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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时间:2023-02-24 14:23:1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我同市民政局的同志一道,到**、**、**、**等区县的部分乡村,就我市农村特困户救助问题进行了调研。我们认为:关注农村特困户,深入开展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是履行政府职责,实现城乡社救工作同步发展的必然趋势,任重而道远,必须抓紧抓好。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市现有农村人口464万人,有年收入低于600元以下的农村特困户70272户188027人,占农业人口的4.1%。去年,市政府将救助农村特困户列为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全年要求救助农村特困对象2.8万户,7.2万人。**、**、**实行农村低保,划定的保障线分别为年收入低于700元、500元、400元以下,**、**县的救助标准分别为月人平6元、5元,**县将对象按收入情况进行ABC分类,采取分类施救,救助标准按A、B、C类分别为月人平10元、8元、6元。其它区县实行的是农村特困户救助,**区、**山、**湖、**市为月人平10元,**区、**县、**县、**县、**湖、**镇为月人平5元。这项工作去年启动后,现有享受救助对象30813户72636人,占特困总人数的38.6%,其中: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的47820人,救助标准为5.7元;享受农村低保的24816人,保障标准为6.1元。未纳入农村低保的特困家庭有39459户115391人。   二、贫困原因分析   1、因病、残致贫。在全市农村特困户中,因残、因病致贫的占贫困户总数的70.5%,残疾的种类多为智残、肢残。这部分对象,因为残、病,不但无法从事生产劳动,有的还需要他人照顾,每年还要大量的医药费。如**张公庙镇张公村的**一家,二老都已有七、八十岁,女儿有精神病,完全无自理能力,全家的主要收入就是二老种的两亩地,生活完全依靠政府的救助接济。   2、因灾致贫。因自然灾害、火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这部分对象占救助总人数的12.6%。   3、因缺乏劳动力致贫。有的家庭中因为子女残疾、有病,家中缺乏劳动力,不仅要负担医药费,还要支出孩子的读书费用,虽然每天起早摸黑仍然无法摆脱贫困。   4、因缺乏生产资金、生产技术贫困。这样的户家中有劳动力,但因为缺乏生产启动资金或者缺乏生产技术和相关知识技能,无法形成稳定的家庭经济增长点。如**大坪乡团结村的部分家庭,家中有劳动力也有生产自救的愿望,但由于缺资金、缺技术,所以农业生产收入不高,始终无法摆脱贫困。   5、因农业成本过高贫困。农村税费取消后,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家庭收入应该有较大的增长,但事实上由于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农民实际获得的利益却不多,而且很多对象因家中长期贫困,还有大量积欠的提留需要偿还。   三、开展农村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   1、缺少指导农村救助工作的刚性文件。全省还没有一个指导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的刚性文件,只是在领导的工作报告和讲话中提到要开展这项工作。由于救助范围、施救方式、资金来源、管理方法等内容都没有明确规定,开展工作难度较大。现在我市也只是确定了“不救不得活”大体工作框架,进行小范围、低标准的救助探索。各地虽然出台了试行办法,但这些试行办法都是一些地方法规,彼此之间缺乏协调,具有一定局限性,不具备指导全局的作用。建立农村特困救助制度是大势所趋,应该及时出台一部纲领性文件,用以指导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这是搞好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的前提条件。   2、救助资金不足。我市从2004年全面启动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三县为农村低保,其它区县(市)为农村特困户救助。一年来,全市月均救助农村贫困户7.3万人,发放救助金495.6万元,救助标准为月人均5.7元。但相对于全市农村特困户18.8万人的总人数来说,已救助人数仅为38.6%,而且,补差标准较低。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农村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约为五、六十元,而特困家庭人均月收入只有二、三十元,这之间的缺口无法填补。由于农村特困户的救助缺乏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参与,主要依靠区县政府拿钱解决,无法形成救助的主导力量。现在还有很多困难家庭迫切需要政府救助。**、**、**三县虽然实行了农村低保,但实质上也只是一种特困户救助,虽然划出了农村低保保障线,但也没有真正根据保障线进行家庭收入测算后对救助对象进行补差。   3、没有形成救助合力。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工作是由政府主导的一项重要的社救工作。现阶段,我市农村有“五保”救济、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救助等多项救助制度在同时运作,但各项救助政策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有的对象因为情况复杂,既可享受A政策,又可由B政策进行救助,但结果造成A、B双方都认为应由对方进行救助,反而让救助对象处于救助政策的真空,两头不沾边。而且,由于贫困对象大都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致贫,要切实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就需要整合救助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每年我市用于农村特困对象救助的各种资金上千万元,如果进行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应该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4、工作基础差。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现在主要依靠乡镇民政助理,由于服务的对象多,涉及的范围广,加上各项制度、工作方法尚在探索之中,因此,特困户救助工作还做得很不好,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四、几点建议   1、高度重视农村特困救助工作。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因此,做好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责,惠及广大农村贫困居民的**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建议政府把农村特困户救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专项资金,配备专职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确保工作实效。   2、理顺管理关系。一方面,出台救助办法。建议政府出台农村特困户救助实施办法,将家庭年收入低于某一规定标准以下的农村贫困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确定救助标准,明确资金筹集及管理方式,规定救助形式和资金发放办法,并出台配套措施及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建立管理制度。特困户的认定要严格按照分级审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的要求,严格进行动态管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救助资金是开展农村救助工作的前提与保障。一要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农村特困救助专项资金,上级政府将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实行转移支付,本级政府资金投入也应逐年增长。二要整合救助资金。比如农村的春荒、冬令救济资金,救助范围是农村因灾无力维持生活的对象,这部分对象实质上就是农村特困户,应该适时调整支出方向,让这些资金更好地发挥救助效能。三要逐步提高农村特困户救助标准,以满足农村贫困对象的基本生存需求。如按当前国家民政部最低救助标准规定,人均救助标准应达30-35元。   4、加强部门协作。由政府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协作,形成帮扶合力。教育部门可以对农村特困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考取大学时为其提供一定的助学金。卫生部门为农村特困户家庭就医问诊免挂号费,进行免费接种疫苗和传染性疾病防疫。电力部门减免部分生活照明用电费用,免除各种集资。农业部门开办农业生产实用技术讲座。同时,进一步巩固社会结对互助制度,积极开展结对帮扶。   5、实行分类救助。从统计数据看,农村特困户中,因病、因残等原因造成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占70.5%,这部分对象基本属于长期救助对象,建议将救助对象根据贫困程度、病势轻重、残障等级进行分类,然后分别确定救助标准,实施重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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