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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0 10:18:0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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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xx〕51号),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3条本规定明确了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内容。凡我局管内进行的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

  第4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a类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或接触网带电部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作业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其他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第三章施工计划

  第5条临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xx〕22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6条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路局负责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作为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下发。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各类施工不需申请、下达施工日计划,不影响设备使用时不在车站办理登销记手续。

  第7条施工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次月本单位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见附件1),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由地铁代管的建设项目报地铁办预审,再报委托路内的设备管理单位的主管业务处)。路局主管业务处牵头组织审查汇总并批准后,将汇总表于20日前向路局运输处提报,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批。提报程序按附件2规定的流程办理。

  第8条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的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签订。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9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路局成立施工领导小组,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要求按照南铁办发〔20xx〕22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施工领导小组应将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加大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10条路局主管业务部门对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要严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工作承担责任。

  第11条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均应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各类施工的防护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施工安全监督

  第12条施工安全监督组织机构

  1.路局施工安全监督组

  由路局安全监察室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处室组成。

  2.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

  由各安全监察队牵头组织有关建设、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组成。

  3.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指派专(兼)人员负责,并相对固定。

  第13条路局及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及职责

  1.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进行重点抽查。

  2.负责检查、指导下级施工安全监督组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定期总结分析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并提出问题整改工作措施和要求。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4条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及职责

  1.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组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所有临近营业线施工进行监督把关。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对建设管理的临近营业线施工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督促监理单位对营业线施工进行旁站监理。

  2.负责编制月度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3.负责组织对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并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4.每月3日前形成《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小结》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和相关安全监察队,由主管业务处形成本部门《施工安全检查小结》报安全监察室。

  第15条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集中主要精力,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施工安全监督组要按照工作职责及要求,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开展。

  2.各施工安全监督组应全面掌握施工单位作业进度和安排情况,突出重点,找准关键,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编制每日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各施工安全监督组组员每次施工监控必须有工作写实。

  3.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各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第16条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及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职责,辖区内发生因施工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组织分析,因施工监控不力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施工安全监督组及有关人员责任。

  第17条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每月对路局和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进行业绩考核(考核办法另文公布)。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明确检查范围、职责和权限,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工作绩效考核。

  第18条对瞒报、漏报施工项目,无计划、超计划、未按规定申报、违章蛮干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及各级安全监督组要立即制止和纠正,违反铁路相关法律、法规的施工行为,应及时通知南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19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和监控的通知》(南铁安监电〔20xx〕588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技规》、《行规》、《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xx〕22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20条相关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措施,确保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效控制。

  附件:1.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报表格式

  2.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提报流程图

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2

  客专工程线作业安全“八防”(防撞轧、防侵限、防脱轨、防人身伤害、防溜车、防冒进、防挤岔、防无计划施工)要求,保证分部工程线所有上线工程车辆运行和施工作业安全、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行车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1、施工管段现场防护主要有:施工管段标头及标尾各安排一名防护员(具体位置和人员名单附后),线路上每个作业点配备一名防护员。防护员对现场作业人员严格进行登记,实行统一管理,防护员统一由安质部调配、管理。

  2、每个防护员必须佩对讲机、袖标、口哨、指挥旗及登记本。

  3、现场防护员听到对讲机通知有列车进入施工区域前,要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避让,待列车离开此工作面100米时方可进行作业。

  4、当列车通过此工作面后,防护员通过对讲机立即告知现场防护总负责(xxx),依次类推直至列车驶出施工区域。

  5、每个作业班组配置移动式安全警示牌(前方施工、鸣笛示警),并妥善保管,当日作业完毕及时收回,此安全警示牌随着工作面移动。

  6、驱赶地方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特别是列车运行施工线路。

  7、巡查施工期间任何车辆停靠在道岔位置,补砟车进场后对车辆轨距进行校正,严禁损坏钢轨。

  8、巡查补砟用的老 K 车、捣固车、自制简易四轮小平板车、小型上道机具,在上轨运行前,督促使用单位设置防溜设施(锁轨器),无防溜措施不得上线使用,必须进行严格检查验收。

  9、在施工期间来列车时,应在距离铺架列车不少于800m进行避车,必须停止作业,且应组织人员撤至挡砟墙外侧。

  10、防护员所管辖的施工队伍上限作业必须由区域负责人带队,严禁作业人员单独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并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格登记,确定人数、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作业完毕后清点人数和工具一致后,统一组织下桥。

  11、上跨交叉作业施工期间,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物,严禁作业临边处存放物品、工具、机械、易漂浮物等杂物,避免物体滑落伤及其他作业人员和影响列车通行。

  二、防护员职责

  1、检查所有上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在线路作业前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桥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检查、督促穿戴好安全帽和防护服,检查是否存在酒后上岗。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是否存在线路上行走、逗留、卧轨休息等违章行为。

  4、每天作业前或班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工具、机械、杂物侵线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并做好检查登记。

  5、每天作业前对该作业班组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要有安全讲话记录。

  6、防护员在施工现场严禁从事其他工作,严禁脱岗,如有急事需要办理,必须与主要领导和安质部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并及时调整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员。

  7、现场防护员在岗期间要尽心尽责,熟悉线路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维护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列车安全运行。

  8、防护员要会使用配备的相关防护器材,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维护好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识。

  9、防护员配备的通讯器材(对讲机),工作期间必须处于开机状态,严禁利用对讲机聊天和防护工作无关的.话题,对讲机不用时要及时关机并进行充电,确保在工作期间有充分的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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