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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时间:2022-08-24 15:31:02 公文范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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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一)

  对于刚来本公司不久,对本公司目前发展方面还并不是十分的了解,希望作为新任职员能立身于本公司在思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应设置专人对工程投标全面管理,完善企业有关方面的不足,并为工程项目的投标出谋划策,替项目联系人提出指导性意见,参与投标报价的合理定价,并介绍公司的有利条件及优惠政策,争取项目联系人的联营诚意,使没有诚意的项目联系人重新作出决定,以获得中标。

  二、严把质量安全关,强化质量安全

  三、加强于自己经常合作的专业施工队伍的联系

  四、加强资质管理,促进资质升级,实现各专业均衡发展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鼓励员工学习,提高员工素质

  六、要发挥本公司自身的优势,形成自己的独立特色。

  七、加大公司的`宣传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技术人才的培训、培养,创立品牌形象。

  八、可以采用外联形式的工作,加强和其他公司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关系,积极参加社会各项活动,提高本公司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同时可以扩大本公司的信息来源通道。

  九、提高员工素质,建设一批高素质,能忠实执行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的管理队伍。

  十、建立完善公司信息交流渠道与平台,确保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避免因信息渠道不顺畅而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工作。

  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二)

  我来公司已两年有余,也算房产公司的老员工啦,能为您和公司工作是我莫大的荣幸!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目睹了骏马奔腾塑业的蓬勃发展,经历了房产公司的成长历程,我的心里也有些个人想法,希望我的这些想法(或建议)能对公司的发展有所帮助。

  一、公司的制度化管理

  每个公司的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我们公司亦不例外,目前公司基本还是停留在骏马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是一种企业管理模式,而房产开发则是一种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它们虽均属于管理范畴,但他们的内涵有着明显地区别,主要区别体现在管理的对象、管理的目标、管理的实体。因此,制定适合房产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已是当务之急。08年8月份我已将《房地产开发管理手册》约90页发给王副总和郑经理(供参考),内容比较详实,也耗费了我近半个月的时间。不管如何,我希望房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尽快经各部门经理讨论后经总经理审批后付诸实施。对不完善的地方可以在实践和执行过程中不断进行优化整合和完善。

  二、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

  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兼顾长远,遵循精干高效、灵活弹性、相对稳定的原则,当然最根本的设置原则还是如何利于公司的管理和发展,一般采用直线职能制(既能集中统一指挥,又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现阶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最好根据现有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设置,在实践和发展中不断进行优化整合和完善。

  三、公司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

  绩效考核主要分三个阶段,月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因此,建议公司对考核通过的同志可以考虑将年终奖金分阶段发放,即全年奖金/2/12为每月绩效考核奖,全年奖金/2/2为半年和全年奖金,当然半年和全年奖的数额可适当调整,对月绩效考核未通过的,月考核奖暂不发放,可在半年和年终考核时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的可以将月考核奖补发,评估不合格的不予补发,这样更便于对公司员工的约束管理,还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公司财务部的完善

  公司财务部应能充分发挥核算和测算职能,提供相应的财务计划和财务分析报告及各项统计报表,为公司的相应决策提供依据;另外财务部还应规定每月的付款时间段,每月最好规定两次付款时间段,对滞后的顺应在下一时间段付款,同时在下一付款时间段将上一时间段的已付款和未付款的统计报表发给合约部和工程部,这样既加强了各个部门的横向沟通与联系,也便于财务部对资金的统筹调度和安排,对整个工程的顺利发展也更加有利。

  五、成立物业公司的可行性

  根据我咨询和调研过的各物业公司和物业经理人,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左右的,物业公司基本上能够自负盈亏,并稍有盈利。现阶段星湖名轩的建筑面积在6万平米左右,有住宅和商业,如自行管理,可为公司带来不错的收益,同时也可适当降低南苑宾馆、咖啡店的运营成本(主要指维修部分)。因此,鉴于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结合星湖明轩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建议成立物业公司。(成立物业公司的各项手续也不太繁琐)

  成立物业公司的最大障碍是人员配置问题,工程、管理、经济的.人员我公司已经具备(当然如不够的话,可另行寻找 ),只需另行聘请具备物业职业资格的物业经理人。

  新注册物业公司应先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等手续,然后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物业管理专业 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等资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三级注册资本50万,工程、管理、经济等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六、大润发塔楼水电和幕墙的合同

  关于 使用大润发售楼专用帐户款,并将水电和后期幕墙合同价格做高的思路,这样运作,必须有两个基本条件,即一、施工单位必须是熟悉可靠的,二、所找之人必须有自己的公司,不能挂靠,因此,我个人觉得这样运作的话,公司所要面临和承担的风险很大,双方一旦闹僵,我公司将要承担全部风险,建议最好不要采用,可否考虑将大润发所有工程、设计、前期策划、监理等的全部应付款通过售楼专用帐户支付,并证明这些款项由强劲公司代付,希望能与大润发沟通协调,这是目前最稳妥、最有效的方法。希望尽快确定此方向,这同时涉及到后期各招标的方向。

  七、公司财务报销的明确和薪资的人性化发放

  各级员工的报销额度应予以明确的范围,在规定的范围之外,必须事先申请,征得主管工程的总经理助理的批准(主要涉及招待政府主管部门及各配套单位的业务费),当然,额度较大时还应由总经理批准,所有业务报销单报销时也应由主管工程的总经理助理签字后,再由副总经理签字。

  对各级员工的薪资发放建议财务部进行人性化的发放,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一些财务技术处理,多为员工考虑,这样更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八、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分月总结、半年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其实每个员工的工作总结其实是汇报工作,并提出工作上的困难和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是在与您交流和沟通,也是您对员工最终考核的最好依据,也可以为您提供某些决策的依据。因此建议部门经理以上的写工作总结,并请您逐一过目,必要时向您汇报。

  九、吃年夜饭的感悟

  我已连续三次参加公司的年夜饭聚餐啦,但每次均感觉是以嘉宾的身份出席的,而作为房产公司的员工,心里不是滋味,现阶段,您已拥有骏马奔腾塑业、强劲投资、新岛咖啡、南苑宾馆、彩印厂等多家企业,子公司比较多,已是一个标准的经营多元化企业,可以说已完全称得上集团公司啦,下次建议您以集团公司老总的身份给我们所有员工作指示哦!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想法(建议),不当之处,还请郑总您多多包涵和原谅!

  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稳定就业、鼓励创业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继续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全年货币信贷总量的前提下,优化信贷结构,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细化“两个不低于”的考核措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比例、贷款覆盖率、服务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等指标,定期考核,按月通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合理分解任务,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并由主要负责人推动层层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

  增强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是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动员更多营业网点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增强服务功能;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的特点,不断开发特色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贷款质押业务;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资金运用安排,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

  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新机制,是破解小微企业缺信息、缺信用导致融资难的关键举措。积极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人才及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节能环保等信息资源。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注重用好人才、技术等“软信息”,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审机制。建立健全主要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体系,由地方人民政府参股和控股部分担保公司,以省(区、市)为单位建立政府主导的再担保公司,创设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指导相关行业协会推进联合增信,加强本行业小微企业的合作互助。充分挖掘保险工具的增信作用,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范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

  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道,建立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是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促进竞争的有效途径。进一步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小微的'市场定位,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进一步做深、做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银行加快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和向下延伸服务网点,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银监会牵头)

  五、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适时出台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等具体规定,支持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促进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不合理收费,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必然要求。继续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收费定价行为,通过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方式合理降低费率。继续治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和高收费行为,开展对金融机构落实收费政策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金融机构要严肃处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

  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予以政策倾斜,是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支持政策更好地聚焦小微企业。充分发挥支持性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在简化程序、扩大金融机构自主核销权等方面,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给予支持。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科技型小微企业标准,完善对各类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准入、风险资产权重、存贷比考核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用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度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相应调整绩效考核机制。继续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推进完善有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将保险服务纳入小微企业产业引导政策,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全面营造良好的小微金融发展环境

  推进金融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是促进小微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务、预警提示风险、完善抵质押登记、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切实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减少对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帮助维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小微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经营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增强信用意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真正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现实难题。银监会要牵头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从2014年开始,各省级人民政府、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将本地区或本领域上一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情况、成效、问题、下一步打算及政策建议,于每年1月底前专题报告国务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和建议,由银监会汇总后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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