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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本质及其言说方式

时间:2023-02-27 05:59:15 哲学理论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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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本质及其言说方式

  美的本质及其言说方式
  
  谭诗民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西安 710062)
  
  摘 要:对美的本质的追问大致可以分为主观论、客观论和主客统一论三种,其各有得失。比较而言,李泽厚“自然人化”的美学观对我们仍有较大的启示;在对美的本质的追问上,应该站在哲学美学的高度对美的本质做出正面的回答,而不是简单地“否定美学”;对美的本质言说应该转变思路,采取分层言说的方式。
  
  关键词:美;本质;言说;方式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5-0053-02
  
  一、关于美的本质问题的探讨
  
  柏拉图说“美是困难的”,一方面,美是一种和人相关的、神秘的情感体验,是难以把握的;另一方面,美的言说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历史上对美的本质的言说尽管层出不穷,却总不能令人满意。概括起来,对“美是什么”的概括大志有以下几种。
  
  首先,主观论,即认为美不在于物而在于心。美不是客观事物的一种属性,而是审美主体的一种主观感受或评价。并且,美的评价没有一个固定的、通用的标准,因人而异,因时而变。
  
  休谟的观点代表了这种看法,他通过类比的方式举出圆的例子来说明美在于人心。认为美并不是事物本身的一个性质,它只存在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显出一种不同的美,这个人觉得丑,另一个人可能觉得美。每个人应该默认他自己的感觉,也应该不要求支配旁人的感觉。要想寻求实在的美或实在的丑,就像要确定实在的甜和实在的苦一样,是一种徒劳无益的作法。此外,还有康德主张美是不依赖于存在的主观判断,叔本华认为美是主观意志的客观化,克罗齐认为美是直觉的成功显现等。
  
  主观论美学在中国以吕荧和高尔泰为代表,吕荧认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美是人的概念”。高尔泰更为直接地说客观的美并不存在,只要美被人感到,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到,它就不存在。
  
  其次,客观论,即认为美是客观事物的属性。美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不依赖于审美主体的评价。不管人们是否看到它,或如何看待它,美始终不会消失,也始终不会变化。
  
  古希腊柏拉图最早提出著名的“理念”说,认为理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精神实体,并用比喻说明了任何事物都是对“理念”的模仿。同样,他认为理念的美创造了实在的美,只有理念的美才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黑格尔的客观唯心论继承和发扬了这种观点,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哲学理论论文 www.fwsir.com)此外,神学美学家如普洛丁、圣·奥古斯丁等也认为美是“由分享一种来自神明的理式而得到的”,美的本质根源于上帝,或因为上帝在事物中的显现。
  
  客观论美学在中国以蔡仪为代表,认为“自然美的主要的决定条件,是自然事物的种属的属性条件”,“我们认为美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在于这事物本身,不在于我们的意识作用。”美是客观的,不依赖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
  
  最后,是主客统一论,即认为美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也不是纯粹的主观意识,美是一种关系,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
  
  狄德罗首次提出“美是关系”的命题,认为人们认为一个事物美是因为人们觉察到它身上的各种关系,这种关系不是想象力移植到事物上的智力的或虚构的关系,而是存在于事物本身的真实关系。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是事物自身实在的关系。他指出,“能够在我的悟性中唤起‘关系’这个概念的叫做外在于我的美;凡是唤起这个概念的一切,我称之为关系到我的美。”
  
  这种观点在中国以朱光潜为代表,他认为“美是客观方面的某些事物、性质和形态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性质”,即美是主客观的统一。
  
  此外,还有从形式的角度来定义美的,认为美在于事物的形式特征,如事物各部分之间的秩序、比例的和谐。其开创者首推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美是和谐与比例”。其后有亚里士多德、达·芬奇等,最具影响的是贝尔的著名论断,“美是有意味的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派别的划分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众多的关于美的界定中,李泽厚的美学思想仍是较为中肯的,值得我们深思。
  
  李泽厚的美学思想仍是一种主客体统一的美学思想,但是他更为强调美的社会性因素,主张美是客观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李泽厚在对马克思《巴黎手稿》进行解读的基础上,结合车尔尼雪夫斯基将美同日常生活相联系的经验,建立了“主体论实践哲学”(人本学本体论)的美学观,认为美的根源在于“自然的人化”。在《美学三题议》中他指出,“美只有在主观实践与客观现实的交互作用的意义上,而不是在朱(光潜)先生那种主观意识与客观自然的相互作用上,才可说是一种主客观的统一。”进而指出,“自由的形式就是美的形式。就内容而言,美是现实以自由形式对实践的肯定,就形式而言,美是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形式。”一方面他坚持唯物主义的立场,另一方面在强调美的客观性的同时,又坚持美的社会性,强调美和人类自身的关系,避免了片面的和机械的认识美的本质。当然,过分强调社会性,也造成了在解释自然美等方面的吃力。
  
  二、坚持哲学美学的立场
  
  在对待美的本质的问题上,一方面,有人肯定美的本质的存在,力主对美的本质做正面的回答;另一方面,也有人否定美学,认为没有美的本质,“美的本质是一个假命题”,是一个无法回答的和子虚乌有的命题。
  
  摩尔最早否定对美定义,认为看到一个事物的美一般意指的是一种情感,因而,所有美是不能像对待科学事实那样用逻辑进行分析的。艾耶尔也认为美学的词与伦理学的词使用方法相同,不是用来构成事实命题,只是表达某些情感和唤起某种反应。维特根斯坦从语言哲学出发,认为语言不可能真正的表达出我们所看到的东西,人们“将看不到什么全体所共有的东西,而只能看到类似之处。”他分析了美的语言学表现形式,得出了“美”仅是一个形容词和感叹词,并不存在美的本质的结论。否定了美的本质,进而也否定了美学。
  
  那么是不是真的就只存在“否定主义美学”或“怀疑论美学”,而不应该再对美的本质进行追问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应该坚持对美的本质的追问,应该对美的本质做正面的回答,坚持对美的本质作哲学的探讨。事实上,美学的发展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争辩中得以继续的。
  
  对美的本质的哲学探讨,就是要将对美的本质的回答上升到哲学的高度,而不仅仅是在一些感性的层面上来描述。美首先是一种感性的东西,但更应看到美的本质问题乃是真正美学的基石,舍此没有理论上的完整性,也没有理论形态的美学。美学是一个“开放的家族”,美学的大厦最基层是各实用美学(各部类的文艺美学、科技美学、教育美学、装饰美学),继而是理论美学(科学美学),最上面则是哲学美学。只有哲学美学才是最为根本的,因为再伟大的科学著作也会过时,唯哲学名著和文艺作品得以永恒。它们是“人生之诗”,是人类高层次的自我意识,是人类意识其自己存在的最高方式,这诗“并非艺术,而是思辨;它不是非自觉性的情感形式,而是高度自觉性的思辨形式”,拥有永恒的魅力。从哲学的高度对美的本质的探讨,我认为也应该从这个角度入手,不但要探讨美的生成机制,更要探讨美的人生价值。
  
  三、美的言说方式
  
  要从哲学的高度来探讨美的本质,既不是片面的把握美的本质,也不是简单地把美感和美等同起来,关键在于思维方式的转变。应该根据美的不同层次,采用不同的言说方式。
  
  首先,一般的言说方式,即把“美的本质”问题作为我们对美学研究的思想前提和理论基础,对美的本质问题作出逻辑的、理论的回答,而不是采取回避,甚至是否定的态度。这一点李泽厚的“实践美学”为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他指出美在根本上如何可能的问题关键在于“美的本质问题”,并说“只有从美的根源,而不是从审美对象或审美性质来规定或探究美的本质,才是‘美是什么’作为哲学问题真正地提出。”他创造性地提出了美的根源就是“自然的人化”。一方面,强调了美的客观性,指出“马克思完全不是从审美、意识、情趣、艺术实践而是从人类的基本实践—人对自然的社会性的生产活动中来讲美的规律,这就深刻地点明了美的客观性的本质含义所在……”另一方面,又指出了美的社会性,“美的根源出自人类主体以使用、制造工具的现实物质活动作为中介的动力系统。它首先存在于、出现在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的过程中”,“不是个人的情感、意识、思想、意志等‘本质力量’创造了美,而是人类总体的社会历史实践这种本质力量创造了美。”这就在哲学理论的高度回答了美的本质。
  
  其次,特殊的言说方式,即从界定美的特征和美的价值、功能等方面来言说美。首先美是事物的一种属性,任何事物之所以能够使人获得美的感受,就在于它具有某种美的特征,如比例、对称、和谐等审美特性。同时,美又是一种情感的体验,是美感获得的过程,可以对美感进行研究。进而,审美体验还是一种关系,是作为主体的人同作为客体的美的客观事物发生的关系。因而,也应该注重对审美关系的研究。美的东西是离不开人的,审美是人所特有的实践活动,势必带有某种目的性,即康德所说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真与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这种统一,就是美的本质与根源。马克思说“美是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多样化显现”,又提出“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要求艺术、美可以担负起解放人类的责任。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又可以结合审美心理学、审美文化学对美的本质作价值意义上的规定,美的本质在于使人生的整合,在于使艺术、审美和人生走向统一,达到“人,诗意的栖居”。
  
  最后,从具体方面来言说美的本质,就是要求我们合理的考察美的具体形态和具体特点。美的具体形态根据不同的划分原则,可以有不同的结论,概括起来:从审美的领域来说,可分为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和形式美;从审美的范畴来说,可分为优美与崇高、悲剧与喜剧、丑与荒诞等;当然,还可以分为动态美和静态美等等。这些都是美的具体形态,他们不能代替对美的本质的追问,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又都是美的本质的显现,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李泽厚。美学论集[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4]李泽厚。美学三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5]蒋孔阳,朱立元。西方美学通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
  
  [6]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下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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