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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以来美国银行业结构的变迁

时间:2007-3-28栏目:金融学论文

售银行业务来说,由于依赖于当地分支机构的存在,其市场更加分散。第二,尽管在同一个地区市场内部的银行之间发生的横向兼并(horizontalmergers)活动将提高地区市场的集中程度,但其它地区的银行在这一地区增设分支机构会降低地区市场的集中程度。这两种相反的作用趋势相互抵消。本文下一部分将介绍80年以来在美国愈演愈烈的银行兼并。

  上述地区市场集中程度的统计数据是各个城市统计区和非城市统计区的平均,其实,各个城市统计区的情况各不相同。在1984和1998年间,HH指数在半数的城市统计区中上升,平均从1,584点上升555点。在其它城市统计区中,HH指数下降,平均从2,334点下降532点。这些数据表明:在市场集中程度相对比较低的城市统计区,市场集中程度趋向于升高,而在市场集中程度相对较高的城市统计区,市场集中程度趋向于降低。这种现象是反垄断政策约束银行间兼并的结果。反垄断政策限制银行间兼并在HH指数较高地区进行,特别是在HH指数超过1,800点的地区。

  与城市统计区的市场状况类似,大约40%的非城市统计区的HH指数在1984到1998年间出现升高,平均从3,276点升高788点。其它61%的非城市统计区的HH指数平均从4,440下降了1,008点。在集中程度相对较低的非城市统计区,市场集中程度趋向于升高,而在市场集中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市场集中程度趋向于降低。

  有一个现象至今尚不明白:既然非城市统计区的HH指数在银行兼并之前已经很高,而且反托拉斯法可以制止在集中度很高的市场中的兼并活动,那么这些兼并活动是怎么合法地发生的呢?另一个尚未明白的现象是:在许多没有发生过银行兼并的地区,银行业的HH指数为什么明显地升高了?对这个不正常现象的一个解释是:也许美联储和其它银行监管机构在计算市场的集中程度时,并不以单个地区市场的市场集中度为准(若迪斯,2000)。

  三、银行间兼并(银行兼并(merger)是指两家不属于同一个银行组织的银行合并为一家银行,其中一家银行的许可消失。如果两家银行的资产规模均超过10亿美元,则他们的兼并被认为是大规模银行兼并案)。

  银行数量的变化取决于两种趋势的平衡:一方面,新颁发银行执照将增加银行数量,另一方面,银行的倒闭和银行间兼并将减少银行数量。所以,银行数量的变化数近似等于新颁银行执照数与银行倒闭数和银行兼并数之差(仅仅是近似而已。例如,将隶属于同一家银行控股公司的银行改组为银行分支机构将减少银行数量,但这样的改组行为并不视为兼并或者倒闭)。从1980年到1994年,新获得执照而开业的银行有3,137家,同期因被兼并而消失的银行有6,347家,经营出现问题而关闭的银行有1,447家。可见被兼并的银行数量是倒闭银行数量的4倍多,银行数量的减少主要是由于银行间兼并造成的(兰斯)。

  从1980开始,美国银行业经历了一个持续的和前所未有的兼并浪潮,银行业结构因此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从1980年到1998年,大约8,000家银行被兼并,这个数字是1980年美国商业银行数目的55%(见图6)。以名义美元计算,被兼并的银行资产达到2.4万亿美元。

图6  银行间兼并、新颁银行执照和倒闭银行的数量


  20世纪80年代是银行兼并发生频率最高的10年,年均被兼并的银行数目为437家,超过1990年到1998年间年均被兼并的银行数目403家。在任何其它年份中被兼并的银行数量都不及1985~1988年的4年中任何一年被兼并的银行数量。银行兼并频率在1987年达到顶峰,当年649家银行被兼并。
  90年代,特别是在1994年到1998年间,是大银行兼并频率最高的时期,出现过一些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银行兼并。在1980年到1998年间发生的248起大规模兼并案中,只有71起发生在80年代,其余177起均发生在1990年到1998年间。银行兼并的规模越来越大,1995年到1998年间被兼并银行的资产数量约为1980年到1998年间全部被兼并银行资产规模2.4万亿美元的一半(51%)。

  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被兼并的银行的平均规模增长了5~10倍。但1998年是一个例外。这一年里被兼并的银行的规模跃升到12亿美元。从80年代上半叶到90年代后期,以1992年美元计算的兼并银行的平均规模从30亿美元上升到100亿美元至330亿美元之间。有些年份高得非同寻常的平均数反映了这些年份中发生的大银行兼并数目相对较多,例如1987年和1996年。用当期美元或者1992年不变美元计算,被兼并银行的资产规模的增长与兼并银行的资产规模的增长是同步的。

  1990年之后,在全部的大银行兼并案中以州际银行兼并为主,但在1990年之前不是这样。在80年代发生的71起大银行兼并案中,只有31起是跨州兼并。而在1990年之后发生的177起大银行兼并案中,有137起是跨州兼并。这个事实说明:取消对银行跨区域扩张的限制是引起这场持续20年的银行兼并浪潮的关键。从80年代开始,各州之间允许银行跨州经营的互惠协议逐渐使禁止银行跨州设置分支机构的法律失去效力,为跨跃州际的大规模银行兼并铺平了道路。很明显,美国的银行业将从一个由50个界限分明的州银行结构组成的体系进化到一个全国性的统一银行业结构(若迪斯,2000)。

  直到1995年,横向兼并(在横向兼并(Horizontal  merger)中,兼并银行和被兼并银行在同一个区域市场上拥有分支机构,相互之间存在明显的竞争。而在纵向兼并(marketextensionmerger)中,兼并银行和被兼并银行在兼并发生之前不存在竞争)的数量约占银行兼并总数的50%左右,一般在40%到55%之间。1987年达到最低,约为33%,1983年达到最高,约为65%。但是在1995年到1998年之间,这种基本稳定的比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银行间兼并总数中仅有33~40%是横向兼并。这一趋势与一些人的推断一致。他们认为: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对跨州经营限制的取消刺激了市场扩张型兼并在银行业的出现,而政府的反垄断政策约束了横向兼并的发生。

  尽管大银行兼并或者被兼并的频率逐渐升高,但大多数银行间兼并的规模仍然非常小。在19

80年到1998年间,49%的被兼并的银行资产不到5000万美元,85%的被兼并银行资产不超过2亿美元。兼并银行一般来说比被兼并银行具有较大的规模。有一半兼并银行的资产超过10亿美元,只有3%兼并银行的资产少于2500万美元,20%少于1亿美元。

  四、银行业规制的变化(关于美国银行业规制的更详细的介绍可以参见FredericS.Mishkin(1996)的报告:《银行合并:中央银行的看法》(BankConsolidation:ACentral  Banker''s  Perspective)

  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银行业依然存在对跨地域扩张的严格限制。1927年的麦克法登法案(The  McFadden  Act)禁止国民银行跨州设置分支机构,而对1956年的银行控股公司法案(the  Bank  Holding  Company  Act)的道格拉斯修正案(the  Douglas  Amendment)则禁止银行控股公司跨州兼并其它银行,除非被兼并银行所在州以法令形式明确表示同意这起兼并。直到70年代中期,州政府同意本州银行被州外银行兼并的情况根本没有发生过,银行控股公司跨州设置分支机构的愿望被法律死死地限制住了。

  两个重要的变化使银行控股公司开始跨州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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