮矮墙院,斜射着一缕阳光,照亮了一个人的脸。十三哭着读道:“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十三年,刘十三屡战屡败,却又屡败屡战。即使前面是巨魔怪兽,他也一往无前,哪怕每次都被打得遍体鳞伤。十三年,刘十三备受打击,却又一次次爬起,即使身上的东西重如泰山,他也奋力站起,哪怕每次都被压得粉身碎骨。青春的时光,在刘十三那儿,是那么的看似虚无,温暖、悲伤、热血……早已占据了这个21岁的年轻人的心。每每从暴风雨中走出,刘十三也一次次变得更加坚强,由无知变得成熟。当然了,其中也是有爱的力量的,而爱的主要来源是王莺莺和程霜。程霜的出现,既像是偶然,又像是命运中冥冥注定的。每次当她出现在十三的眼帘,刘十三的心就像处于火炉旁,被带给帮助和温暖。而外婆王莺莺,把自幼就没见过父母的刘十三拉扯大,她虽然脾气不好,好打麻将爱骂人喜打人,但却始终从内心爱着她苦命的外孙。她深深地了解十三,总盼望着外孙可以早日结婚生子,可以在自己去世之前,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多么和蔼的外婆啊!可能吧,有的爱或许就一定要由这种方式表达在人们面前。可以说,《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将人间大小琐事展现的淋漓尽致。

  我很庆幸,我生活在人间,不是天堂,不是地狱;身边有美好,也有丑陋。世界上的所有地方,都有所通的.路,虽然路上总会有大大小小的坑洞,但一定也会有相应的木板,保你平安度过。而爱这伙计,可能像光,摸不到也闻不到,却可以温暖你的心,哪怕在天寒地冻之间。笔尖停了,感想断了,可故事却继续着。谁也不知道,明天的某时,什么温馨的画面,会从哪里呈现;未来,的哪天,什么甜蜜的安慰,会从谁那儿传出。所以,愿你在处于困惑和痛苦时,坚信爱的力量;愿你在别人处于崩溃的边缘时,莫要幸灾乐祸,而是伸出手,说一声:不要怕,我来了。也愿你行你所行,感你所感,至德至善,无问西东。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7

  很文艺的一部小说,世事白云苍狗,刘十三、外婆、程霜等人的故事在书中缓缓展开。豆瓣里说:

  “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追寻远方与梦想。在城市里四处碰壁受挫的刘十三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霜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刘十三,代表着当代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城市里追寻新生活。满怀理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而不能回去。只不过他在失意时还有个外婆开着拖拉机走两百里去接他回去,大多数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失意时只能自我安慰,打个电话回去时更是报喜不报忧。

  那个老外婆,即使老当益壮,也是一天天地变老,身患绝症也是瞒着孙子,再想他也是说不出口。老外婆哦,守在家乡的.亲人的代表,跟孩子隔着时代的鸿沟,却隔不开血溶于水的亲情。“隔辈亲”更是,老人家的心愿是孙辈们快快乐乐,总想着替他们分忧解难。

  很久以前,我也有外公外婆,有老外公(奶奶的爸爸)疼着宠着,在他们那吃着腊肉、喝着牛奶,享受着愉快的童年。这三位老人,我都没有见上最后一面,只能在被告知时难过一番。从此,亲人家再没有去的心思。

  而书中的程霜,从小重病缠身,偷偷跑到云边镇遇到了刘十三,遇到了她生命中的那道光。她又坚持活了二十多年,溜出来两次都找到了刘十三,最后悲剧还是发生着,她也离刘十三而去。

  云雾之间的小卖部,与活在当下的大城市迥然不同,它有的是落伍多年的生活习惯,和慢悠悠的岁月。小镇上的生老病死是常事,也是大事。岁月在山间再悠久,也抵挡不住时间的侵蚀。人总要死,活着的总会努力活着。

  我们总是容易关注自己的生活,想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明天,而忽视了正在老去的亲人;我们总是容易感到自己所经受的痛苦,而小瞧了他人忍受的悲伤。

  云巅之上,亲人还在守护着你成长;故土旧院,家人还在盼望着你归来。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

  云边有个小卖部生动地讲述了刘十三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主人公刘十三,他是一个纯朴善良而且说到做到的一个人。小的时候他总是把自己要做的事写在本子上,本子上一旦写上了他就一定会努力的去做到。比如预习初中课本,做会所有应用题,他会不顾一切的努力做这些事情。他酷爱读书,在大城市奔波奋斗,然而命运却不遂他的心愿,即使是他那么努力的读书,但是也没有考上他心中理想的学校,在找工作当中一次次的碰壁,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像极了我们许多人。在生活的重压下我们不断挣扎,面对生活给我们的重击,我们从未屈服,我们努力的奋斗,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像王莺莺一样的外婆。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没有文化、不识字,在村里开着一个小卖部。在刘十三找工作屡屡碰壁,在大城市混不下去的时候,外婆总会突然出现,要么给刘十三打钱,要么大半夜开着拖拉机把他拉回云边镇。在外人看来王莺莺永远都是精力充沛的样子,爱打麻将,动不动就打刘十三,可她也是最爱刘十三的,每天给他做好吃的,小卖部新进回的方便面,她总是会记得给刘十三留一箱,等他回来吃。王莺莺也是最坚强的,刘十三去上大学的时候,王莺莺偷偷的哭;甚至她得了重病都强忍着给刘十三做饭。王莺莺也确实老了,直到她再也不打麻将,再也开不动拖拉机了……

  刘十三从小的伙伴程霜,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从小就被查出来得了癌症,但她依然乐观开朗、大大咧咧,一点都不像得了绝症的样子,当年的少年或许以为程霜在跟他开玩笑,直到第二次见面他亲眼地看到那张病危通知单的时候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人生短暂,程霜一共从医院逃出来三次,每次都是去找刘十三。程霜和刘十三约定,这次如果她手术过后活着回来,就去找刘十三,然而这个通过吃抗癌药维持了20多年生命的女孩却再也没有回来。生命最后这个女孩给刘十三画了一幅画,下面有一行字是这样写的“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还有刘十三的大学室友智哥,他的“女儿”球球,小学同学牛大田,初恋牡丹,这些人都从刘十三的生命中走过,都或多或少的教会了他一些道理,或许多年以后刘十三还会想起那年的云边镇,想起刘十三在门上刻的“王莺莺是个小气鬼”,想起那个夜晚,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9

  有些人刻苦铭心,没几年就遗忘,有些人无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真正能够让爱消散的从来不是分离,而是遗忘。

  ——题记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听见人们的说笑。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一块冰糖,送给他喜欢的姑娘。泪水在几点钟落地,飞鸟亦将要去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有些人刻苦铭心,没几年就遗忘,有些人无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意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一本哭着才能看完的书。主人公刘十三从小跟着外婆长大,外婆王莺莺喜欢开着拖拉机四处溜达。在刘十三因为感情和工作喝得神魂颠倒时,这位彪悍的.老太太开着拖拉机硬生生将他从几百公里外拉回了家。外婆说:“闯的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童年时期,外婆总是刘十三最坚强的后盾,是他生命中的一道光......直到某一天,外婆突然倒下,刘十三才发现她患上了癌症。“外婆真想好好活下去,真想就这么一直陪着你,外婆在,你就有家啊”王莺莺外表的坚强只不过为了让“失去”母亲的刘十三不再对亲情失望......

  在文中,有一位仅出现了三次的女孩儿——程霜。她是一位从小就患有癌症的姑娘,但她一直在向生命挑战。在每次收到病危通知书时,她总是像“没事人”一样,保持着自己的乐观开朗、积极向上。虽然仅出现了三次,但每次都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刘十三失恋时,程霜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就像好哥儿们似的安慰;在刘十三因工作而焦头烂额时,程霜动用了自己所有人脉来帮他;在王莺莺病入膏肓时,程霜一把抱住外婆,就像亲子女一样痛哭流涕.....老天真是毫不留情,奇迹终将还是没有出现,那个笑盈盈的女孩儿没有逃过命运的摧残,离她最爱的刘十三而去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得了。我爱你,你要记住我......”程霜在最后为刘十三留下了“一缕光”......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曾见过的山和海。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山边。有些东西费尽心思得到了,可最该珍惜的却渐行渐远。珍惜陪伴我们身边的人,珍惜在一起的日子……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0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像云边镇一样的地方,那里有像王莺莺一样或许爱唠叨或许爱耍小脾气或许有点小气却深深爱着你的外婆。那里有你儿时一起玩闹的伙伴。有熟悉的天空和云朵还有溪流和桥。

  这本书最能打动我的一个人就是王莺莺,她是刘十三的外婆。她的女儿在刘十三还年幼时就已经独自离开了云边镇,像一朵云一样飘到外面的天空去了。王莺莺独自抚养刘十三长大,靠着那个小小的却好像什么都有的小卖部。

  我也曾经幻想着,在那个我生长的家乡的巷子里,住在那个童年曾经光着脚丫奔跑的屋子里,进一堆童年曾经视为珍宝的小玩意。

  等着枯藤消融白雪长出蝉鸣鸟叫;等村里又响起新生命呱呱落地的声音;等着土胚房变成贴满瓷砖的小楼……然后我守着那方小小的天地,在货架后的竹椅上摇着蒲扇随着岁月一起老去。

  王莺莺年轻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像程霜那样有着少女特有的灵动与美丽,是不是也同刘十三一样倔强好强……

  我想象着年少的王莺莺,那跳跃的身影却与记忆中的我重叠。然后在脑海里变换变,最后成了外婆的模样。

  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小老太太,跟所有农村的老太太一样会跟村里的人打牌唠嗑,对小辈宠溺,能一个人挑水施肥把一块菜地侍弄得妥妥贴贴。

  她生长在这个村子的一户平凡的人家,然后又嫁给这个村子的一户人家。她看过这村子无数个或相似或不同的月升日落,在这片土地上迈出人生的第一步,又把汗水和精力挥洒在这片土地上收获着那点平凡简单又美好的幸福。

  她可能一辈子没有去过远方,在她的世界里最远的就是山的边界,在日升时发光在月夜里暗淡与夜色融在一起。

  她有一双灵巧的手,拉扯了两代人的成长。她领着她们看这村子的月升日落,嗅这村子的花香果香,听着村子的蝉鸣鸟叫,尝这土地长出的美味……

  然后她的孩子们长出了翅膀,飞过了她目光里那襄这金边的高山,飞往云的深处。站在远地的`她渐渐被夜色包围吞没,然后等待着那个熟悉的黎明。

  王莺莺的孩子,飞走了,义无反顾的。她也许被外面的世界弄伤了羽翼,但是她却同王莺莺一样,倔强,并不后悔。

  于是那个老人便守着那一间小小的,不齐全的小卖部,守着她的女儿归来,也守着她的外孙子长大。

  她银发被风吹乱在夕阳下颤动,像被渡了一层金,看着像极了那远方的山的边界。

  她知道她的外孙子也会飞出这个地方,她有一天也将守着他的归来。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1

  张嘉佳曾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他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是社会中最常见的,却真正的打动人心。

  书中的那个老外婆,即使老当益壮,也是一天天地变老,身患绝症也是瞒着孙子,再想孙子也是说不出口。老外婆,守在家乡的亲人的代表,跟孩子隔着时代的鸿沟,却隔不开血溶于水的亲情。老人家的心愿大都是希望孙辈们快快乐乐,总想着替他们分忧解难。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外公——

  那年回老家过年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外公变得话多了,我想他可能是老了。每当他看见我时,就总想找我说话。一开始我很乐意,但后来我便不耐烦了,外公的话似乎永远也说不完,他说的话有时还让我听不懂。他喜欢和我唠家常,说一些早已听得耳朵都长茧子的话。当时我实在不想听了,便找了个借口逃走了,离开时我竟然心里暗暗自喜,终于不用再听外公在那叨叨了。以至于之后的几年只要看到外公,就躲得远远的。而现在,我后悔了,这样的一个老人与他最疼爱的外孙女的聊天就这样结束了,那时,外公是悲伤还是失望呢?我不敢想象,因为我伤害了他,伤害了一个老人的心,突然一种莫名的伤痛在心头燃烧。

  20xx年夏天,外公因突发心脏病住院。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妈妈就想急忙赶回老家,但家里人不想麻烦妈妈,毕竟还要照顾我和小侄子。但是,妈妈拒绝了。她说:“父亲生病,我现在还不去照顾的话,那什么时候还能照顾他呢?”于是我们一家就连夜赶回去。别人家有老人生病住院,嫌麻烦。但在ICU病房外的妈妈,却似乎没有流露出悲伤,也许觉得能够陪伴在老人身边,也是一种幸福。我想这就是亲人间的温情。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短暂,两个星期后,外公去世了,我们所有人都无法接受这个消息。我后悔之前自己嫌外公啰嗦,但现在我真想让外公能在我耳边多啰嗦几年,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外公去世的那天我永远记得,他握着我的手,他看着我的眼神,他掌心里的热。此时,眼泪不停地往下掉。

  悲伤与希望,都是一缕光。悲伤的故事最是动人,可悲伤背后,总有那么一缕光,向着远方。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2

  有幸拜读了张嘉佳写得《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再次被老先生笔下那一行行跳跃的字所触动。亲情、爱情和友情,在嬉笑怒骂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引人深思。

  一亲情篇

  古有"忠孝不能两全",但如今对于现在大多数青年说是事业和孝不能兼顾。爷爷去世前,我曾答应他要代替他好好照顾奶奶,可这句承诺对于如今的自己更像是个笑话,除了给她些物质上所需要的一些东西,自己真的是什么都做不了,什么也做不了。每每接通电话那端,面对我的问候和叮嘱,奶奶总是回答好好好,让我不要挂念,让我在外面把自己照顾好,心里总是很难受,都会有种深深地无力感。佝偻的身躯,稀疏的斑发,被岁月深深烙印的脸颊,缠绕在自己脑海,自责和愧疚感如泄了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可人生就是这样,随着你越越大,父母会越越苍老,腰也渐渐地不再笔直,脸上的皱纹也会越越多,这就是生命的延续,死与生的交叠。在你还没准备好时,他就刷地一下子不见了,你以为他在跟你躲猫猫,但苍老的面庞再也没能出现在你生命中;也是在你还没准备好时,他就出现在了你的生命中,稚嫩的身躯让你捧在手心不忍放下。你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他说爱他就要尽早说出,我说爱要趁早。我们会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二爱情篇

  爱情,对于大多数人还是太过奢侈的。什么是爱情?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一杆秤。刘十三认为拥有了牡丹就是拥有了爱情,他把牡丹看得高于一切,尽管得知牡丹一直欺骗着他的感情,或许也是他一直在自作多情,但他还是无可救药地深爱着牡丹、盼她好,心存侥幸地以为牡丹能回心转意;程霜的爱情,是自对刘十三最深的眷恋,她认为生命是有光的,她把她短暂的生命之光给了刘十三,只为能照亮刘十三一点,这就是她爱的方式。生活中总是会出现很多错过,总是有些人认为错过的都不是最好的,但现实很骨感地告诉我们往往很多的错过就是那个唯一。刘十三,在他愿意为爱情付出一切的年纪,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付出;而在他拥有了一切,却再也找不到那个他可以为爱情付出的人。佩服程霜对爱的坦诚和勇敢,受伤的空洞需要用光去慢慢再次点亮,回头看程霜或许才是刘十三生命的贵人,也是他一生值得守护的人。

  三友情篇

  友情,这杯老酒要想喝出滋味,必定是三观一致或实力相当。请不要说"我"和闰土之间有友情,也不要说阿米尔和哈桑之间存在过友情,闰土和哈桑的自卑从故事的开始就一直存在。友情,是不存在俯视和仰视的,无论以前多么要好,一切都将随着圈子和站得高度的不同,再见必将形同陌路。什么是友情?它会使心与心的距离缩短,它会让你走累了可以去驻足,有时也会让你如沐春风。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3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合上书,心中的感慨绵延不绝。

  书本的主人公叫刘十三,与他的外婆王莺莺,以及刚互通心意却逝去的程霜构起了整个故事的框架。

  与所有普通人一样,在茫茫人海中,刘十三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路人甲。但在作者的笔下,他的点点滴滴却被无限放大,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一生勤奋刻苦,可仍流年不利,最后孤独的一人。

  刘十三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母,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然而,本该是温柔贤良的外婆在作者笔下却是一个狡诈,贪财,爱赌博,毒舌的小老太太。但这也是这样,才使刘十三单调的童年,有了与外婆“斗智斗勇”的趣味。他们表面看起来十分不合,其实,他们之间深厚的亲情根本坚不可摧。所以,这两个一毛不拔人才会在刘十三离开小镇的那一天,偷偷在隐蔽的地方给对方藏500;所以,王莺莺去世的时候,刘十三才会冒着生命危险,爬了七八个小时的雪山,只为挂一盏长明灯,能让外婆找到回来的路。

  而程霜则最让我感到惋惜。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啊,她的笑是那么的灿烂,她的生命是那么的`坚韧,是她给了刘十三继续下去的勇气,刘十三也是她这短暂一生中唯一的一缕光。她是那么顽强的与病魔做抗争,打破只能活半年预言,那么希望抓住照亮她死寂生命的那束光。但就在两人终于互通心意,一切将恢复原样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程霜还是没能熬过最后一次手术,永远的离开了。曾经的誓言变成一纸荒唐,成为永久的遗憾。可,我坚信,即使程霜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将会永远刻在刘十三的心中,伴随着他一直走下去。

  刘十三这一生不断的遇到各种人,一路磕磕碰碰,许多重要的人都离他远去,一如现在的我们。但是,这些遇到的过客啊,无论好坏,他们都在不断改变着我们,教会我们成长,使我们成为了更好的自己。

  犹记一次竞赛,我遗憾的与成功擦肩而过,满腔苦闷无处诉说。随意翻开《云边有个小卖部》,就看见刘十三又在卖保险,虽然他一份也卖不出去,但他仍对明天充满了信心,乐观向上。再往后几页,便看见王莺莺把刘十三拖回了小镇,程霜正帮着他分析哪些人最有可能买保险。看到这儿,我的心中划过一阵暖流。是呀,有着热爱我的亲人,怀着一颗积极的心,有什么挫折过不去呢?想到这,我不禁露出微笑。

  谢谢你,小卖部,是你告诉了我,无论身处何处,路上的那一缕光,从未断绝。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4

  无意间打开手机读书软件,跳出来新书的广告:张嘉佳既《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后又一力作,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大家想必有所耳闻,没看过书也听说过电影,邓超白百何杨洋和杜鹃主演,在重庆拍摄的。我贡献了一张电影票,电影拍得像MV,演员的表演比小说中作家笔下的人物更做作。

  我看过张嘉佳的书,总体印象是这人夸张,矫情,煽情,但讲故事的能力很强悍。

  我点开广告中这本新书,主要归功于书名——《云边有个小卖部》。这个书名的意象让我想到了我的老家,一个海拔很高的山村,天空很低,云雾缭绕,村头有个小卖部。常年在外的我,有过好几次把家乡诉诸笔端的念头,却无从写起,所以正好借此机会,看看张嘉佳是怎么书写他家乡的。

  试读部分很快读完了,还是张嘉佳的风格——人物喜欢无厘头的互怼,互嘲,动作夸张,动不动掉眼泪啊摔倒啊等等,总之,笔下的人物都是刀子嘴豆腐心,从来不会正面地温柔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个个都很闹腾,八岁小孩和七十岁老太也不例外。

  换成以前,我早就放弃这种书了,现实中人物不可能这么说话,行为也不会如此夸张。所幸人都是在成长的,我也不例外。随着成长,我对小说的看法也在改变,之前我反感这类书,是因为我觉得小说就是要写实,像十九世纪的现实主义作家那样写,要想托尔斯泰那样诚实,像福楼拜那样客观。但后来我开始意识到,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小说不能光靠写实了。你花了几页篇幅描述的场景,可能电影里一两个镜头几秒钟就呈现出来了。

  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不管写不写实,只要读者愿意相信就好。不然牛顿看到金庸的小说肯定会气得掀棺材盖。既然是虚构的,不仅要反映人的差异,还要扩大差异,以此反映现代人身上的分裂和异化,从而达到统一的目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张嘉佳的小说确实是扩大了人身上的差异,所以在某些人看来会觉得矫情和夸张。

  另外,这部小说和他以往的有点区别:就是少了很多抒情的句子,以往那种郭敬明式的华丽的辞藻和毫无逻辑的转折不见了,剩下的只是描述,呈现和简短的叙述。出于对作者写作动机和灵感的`好奇,我翻开了张嘉佳的微博。他写到,写作本书是为了纪念外婆,所以省去了华丽的词汇和句子,更多的是白描,也尽力减轻语言的分量,目的是尽可能少地干扰读者的阅读。喏,这就是我觉得这书值得一读的原因,张嘉佳在此书中体现了一个作家重要的品质——节制。

  舍不得花钱,从来都是看盗版书的我,果断买了剩下的部分,并三口气读完。时不时被某些有趣的细节逗得忍不住发笑,像个两百斤的胖子。这体现的是文学的另一个意义——减轻人的痛苦。

  文学是沉重现实生活的反作用力。

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5

  有些人甜言蜜语,没几年就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张嘉佳笔下的刘十三是属于远方的,他会努力学习,走出云边小镇,考上清华北大,他会找到一份特别特别好的工作,会给云边镇里的外婆寄钱,他也会找到自己心爱的姑娘与她结婚生子。但是啊,这世上,又有多少事情是能够顺从自己的心意呢?刘十三只考了普通大学,毕了业进公司被情敌嘲讽,事业与爱情双双败落,刘十三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

  在刘十三整日在出租屋像个行尸走肉的时候,有位彪悍的老太太,也能开着拖拉机,奔波了两百多公里把他带回家。外婆说啊,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外婆王莺莺从小带刘十三长大,为了养活他,开了家小卖部都供他上学。外婆一直是刘十三背后坚强的后盾。直到某一天,刘十三才知道王莺莺早已得了癌症。离世前外婆曾说:“外婆真想好好活下去,真想永远陪着你,外婆在,你就有家。”

  云边镇是一个被四周连绵的群山拥护的小镇,山的那边,是刘十三无比向往的大海,而山的这边,是外婆和他的童年。70岁的外婆不辞辛苦,开着拖拉机把刘十三带回家时,这一路上的艰辛没人知道。口中咽下的鲜血,她发出的哀嚎,被马达的声音成功掩盖。

  而书中的'程霜是最让我心意难平的。这个乐观又温柔的女孩子,在外婆走后,她用生命中仅存的时间去照亮了刘十三整个世界。四月里的那台手术,程霜的绝症没有遇上奇迹,但她还是留给了十三最后一句话: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能做的所有事了。

  为此,我们回看情节的发展,在平常的生活中真实地生活着各样卑微而至爱的生命。无路悲伤或是欢喜,还是要沐浴朝阳,也要迎接风雨。其实,对照小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刘十三,不堪平庸的生活,有着遥不可及的梦想,时常被社会现实所打懵。平常所有的小脾气和人性只会发泄给最亲的人,不到最后一刻永远不懂得珍惜。

  但我们是否都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成了刘十三而无自知之明,仍还在不断的遗憾中将平凡的生命写成了不可逆转的悲剧。“成年的世界里没有‘容易’二字”,唯有懂得了珍惜当下,懂得了每一段经历都是在积淀涵养,丰厚生命,那么何处又不是温馨的家,何处没有高贵的生命!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还要高,镇里有间小卖部,招牌分外醒目,合上书籍,我仿佛又看见有一位老奶奶穿着碎花短袖绕着镇子追着孙子打……

  可是,谁来守护那一缕光,在小镇,在云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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