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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门启”主题讲座全文讲稿

时间:2022-08-23 18:15:33 综合资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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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门启”主题讲座全文讲稿

  “法律门启”主题讲座全文讲稿

“法律门启”主题讲座全文讲稿

  原创: 刘建初

  编者按:此篇推送为作者于2018年9月18日给铜陵学院法学院大一新生200余人办的主题为“法律门启”讲座的讲稿全文,现推送到微信公众平台之上,与各位分享交流,也与广大的法学院大一新生共勉!

  讲稿全文

  作者简介

  刘建初,法学本科三年级,初心不忘法律人微信公众平台创始人。热爱法学,热衷写作。善于表达思想探讨交流,乐于提供法律公益服务。“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是其一直努力追求和实现的目标理想!

  各位法学院大一新生:

  你们好!

  首先,非常荣幸能够得到法学院领导的支持,来为法学院18级法学四个班的学弟学妹们做一场讲座。其次,很高兴能和法学院各位大一的学弟学妹们齐聚在这里交流法学,探讨法律。接下来,我来介绍一下自己。我是来自16法卓班的刘建初,为了方便大家记住我的名字,给大家读一首诗。刘郎年少才艺高,建功立业在今朝,初心不忘青云步,顺风远航到剑桥。这是一首藏头诗,刘郎才气,刘郎意指唐朝诗人刘禹锡,寄托着家人对我学识才智的期望;建功立业,男儿立世应该建功立业;初心不忘,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出自佛家箴言,其大致含义是一个人为人处世应该始终保持当初的信念,不忘本心,最后才能取得成功。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是唐代诗人刘希夷在《代悲白头翁》中对青春易老世事无常的感叹。同时这句话特别适合每年在新生开学季中用于对每位新生的情感表达。诚然,每年开学季法学院将迎来一群新生,这是一群崭新的面貌,也是为法学院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虽然每年这些新生都各有不同,有着各自的特点,但是这些新生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都是法学专业的学生,这个标签和烙印也将伴随着你们大学四年的本科学习生活甚至会更长远。那么作为法学院新生、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如何立足当下,面向未来呢?这也正是我今天站在这里给大家做讲座的目的所在。今天站在这里与其说是给大家做一场讲座,倒不如说是一场交流会,与大家交流法学学习过程中的经历和经验,从而为大家今后法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提供一点帮助。实际上,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三学生,与大家相比并非有太大的不同和区别。但是为什么我还是站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交流呢?我想我比在座的各位多了一份经历,一份过来人的经历,我能够做的就是现身说法,以自己的经验之谈让大家在今后的学习道路上少走弯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话不多说,下面我们进入今天讲座的主题“法律门启”。首先,谈一下为何选择“法律门启”作为今天讲座的主题。实际上,这四个字并非我自行原创,而是一本论文集的书名。今年五月,北京大学迎来建校120周年,北大法学院推出《法律门启》法学研究系列文萃献礼校庆。这本文集旨在与广大的法律人分享法律路途上的思考,并且对外展开真正的对话与交流。而我今天也是与大家之间展开对话与交流,分享自己对法律的若干思考。其次,“法律门启”四字从字面含义上去理解,我们会发现这特别符合在座各位新生的状态,我们当前虽然进入了法学院的大门,但是我们却没有跨过法律这道大门,而如何开启法律之门,也正是今天讲座的主要内容。接下来我将从4个数字,即四个大的方面来与大家分享如何开启法律之门。一名法律人——两种道德追求——三个良好习惯——四项必备能力。

  做一名法律人

  何为法律人?法律人的英文表达为“jurist”其中文意思主要为法学家、法官、律师、法律著作家等。在百度百科的词条中对“法律人”的解释为“法律人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经法律专业训练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信仰法治恪守法律职业伦理的成员。”由此可见,法律人是对从事与法律相关职业的一类人的总称。那么我们现在处于何种身份和角色呢?如前所述,我们进入法学院,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还不能称之为一名法律人,那么我们如何成为一名法律人,开启法律之门呢?我想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接受法律职业技能培训是必不可少的,是成为一名法律人的前提和基础,但是这也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我们现在与法律人之间的关系,我想“准法律人”一词较为合适。因为我们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的法律知识技能有待学习和提高,我们的法治信仰有待形成和培养。如何实现从“准法律人”到“法律人”的成长蜕变,如何开启法律之门呢?

  树立两份道德追求——正义感与责任感

  树立法律人的正义感

  谈起正义,我们往往会下意识地想到古代英雄大侠们仗剑走天涯,行侠仗义,打抱不平的场景。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行为,是很多人所认为的正义感。我们不可否认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正义,但是却不能完全概括和理解正义感的真谛。同时正义感在不同的人面前所体现的具体行为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和差异。可能那种英雄仗义相助的行为是他们的正义感的一种体现,那么我们法律人的正义感又是什么呢?正义一词的出现往往伴随着另外一个词语那就是公平。“公平正义”向来是一同出现并被大家所使用的词语,这也揭示了其二者之间的关系。公平是正义实现的前提,正义的实现离不来公平,而正义又给予公平以保障。何为公平?正义又是什么?这些都是非常难以理解的概念。但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去理解这两个词语的时候需要从法律的视角和立场去看待。公平与正义二者皆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法律人追求公平正义符合自身角色身份的基本要求。下面,我将通过一幅图和两句名言来向大家介绍何为公平正义。一幅图的内容为古希腊神话的正义女神。正义女神手握天平、宝剑同时眼睛被蒙着。正义女神一只手中的天平代表着公平,用于公平地处理各种法律矛盾纠纷;另外一只手中的宝剑代表着正义,用于惩罚那些破坏法律秩序的行为;女神的眼睛被蒙着,则寓意着裁判者不偏不倚,中立公正。对于公平的理解,正如弗朗西斯·培根所言“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连司法都是不公平的,那么我们将彻底失去公平。对于正义的理解,英国著名的法律格言提到“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可能很多人听过这样一句话“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是却永远不会缺席”,但是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当前中国司法实践过程中冤假错案频发,虽然有冤假错案被平反,那些蒙冤受屈的当事人最后虽然被释放,法律最后虽然给予其正义,但是却是迟到的,这种迟到一方面对当事人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伤害和损失,另外一方面也是对法治建设发展的重要阻碍。对于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始终保持那颗正直的心,恪守公平,追求正义,做一名有正义感的法律人。

  树立法律人的责任感

  责任一词通常具备两重含义,第一,基于社会道德,是自己份内应做的事情。第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利后果而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第二重责任含义的理解我们并不陌生,因为我们会下意识地想到法律责任一词。一个人因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然而,我们现在今天所谈的法律人树立的责任感是基于责任的第一重含义而言的。谈到责任感,自古至今有不少名人对此都有着各自的理解和情感表达。“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是顾炎武的担当情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是林则徐的国家情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是周总理的民族情怀。由此可见,我们不难发现责任感离不开对国家民族和社会的担当。而对于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一名准法律人而言,我们应当具备社会责任感,体现在尽自己所能用自身学习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做出贡献。从大处而言,我们应该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从小处着手,我们应该尽可能利用自身的知识和能力帮助他人。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实现并非能用金钱来衡量,而是在于其对社会的贡献。就我个人而言,我时常认为一个国家的富强,一个民族的振兴离不开三个重要的方面,同时也是应该守住的三条底线即教育、医疗、法律。我从小就对自己的未来做出了一定的规划,如果以后学理科,我就选择医学,为国家的医疗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如果以后学文科,我就选择法学,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很遗憾,由于个人对理科不太感兴趣,最后选择了文科,随之也进入了法学院学习法学。曾经我一直想毕业工作选择做职业律师,毕竟律师职业的经济效益会相当可观。但是直到去年我改不了自己的想法,因为律师仅仅考虑并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角色的作用发挥相对有限,于是我选择以后考研读博,在高校从事法学教育工作,这样能够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同时兼职做律师。从事法学教育工作是一种理想追求,而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是一种现实需求,因为一个人在追求自己理想的时候需要物质条件的满足,这是重要的前提条件。我之所以如此选择,是认为我能够尽自己所能为国家民族的发展守住两条底线,如果真的能够为国家的教育和法治事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那么就感觉无愧于心。行胜于言,树立法律人的责任感需要我们身体力行,用实际行为去做好每一件事。

  养成三个良好习惯——制定目标、热爱阅读、锻炼身体

  养成制定目标的习惯

  作为一名法律人,相信很多人都有着自己的一番理想抱负,都想在法律这条道路上实现一定的目标。我们时常说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诚然,理想与现实确实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正是因为存在差距,我们才会看到有“理想”与“现实”二词的存在。正如马云所说“梦想是一定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实际上这句话体现的是一种乐观上进的精神状态,激励我们自己一定要有梦想有目标。对于我们而言,我们一定要养成制定目标的习惯,对于制定计划目标,我个人有如下感受和体会。目标首先需要有一定的高度,如果和自己目前的状态差距不大,那么这个目标的制定就没有任何意义,试想我们踮起脚就能够触碰实现的目标还能够称为目标吗?但是目标又需要立足自身的实际情况,不能过于远大以致于遥不可及,这就要求目标的制定需要达到合适的高度,我们能够努力地通过弹跳去触碰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目标。打个比方,就好比我们在设置篮球框的高度一样,篮球框的高度太低,毫无难度,投篮的趣味性就大打折扣。如果设置的篮球框的高度非常高,那么我们投篮的命中率几乎为零,那么投篮也就失去了其运动的意义。鉴于此,我们目前所看到的篮球框的高度才是适宜的,我们能够通过一定的训练和技巧,实现投篮命中,从而获得篮球投篮这项运动自身的趣味性。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制定一定的计划,有时候我们通常深感计划赶不上变化,确实如此,计划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而使其偏离其制定时的方向和轨迹,但是对于制定计划,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制定计划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例如我们最初制定的计划是朝着正东方向去努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周围不定因素的影响,我们朝着正东方向去努力的计划会产生偏移,可能会是东南方向,也可能会是东北方向,但是无论是东南方向还是东北方向,其大致的方向都是偏东方向,都不至于脱离其最初的方向。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避免计划的方向是正西方向,因为这样将会是背道而驰,同时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东南方向或者是东北方向的偏角越小,从而与正东方向趋于吻合,这样就达到了我们制定计划最初的目的。大家都知道,我们目前身处一所普通的二本法学院校,在这种法学院校学习,我们深感无奈,我们甚至后悔自己当初为何高考发挥欠佳,又或是高中并未认真学习导致来到这种院校。诚然,我们对现有的状态是极为不满的,我们深感自己与国内众多法学名校学生之间存在的差距,但是我们能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且发现了差距,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而我们所要做的远远不及如此。我们要改变现有的状态,而目前只有一条能够改变我们命运的途径那就是考研。二本法学院校的学生必须要考研从而达到更高层次的法学院校去提升和发展自己,这是社会现实对我们所提出的要求。然而,考研并非是一句口号,也并非是一个梦想,而是可以去努力实现的目标。法学考研其难度是相当大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本科阶段去努力学习专业课知识,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学能力和水平,这才是我们目前所需要做的事情。此外,考研仅仅是一种手段而绝非是最终目标,无论是本科毕业还是研究生毕业,我们都会面临就业这一无法避免的问题。可能很多人对法学专业的就业产生一种固有的认识和偏见,可能会认为法学专业就业难,以后很难找到比较理想的工作。但是我想说的是确实法学就业是存在一定的困难,换言之,想要人人找到理想满意的工作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这是现实情况所决定的。但是无论各行各业,只要是那个行业的佼佼者,自身能力强,具备实力的人永远都不会担忧就业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现在需要学好法律,只要学好法律,你心中一切的问题和烦恼自然会迎刃而解。与此同时,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还是比较多元的,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公证人员以及高校教师等等,可供选择的路还是比较多的,但是无论制定哪个目标,选择哪一条路都要求你必须具备执行力,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做好每一件事。

  养成热爱阅读的习惯

  黄庭坚说过“士大夫三日不读书, 则义理不交于胸中, 便觉言语无味, 面目可憎。”虽然这句话略显夸张,但是却道出了阅读对一个人的重要性。同时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陈平原对阅读有过这样一段经典描述“如果你半夜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没读书,而且没有任何负罪感的时候,你就必须知道,你已经堕落了。不是说书本本身特了不起,而是读书这个行为意味着你没有完全认同于这个现世和现实,你还有追求,还在奋斗,你还有不满,你还在寻找另一种可能性,另一种生活方式。”诚然,阅读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可忽视阅读的重要性。对于一名法律人而言,阅读能够启迪我们的心智,开阔我们的视野,拓宽我们的思维。实际上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我们都能够明白阅读的重要性以及阅读能够给我们带来的积极作用。然而,我们最难做到的就是将阅读养成一种习惯。众所周知,坏的习惯极易养成,并且难以克服更改,而好的习惯如何形成培养却成为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我们不可否认阅读是一个好习惯,但是我们却难以养成阅读这个好习惯。大多数人读书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难以坚持到底。凡事重在四个字“贵在坚持”,做一件事并不难,难的是坚持做一件事。法学专业因其专业自身的特性就要求我们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去多读书,丰富自己的课外知识,从而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学习法律如果仅仅停留在专业课教材而不去阅读经典的法学著作,那么我们将难以学好法律,我们的眼界和思维将会停滞不前。那么既然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需要广泛涉猎,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我们就应当有选择性地进行阅读,简而言之是读好书,读有营养有价值的书籍。例如《论法的精神》、《论犯罪与刑罚》、《政府论》等经典著作,《中国哲学简史》、《万历十五年》《乡土中国》等人文社科类著作,以及《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刑法格言的展开》、《看得见的正义》等法学大家的著作。我们阅读的范围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学这一特定的领域,而是要广泛阅读,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逻辑学等领域的著作均需要阅读,这是法学交叉学科发展的大势所趋,法哲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等交叉学科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要多阅读,不能局限于法学领域。

  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

  众所周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正如徐特立所言“凡是有志为社会出力,为国家成大事的青年,一定要十分珍视自己的身体健康。”一个人如果身体不健康,那么再高的理想追求和再强的个人能力将毫无意义,因为没有强壮的身体去支持你去做这件事。为什么法学专业的学生开启法律之门需要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呢?因为我们以后从事的法律职业工作将会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在非常大的工作压力之下如果不注重身体健康,很可能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尤其对于以后如果从事职业律师的法学专业学生而言,如果在读书期间不注意锻炼身体,那么从事职业律师时面临繁重的工作压力时将难以应付。目前国内大的律师事务所的招聘公告中都明确规定了一点那就是抗压能力强,这足以说明从事职业律师的工作压力之大,如果身体健康状态不佳将难以胜任这项工作。与此同时,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国经网上报道的律师猝死案件就多达14起,如果加上未公开报道的,以及其他法律职业工作者等那将是一个可怕的数字。律师行业渐渐成为高危行业,描述得更为直观一点就是拿命挣钱。为何律师行业会出现如此高危猝死的现象,一方面与律师的工作状态和压力有关,另外一方面与律师的个人身体素质有关。从报道的律师猝死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这些律师的年龄普遍在40到50岁之间,这样就很容易找到原因了。目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将近80岁,如果将一个人的一生用抛物线来表示的话,那将是一个开口向下的抛物线,抛物线的顶点对应的年龄为40岁,40岁的时候也是处于人生的巅峰时期,而随着年龄的增长,40岁之后身体机能在走下坡路。但是律师在40岁之后随着各方人脉关系的积累,案源越来越多,也就意味着有做不完的案件和挣不完的钱。如此一来,则产生了一个重要的矛盾即日益增长的案件来源和工作强度与身体机能不断下降之间的矛盾,最后一旦矛盾爆发将产生猝死的严重后果。因此,如果想要在法律职业道路上取得成功,走的更远,从现在起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至关重要。

  培养四项必备能力——独立的思考批判、熟练的辩论口才、娴熟的写作技能、海量的信息搜集

  培养独立思考批判的能力

  亚里士多德曾说“人生最终的价值在于觉醒和思考的,而不只在于生存。”这句话告诉我们思考的重要性,我们试想一个社会,一个个体丧失了思考的能力,那么可想而知,社会不会向前进步发展,个人不能完善提高。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要学会思考,勤于思考,严谨思考。首先,我们得学会思考,对于一个问题或者事件,我们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人云亦云,而是要体现一名法律人的素养,冷静思考,不能轻易做出判断,这是不理智的行为。其次,我们要勤于思考,思考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锻炼我们的思维,使我们能够对事物的认知产生新的理解。最后,我们要严谨思考,思考问题并不难,但是要真正做到严谨思考问题却比较难,这就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和能力修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果我们思考问题不严谨,那么我们看待问题将会有失偏颇,存在片面。至于我们思考什么,我想我们思考的不仅是表面所呈现出的问题本身,而是要思考问题背后所反映的内在规律和实质内涵。例如近期的滴滴事件,外界强大的舆论过分地关注滴滴公司,甚至否定滴滴平台的作用。诚然,我们不可否认滴滴自身存在严重的问题,监管出现极大的漏洞,以至于出现此类恶性事件,但是如果一味地谴责和否定,这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应该做的是通过滴滴事件的背后发现当前网约车平台的监管漏洞,并且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去进行规制,从而规避其风险,进而充分发挥网约车平台对社会的作用。而不是在网络舆论的风潮下人云亦云,失去了自己独立的思考。与此同时,我们不仅仅要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还需要培养独立批判的能力。谈起批判性思维,我们就不得不提“权威”二字。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们都经常性地会遇到各种权威,各种权威性的言论和观点,其中最明显最突出的就是我们中国学生最依赖和信服的教科书。从小以来我们就特别认可教科书上的知识和观点,无论是中小学的语文课文内容,还是其他各种学科的教材,我们总以为书上所说的知识和观点都是正确的,都是无可挑剔的。尤其是在考试的时候遇到主观题的时候,我们总是将教科书上的知识点照搬照抄到试卷上面,并且有大多数老师说不会写将书上的知识点抄写到试卷上多多少少都会有分数。我们从小一直在这种学习环境下成长,以致于我们在大脑中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和固有观念,但是殊不知这种教育成长环境和思想观念对我们的思维方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中国人之所以缺乏创造性的思维,是由于始终对权威主义的盲目认同,思维方式陷入严重的僵化。然而,我们向来认同的权威主义真的就权威吗?恐怕这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www.fwsir.com)我们需要有自己的独立的批判思维,敢于挑战权威,批判权威。这个世界上本没有什么权威,权威只是人们妥协之下所形成的共识和观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态度,观点并没有是非对错之分,敢于挑战权威,敢于批判权威的人是有思想,有能力的人。只有当一个人不断地理性批判,一个社会不断地打破权威,这个人,这个社会才会不断地进步与发展。对于批判,我们需要明确地界定感性批判和理性批判,感性地批判有时往往是不理智的,盲目的,甚至我们可以说感性的批判有时候并非是真正的批判而是一种抱怨,一种怨天尤人,从而丧失了批判自身真正的意义。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在日常的法学专业课的学习过程中,经常性地会认为专业课教材上的学术观点和概念定义是正确的,甚至是无懈可击,没有缺点漏洞的。但是在学术方面,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正确与否,更没有所谓的权威与否。学术上需要的是百家争鸣而非一家之言,这才是学术发展的良性状态。因此,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需要勇于寻找和发现所谓的权威出现的错误认知,勇于独立地进行批判,并且善于从批判中吸取经验教训,进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培养熟练辩论口才的能力

  众所周知,法律人在成长的道路上要学会各种有利于自身综合发展的技能或本领。毫无疑问,法律人在成长的历程中必须要学会的一项技能那就是辩论口才能力。那么辩论口才能力的具体内涵又是什么呢?《墨子·经说》云:“辩,争彼也;辩胜,当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顾名思义,“辩”即辩明,辩解的意思,“论”即评论,议论之意。有人曾说,没有辩论的世界是冷清的世界,是思想僵化的世界;没有辩论口才的人是平庸的人,是思想封闭的人。由此可见,辩论一方面自身具有独特的魅力,从而使这个知识经济的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另外一方面辩论将锻炼一个人的口才能力,思辨能力以及带来视野上的开阔,思想上的启迪。既然辩论口才对于一个人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对于一名法律人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由于一名法律人需要接受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学习相关知识的过程当中需要就学习到的有关知识进行思辨性的认知,探讨性的议论,这个时候对辩论口才的能力就有着一定的要求。与此同时,有句话叫“理越辩越明,道越论越清”,法律人如果缺乏一种思想上的激烈交锋,将会失去思辨的能力,失去对知识的深刻认知。倘若一直停留在僵化的惯性思维的基础之上,我们法律人将很难得到锻炼和提高,我们也将失去与他人在这个充满激烈竞争社会中的筹码和资本。对于法律人来说尤其是对一名从事职业律师的人而言,辩论口才的能力可谓至关重要,极大程度上影响着你是否能够胜任一份工作,能够影响着你的事业发展的成功与否。在现实的律师工作实践当中,尤其对诉讼律师而言,法庭辩论这一重要的庭审环节对于律师的辩论口才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试想一下,如果一名律师在庭审中说话吞吞吐吐,言辞不清,思路混乱,在法庭辩论环节中难以形成自己的观点,流畅表达本方的诉讼观点和请求,难以反驳对方提出的观点质疑,那么可以想象这名律师是失败的,不合格的也是难以胜任这份工作的。因此,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应该深刻地了解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如果在思想认识高度上存在一定的欠缺,我们谈何在行动上真正去践行。而辩论口才的锻炼正是需要具备独立的思考批判和良好的阅读习惯。

  培养娴熟写作技能的能力

  哈佛大学作为世界排名第一的大学这一点可能大家都比较了解,但是大家是否知道哈佛大学开设了一门所有专业的学生都必修的一门课那就是——写作课,这也是所有哈佛大学唯一的必修课。由此可见,写作有多么重要,以至于世界名校将其作为大学必修课。然而,据我个人了解,目前国内并未有大学在本科阶段开设写作必修课。写作技能对于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尤其重要,有人曾调侃道法律人靠两样东西来吃饭,一个是嘴巴子,即语言表达的口才能力强;另外一个是笔杆子,即写作表达的文笔功夫强。无论是以后从事哪种法律职业,都离不开写作。从事法学教育科研的需要写学术论文;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的需要写判决书;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需要写代理词等。我们会发现以后的职业道路上离不开写作,更需要很强的写作技能。在现阶段,我们在大学本科阶段需要撰写毕业论文、学年论文以及授课老师布置的各种小论文和读书报告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动手去写作。写作能够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很多人脑袋里有很多想法,但是却很难将其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这将严重制约着其个人的职业发展。实际上,培养写作技能并无任何捷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勤动手,多写多练。世上没有人是生来就擅长写作,那些作家学者之所以有很多著作出版,其背后付出了很多努力,也是勤于写作的努力成果。目前大家可以在阅读过一定数量的书籍后,尝试写一些读书报告和文章随笔,有感而发即可,而不用按照学术论文的格式去锻炼写作。总而言之,写作技能的培养至关重要,写作技能的培养也是开启法律之门的关键。

  培养海量信息搜集的能力

  21世纪是互联网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方面给人们的物质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另一方面也为我们提供了海量的信息资源,而这些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则成为我们所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互联网信息资源的庞大让我们感慨学习资源的丰富性,但是如何去利用这些海量的信息资源则显得至关重要。对于我们法律人而言,我们在法学专业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仅仅需要利用教科书这类传统的知识资源,我们还需要掌握利用除此之外庞大的互联网信息资源。例如,作为我们法学专业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所需要利用的“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北大法宝”等学术资源网站。我们在案例分析,实务操作过程中所需要利用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网”等司法文书判例网站。同时,随着微信这种社交通讯工具的快速发展,微信订阅号中出现了一类法学相关的微信公众号,这类微信公众号提供了巨大的法学信息资源,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关注这些法学类的微信公众号来开阔自己的视野,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学会利用这些海量的信息资源对于我们学习法律,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各位学弟学妹们,做一名法律人,树立两种道德追求,养成三个良好习惯,培养四项必备能力虽然是法律门启的必要途径,但是法律之门开启的钥匙是你们自身,需要你们自己去躬身力行。梦在前方,路在脚下,作为一名法律人,纵使前路漫漫,崎岖坎坷,但是既然选择了法律人这条道路,我们就应该风雨兼程,勇往直前!相信在座的各位能够早日开启法律之门,并且沿着这条路走出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最后,我想送在座的学弟学妹们一句话:“做一名自由之思想的法律人注定孤独,做一名独立之人格的法律人注定艰难。但请热爱自由,崇尚独立的你守住内心的火焰,历史和时间会给你想要的答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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